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听说会有触电死的。”云珏听着沉吟道,眸中有些疑虑。
“只要做好防护,不随意用湿手去碰,触电死亡的概率还没有蜡烛打翻引起火灾的概率大。”杜知洐给他讲述着。
他猜测着云二少爷应该是听过电灯这一类的东西的,毕竟白云城中云家的商铺里就有电器一类的东西售卖。
他初时见到是十分惊讶的,曾经的白云城是没有那些的,新平洲与西索洲之间天差地别到令人如蚂蚁站在万丈高山之下仰望般绝望,想要攀登,都似乎不知道该从何处落脚,只能一步步试探着去攀爬,企图以个人之力缩短之间的差距。
而这一次回归,看到的一切都充满了希望,登山的蚂蚁从来不止一只,如今的白云城虽然仍不如他所见的地方那么繁华,但已经不再像曾经只能对外界高山仰止,它在迅速的追赶,只是人们对新事物的出现和接受会存在着种种顾虑。
就像面前的青年,对未知会有着疑虑和恐惧。
“不敢用?”杜知洐看着他的神色问道。
“听说一旦触电,一下子就死了。”云珏看着他道。
“电灯一类的电压太高……”杜知洐思索道,“但是像手电筒那类电流小的,即使触电了也不会有事,我记得从家里带来了一个,要不要看看?”
“可以吗?”云珏惊奇问道。
“可以,我去取。”杜知洐起身,出门去了那放着他嫁妆的屋子里,从带来的东西里找着那个组装成的手电筒。
当日离家,几乎是确定再也不会回去了,带来的东西倒是派上了用场。
说是手电筒,体积却十分巨大,灯泡外显,落在桌面上也是沉甸甸的份量。
只是推动其上的开关,那硕大的灯泡却会瞬间亮起,其中的灯丝在白日发出极其明亮的光来。
云珏探头去看,掌心轻伸到那灯泡的近处,感觉到了些许温热却不烫。
他的眼睑轻抬,从倚着的靠垫上起身,手指尝试伸着,轻按在了灯泡上。
杜知洐清晰的看到了那白皙的指尖轻轻按压在其上的弧度以及青年因此而亮起的眸,它略微弯起,似乎寻到了一样好玩的东西,凑近探究着。
轻戳,观察,推拉开关让其明暗变化,搭在肩上的墨发随他的动作而流淌下滑。
青年能够极快的接受新事物是一件很好的事,证明了许多新事物只要排除人们对它认知不足的恐慌,了解到它的便利,便很容易接受。
但杜知洐很难言说看着青年认真探究着这件事物那一刻的心痒。
他的一举一动,轻而易举就能够吸引他的视线。
杜知洐伸手,扣住了他尝试将灯泡取下来的手道:“要先关掉开关,不能直接拔。”
“真的可以取下来?”云珏惊奇问道。
“当然,不过要用拧的。”杜知洐关掉开关给他示范,灯泡取了下来递了过去,被青年捏在两指之间探究着把玩。
不仅屈指在其上轻敲,甚至还想把其中发热的灯丝取出来。
“取出来会直接废掉,不过我告诉你材质。”杜知洐面对着他的疑问说道。
他乐意解答他的,不,应该是新平洲所有人对于新事物的疑惑。
“是什么?”云珏问道。
“碳化竹纤维,它的使用寿命最长可以达到1200个小时。”杜知洐说道。
“50天。”云珏沉吟道,“价格呢?”
“两枚银圆左右。”杜知洐思索着回答道。
“只是灯泡?”云珏看着手中这枚灯泡有些诧异。
“对,这是在西索洲的价格。”杜知洐回答道,东西运到新平洲,只会更贵。
“这样的价格,它很难被广泛使用。”云珏将手中的灯泡轻轻放在了桌面上道。
“造价会有些昂贵。”杜知洐说道,这是新平洲所不具备的技术。
50天,相比于最初已经是一场奇迹。
“唔……”云珏垂眸,伸手轻推了一下那枚灯泡,看着它在桌面上轻晃着笑道,“谢谢你让我见识了这样东西。”
“不客气。”杜知洐将灯泡拿起,重新拧了上去时听到了对面的问询。
“那你能不能把这个的造价压下来?”云珏怀着期冀的看着他问道。
“可以试试。”杜知洐回答道,虽然他的主攻方向不在这里。
“真的能做到吗?”云珏讶异,伸手牵住了他的手赞叹道,“你好厉害啊,知洐!”
他满目皆是真诚的赞叹,那只手牵的突然又理所当然,杜知洐微顿垂眸,没有再去拒绝和提醒。
【宿主,你也能做到的。】478提醒道。
【那怎么能一样?】云珏看着将那个巨大手电筒提起,放在屋内架子上的人笑道,【他可是在尝试引领这个时代。】
踩在巨人的肩膀上看世界,他会,是因为他踩的够高,而对方则在探索和构建。
这是认知与阅历的差别,而非智慧。
即使他拥有着对未来的认知,世界也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够改变,因为它需要人们的认知和整个体系一起推动向前,需要无数人的助力,不是一个人的大包大揽。
最初是最难的,但杜知洐一定是其中最大的一份助力。
无数人助力,离他可以休息的日子也会越来越近。
“我去整理一下带来的东西。”杜知洐放好了东西道,“云家的一百零八抬聘礼,需要你派人整理收好。”
一直堆放在那里,看着有些凌乱且越放越不易清点。
“嗯?那不是你的嫁妆吗?”云珏疑惑问道。
“那是云家给的聘礼。”杜知洐以为他不知,解释道。
“给你的就是你的了。”云珏看着他理所当然道。
杜知洐沉默,觉得此事不能与他说,婚事未必是这位云二少爷经手,聘礼的事还是要与两位长辈商议,让他们收回。
杜知洐打定主意,转身道:“我去收拾东西,你要什么就叫……佣人。”
“嗯。”云珏颔首轻应,看着他的身影出了房门,轻倚在了靠垫上进行着午后的小憩。
婚礼之日热闹,不过一日,红色退去,流水宴结束,只剩下满院的安静。
蝉鸣声响,宣告着将近午时热气的升腾,也不过一会儿,院里有人拿着竹竿粘着蝉,动作放得轻,只是看着便觉得安逸。
想娶的人已经娶回家了,虽然不在眼前,但云二少爷安逸的想瘫成一滩水。
偷得浮生半日闲。
云家安静,杜知洐打量着满屋的东西,选择自己拿着礼单去了主屋,以免其他人知道了说三道四。
而白云城里在这溢开暑气的天里却是热闹至极的,茶馆茶摊,一壶清茶,皆是对昨日云家那场婚礼的议论。
其中当然多是赞扬云家这一场婚事的流水席的,便是城中的乞儿,也能过去凑上几口吃食,若是运气好,还能吃上那大白面做的馒头,领上一两个鸡蛋。
即便是小康人家,鸡蛋那也是舍不得吃的稀罕东西。
“云家是真富啊。”
“有那位财神镇着,可不是……”
“云家那是真仁义。”
“就冲云家这份仁义,我也愿意去云家买东西。”
自然,其中不乏眼红者,只是无人在大庭广众之下高谈阔论,毕竟这白云城建起的商铺,正在修着的轨道都跟云家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而比起那流水席,更让人们津津乐道是……
“云家那二少爷的模样,绝对是白云城里独一份的好!”
“我昨天也见了,那真是长得不像凡人。”
“不是说是个病秧子吗?都起不了床的那种,还能好看?”
“看着是有些气弱,得让人扶着才能走,但那样子,真是第一眼见了都不敢在他的面前大口呼吸,就怕气一大,把人给吹散喽。”
“真的假的啊?你说的那是人吗?”
“是人,我是第一次觉得那诗文写的什么冰肌玉骨,不染凡尘还真不是吹牛。”
“天人之姿,就是身体不好。”
“就算是病,那也是个病美人啊,要不说红颜薄命呢,这长得太好看,老天也想早早收走。”
若是一人赞,只当是吹嘘,这城里到处有人言说,去过的宾客人人皆赞,却是引起了不少人的好奇心。
只可惜云家高门深深,云二少爷从不外出,又没有照片流传出来,未见者只能根据那描绘脑补,深叹着自己怎么就没能去凑一把热闹。
“这有什么遗憾的,杜少爷两天后回门,云二少爷总不能让他一个人回去。”有人提及此事,原本遗憾者振奋了起来。
“说的是啊……”
“可是云二少那身体折腾得起吗?一个男妻,回门这种事云家未必重视。”
“可不是,那杜鹤年卖了儿子,这段时间臊的都不出门。”
“要说还是杜少爷会挑啊,云二少绝对比方四长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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