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发现了吗,尽管体力不好,我还是从事了相关工作,我的天赋没有一点是被浪费的,尽管所有人几乎都是我的绊脚石,拖拽着我想置于死地而不自知,但如果不离开,只能证明我的资质平平,连改变的勇气都没有,又做得了什么大事。
我开始拼尽全力地找出路,想挣脱那张蛛网,这就是我搬家的理由,其实还可以再小一点,我只是想要一个可以睡个安稳觉,隔音很好,能放得下一个书房和一个衣帽间的,只有我一个人住的房子。
我的愿望真的很简单,是人们把我想复杂了,我只是要做我喜欢的事,只是想要不再无休止地疲倦和哭泣,暴力和与人交谈,仅此而已,没有什么人是能够让我值得完全信任的,这一点我已经证明过无数次。
我无法用另一种角度看待父亲,这取决于他如何看待我,家里没有积蓄并不是我导致的,我本可以拥有轻松自由的人生,是他天生的不安分招惹灾祸,这也算了,他最不该在自己无尽的失败以后,用自己被打得再也站不起来的残破的意志来劝阻我的追寻,他竟然忘了我有他也最引以为傲的,好用的脑子和大胆。
我并不打算比他成功,我只是想出去。
这些故事我并没有计划告诉欲词,但她或许经历了跟我一样的麻烦,或许是因为她长得不错,或许是因为我又玩心大发了,但对她说出这些,是我真心希望她也可以。
也愿意出去看看。
我一直是个很自以为是的人,复许。
不用写下什么意见和安慰,因果自担,责任自负,我清楚。
人在年轻时,我不知道什么算年轻,十几岁或者二十出头吧,拥有极强的需要被认可的表达欲。Professor,或许我对你的情感联结就是这样的,但又似是似非,我后来想了很久,发现我的专注度缺失正来源于这种创伤应激反应,所以从来不是我说了算,也从来不是我的选择,脱离温室是我本身的命运,复许,太早发现这一点是悲哀还是荣幸呢。
Hope to see you as soon.
格终敬上。
这是我随手从书架上拿下来的其中一封信件,我睡醒以后有些恍然,分不太清自己身在何处,之前又在几夜之间发生了那么多的事情。
我的体温最起码有三十八度多,这里是林格终的家,我只记得这两件事情,她还没有回来,想也不用想就知道大概是去了谭且那里。
我现在没有资格问她可不可以回来看看我,正当手机拿在手里还犹豫不决的时候,林格终打来了电话。
“欲词啊,我今天不回家,你要是没地方住可以先在我家住下。”
“林格终。”
我毫不犹豫地开口,嗓音带着哭腔,像是对神女祷告,像是对母亲祈求。
要提出什么样的愿望呢?
我不清楚。
但不可以是这几个字:你不要走。
这样太卑微了,显得我的人生好像就是围着林格终转的。我将电话挂断,竟然真的开始思考是这样吗,只要她开口的事情,我就无法拒绝吗,只要是林格终想要做的一切,我就拼命要帮她达成吗?
把手机放下之前,我在心里对她默念的一句话是:
师姐,可不可以把我当成你的厄瓜多尔。
一朵可以精心将养的花,最起码看在是个门面足够漂亮的牌子货上,有时候是可以正眼看着我的,是可以将手指轻柔地触碰上我柔软的唇瓣的,只要她愿意用一抹点绛唇为我解渴,我就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地冲锋陷阵好多年。
我唯一的心愿就是将这个流程不断重复下去,直到身死道消。
其实每每大病一场,我都如梦初醒地开始在意生死,胜似一束盛放的粉百合,师姐仍然娇艳欲滴,我却烧糊涂了,就像现在,我也不清楚自己哪里来的这些想法,我明明只是希望见到她一面,躲在她的怀里抽泣,缠着她给我写一封信,其他就什么都不求了。
不求的前提正是死去,这个闭环,我在牛津上学的时候日思夜想,为此不能寐许多学期,落下许多明明可以提早学完让自己更轻松却偏偏拖到最后的课程。
烧烂的花瓣,起码还有一场盛放的漂亮火焰,我只能这么安慰自己,再多的不管说什么,其实谁都不会信了。
看完这么些字,我的脑子里只剩下一个想法:师姐对我另眼相待,以及她又在压榨自己了,她也快撑不住了,一边煎熬着我,一边折磨着自己的生,她只打算给自己留一口吊着的气,病怏怏地等到所有的终结。
她要终结什么?
我能想得出来吗?
为什么不可以直接去问,还是我不敢?
林格终从来没有说过不可以。
她可以错过,我可以吗?
我是不会接受的,林格终从来没有义务为我做些什么,包括安静地等待和按照我的心意做事,否则她就不是林格终,或者她是,但不会被我另眼相待。
“你想回英国?格终,你才刚回家没多久。”
谭且实在没办法了,他不知道还能用什么样的借口把林格终留下,其他也就算了,她在别的地方,任何异国他乡,都会水土不服,林格终的身体很挑地方,刚去英国那几天,她在可以说是本地最贵的一套房子里上吐下泻,甚至是谭且自己的房产,刚购入没多久。
就是专门为林格终买的。
“我想吃叔叔阿姨做的饭了,不知道他们还在不在,那家餐馆还在不在。”
明明刚回来没几个月。
林格终靠在沙发上,身上披着毯子,露出一点纤细脆弱的身躯,长发披到了腰上,很浓密也很厚重,这身头发谭且养了很久,她从来不让自己越界,那些心思也就不能被她发现。
或者说,不能明知故犯,谭且不想失去林格终,所以愿意陪她一直将这场好戏演绎下去。
她爱谁,不爱谁,喜欢谁,讨厌谁,想跟谁是朋友,真的重要吗?
对其他人来说是的,对林格终来说并不。
她早在高中就告诉过谭且一段话:
“我并没有打算活很长时间,三十岁寿终正寝很符合我的一切,性格,想法,为人处事,我会也可以在三十岁之前把所有苦难都结束,把所有快乐都感受,然后把自己还给我自己,阿且,不要劝阻我,为我大办一场筵席,我要举世无双的葬礼和排面,随便你,或者你们弄什么牌子货还是别的,都没所谓。”
“我要当这个时代的好姘头。”
这是个很奇怪的形容词,但林格终就是会给人一种,只要是和语言有关系的东西,都是由她创造的,所以她想怎么用都不会突兀的感觉。
文字,连词成句,诗歌,才女的玩物,万物的初始,一切回到最开头。
“格终,格终……”
这是两串晶莹的泪滴,在小心翼翼地问询,他,他们,在问询格终为什么不能够多留下一点时间陪伴人间,为什么要早早地驾鹤西去,为什么总是在凌晨的时候放这首歌,为什么不再多留一会儿,哪怕一分一秒。
真的不知道吗?
知道的。
因为多留哪怕只是一秒钟,都会有更多理由劝阻格终的消失了。
她又一声不吭买了回英国的机票,这次连谭且都没有说。
第12章
chapter12.
我在当时并不明白林格终是怎么想的,她明明可以一声不吭就离开,为什么还要在临走之前说一句再见呢?其他的话什么都没留下。再见?我又开始咬文嚼字,想不通林格终的意思是,我们最起码还能有一次的一面之缘还是再也不见了,每到这种时候,我就又想起她人畜无害的脸,什么感情都荡然无存的一双眼睛,却让人心里发毛,感到前所未有的觳觫,好叫遇到的所有灵魂都对她言听计从。
我的包里有她的一张旧照片,是林格终18岁时的写真照,我甚至开始嫉妒那个摄影师,见到了她最适合有另一块半壁江山的大好年华和未经世事的可以信任的良善软弱,总之我又心乱如麻,我觉得她太看轻我吗?
我的手指开始摩挲她的眉眼弯弯,心里不断想着两个字:再见。
是因为看轻,还是因为不能并肩,还是因为如果我不能和她并肩。
谭且就可以吗?因为他是法律关系上的哥哥吗?林格终。
我太高估他了,下一秒我就接到谭且的电话,问我知不知道格终去了哪里。
我不知道,这是真的,比起相爱,我更在意她是否高兴、健康、完好无损,我指的健康是心理上的,在牛津的那一年,除了功课,我一直不断挤压自己的课余时间学习心理学的书,一直试图告诉林格终,你太低估所有人了,包括你自己,也包括我。
“我不知道,她连你都一声不吭,怎么会告诉我。”
她在英国是我唯一知道的消息,我并不打算将它分享给我的“情敌”,起码在我眼里是不打算的。这当然奇怪,奇怪到了一种我们全都用无法言语表达的地步,我只想问林格终要个答案,我又只想问林格终要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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