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笨蛋小可怜总是被一见钟情_crutchA【完结】(403)

  他用勺子舀了一口汤送进嘴里。然后他低下头,勺子停在半空中,眼泪毫无预兆地掉了下来。

  “霍教授,”他的声音闷在喉咙里,沙哑得不像他自己,“这些全是您做的。”

  霍南瑾坐在他对面,看着他掉眼泪,没有说“别哭了”,没有递纸巾,只是安静地看着他,让他哭完。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说话,声音很轻,带着一丝极难察觉的紧张:“味道怎么样。”

  “好吃。”温书予用手背抹了一把眼泪,对霍南瑾露出一个笑容,眼睛红红的,睫毛湿湿的,但笑得比任何一次都开心,“特别好吃。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菜。”

  霍南瑾看着他那张又哭又笑的脸,伸手从蛋糕旁边拿起一样东西。不是刀叉,是一根蜡烛。一根蓝色的蜡烛,很细很短,和蛋糕上那只兔子一样,看得出是单独买的。他把蜡烛插在兔子耳朵旁边,用打火机点燃。烛光在昏暗的灯光下摇曳,映在两个人的脸上,给所有冷硬的轮廓都镀上了一层暖黄色的柔和。

  “许愿吧。”

  温书予看着那根蜡烛,看着烛光里那个画得歪歪扭扭的兔子,看着兔子爪子里那颗同样歪歪扭扭的星星。他闭上眼睛,双手合十,在心里许了一个很长的愿望。这个愿望太长了,长到他在心里念了好一会儿才念完。他许的不只是一个生日愿望,而是把过去十九年所有没说出口的期待、所有小心翼翼收好的念想、所有不敢承认的喜欢,都写进了这一个愿望里。

  他睁开眼,吹灭了蜡烛。烛烟在空气里绕了一圈,然后散了。

  “霍教授,”他转过头看着霍南瑾,声音很轻,轻到像在说一个秘密,“您知道吗,以前在孤儿院过生日,院长妈妈会给每个过生日的小朋友买一个小蛋糕。大家一起唱生日歌,分着吃。后来我长大了,别的小朋友都走了,我就自己给自己买一个小蛋糕。买了两年,后来就不买了。因为一个人吃蛋糕,蛋糕不甜。”

  他低头看着面前那个画着歪扭兔子的蛋糕,声音又轻了几分:“今天这个蛋糕,肯定特别甜。”

  霍南瑾没有说话。他伸出手,用拇指擦掉了温书予眼角残留的泪水。动作和跨年夜一模一样,轻得像在擦一片落在瓷器上的灰。然后他把切蛋糕的刀放进温书予手里,说了一句话,声音很低,低到像是只说给温书予一个人听的:“以后每年都给你做。”

  温书予握着那把刀,抬头看着霍南瑾。烛光已经灭了,但桌上那盏灯的光还亮着,照在两个人之间不到一臂的距离上。他看到霍南瑾的眼睛里有一种从未见过的光——不是冷淡,不是严肃,不是疲惫。是一种被压了很久很久、终于找到出口的柔和。他忽然觉得,他十九年来许过的所有愿望,大概都在今天晚上一次性实现了。

  他切了两块蛋糕,一块给自己,一块给霍南瑾。奶油很甜,蛋糕胚很软,兔子的耳朵被他切下来了,他夹起来放进嘴里嚼了嚼,然后笑了:“兔子耳朵也是甜的。”

  霍南瑾看着他吃蛋糕的样子,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用杯沿挡住了嘴角。但温书予看到了——那个弧度比平时的“嘴角动一下”大了不止一倍。不是一闪而过,而是停留了好一会儿。是完完整整的、不加克制的、因为一杯茶挡着所以没被看到的笑。

  吃完饭之后温书予主动收拾了桌子,把空盘子端进后厨。周姨正在后厨收拾东西,看到他端着盘子进来,笑眯眯地接过手放在水池边。温书予看着周姨,忽然想起什么,压低声音问:“周奶奶,霍教授他……什么时候来找您学做菜的?”

  “大概一个多星期前吧。”周姨擦了擦手,笑容更深了几分,“大晚上的跑过来,说想学几个家常菜。他从来没下过厨房,第一次切菜的时候差点把自己手指头切了。后来每天下班都来练一会儿,砂锅里的莲藕是他削的,削了四根才削出一个像样的。这个孩子从小没进过厨房,这一次为了你,什么都学会了。”

  温书予站在后厨门口,看着外面正弯腰收拾桌子的霍南瑾,心里涌起一股巨大的冲动。不是想大声喊,不是想哭,不是想笑。是想走过去,从后面抱住他。他忍住了。但他把这个念头收进了心里那个越来越满的小抽屉里。他知道,总有一天,那个抽屉会满到关不住。但现在还不行。

  第500章 教授怎么这样39

  从馄饨店出来的时候,雪正好开始下。和初雪那天一样,大片大片的雪花无声地落下来。温书予站在店门口仰起头,伸出舌头接了一片雪,凉丝丝的,化在舌尖上。他转头对霍南瑾说:“霍教授,下雪了。”

  霍南瑾站在他身边,仰头看了看天空。雪花落在他的肩头,落在他深蓝色的大衣上。他伸手拂掉了温书予头发上的雪,和上次一样,指尖穿过那些柔软的头发,碰到了那撮翘着的呆毛。

  “明天才是你生日。”霍南瑾说,语气依旧是那副淡淡的调子,但说出来的内容让温书予整个人都定在了原地,“今晚的蛋糕是试做的。明天还有正式的。”

  试做的。那个画着歪扭兔子的、手绘的、看起来至少花了好几个小时的蛋糕——是试做的。温书予觉得自己今天已经用光了所有的词汇量去描述“感动”,但这个词好像怎么用都不够。他张了张嘴,发现自己说不出话,最后只能点了点头。

  霍南瑾把他送到宿舍楼下。温书予下车之前,霍南瑾从大衣口袋里拿出一样东西,放在他手心。不是盒子,是一封信。手写的。信封上没有收件人,没有寄件人,只有一片深蓝色的、近乎黑色的封蜡。

  “回去再看。”

  温书予攥着那封信,站在路灯下目送黑色轿车消失在雪夜里。然后他转身跑进宿舍楼,跑上楼梯,关上门,坐在床上,用微微发抖的手拆开了信封。里面只有一张纸,霍南瑾的字迹。不是打印的,不是让赵源代写的,是亲手写的。每一个字都和他笔记本上的笔迹一模一样——苍劲有力,笔锋凌厉,但在某些笔画的末端,有不自觉的停顿痕迹,像是写下这些字的人,每写一句都要想很久。

  信的内容不长。但温书予读得很慢,很慢。

  “温书予。你第一次来实验室的时候,在门口站了很久才敲门。我当时就在想,这个人连敲门都需要做心理建设,以后要怎么在这个圈子待下去。但你没有让我失望。你比任何人都认真,每一份数据都核三遍,每一个不懂的问题都记下来。你的笔记本比我的实验记录还详细。”

  “你说你小时候觉得没有人会选择你。这句话我记了很久。因为我也曾经有过同样的感觉。但后来我发现,选择这件事,不是等别人来选的。是你要先站在那里,让想选你的人看到你。你站在那里了。你的光很亮。它照亮了很多东西,包括一些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的东西。”

  “生日快乐,温书予。希望你以后每一个生日,都有人陪你一起过。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是那个人。”

  温书予读完了。他拿着那张纸,坐在床上,眼泪无声地滑下来,落在纸上,把“温书予”三个字洇得有点模糊了。他赶紧把信纸拿远了一点,用袖子小心翼翼地吸掉纸面上的水渍。然后他把信纸翻过来,背面还有一行字,写在最底下,字迹比正面稍微潦草一点,像是写完正信之后犹豫了很久才加上去的。

  “明天晚上,老地方见。正式的。”

  温书予把信纸贴在胸口,倒在床上,把被子拉起来蒙住脸。被子里传出一声被闷住的、又哭又笑的哽咽,然后被子被掀开,他拿着手机打了几个字,删掉,又打,又删掉。最后发出去的消息只有一句话:“我愿意。”

  发完之后他才意识到,“你愿意的话”对应的是过生日,不是别的。但他发的“我愿意”没有宾语。这个“我愿意”可以对应任何事——愿意每年和他一起过生日,愿意让他成为那个陪自己一辈子的人,愿意牵他的手,愿意和他走过所有的冬天。他没有撤回。因为他每一层意思都是真心实意的。

  三十秒后,霍南瑾回了一条消息。

  “早点睡。明天六点,我在楼下等你。”

  后面跟了一颗小星星,是emoji。黄色的,小小的,五个角,和蛋糕上那个歪歪扭扭的星星一模一样。

  温书予看着那个emoji,觉得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事,都因为一颗小星星变得不一样了。霍南瑾发了一个表情。不是文字,不是“晚安”,是一个表情。这个人从来不发任何表情,所有消息都精炼得像作战指令。他发了一颗星星。这个变化的意义,对温书予来说,不亚于霍南瑾在信里写的那句“我可以是那个人”。

  他把手机放在枕头下面,关了台灯。月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进来,在地上画了一道细细的白线。和昨天一样,和前天一样,和每一次从实验室回来之后的夜晚一样。但今晚他手腕上的那颗小星星在月光下特别亮,亮得好像真的在发光。他闭上眼睛,把那封信放在枕头下面,和实验室钥匙、周赫的零食放在一起。然后他做了一个决定——他要给霍南瑾写一封回信。不是现在。现在他手还在抖,写不好。明天,等他冷静下来之后,他要把所有想说的话都写在那封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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