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齐娅的婚约[综名著]_千寻客【完结】(94)

  他们路过一处教堂,玻璃花窗在阳光下美不胜收,钟声敲响,无数白鸽扑腾着翅膀飞起。

  “小姐,冒犯了。”他示意着她背后最顶端的扣子。

  略放慢了些,允许后伸手替她扣上。

  “我自己穿不上。”她说。

  “我今天发现我自己什么都做不了。”

  “虽然扣子在背后是伦敦最近流行的风尚,但是也可以改在前面或者身侧。”他冲她眨着眼。

  “小姐,你一个人出去散步,你其实很大胆。你可以做到一切的。”

  “看。”他们进入了一片繁华的街道。

  伦敦城苏醒后,马车转而就被淹没。

  车辆拥堵着慢慢前进,行人商贩和沿街店铺,叮铃声喇叭声嘈杂的人声。

  新烤面包出炉的香气,油墨未干的报纸,裹着泥土的蔬果,刚屠宰的鲜肉,沾着露水的花卉。

  热热闹闹的。

  “他们都在活着,我们也是。”

  他感慨着,“我有时候在想,活着能感受到温度,真是最美好的东西。”

  “有时候会怀疑意义,有时候却能从容活着。”

  “你想体验一下吗?”他对她眨眼笑。

  “怎么体验?”她好奇地戴上帽子。

  他们去品尝刚出炉热腾腾的糕点,从报童手里买过一便士的报纸,读着上面不严肃的新闻。

  她手上印了油墨,玩笑地要往他身上抹。

  血肉在案板上跳动,她一点都不害怕。

  一本正经地告诉他那是牛的胸腹。

  “胸腹?这总让我想到人的。”年轻先生被吓了一跳。

  这么走走停停。

  他们去了最普通的店吃着便餐,光鲜亮丽的男女格格不入,要了茶和吐司培根煎蛋。

  什么都点了一点。

  “只要五个便士?”她惊讶着。

  她听着那些人聊天,感受着每个人的生活。

  她走在不是很干净,脏污的街道上,拐角处是撞上的两位车夫对骂。

  她听着那粗俗的俚语发笑。

  莱克跟她解释着。

  “您听得懂!”

  “是啊,毕竟我去过军队,入乡随俗了。”

  蔬果的香气,和拖着它进城的老农民殷切的笑容。

  他们聊着今年农作物的售价和收成,还有地租。

  “我几乎还不起了。”

  她看他给了两个基尼。

  “上帝保佑你,先生。还有您的夫人。”老人连连道谢,几乎喜极而泣。

  两人尴尬地相视一笑。

  只拿了一些,去街角的水泵清洗干净。

  她试探地吃了口草莓,却是意外的甜,最后也是不顾及什么,捧着篮子一枚枚地吃着浆果。

  她给他递了一颗嘉宝果,他低头从她的指尖衔住。

  “这个很甜。”他面不改色。

  “真的吗?”她尝了一颗,酸皱了眉。 “不,它还没太熟。你骗我!”她又气又笑。

  他难得的少年气,在那笑着。

  “你喜欢吃甜的。”

  “是啊,但也不能太甜。”他递给她不知道什么时候买的糖果。

  “这个还行。”

  “先生,你经常这样吗?”

  “小姐,我有一半时间生活在伦敦城,从小这样,这些大大小小街道有的变了,有的没变,每次走过它们我就有种归属感。”

  “你想去更远处看看吗?”

  “去吧。”

  他突然问,“小姐,你跟家人说出门了吗?”

  “噢。”莉齐娅才想起来,“我只是说我出去散步。”

  她头痛着,有点怕父亲和姑妈担心。

  “不用担心,我刚才写了张便条,拜托了人送过去。”

  “我们明明一直在一起,你怎么能做到这些!”

  莉齐娅不可思议。

  “你刚才去翻那边的旧书摊了,我就顺便做了一下。”

  他在那笑,“小姐,我是否有点太琐碎了,抱歉,我总是很关注这些细枝末节。”

  “不。”她摇着头,“我第一次觉得,有人收拾着烂摊子也不错。”

  她笑着,拿出掌心托着的一枚鸭蛋。 “你看。”

  “哇。”他凑过来看。

  “刚才有位太太非要塞给我的,她说我很漂亮。”

  “小姐,没有人会不喜欢你。”

  “我知道。”莉齐娅对着阳光看着,“她说能孵出小鸭子。我想试试。”

  “如果孵出了,我一定喊你看看,先生。”她在那笑。

  “好。”他单手驾着马车,另一只手悄然覆了上去。

  她没有拒绝,他们在身侧碰上了手,隔着冰凉的椭圆形,虚虚地握着。

  掌心是温热的,带着一点汗。

  “先生,你真的……”她摇了摇头。

  “我简直想不出理由拒绝你。但是,我说不清。”

  他迎着风,戴着礼帽,金褐发飞扬。

  鼻子高挺,目视前方。

  “不,小姐,一辈子还很久呢。我们都还年轻。”他笑得温柔,“不是吗?”

  第61章

  他们只握了一下就松开。

  莉齐娅玩着那束白色的鸢尾。那一小束被她拿在手中。

  “我很喜欢鸢尾花。”画里的鸢尾真的很好看。

  她想到了梵高那一幅蓝色鸢尾中,唯一最亮眼的白色,那样的视觉冲击,映衬着顽强热烈的生命力。

  她喜欢梵高的画,莫奈的告诉你要生活,梵高的则在说好好活着。

  对比强烈的色彩下,内心是无比的纯净。

  她有时候就觉得这就是天才和普通人的区别。

  但他却疯了,割下了耳朵,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在那里画完了星月夜,麦田、柏树,盛开的杏花,和最后一瓶向日葵。

  一年后,自杀身亡,年仅37岁。

  死前他的画作一文不值,死后才被认可。

  甚至是死后十几年。

  当时她母亲就在梵高弟弟的遗孀手中,买下了不少的画。

  她只是喜欢,觉得有价值,后来也证明她的投资很有远见。

  “我总是难过我没有足够的艺术天赋,只有最基本的鉴赏力。但是看看他们,我想还是做个普通人好。”

  她徜徉在她母亲的画廊里,看她搬着那幅《雏菊与罂粟花》,在那笑着说。

  她记住了那满幅红色罂粟的颜色。

  原来色彩还能这么热烈。

  “为什么是白色?”

  “我只是想着,白色会很清新好看。您已经有紫色的画了,那我就送朵白色吧。”

  “我很喜欢。”

  “可惜小姐,我只买了一小束,为了插在门上。”他歪过头,“或许,您想去考文特花园看看吗?”

  “好啊!”

  “那里有许多许多的花,这个时间应该还有,可惜上面的露水估计没了。”

  “清晨五六点钟,就有许多人在那卖花了。”

  他拉紧缰绳,朝那个方向驶去。

  伦敦的三家皇家剧院,其中一所就在考文特花园,看歌剧一般是晚上去。

  她还没有清晨,或者这个点去过。

  她最早也是八九点才醒,养成了习惯。

  这在18世纪时是最先修建的高级住宅区,后面转成了热闹的市场。

  主要是提供花类批发,和一些果菜。愿意来这的,能以更优惠的价格买到。

  这个时代的伦敦和上辈子的还是有许多不同的。

  莉齐娅去年只呆了一个月,今年才来半个月。

  还没有走遍,只局限于一小片的高档区域。

  莱克对伦敦大大小小的街道很熟悉,这条路堵塞他能很快地抄条小路,那种小巷,他们仰头看着两旁人家阳台伸出的热闹花丛。

  很有人气,可以听到每个屋内传出的声音。

  即使海伯里离伦敦也就十六英里。

  但她活了十七年,除了有事基本没去过。

  她也困惑自己为什么不想去,只是呆在乡间。

  这次游览她却发现她很喜欢,并且好奇。

  好奇这个古老城市的每一寸土地。

  “先生,为什么你这么了解伦敦?”

  这时候大部分人还是愿意呆在乡下。伦敦道路拥挤,空气不好,即使住在大宅里也没有广阔的庄园怡人,除了没有祖传宅邸的新贵会留在伦敦,乡绅贵族们议会时间之外,基本都在乡间或者去其他城市度过。

  他们的子女也大多在乡间长大。当然也有些时髦的,常年居住在伦敦。

  听卡文迪许先生说莱克十七岁就混迹于伦敦社交场,是因为这个熟悉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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