“但是什么?”
“但是足球学校会给你更多的,更加正统的教育,这也许能让你更少得受到伤害,我是说,体育运动会让人受伤,这并不是在危言耸听,假如你真的想和托蒂一样,把这个当做是自己年轻时候要奋斗的事业……”
“那就得好好去学,哎呀,你这么唠叨!”
“你是怎么想的?”
“足球学校,”阿莫斯说,“你这话的倾向这么明显,那我肯定要满足你啊。”
麦尔斯有些无奈,感觉自己刚刚一大堆东西都白说了——明明是希望阿莫斯自己去做决定,但是他还是先考虑别人,这不能说不是个好品质,只是作为父亲,他觉得孩子这样的性格才导致他老是吃亏。
可是麦尔斯再做不了别的什么了,首先一个最大的难题:他也是差不多的家伙,可以这么说,阿莫斯现在性格的养成,跟麦尔斯有着很大的关系。
“那个足球学校在哪儿?”
阿莫斯没想管老麦日常的伤春悲秋,他也早就习惯了,而老麦被岔了话题,也忘了自己想说什么,干脆就着阿莫斯的问题:
“有点远,离你学校有些距离,离咱家也是,还有一点,他们不管饭……”
阿莫斯脸色顿时严肃了起来,不管饭是大问题,老麦这样的人,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到最后自己估计就会沦落到被塞钱买饭的地步。
……虽然这样也没什么不好的。
“这都要商量,”麦尔斯一锤定音,“虽然我不确定这对你来说算不算好的决定,但是你甚至把萨尔搬了出来,我可不想看到你随便上一辆车,就开始你伟大的旅行,比起这个,还是去足球学校吧。”
————
孩子的事情通常花不了太长的时间,尤其是花钱的事情。
没耽误很长的时间,阿莫斯就被麦尔斯打包和内斯塔一起去足球学校;托蒂还是决定留在社区的佛蒂图托俱乐部,这可能是因为阿莫斯是在周日问的他:周日下午的时候,托蒂再一次得到了象征着球员个人荣耀的“最佳球员”这个奖项,他那时候正志得意满,并且满足于现状了。
阿莫斯没感到有什么,但是托蒂自己倒是十分抱歉,他先是用了大约一千个词语表示自己当时得到这份荣誉时心情是多么激动,又觉得多么自豪,自己代表街区夺得了荣誉;然后用了五百个词语和阿莫斯解释自己为什么不去足球学校的原因,其中包括离家太远爸妈不放心和俱乐部教练答应好好培养他等等一系列理由。
阿莫斯当然听明白了,他当时只能点头,要不然还能做些什么?
虽然阿莫斯并不能明白佛蒂图托俱乐部对他们所居的梅特罗尼亚门街区到底意味着什么,但是他能从托蒂的眼中读出来兴奋,这是孩子们从来掩饰不了的情感,他看到了托蒂飞扬的眉毛和咧得夸张的嘴。
踢一场正式的,十一个人对十一个人的比赛,就是要比几个孩子凑到一起顶球玩要爽快,虽然都是踢球,但是这其中也是有区别的,同理可得:留在俱乐部里踢比赛,也总要比在足球学校里天天训练有意思的多。
“你管他做什么?我当时刚听到他说,‘桑德罗,我也要去足球学校,’一开始我和你一样兴奋,后来我就反应过来了——他六岁就在俱乐部里面踢球,虽然只是社区的业余俱乐部,可是这也说明了一些问题。”
“内斯塔……桑德罗,我不知道该不该和你说,我怕你伤心。”
“你老是害怕,害怕,我伤心?我还会哭鼻子吗?你又没有把刀捅进我肚子里。”
“好吧,桑德罗,我内心是有疑惑的,因为我决定要来足球学校,其中有一大部分的原因是在托蒂身上的,可是我来了,他又留在家那里了,我爸说,你已经做好了决定,那你就不能后悔,我告诉自己,阿莫斯,你做事情从来都没有后悔过,现在也一样。”
内斯塔穿着训练服,和阿莫斯一起坐在台阶上,他手上还拿着啃了几口的苹果,自从每天开始固定的足球训练之后,内斯塔就特别容易饿,阿莫斯也是,但是他没有内斯塔吃的那么多——某一次回家的时候,难得的是老麦来接的他俩,中途把他们带到餐馆里去吃饭,内斯塔那和成年人差不多的饭量也震惊了这个没见过太多孩子的工程师,接着老麦就感叹自己当时选礼物的时候是多聪明了。
他们俩刚刚结束了一场三十分钟的训练,训练内容主要是颠球,教练说只是让他们更多的熟悉球,这也是一项基本功,用来训练他们球感,虽然看上去收获甚微:这句话的意思是,足球被阿莫斯所掌控,自从一开始,阿莫斯就表现出来了出色的控球能力。
内斯塔又啃了一口,清脆的声音让阿莫斯也有点心痒痒,但是他没有内斯塔这种随时随地都能掏出来零食的能力,这家伙总能掐住时间,适时地去拿些小零食,然后再寻摸时间偷偷地投到嘴里。
“我刚刚也在后悔,”内斯塔吃着东西,口齿有些不清晰,“你这家伙,说自己才接触足球,但是你自己觉得像吗?你有没有听见,教练都在嘀咕你爸爸是不是在骗人啦……”
内斯塔和阿莫斯两个人因为是才来到这儿,什么东西都还没学,就只能先让教练单独带他们两个人,至少熟悉熟悉动作,免得让他们俩加入大部队的时候,两个人不会因为动作的生涩而跟不上训练的强度。
“嘟——嘟嘟——”
内斯塔耸了耸肩,把吃剩的半个苹果珍惜地又放回塑料袋,然后直接往下跳,三层楼梯;阿莫斯也挠挠头,站起来,慢慢走回训练的场地了。
【作者有话说】
真的,托蒂六岁就开始在俱乐部踢球……
据他所说,自己婴儿时期的玩具就是足球,其他啥也不要,就,这就是球星吧
第10章
内斯塔和阿莫斯两个人很快就融入进了学校里面原本的圈子里,这对他们来说并不是什么难题——几乎所有人都可以看出两个孩子身上要逸散出来的灵气,天赋是不能被遮挡的。
说一个人在足球上有天赋,这话可能有些过于笼统,但是有几项却是所有运动员都能够理解的:强悍的身体素质,过人的耐力。
身体强壮,力量大,有耐力能持续跑动,再加上协调性,这几项里面有一两个顶尖,就已经可以称得上是出色的运动员了,但是所谓的足球天赋却不止于此——那就是球感和球商。
足球这项运动更加强调运动员对足球的控制,假如一个球员能够让自己的身体完美地和球配合在一起,自身的运动幅度和球的运行轨迹与速度结合起来,那产生的恰到好处的节奏,呈现出来的就是足球这项运动的美。
球感吃的更多的是天赋,阿莫斯的球感就是非同一般的出色,他好像天生就和足球是对完美的情侣,球在他的脚下来回滚动,可是总不愿意离他太远,每当球飞过来,阿莫斯要不然跳起来用胸口去顶,要不然就用肩膀。
当然这也有缺点,足球不是一个人的游戏,霍勒斯教练总是批评阿莫斯太过粘球,不愿意以自己最快的速度出球,阿莫斯自己也挺委屈,他不是不愿意给球,也明白足球在脚下停留的时间越长,被断下来的可能性越大,但是他给了球,经常有队友接到之后就打飞啊!
相比于阿莫斯的委屈,内斯塔就坦然多了,内斯塔的天赋多显现在他的球商,也就是他站在球场上时,阅读比赛的能力,还有站位的选择。内斯塔总能洞察到队友和对方的跑位倾向,做后卫的时候,就会提前卡位抢先断球,但是霍勒斯教练更倾向于让他多在前场跑动,做前腰或者是前锋,也就是“进球多的那一个”。
教练这么选择的原因也很简单,内斯塔表现出来自己强烈的进球的欲望,而阿莫斯却无所谓,他到小禁区的时候也喜欢把球传出去,虽然是因为那个人的位置更好,但是经由这件事,霍勒斯教练已经判断出来了阿莫斯和普通的小孩儿有点不一样。
这个年纪的孩子是不太喜欢分享的,他们看球的时候也更喜欢单骑闯关的英姿,并且热衷于模仿这样的做法——这就出现了一个现象,在自己踢球的时候,他们喜欢自己带球,哪怕无数次被防守球员断下球,下次仍然会选择继续带球,假如自己以这样的方式进了哪怕只有一个球,也能津津乐道很长时间。
但是阿莫斯跟这些孩子有些不一样:他不排斥进球,也总是能进球,但是他更喜欢把进球的机会给别人,在球门处,别人可能会心一横随便来上一脚,但是他就会先把球稳在脚下,然后头来回摆动,眼睛机敏地四处观望,哪怕有一个人,都会毫不犹豫地把球传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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