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那个反派偏爱炮灰宿主_沉寡言【完结】(355)

  “阿娘。”

  季茯苓站在后厨门口,冲里面叫了一声。

  这熟悉的声音,梅薇丝想都不想就转身了,见到那个小孩,忍不住红了眼眶。

  “你去哪了?!”梅薇丝跑过去,抱了他一下。

  季茯苓:“我出去玩了。”

  我鬼混回来了。

  梅薇丝捶了他一下,“出去玩也不和阿娘说,你知道我多担心你吗?!”

  季茯苓愧疚了:“不好意思阿娘,事情突然,没来得及和您说。”

  “回来就行回来就行,对了,我还给你留了鸡腿……”梅薇丝这才注意到季茯苓身后的人,“这是……”

  “我伴侣。”

  梅薇丝舌头打结,“伴、伴侣?你小子鬼混回来带了一个大伙子回来?!”

  季茯苓挠头,“这个……这个也突然……”

  阿赴已经做好友善表情了,梅薇丝还是觉得他是拐卖小孩的坏人,季茯苓解释了好久,梅薇丝才相信一点,后来他又说他们出去玩。

  梅薇丝看阿赴:你小子!!!

  阿赴:?(?????)?

  季茯苓还去见了管家,管家没说什么,让他注意安全。

  晚上,他们就离开了。

  ③他们离开艾蕾利安城后,去的第一个地方是稻城。

  租了一个农夫的房子,交钱的时候,阿赴习惯的掏出一块大黄金,把农夫吓到了,

  老人浑浊的眼珠子瞪得溜圆,盯着那块沉甸甸、黄澄澄的金块,嘴唇哆嗦了两下,半天没说出话来。

  季茯苓眼疾手快,一把按住阿赴的手腕,把那块足以买下整条街的黄金塞回了他怀里。

  他面不改色地从自己口袋里摸出几枚早就换好的银币,笑盈盈地递过去:“大爷,他跟您开玩笑呢,那是假的,就是一块砖头,这是半年的房租,您收好。”

  农夫这才松了口气,接过银币时手还在抖,嘀咕了一句“年轻人别乱开玩笑”,便匆匆拿着钥匙离开。

  待农夫走远,季茯苓转过身,伸手捏住阿赴的脸,往两边轻轻一扯:“你呀——能不能别动不动就掏黄金?你是想把人家吓出毛病来,还是想告诉全稻城的人,这里有两条肥羊等着被宰?”

  阿赴被他捏得口齿不清,金色的眼瞳里却满是委屈:“可是……这是我和老婆的小金库。用老婆的钱,不行吗?”

  季茯苓愣了一下,随即忍不住笑出声来,松开手,又揉了揉龙被捏红的脸颊,语气软了下来:“行,当然行。但小金库要在该用的时候用,平时嘛——”

  他从口袋里又摸出几枚银币,在阿赴面前晃了晃,银光叮当作响。

  “让你老婆教你,什么叫‘过日子’。”

  在稻城,季茯苓包了一小块地,他们体验了一把种小麦、收割全过程。

  从翻土开始。阿赴化出半龙之身,利爪比犁铧还好使,一爪下去,泥土翻涌如浪。季茯苓跟在后面撒种,指缝间漏下的麦粒在夕阳里闪着碎金般的光。

  浇水、施肥、除草。起初阿赴不懂,为什么要把石头从地里一颗颗捡走,季茯苓说,麦子娇贵,不能磕着碰着。

  龙说了一句“和老婆一样”,在季茯苓愣神时弯下腰,认认真真地捡了一整个下午。

  麦子一天天长高,从嫩绿到深绿,再到风一吹就泛起金黄的波浪,阿赴蹲在田埂上看了很久,忽然说:“苓苓宝宝,它比我的鳞片还好看。”

  季茯苓不觉得,摸了一下龙上次受伤新长出来的鳞片,“阿赴,你最好看。”

  季茯苓难得说一句情话,龙羞得想化龙在天上飞几圈,但这边人多,龙只能逮着季茯苓亲,亲趴在了田埂上。

  二人对视一眼,笑弯了眼。

  收割完后,小麦做成了面包。

  龙尝了一口,还是觉得肉好吃,但见到季茯苓吃得那么香,自己也多吃了一口。

  ④港城,季茯苓和龙坐着帆船出海捕鱼了,鱼到是没有捕到,龙在海里游得欢快,渔夫看着那个人在船下,眼皮直跳,问季茯苓:“他这样真的没有问题吗?”

  季茯苓靠在护栏旁,撑着下巴看着下面游得欢快的龙,“没事,他喜欢着呢。”

  渔夫:……我说的不是他喜不喜欢,而是一个人类怎么能跟鲛人一样游得那么快啊!是魔法师?但你们没有证明啊!

  他们还遇到了海盗。

  海盗撞上渔船,嚣张跋扈的要交出所有值钱的东西,以及海盗船的船长看上了季茯苓。

  季茯苓吹了声口哨,下一秒,龙出水了。

  不是人形,是龙形。

  黑色的巨影从船底轰然腾起,海水炸裂成漫天的雨幕。

  那双金色的竖瞳悬在半空,居高临下地俯视着那艘忽然变得像玩具一样渺小的海盗船。

  海盗船长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比被海盗打劫更倒霉的事,是打劫时,惹到了龙的人。

  最后,渔夫收获了一个巨大的出海船——海盗船。

  季茯苓有点可惜,他们没有遇到鲛人。

  ⑤他们来到了神圣之地——全是魔法师的地方。

  都说这里的魔法师不好惹,季茯苓和龙也不好惹,季茯苓来到一个卖魔法书的地方,老板见他们居然不是魔法师,故意抬高了价格。

  季茯苓没有生气,笑眯眯的念了一句悬空咒语。

  老板和他的书都飞起来了。

  老板:不好!踢到铁板了!!

  ⑥鲜花城,这是季茯苓和龙住得最久的地方。

  久到阿赴自己学会了一个词,叫“舍不得”。

  他们租了一栋藏在巷子深处的小白楼,窗台上晾着季茯苓和阿赴的衣服,门口的石阶缝里挤出一簇簇不知名的野花,风一吹,整条巷子都是甜的。

  阿赴起初不太习惯。

  这里没有山洞的阴凉,没有遍地黄金的踏实感,但每天早上推开窗,花香会涌进来,像一记柔软的拥抱。

  季茯苓会在厨房里煎蛋,油花溅起的声音混着街那头传来的叫卖声,热热闹闹地挤满整个早晨。

  他们在后院种了一棵蔷薇。阿赴天天蹲在花根前看,问它什么时候开,季茯苓问为什么那么喜欢这棵蔷薇,龙的眼睛倒映着季茯苓的脸。

  这一眼,季茯苓就明白了。

  他是蔷薇。

  后来蔷薇真的开了,红艳艳的,像一团小火苗爬在墙头,龙摘了蔷薇做成了花环,戴到了季茯苓头上。

  “苓苓老婆,你好漂亮。”

  季茯苓扶着蔷薇花环,“谢谢,我这是是帅。”

  “嗯嗯,帅!!”

  鲜花城的人说,那条街的转角处住着一对奇怪的伴侣,一对男孩子,一个安静得像影子,一个黏人得像尾巴。

  他们不常出门,可每次路过那栋小白楼,总能闻到饭香、花香,还有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后来大家想明白了,那大概就是人间烟火的味道,很久后,他们也过成了这个样子。

  鲜花城是一个神奇的地方。

  季茯苓和阿赴在鲜花城住了一年,两年,三年……

  住了很久,久到阿赴记不清叹息山脉吹来的风是什么味道。

  ——

  原来一个地方能住得久,不是因为风景有多好,而是因为那里的人,愿意把日子过成想要的样子。

  阿赴想和季茯苓永远这样。

  永远永远。

  ——小世界完——

  正文完20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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