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笨蛋小可怜总是被一见钟情_crutchA【完结】(52)

  “这个词念‘家’,Zuhause。”霍南瑾指着书上的单词。

  温书予跟着念:“Zuhause。”

  “对。以后这里就是我们的Zuhause。”

  温书予抬起头,看着霍南瑾认真的侧脸,心里突然踏实了些。

  只要有哥在,哪里都是家。

  第一个月结束时,温书予已经能听懂一些简单的日常用语了。虽然说得还磕磕绊绊,但至少敢开口了。

  安娜老师很欣赏他的努力,经常在课后多留他一会儿,给他补课。

  班里的同学也渐渐接纳了这个安静漂亮的中国男孩。

  那个金发男孩,叫马克斯,主动成了温书予的朋友,虽然两人语言不通,但马克斯会用手势和图画跟他交流。

  霍南瑾有次来看到两个小朋友鸡同鸭讲的场面,回家路上一直笑,温书予气的一直锤他。

  在这里的生活慢慢步入正轨。

  霍南瑾在大学里如鱼得水,他对机械和动力的天赋很快显现出来,教授们都对他赞赏有加,温书予的语言也在进步。

  半年后的一个下午,霍南瑾回到家,发现温书予不在。他正准备出去找,温书予推门进来了,脸上带着难得的兴奋。

  “哥!我今天去超市,自己买了东西!”温书予举起手里的袋子,“我跟售货员说了要什么,她听懂了!”

  霍南瑾看着他发光的眼睛,心里一暖。他走过去,接过袋子看了看,里面有面包、牛奶,还有一块小小的巧克力。

  “真棒。”霍南瑾揉了揉他的头发轻笑。

  温书予笑得眼睛弯弯的:“我还帮一个老奶奶指路了,她说要去邮局,我告诉她怎么走,她跟我说‘谢谢’。”

  这是他第一次在异国他乡,独立完成一件事。

  虽然很小,但对他来说,是巨大的进步。

  霍南瑾当然知道,老太太是他找来的,不过他不会告诉温书予就是了。

  第70章 八十年代捡到被抛弃的小笨蛋27

  晚上,温书予坐在桌前写作业时,突然说:“哥,我想去找份工作。”

  霍南瑾抬起头:“为什么?钱不够用吗?”

  “不是,”温书予摇头,“我想……想自己也做点什么,不能总是你养着我。”

  霍南瑾看着他认真的样子,想了想说:“不急,先把语言学好。等工作了,有的是机会。”

  温书予点点头,但心里已经有了打算。

  又过了三个月,温书予的语言已经能达到基本交流的水平了,他说话还是有点口音,语法也经常出错,但至少别人能听懂他在说什么。

  为了锻炼自己,他求着霍南瑾找到了一家花店的工作。

  花店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德国女人,叫伊尔莎,丈夫去世得早,一个人守着这家小店,她看温书予安静勤快,虽然语言还不流利,但还是留下了他。

  温书予很喜欢这份工作。

  他喜欢那些花,喜欢它们鲜艳的颜色,喜欢它们散发的香气。

  伊尔莎教他认识各种花的名字,教他怎么修剪,怎么搭配,他学得很认真,很快就能独当一面了。

  霍南瑾知道后,没有反对,只是每天下班后会去花店接他,伊尔莎第一次见到霍南瑾时,眼睛都亮了:“哦,这是你哥哥?真是一表人才。”

  温书予红着脸点头又摇头。

  伊尔莎看看他,又看看霍南瑾,意味深长地笑了:“你们感情真好。”

  在花店工作让温书予接触到了更多人,他的德语进步得更快了,他开始能看懂报纸上的简单新闻,能跟顾客闲聊几句天气,甚至能听懂伊尔莎讲的笑话。

  一年后的春天,霍南瑾完成了一个重要的研究项目,教授推荐他去一家机械公司实习,那家公司正好在研发新型发动机。

  霍南瑾去了,三个月后,他提出的改进方案被公司采纳,生产出的发动机性能提升了百分之十五,公司高层震惊了,直接给他开了高薪,聘他为正式工程师。

  与此同时,霍南瑾和几个同学一起创业的项目也有了眉目。

  他们设计的一款小型发电机,因为体积小、效率高,受到了不少客户的青睐。

  第一笔订单签下来时,霍南瑾带着温书予去了一家很好的餐厅庆祝,餐厅在河边,烛光摇曳,音乐轻柔,温书予穿着霍南瑾给他买的白色西装,软软的头发垂下来,被霍南瑾捋上去。

  “紧张?”霍南瑾低声问。

  温书予点点头:“这里太……太好了。”

  霍南瑾笑了,隔着桌子握住他的手:“你值得最好的。”

  吃完饭,两人沿着河边散步。

  夜晚的街道很安静,路灯投下温暖的光。走到一座桥下时,霍南瑾突然停下脚步,转过身,捧起温书予的脸,吻了上去。

  这是一个很深很温柔的吻。温书予先是僵了一下,随即闭上眼睛,回应着他。

  他们站在桥下阴影里,紧紧相拥,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周围的一切。

  不知过了多久,霍南瑾才松开他。温书予脸红了,小声说:“被人看见怎么办……”

  “看见就看见。”霍南瑾说,眼神温柔,“在这里,我们可以这样。”

  确实,在德国,人们对同性恋的接受度比国内高得多。

  他们走在街上牵手,偶尔亲吻,路人多是善意地看一眼,有的还会微笑。

  没有人指指点点,没有人说三道四。

  这种自由,是他们在国内想都不敢想的。

  又过了半年,霍南瑾的公司稳定下来,和国内的几个企业开始合作,正式开始盈利。

  他用第一笔分红,在城郊买了一栋小别墅。

  别墅带一个花园,温书予喜欢的不得了。

  温书予第一次看到那个花园时,眼睛都亮了,他几乎能想象出,春天这里开满鲜花的样子。

  “喜欢吗?”霍南瑾看着蹦蹦跳跳的温书予问。

  温书予用力点头:“喜欢!太喜欢了!”

  搬进新家的第一天,温书予就在花园里忙活起来。

  他买了花种,买了工具,每天下班后都在花园里待上几个小时。松土,播种,浇水,修剪。

  霍南瑾有时会陪他一起,更多时候是坐在屋前的台阶上看着他。

  温书予蹲在花丛中,阳光洒在他身上,给他镀上一层金边。

  他认真侍弄那些花草的样子,美好得让人移不开眼睛。

  德国的冬天来得早,十月底就开始冷了。

  温书予担心他的花会被冻死,每天都焦虑地查看天气预报。霍南瑾看在眼里,没说什么。

  第71章 八十年代捡到被抛弃的小笨蛋【完】

  几天后,霍南瑾叫来工人,在花园里搭了一个温室。

  “这样花就不会冻死了,”霍南瑾对目瞪口呆的温书予说,“一年四季都能开。”

  温书予站在温室里,看着那些在严寒中依然盛开的鲜花,他转身抱住霍南瑾,把脸埋在他怀里,轻声说:“哥……谢谢你……”

  “傻。”霍南瑾轻轻拍着他的背。

  有了温室,温书予的花园真的做到了四季常开。春天有郁金香和风信子,夏天有玫瑰和百合,秋天有菊花和大丽花,冬天还有温室里的兰花和仙客来。

  邻居们常常来参观,夸赞温书予的花养得好,温书予会开心的剪一些送给他们,慢慢地,他在这一片小有名气。

  有天,一个邻居问他:“你这么会养花,为什么不开个花店呢?”

  温书予愣住了。开个花店?他自己?

  思考了很久。

  晚上他把这个想法告诉霍南瑾,霍南瑾想都没想就说:“好啊。”

  “可是……”温书予犹豫了,“我能行吗?我不会经营……”

  “有我呢。”霍南瑾说,“你想做就去做,我有钱不怕亏本。”

  于是他们开始找店面,找了半个月,终于在一条安静的街道上找到了一家合适的小铺子,铺子不大,但有一个朝南的橱窗,阳光充足,很适合摆花。

  签下合同那天,温书予兴奋得一晚上没睡好,最后是霍南瑾让他精疲力尽了以后才勉强困倒的。

  他拉着霍南瑾规划怎么装修,要进什么花,要怎么摆放。

  霍南瑾都听着,偶尔提点建议,更多时候是笑着看他手舞足蹈地描述。

  装修花了一个月。

  温书予每天下班都往店里跑,亲自盯着每一个细节,墙壁要刷成什么颜色,架子要做什么样式,灯要选什么样的,他都亲力亲为。

  霍南瑾的公司正好在赶一个项目,很忙,但还是每天抽时间陪他。有时候两人忙到深夜,就在还没装修完的店里,坐在中间吃外卖。

  “累吗?”霍南瑾看着额头汗津津的温书予问。

  温书予摇头,眼睛亮晶晶的:“不累。哥,我觉得……我好像在做梦。”

  霍南瑾伸手擦掉他脸上的灰:“不是梦。”

  终于,花店装修好了。浅绿色的墙壁,原木色的架子,温暖的灯光,还有那个朝南的、摆满鲜花的橱窗。一切都很完美,只差一个名字。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mono.college/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系统 快穿文 情有独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