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 他是黄毛_巴西莓【完结+番外】(71)

  达米安没有得到阿尔弗雷德的梳秃顶盖的手艺,倒是一张嘴很有英国人吐毒液时候的感觉,他自己又格外有天赋,所以像时时刻刻在往外面喷溅毒液。

  但是天哪,他说没有人会比你更爱红罗宾。

  所以现在脸上挂着黑眼圈的未成年小学生童工在蝙蝠电脑面前打辅助不停地给自己的父兄发现场情况的模样,你是真的怜爱了。

  “谢谢你,达米安,我想世界上不会有红罗宾螨了,但是你这么可爱,一定值得一只专属于达米安的罗宾螨。”

  这孩子转头看着你脸颊鼓鼓的样子真的好可爱。

  “真的,你真的特别值得。”

  @

  红罗宾是一个有很多友人的人。

  汤姆是他最特殊的友人。

  爱情是一方面,但是诚如亚里士多德所说,朋友是我们的另一个自我。超人的镜子是蝙蝠侠,而提姆的镜子就是汤姆。

  他和汤姆是平等的。

  这是一种精神上的平等,蝙蝠侠有很多友人,他们大多数是他的追随者,超人亦是如此——这不能说明超蝙和其他人不是友谊,但是还是亚里士多德所说,不平等的友谊绝不可能是最高级的友谊。

  提姆能意识到他是吸引着汤姆的,无论是肉\体上还是精神上,这从汤姆追随着他的目光来看相当露骨,这和他所渴望的汤姆是一样的。

  但是红罗宾真的、真的、真的非常像蝙蝠侠。

  超人将蝙蝠侠视为挚友,是这位伟大的人类有着和他平起平坐的道德——世界在氪星人眼里那么脆弱,就连亚马逊人对他也无一战之力,但是超人会认为人在道德上平等,他平视这个地球。

  蝙蝠侠恰恰相反,他不仅用道德来筛选友人——他的助手家人们可不是他的“朋友”,布鲁斯·韦恩的高贵的出身和优渥的环境让他在选择友人时不仅看“道德”,还有“力量”。

  超人的超人力量和他的智慧与毅力可以抗衡,这是他和超人能有最高友谊的原因。

  而提姆也意识到,汤姆的力量是强大的,他不是康纳也不是巴特,他的力量近似于红罗宾的头脑,但那不仅是纯粹的聪明,还有一种智慧。

  这种智慧是强大得令红罗宾目眩神迷的,令他为之心动的。

  红罗宾一向喜欢这种强大。

  不要说罗宾们都有daddy issue了,就问问谁没有点对强大者的daddy issue和mommy issue呢?

  人人都有聪明,但是汤姆有种智慧,他像是一棵脚深扎于地里枝蔓伸向天空的生机勃勃的大树,沉默又可靠,他有着生物的脆弱,也有着生物的不屈,他有着人类的那些可喜的小缺点,又有着大多数人所不具备的优点——他的目光总能看到高处者所看不到的低处,他从不觉得那是匍匐,那只是一棵树在感谢他的根。

  这一切对于汤姆来说是理所当然的,他的目光就像是超人的x视线,拥有者还没注意到,但是被观测者已经感觉到了那种目光的透彻。

  所以当提姆顺着汤姆的目光看世界,他和他陷入了同一种稳定的平和中,这甚至能让提姆和自我和解。

  因为提姆真的、真的、真的非常像布鲁斯。

  布鲁斯拥有阿尔弗雷德,一位将半生做奉献的管家父亲。与布鲁斯韦恩或者蝙蝠侠相比,阿尔弗雷德的名声可以说是名不见经传,但是他是这位黑暗骑士一生中最重要的角色,他可以帮蝙蝠车换好轮胎,编写好新的蝙蝠洞的监控软件,为蝙蝠侠的腰带上添上新的装备,最后他可以去清理韦恩庄园的厕所。

  是的,这就是阿尔弗雷德,他不仅是一个在骑士冒险故事中的同伴,圣人,他也是那个开心地拿着抹布跟拖把去清理卫生间的父亲。

  提姆和汤姆之间的关系当然不是布鲁斯和阿尔弗雷德之间的父子关系,他们的关系也远没有现如今这一对父子那么深厚,但是提姆知道汤姆就是他的那个阿尔弗雷德,当红罗宾离开洞穴去实现所谓的社会正义的时候,汤姆很自觉地履行和阿尔弗雷德一样的待人以诚的个人原则。

  因为汤姆和阿尔弗雷德安抚蝙蝠侠心中的恶鬼一样,他安抚住了提姆心中的恶魔。

  多可靠的树,多可喜的树,鸟儿藏匿于树的枝叶之中,安心在里筑起了巢。

  提姆对着自己的巢穴问:“所以,你是红罗宾螨吗?”

  不然怎么这样热烈而真诚的爱着我呢?

  我的来自异世界的美丽的巧合?

  第62章

  在祝福完罗宾拥有自己的罗宾螨以后, 你看见罗宾嚷嚷着那种奇怪的恶心的东西到底是谁都有啊,被你回答蝙蝠侠有以后,这小子理所当然地顺着你的话说下去。

  “我当然有罗宾螨。”

  好达米安, 你觉得这孩子会有的。

  蝙蝠洞里又是一阵劈里啪啦的键盘声。

  你感觉有点无聊,黑蝙蝠虽然在通讯频道中,但是这个女孩惯常是少语的,你只要知道你和提姆之间的线仍然在连结你便平和起来,但是真的有点无聊。

  “我可以吗?”你握着放在一边台面上的书向达米安提问。

  “TT, 我可不会招待你。”

  你懂了, 达米安的意思是说他没有时间管你,你看书自己找乐子就行, 书你随便看。

  谁会在蝙蝠洞看书呢?你饶有兴致地打量着这些书, 拿起了放在最上面的一本圣经。

  ——耶稣到了伯大尼的时候, 拉撒路已经下葬了四天;伯大尼离耶路撒冷只有叁公里…… “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 也必复活!凡没有死便信我的人, 必永远不死。你相信吗?” *

  你怔怔地看着这个复活的故事, 不自觉地目光就扫向了达米安。

  “你是新教信徒?”达米安注意到了你的视线,问。

  “不是。”

  你低下头继续看着《约翰福音》。

  ——耶稣大声呼喊:“拉撒路,出来!”那个死人就出来了, 手脚都缠着布, 脸上也用布包着。耶稣说:“解开他, 让他走!”

  神在这个世界约摸是真实存在的, 你想, 这和你从前所见无差的宗教典籍在这个世界也是存在的,那么那个拉撒路之池真的是神迹吗?

  大概不是那个将教堂盖遍世界的一神教的神迹吧, 倒是很像是某种多神教故事的冥河圣水。

  你读完了拉撒路复活的故事,脑子里想的确实这个世界上到底存在多少“神”。

  达米安已经站在了你身边看着你执着书的手,他问:“你是第一次看新约圣经吗?”

  英文版倒真是第一次,你反问:“你读过吗?”

  他用一种看蠢货的表情看你。

  好吧,这是世界上销量最高的书籍,你们脑洞打开的总统先生在白宫前宣誓就职的时候就是要用手按着圣经发誓的,没看过的才是少数。

  罗宾现在倒是心情不差的样子——你为什么这么觉得?直觉吧。

  他回答了你的问题:“我读过很多版本。”

  你又有点好奇了,是在刺客联盟的时候读的吗?抱持着“我们制造瘟疫洗劫罗马,用大火把伦敦夷为平地”这样行为方法来实现为世界割去腐肉进行统治的刺客联盟养育的未来主人,现在是怎么看待世界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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