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 他是黄毛_巴西莓【完结+番外】(15)

  你也回答道:“我也愿意,杰森大哥。能做点事情总是好的。”

  杰森点了点头,显然对你们的回应感到满意。他继续说道:“这个活动中心将提供各种资源和活动,帮助青少年远离街头犯罪,发展他们的兴趣和才能。可以设置些音乐、体育、计算机之类的课程和兴趣小组,也可以有汽修……”

  在东区的这个青少年活动中心真的会改变一些孩子们的命运,他们将有机会接触到更多正面的活动,而不是被哥谭的黑暗所吞噬。

  不行还能汽修,蝙蝠车轮胎是难撬了,罗宾摩托总归是好一点的是吧?

  “我有个想法,”提姆插话道,“韦恩集团可以对接已经扶持的那些福利院组织一些义务工作,提供些金钱让他们获得一些劳动所得,甚至可以有法律知识的讲座,让年轻人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

  杰森对提姆的建议表示赞同,并补充说:“我还可以邀请一些专业人士来分享他们的经验,比如警察、消防员、医生,甚至是企业家。”

  杰森你打算邀请哪个企业家?遵纪守法黑面具还是勤勤恳恳个体户丧钟?总不能还是提姆吧?

  你对杰森提供的这些正经人脉感到好奇,如果他说请氪星人来讲解太阳系你都不会这么好奇。

  红头罩真的好神奇一个人。

  你听着他们的讨论,意识到这会是一个能够真正影响东区、改变未来的事业。

  让帮派的孩子去干点正事,东区的红头罩总比蝙蝠侠好用得多。

  你开始思考自己能为这个中心贡献什么。

  你考虑了自己在学校的社团经验,你也许可以开设一些数学辅导课程,你对计算机也颇有兴趣,或许可以教授基础编程。你甚至想到你可以当足球教练或者教授打围巾的手艺。

  你们三个拥有了一顿和谐的午餐时光。

  你们餐后在餐厅里的桌球室打了会球,提姆提出要先送你回家。

  临别前杰森捏了捏你的肩膀,应该是在评估你的身体素质,他好像还挺满意的,这位健壮的男人对自己的兄弟说:“汤姆身材还不错,看得出来经常锻炼,很适合提姆你。”

  直男兄弟知道你弯了,只要不是看上他,他们不关心你是怎么弯的,他们只关心自己的兄弟在床上的体位。

  杰森觉得就汤姆你这个身架子骨,提姆搞定你轻轻松松。

  人其实是蛮好一个人,杰森很欣赏你的平稳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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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姆和杰森的关系现在不能说很好,也不能说差,只能说相当微妙。

  提姆一开始来找布鲁斯,并不是为了做罗宾,只是为了唤醒丧子陷入哀痛的蝙蝠侠。

  最后奋斗了半年才上岗,本来一切都干的好好的,提姆将蝙蝠系领导力、转头没和死傲娇(什么)的刻板印象再次发扬光大后,他就在泰坦塔被自己的前任割了喉。

  原本以为也就是杰森死而复生以后这么疯,后来发现只要跟刺客联盟粘上边的都疯疯癫癫的,和恶魔崽子遍地爬拿着刀到处剁人家膝盖比起来,提姆对杰森刚回来的表现已经开始怜爱了。

  学!跟迪克开始学!除了达米安那一部分,罗宾可以跟所有的蝙蝠系的兄弟姐妹泰坦系的同事朋友处好关系,包容,都可以包容。

  包容的提德雷不计较杰陶德的故意伤人行为,对那个时不时陷入疯狂的脑子也是充分理解,并且表示我就看着,随你发挥。

  布鲁斯被达克赛德的omega射线击中后失踪,蝙蝠侠曾经有段时间消失在哥谭,也就是那个时候,提姆被杰森绑走做罗宾,两个人的交情才开始真正的发展起来……

  这要是让汤姆锐评,汤姆会说:擦亮眼睛吧提宝,他选你做罗宾是因为你是最好的罗宾吗?还不是老二没法把大哥绑回来做自己的经典款罗宾还得跟夜翼竞争上岗蝙蝠侠,杰森要是选有工作经验的是能选史蒂芬妮还是达米安?这不是只有你了吗!史蒂芬妮和卡珊德拉搁一块要是去绑她被撂倒的就是杰森自己了,达米安?

  这位刺客来到哥谭谁都砍,从阿福杀到提姆,亲爹也得较量下,是个杀神。

  但是小红回来成为红罗宾后还是和红头罩关系好了起来,双红在夜晚的合作也不少,但两人的交情大部分是夜晚的,白天……基本没有交集。

  提姆虽然和布鲁斯一样喜欢做表,但是他对二哥又没有父爱,根本不会关注他约会的是空姐还是外星人队友抑或是亚马逊女人。在福利院送养小孩的二哥撞到自己和未来男友约会并邀请俩人一起就餐……这是双红对彼此生活边界的试探,也是对提姆感情生活的支持。

  “记得一起来做志愿者啊!提摩斯带着支票来!”

  ……杰森也不忘和提姆要金钱支持,毕竟他提供了约会场所嘛,这是红头罩应得的。

  第16章

  “你家住哪里?我把你送回去。”

  提姆骑着杰森的摩托走了,杰森拿着钥匙坐上了你的老福特轿车的驾驶座,开始调整座椅。

  他的腿真的好长,你目测这位老大已经将座椅调到最靠后的位置了。

  怪不得喜欢骑摩托,这种腿长的人开车会挑牌子的——你又想起蝙蝠车,话说某个现在身高不足1米4的罗宾是怎么偷偷开出去的?站着开吗?

  “你跟提姆那家伙关系很好嘛,他在学校里可没有那么多朋友。”

  出乎你预料的,在你报出了你的住址后,杰森开车还是蛮温柔的,车辆平滑地驶入了哥谭的道路中,这位二哥手把着方向盘还在和你平和的聊天。

  “因为提姆平时工作很多吧,他确实在学校的出勤比较少,也不怎么参加社团活动,但是大家都很喜欢他呀,他性格那么好,我想只要他愿意,他可以和每个人做朋友。”

  杰森想了一下提姆的工作量,确实很多,在他自己给老头子当罗宾的时候,光是罗宾的工作和偶尔去泰坦的工作就让他做作业都可能困睡着了——强烈谴责一下迪克,这家伙的罗宾生涯自己的作业能有一半是自己做的就好了,杰森以前还在蝙蝠车后备箱的夹层里面发现了他的数学作业纸。

  天知道第一个神奇小子是怎么面对自己的数学老师的。

  杰森的门门A可是真的自己考出来的。

  和每个人做朋友?小红要是有这个精力,从现在开始,哥谭就姓德雷克了。

  “他性格好在哪里?”杰森突然起了兴趣了,性格好?提姆·德雷克?哈,只有老头子和迪克才会这么认为,或许加上阿福和芭芭拉……再加上康纳和巴特卡西……

  卡西可能也不觉得提姆性格好。

  好吧,确实有不少人会认为提姆性格好,但杰森不这么认为,因为这小子身上有股令人作呕的自我牺牲感,他像是一只自愿上祭坛的洁白的羊羔,温顺的将自己献祭给上帝……提摩西,上帝的荣耀,老德雷克起这个名字的时候是否意识到了什么呢?

  且不说他在黑夜世界里这种让杰森恶心的奉献感,杰森也不觉得白天的提摩西会有多讨人喜欢——汤姆的喜欢。

  那小子是个标准的白人男性精英,简直是个小号的布鲁斯,身上是地地道道的老钱味儿,那种控制欲和不容反抗的劲儿简直一模一样,杰森的直觉告诉他汤姆和他一样不喜欢这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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