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夫郎文里的炮灰后_山谷里想静静【完结+番外】(83)

  见卫临风眯了眯眼,张庭生不知怎的有点怂,咬牙道:

  “这到底是我们读书人的事,卫兄想去恐怕不妥。沈兄,你说是不是?”

  沈知文脑子里正在回想之前卫临风在宴会外等他的事,四月底的天,晚上还是有些凉的,他一出门,就见着不远处的月光下,站着他那提着灯笼静静等候的夫君。

  风一吹,灯影晃动,他那鼻子都被冻得通红通红的夫君却这么稳稳地走了过来,一言不发地把他打横抱起,再之后……

  沈知文有些脸热,低咳了一声,再次拒绝:“多谢张兄好意,但我不去。”

  张庭生急了:“别呀,那就带上你夫君就是。”

  这可是沈知文先拒绝的,卫临风见沈知文的脸上并没有勉强,是真的不想去,干脆由他来做这个恶人,直接开门送客。

  关好门一想,也是,要是什么正经的聚会,沈知文真的想去又必须去的,他肯定会提前跟自己说,而不是突然莫名其妙地跑过来一个拉人的张庭生。

  明明沈知文前一秒还愿意和自己这样那样,这说明他今天没有别的安排,就只是计划着和自己这样那样的。

  这么一想给卫临风整得高兴了许多,转过头却假惺惺地来了句:

  “其实张兄说的也在理,闭门造车终归不好,要多和人出去交流交流才更有益处。”

  紧接着又叹了口气:“文哥儿,你会不会嫌我没念过书啊,不然我还可以和你一起吟诗作对,一起探讨学问,一起共同进步。

  这样你就算每天散了学就直接回家,还有我等在家里当你的良师益友……”

  沈知文看都没看他一眼,径直回了屋。

  卫临风巴拉巴拉说了一大通,见沈知文真的没有要理他的意思,才自讨没趣地摸了摸鼻子,跟着进屋想要继续刚才的事。

  一进屋,却见沈知文已经换了一套衣裳,卫临风不明所以地挠了挠头,不知想到什么,脸红了红,就要伸手摸一摸沈知文刚换下来的裤子。

  沈知文注意到了,立马干咳了一声,接着半真半假地说了句:

  “我觉得你说的也有些道理,想来我现在追上张兄也还来得及。”

  “啊?”卫临风一脸懵地收回手,不明白沈知文说的是真是假。

  但见沈知文打扮得这么好看,他干脆伸手把人抱住,一边在人脖颈上蹭,一边像个无赖似的:“我不管,你得带上我。”

  沈知文:……

  本来只是随便说说,但见卫临风最近的样子,简直越发像一个……

  总之,带人出去走一走也好,一直闷在家里确实不像话。

  第227章 发现

  两人手拉手地出门逛了一逛,卫临风贯会给自己找用处,一手紧拉着沈知文一手拍了拍自己的胸膛:

  “正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有我带着你到处走一走,你就算不到处参加聚会,也同样能增长见识,更能做出好诗好文章。”

  卫临风边说边指了指一旁的摊子,“你看看这位店家卖的辣椒,你要是不亲身走过来,你怎么能知道这是何物?

  万一之后科考的时候就考到了这个,别人都不知道,就你知道,那你岂不是比别人更有优势。”

  一番话说完,卫临风反而先愣了愣,诶?辣椒?这里也有辣椒?

  再往周围看了看,和之前菜市里只有龚老头一个摊子卖辣椒不同,这里放眼望去,辣椒多得很,只是都是干辣椒。

  毕竟这个时代没有大棚技术,种点食物都只能按节气来,辣椒自然也是春天播种,秋天收获。

  卫临风之前带来的那些辣椒种,早已经种在了地里,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有发芽。

  他本来还有些愁,要是一直没有新辣椒种出来,他手上仅剩的那些干辣椒,他到底是全部捣成辣椒酱一股脑做生意用了,还是留着自己慢慢吃。

  诶嘿!结果府城居然也有辣椒卖,还有这么多。

  卖辣椒的摊主虽然觉得他看起来像个傻子,却还是笑着搭话道:

  “二位一看就是从小县城的小村庄里过来的吧,这辣椒在我们府城早就卖开了,附近的村落更是不知道种了多少,便宜得很,像这种干的也只要一文钱一斤。”

  这倒是和他当初给龚老头出的价一样,卫临风良心稍安,也总算想起来他还要做生意赚钱的事。

  这段时间的他就像精虫上脑一样,满脑子都只装着那种事,明明沈知文都开始去府学念书了,他还以种辣椒为借口,天天待在家里,实则是心不在焉的只盼着沈知文散学回来。

  望眼欲穿地等了一天,等人一回来立马把人拉到房里酿酿酱酱,在他旬休的时候更是过分。

  就像今天,就是沈知文的旬休日,要不是突然被张庭生打断,指不定他们今天一天都得在屋子里度过。

  还是他夫郎好,他想做什么都配合,看不过眼了也只是拐弯抹角地带他出来走一圈,想让他自己清醒。

  卫临风一脸感动地看向沈知文:“文哥儿,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放心,我以后一定好好赚钱养家。”

  沈知文:?

  虽然不明白卫临风又脑补了什么,但见他说完后便兴致勃勃的开始挑选辣椒,沈知文还是不可避免地松了一口气。

  能找到想做的事情就好,每天等在家里怪可怜的。

  卫临风的生意又开始做起来了,他深刻反省了之前的教训,终于把价钱定得贵了些。

  这边连房价都比县里贵很多,他的炸串涨一涨价也不过分。

  而且,他仔细观察了路上的人来人往,整体衣着水平也比县里的高一点,想来更愿意花钱买小吃食吃。

  第228章 又买人

  卫临风问过沈知文的意思,知道他决定参加两年后的乡试。

  乡试每三年一次,考试时间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考试地点在各省省城。

  到时候肯定得提前去,花在路上的时间少说也要四、五天,都说穷家富路,还有住客栈的花费,这些倒还好,他家现有的存银也够沈知文参加好几次秋闱。

  但秋闱过后就是春闱,春闱是在秋闱过后的第二年春天,也就是会试,地点在京城。

  那可远啊,路上少说也得两三个月,还是在有马车坐的前提下。

  当然了,送沈知文参加春闱,他肯定会准备好马车的,还得是舒舒服服的马车。

  可凡事都得做好最坏的打算,万一在路上遇到什么意外。

  比如暴雨冰雹泥石流之类的天灾,还有黑店小偷和山匪贼寇之类的人祸,更倒霉的还有瘟疫和地头蛇。

  就算都没有,山高路远的,等到冬天也不好赶路啊。

  要是沈知文过了秋闱想一鼓作气参加春闱,那最好名次一出他就即刻动身,就算真这么倒霉,出发得早也更保险些。

  可如此一来,他们在京城待的时间就长,京城的物价肯定更高。

  要是沈知文一不小心考中了探花,卫临风觉得很有可能,就凭着他家文哥儿这相貌,那当皇帝的还真有可能硬是不顾他家文哥儿的文采,硬要把文哥儿从状元的位置拖到探花。

  但不管怎样,根据卫临风看小说的经验,前三名肯定是留在翰林院任职。

  翰林院可是在皇宫,为了方便他家文哥儿上下班,他肯定得租一个离皇宫越近的房子越好。

  买就不用想了,京城的房子少说也得几千两,他又没有主角光环,做生意也还不太行,除去赶路的时间,留给他挣钱的时间满打满算也就一年多,打死他他估计也……

  总之,挣钱的事迫在眉睫,挣得越多越好。

  卫临风干脆又买了两个人,加上之前的卫昭,还有他自己,四个人兵分四路去摆摊。

  府城繁华的街道比县里多,他一条街的人流量都不想放过。

  他觉得他的脑子确实是有点问题的,别人都是买了下人回来伺候自己,或者负责家里的各种家务活,他倒好,买了人让人家出门摆摊去,把人当牛马用,让人家给他挣钱。

  也就是这个时代,主人家只要捏着下人的卖身契,下人一般就不敢造反,不然卫临风还真不敢这样做。

  在府城买人也比在县里贵了许多,卫临风就很后悔,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天,他当初就该听那人牙子的,多买几个人。

  由于是做生意用,买的都是汉子,一个十五岁,一个十六岁,都是从吃不起饭的穷苦人家卖过来的,这个时代的穷人家的孩子是真的早当家,只要能吃饱穿暖,出门摆个摊不成问题。

  照例是由沈知文给他们改名,十五岁的那个叫卫昕,十六岁的叫卫晓,加上之前的卫昭和玄哥儿,家里现在一共有四个下人。

  最开心的是卫昭,之前一个人睡一个房间睡得他诚惶诚恐,现在多了两个汉子陪他,他反而心里安定了许多。

  第229章 画大饼

  做的照样是炸串生意,每天天不亮便去菜市买回来最新鲜的蔬菜和肉类,再加工成一串一串的。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mono.college/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穿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