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要霍南瑾喜欢他。不是那种饲主对狐狸的喜欢,是那种人与人之间的喜欢,是那种会在心里面开花的喜欢,是那种一想到对方就会笑的喜欢,是那种想一直一直在一起的喜欢。
他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这个想法的。也许是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霍南瑾在雨中摇下车窗,那双冷淡的眼睛看向他的那一刻。也许是霍南瑾蹲下来帮他系鞋带的时候,他的手那么大,动作那么轻。也许是霍南瑾每天晚上帮他擦头发的时候,手指穿过他的头发,偶尔碰到他的耳朵,会顿一下,然后继续擦。
有太多太多的也许了,多到他想不起来最开始是哪一个。他只知道现在他的心里满满的都是霍南瑾,满到要溢出来了,满到他有时候觉得心脏装不下了,会胀得疼。那种疼不是难受的疼,是很舒服的疼,像吃了一口太甜的草莓,甜到牙根发酸,但还是想吃,停不下来。
温书予在黑暗中睁着眼睛,听着霍南瑾平稳的心跳声,那个声音就在他的耳朵旁边,沉稳的,有力的,一下一下的,像一个永远不会停的节拍器。他听着听着,困意慢慢涌上来了,眼睛一眨一眨的,最后终于闭上了。
他做了一个梦。梦里他和霍南瑾站在一片很大的草地上,天很蓝,云很白,风吹过来,草叶沙沙地响。霍南瑾穿着白色的衬衫,站在他面前,低头看着他,阳光落在他的脸上,把他的眼睛照成了琥珀色。
霍南瑾伸出手,摸了摸他的头,然后弯下腰,在他的额头上亲了一下。
温书予在梦里笑了,笑得又甜又傻,笑到把自己笑醒了。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照进来,落在床单上,落在他的脸上,落在霍南瑾的脸上。霍南瑾还在睡,侧躺着,一只手枕在脑袋下面,另一只手搭在温书予的腰上,手掌摊开,覆盖着一大片面积,温热的,沉甸甸的。
温书予低头看了看那只放在自己腰上的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的。
他看了一会儿,伸出手,把自己的手盖在霍南瑾的手背上,他的手掌小很多,只能盖住霍南瑾手背的一半。他把手指嵌进霍南瑾的指缝里,轻轻地,一点一点的,像一只小动物在试探性地靠近一个陌生的东西。
霍南瑾的手指动了动,本能地合拢了,把温书予的手指扣住了。
温书予的心脏猛地跳了一下,跳得又快又重,咚的一声,像有人在胸口敲了一面鼓。他屏住呼吸,看着霍南瑾的脸,确认他没有醒,才慢慢呼出一口气。
他没有把手抽出来,就那样被霍南瑾扣着,躺在晨光里,听着霍南瑾的呼吸声,听着窗外偶尔传来的鸟叫声,听着远处街道上汽车的引擎声,觉得这个世界真好啊,好到他觉得不真实,像一场随时会醒的梦。
他闭上眼睛,在心里默默地说:霍南瑾,我喜欢你,不是狐狸对饲主的喜欢,是温书予对霍南瑾的喜欢。
你知不知道?
霍南瑾当然不知道。他在睡梦中皱了皱眉,像是做了什么不太愉快的梦,扣着温书予的手指又收紧了一些,然后呼吸重新变得平稳了。
温书予睁开眼,看着他的眉头,伸出另一只手,用食指轻轻按了按他皱起来的眉心。霍南瑾的眉头慢慢松开了,皱着的纹路像被熨斗烫过一样,一点一点地展平了。
“不做噩梦了。”温书予小声说,像是在哄一个孩子,“有我在呢,不做噩梦了。”
霍南瑾的眉头彻底松开了,嘴唇微微动了一下,像是想说什么,但什么都没说出来,只是把脸往温书予的方向偏了偏,额头抵上了温书予的额头。
两个人的额头贴在一起,鼻尖几乎碰着鼻尖,呼吸交缠在一起,温书予能闻到霍南瑾呼出来的气息,淡淡的,带着一点点牙膏的薄荷味。
他的脸红了,但没有躲开,就那么贴着,眼睛看着霍南瑾的睫毛,他的睫毛很长,微微卷翘着,在眼下投下一小片扇形的阴影。
温书予数了数,左边有九十七根,右边没数完就睡着了。
第244章 小狐狸下山寻爱记28
温书予开始注意自己的样子了。
以前他不在乎这些。
在山里的时候,他连衣服都不穿,化形之后光着屁股跑了好几天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后来穿了衣服,也是霍南瑾给什么他就穿什么,从来不挑,因为他分不清哪件好看哪件不好看,在他眼里,能穿的衣服就是好衣服。
但现在不一样了。
他开始在意了。
每天早上换衣服的时候,他会在镜子前站很久,把衣柜里的衣服一件一件拿出来比在身上,看看哪件配哪件好看。
他学会了搭配,白色的卫衣配浅蓝色的牛仔裤,灰色的家居服配白色的袜子,那件古装他只在洗完澡之后穿,因为他觉得那件衣服太珍贵了,不能弄脏。
他甚至开始摆弄自己的头发了。以前他洗完头就用毛巾随便擦两下,然后让头发自然干,干了之后乱糟糟的,像一窝被风吹过的草。现在他会用梳子把头发梳顺,把刘海往左边拨一拨,又往右边拨一拨,看看哪边更好看。他试了好几次,最后决定往右边,因为右边露出耳朵,他的耳朵很好看,他想让别人看到。
虽然他说的“别人”只有霍南瑾一个人。
霍南瑾注意到了这些变化。他看到温书予在镜子前站的时间越来越长,看到他开始在意衣服的搭配,看到他梳头发的次数越来越多。他没有说什么,但他在下班回来的时候,开始带一些小东西。
有时候是一条围巾,灰色的,毛线的,软软的,温书予围上之后整个人像一只毛茸茸的小动物。有时候是一顶帽子,米白色的,上面有两个小球,温书予戴上之后耳朵被压在帽子底下,鼓鼓的,看起来很好笑。有时候是一双袜子,上面印着草莓的图案,温书予穿上之后会把脚伸到霍南瑾面前,问好不好看,霍南瑾说好看,他就把脚缩回去,抱着膝盖笑。
温书予把这些东西都收在一个抽屉里,整整齐齐地叠好,每一样都不舍得用,除了那双草莓袜子,他天天穿,穿到霍南瑾无奈的说你再不换洗就要臭了,他才恋恋不舍地脱下来,洗了,晾干,第二天又穿上了。
固灵丹吃到了第二十天,温书予的脸色已经完全恢复了。
不再是那种苍白透明的颜色,而是恢复了之前白里透粉的样子,脸颊上那点婴儿肥也慢慢回来了,捏起来软软的,像刚出锅的馒头。他的精力也比之前好了很多,不再动不动就犯困,每天下午还能在家里跑几圈,从客厅跑到阳台,从阳台跑到厨房,从厨房跑到卧室,再跑回客厅,跑得气喘吁吁,但脸上带着笑,耳朵在头顶上扑棱扑棱地抖,尾巴甩得像一面旗帜。
霍南瑾有一天提前回来了,打开门的时候,看到温书予正趴在沙发底下,屁股露在外面,尾巴在地板上扫来扫去,不知道在干什么。
“你在干什么?”霍南瑾站在门口问。
温书予从沙发底下爬出来,手里拿着一颗珍珠,就是那天晚上他哭出来的那颗,圆圆的,白白的,在灯光下泛着柔和的光。他把珍珠举到霍南瑾面前,很认真地说:“我想把它穿起来,挂在脖子上。”
霍南瑾接过珍珠,看了看,又还给他,“可以。”
温书予开心了,把珍珠攥在手心里,开始翻箱倒柜地找绳子。他找了半天,找到了鞋带,找到了充电线,找到了包装盒上的丝带,但都觉得不合适。鞋带太粗,充电线太硬,丝带太滑,他拿着这些东西在客厅里摆了一地,坐在地板上,歪着头看,像在做什么重大决策。
霍南瑾换好家居服出来,看到一地的东西,沉默了两秒,走进书房,从抽屉里拿出一条黑色的皮绳,很细,很软,上面有一个小小的银扣子。他蹲下来,把皮绳递给温书予,“用这个。”
温书予接过去,看了看,觉得很好,但又有一个问题,“我不会穿。”
霍南瑾从他手里拿过珍珠和皮绳,把皮绳的一头从银扣子上拆下来,穿过珍珠,再扣回去,前后用了不到十秒钟。一颗白色的珍珠挂在黑色的皮绳上,简洁又好看,像一滴凝固的眼泪。
温书予看着霍南瑾做完这一切,眼睛瞪得圆圆的,嘴巴微微张着,脸上的表情像是在看一场魔术表演。等霍南瑾把穿好的项链递给他,他才回过神来,接过去,捧在手心里,看了又看。
“霍南瑾,你怎么什么都会?”温书予问,语气里带着真心的崇拜。
霍南瑾站起来,没回答,去厨房做饭了。
温书予把项链戴上,珍珠垂在锁骨的位置,凉凉的,滑滑的,贴着他的皮肤。他低头看了看,珍珠在灯光下微微发亮,像一颗小小的月亮。他用手摸了摸,珍珠很光滑,很温润,像被盘了很久的老玉。
他跑到厨房,踮起脚尖,把领口拉下来给霍南瑾看,“好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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