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万人嫌后我靠盛世美颜杀疯了_寒霜榭【完结+番外】(124)

  “二爷爷?”

  我隐约察觉到什么,声音哽咽,待缓过伤心,我又伸手去够那张案上的纸。

  那大概是厚厚的一摞里,他最后写的一张了。

  彼时我看不懂,一直到少时,仍有疑惑,直到某一天,我又见梨树花开,洁白如雪落,乍然惊醒。

  那封信,名为与妻书。

  “庭有梨树,枯木逢春。”

  乃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第170章 if线:假如从小在沈家长大

  沈家有个宠的如珠如宝的娇娇。

  这在京城,不是什么冷僻的消息。

  整个京城的权贵圈,基本所有人都知道,沈公馆里藏了个娇气的小少爷,从不见人。

  沈家父母在世时,常常会把他带出国去游玩,沈家富贵已极,家训颇严。

  可那娇气的小少爷,却是从小被捧在掌心,满世界的跑。

  后来沈家父母出事时,那小少爷人还在伦敦,沈斯闲亲自去把人接了回来,一个人操办了葬礼,又同时兼顾着突逢巨变的沈家,成长的极为迅速。

  那年沈斯闲二十二岁,沈霜见十八岁。

  在葬礼上,那也是很多人第一次见到那个众星捧月的娇怜人。

  他穿着一身黑衣,站在墓碑前,玉色瓷白的肌肤,长发倾落,垂着的侧脸如雪般明净。

  沈斯闲在他身后撑着伞,揽着他的肩,遮住了所有落在他身上的视线。

  那样脆弱却又难掩风华的绝色,带着清冷的哀愁,他不过静默落泪,轻轻的,颤抖的,却比翩然振翅的蝴蝶更美。

  葬礼过后,许是怕小少爷触景生情,沈斯闲又把人送到了国外娇养起来。

  沈斯闲国内、洛杉矶两头跑,那是沈斯闲最累,也最难的一年。

  有很多次,沈斯闲人在公司,却因为疲累进了医院。

  那时在京城,人人都说沈家那个新的继承人脾气很差,凡事稍有一点不顺意,便要连打带削的动用雷霆手段。

  说他真真合该下十八层地狱才对。

  但对于这些暗地里的咒骂,沈斯闲毫不在意,行事风格未改,甚至随着他越来越成熟,还更加老练狠辣了起来。

  两年后,沈霜见二十岁,终于被沈斯闲从洛杉矶接了回来。

  不知是不是为了连同父母的那一份一齐补上,沈斯闲是比他父母更出名的溺爱那个娇气的小少爷。

  凡事要星星不给月亮,他动动手指,便是六月的雪,沈斯闲也要想办法给沈霜见下上一场。

  人间四月时,天地终逢春。

  那是一个阳光和煦,水波温柔的午后。

  沈霜见揉了揉因看书而酸涩的手腕,他一向娇气,受不了一点苦。

  他随便推开一扇窗,倚着窗檐抬眸朝花园看去,却猝不及防的撞进了一双深邃温柔的眼眸。

  那个人坐在沙发椅上,手里捧着本书,如他往下看般,仰着头朝他望来。

  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在书页上捻而复拢,沉静温柔的眉眼,斯文而平和。

  沈霜见就这样和他对视了很久,而人们常常把这种对视,称之为一眼万年。

  这是沈霜见第一次和谢惊回遇见。

  那年沈霜见二十岁,而谢惊回二十五。

  从小被宠的如珠如宝,众星捧月的小少爷不懂什么是胆怯。

  沈霜见并不善交际,但那是第一次,他那么主动的,一点也不抗拒的想要去见一个陌生人。

  沈霜见下楼来到花园的时候,沈斯闲已经在了。

  看到沈霜见衣衫单薄的跑出来,他迅速起身,丢下身旁的客人,快步走到沈霜见身边。

  “只只,出来怎么不穿外衣。”

  沈霜见的体质不怎么好,自从小时候做过心脏手术后,虽然成功了,但是身体却比正常人弱些。

  稍不留神,或是照顾的不当心,就很容易生病。

  “哥……”沈霜见的目光仿佛已经越过沈斯闲,他轻轻去推身前的人。“你让开。”

  沈斯闲凝眸,有些错愕,但还是顺着沈霜见的力道慢慢挪开身子。

  交错的目光再一次相遇。

  沈霜见看见那个人的眼神愈发深邃,他看着自己,始终带着柔和的神情,直到过去很久,才缓缓勾起一抹笑。

  他说:“你好,我叫谢惊回。”

  对面站着的少年,看着是清冷疏离的人,可眉眼间,却是如霜雪般明净温柔的纯情。

  他眨动浅色的眼眸,每每目光流转,那颗黛青色的泪痣便像一汪春水,摇晃着穿不透的窈窈风情。

  浓郁乌黑的长发,带着压出来的,慵懒的卷翘弧度,蓬松,柔顺,像猫一样,娇的让人心软。

  “你,你好。”

  沈霜见眨了眨眼,慢慢垂下眼眸。

  “我叫…沈霜见。”

  沈斯闲对这两人的氛围,只觉莫名警惕,他微微颔首朝谢惊回示意,随后他握住沈霜见的手,声音和目光同样温柔。

  “舍弟霜见,少不更事,让谢先生见笑了。”

  沈霜见只不错目的看,沈斯闲拉他走,他还没什么反应,倒显出几分依依不舍。

  沈斯闲眉头一挑,简单粗暴的把人单手抱了起来,沈霜见伏在他的肩头,依旧和谢惊回对视。

  今天,格外阳光灿烂。

  沈霜见勾唇,慢慢朝他露出了一抹笑,那几分浅淡的笑意,冲淡了眉眼的清冷,总能勾起人的无限动容。

  谢惊回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转角处,可他却迟迟未能收回目光。

  彼时身侧刚好吹来一阵春风,它撩动书页,轻抚发丝,一枚不知道从何处吹来的玫瑰花瓣翩然坠落。

  谢惊回缓缓垂首,却见书上几行墨渍,谱写了一段情诗。

  那时候,你我第一次见面

  冬天刚好过完

  你闻起来

  像人间不该有的季节。

  指尖轻轻拂过最后几个字,谢惊回眉眼愈发柔和,直到他慢慢勾起嘴角,轻笑一声。

  沈公馆的二楼,沈霜见被沈斯闲轻轻放到了床上,察觉出弟弟的不同寻常,沈斯闲伸出手,在他的头上乱揉了一把。

  “只只,哥哥提醒你,你才二十岁,年纪还小,不许想不该想的事。”

  但是沈霜见却从来都不怎么听沈斯闲的话,他不怕沈斯闲,也从来都习惯了让沈斯闲为他去妥协。

  他只天真的以为,因为他叫沈斯闲一声哥哥,所以沈斯闲生来就会爱他。

  他从来都不知道,只有被偏爱的人,才会有恃无恐。

  “哥,能不能邀请他,明天来家里喝下午茶啊。”

  沈斯闲眉尾压下,他捧起沈霜见的脸,第一次神情专注严肃的拒绝了沈霜见的请求。

  “不行。”

  沈霜见轻轻抿唇,反握住他的手,声音弱弱的唤他。“哥哥…”

  然而沈斯闲这次却异常坚定。

  “不行。”

  沈霜见瞬间耷拉下眼皮,有点不开心了,而见他委屈的模样,沈斯闲轻叹口气,柔声哄他。

  “只只,你乖。”

  “哥哥陪你睡午觉好不好?等睡醒了,你就会把这件事忘了。”

  沈斯闲把人塞进了松软的被褥里,他坐在床边的椅子上,一边轻轻拍着沈霜见的手,一边声音低低的讲着故事。

  他的声音始终很轻,像响在耳边,又好像从很远的地方传来。

  沈霜见蜷缩在被子里,早在他故事讲到一半的时候,就已经睡着了。

  而沈斯闲一直都知道,但是他没有停,而是温柔的,耐心的将故事讲到最后。

  “我现在终于知道,永远是不可能的,是不存在的。”

  “不,有永远的。”

  “真的吗,在哪里?”

  “永远就是,我永远爱你。”

  第171章 if线:假如从小在沈家长大2

  深夜,沈霜见蜷缩在被子里,捧着手机,看着屏幕上亮起的界面。

  【第一次见一个人,心就怦怦跳,为什么?】

  【一见钟情是什么感觉?】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子的。】

  半个小时后,上网查了半天的沈霜见登入论坛,发布了一条新的帖子。

  【对人一见钟情的话,应该怎么追求?】

  这样没有戾气,没有引导性,性质甚至单纯到好笑的帖子很快引起了网友们的注意。

  【这年头还有一见钟情?不都是见色起意吗?】

  【有没有加联系方式,还能不能见到?如果再也遇不到了,那就是再喜欢也没用啊。】

  楼主:【没有联系方式,但是应该还能见到。】

  【对方什么条件,楼主什么条件,什么也不说我们怎么给你出招啊。】

  【看楼主是个小白号,应该是刚注册的,看来是真的很喜欢。】

  楼主:【其实我也是第一次见他,但是我偶尔也会在哥哥那听到他的名字,他好像是一个很有名的慈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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