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工作台里拿出冰块、朗姆酒、椰浆和新鲜菠萝,殷燃按照烂熟于心的步骤进行。先将冰块碾成冰沙放一旁备用,新鲜菠萝也倒入器皿中手动捣成汁。
接着,她将少量朗姆酒倾倒入量杯,倾倒入摇壶后,又同一步骤加入椰浆。
室内的橘黄光束洒下,投成殷燃垂睫时眼底的阴影。
阮符安静望着她,目光从眉毛到鼻梁,又滑落到唇角,一遍又一遍。
直到殷燃抬眼,目光疏离礼貌。
阮符轻咳一声,鬼使神差指指吧台上的两个酒瓶问:“这两个是什么酒啊?”
殷燃对答如流:“都是调酒用的基酒。你左边的是白朗姆酒,右边的是椰子风味的朗姆酒。”
“除了做调酒用,平时也可以直接喝吗?”
“可以,不过口感会比较单一,”殷燃说,“大部分人都会选择进行调配饮用。”
阮符了然地点头,看着她在摇壶中倒入菠萝汁,搅拌几下后,又盖紧摇壶盖子。
剩下的几秒功夫,她拾起手帕擦擦手。那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游走于布料间总有几分性感。
而后殷燃侧过身,左手中指和无名指按住摇壶底,右手拇指则牢牢扣住壶口,手腕用力,开始摇酒壶。
标准又流畅的英式摇壶,行云流水,丝滑到极致。阮符的目光被攫住,丝毫未曾移开。
尽管日常中,她使用波士顿式摇壶更频繁,也更偏爱波士顿式摇壶,但架不住英式摇壶更能体现调酒师的shake成熟度。所以从前在英国,她要向师父邀功时才使用英式摇壶。
酒液中加入冰沙,殷燃最后在杯口加上片青柠檬做点缀。
做完这一切后,她发觉自己满手心汗。
又不是第一次调酒,紧张给谁看。暗自训斥一句,她把酒杯推出去。
“椰林飘香好了。”
直到高脚杯推到面前,阮符才回过神来。
殷燃望向那杯椰林飘香,微笑:“尝尝吧。”
阮符照做。
她端起玻璃杯喝上一口,细腻的液体入口,她尝到的先是浓郁的奶香,其次是绵密的菠萝味和酒气。
她眼前一亮,喝下第二口。液体入喉的瞬间,她宛如身处于沙滩上,嗅着湿咸的海风,等待夏日特有的热浪袭来。
“怎么样?”
阮符的眼睛在发光,不吝赞美:“意外的好喝。”
殷燃擦着吧台,弯起眼睛:“那就好。”
“你好厉害啊,”阮符又品尝一遍,赞不绝口,“真的。”
“还好,糊口的水平而已。”殷燃平淡回答着,擦拭的动作都不自觉放轻许多。
“你做调酒多久了呀?”
“四年多。”
阮符一边用小匙子搅拌着酒液,一边作无心之意,问道:“那你的年龄……”
空气沉寂几秒,未等殷燃反应,她急忙解释“不好意思,是不是冒昧了”。
殷燃如实说:“不冒昧,我二十五。”
阮符极力掩饰住内心的雀跃,点点头,她笑说:“那你是姐姐呀——我二十二。”
殷燃动作稍顿,抬眼间,再度撞入面前人的眸光中。
“嗯,是姐姐。”
在酒吧待到十二点,阮符起身。
“太晚了,我得走了,”她瞥了眼手表,“再晚就没车了……”
殷燃表示理解。
“再见。”阮符摆摆手。
殷燃也回个“再见”。
待目送她离开后,殷燃盯着空气发起呆。
面前的玻璃杯干干净净,像从未有人使用过。
是的,这种感觉太不真实——久别重逢,对方却早忘记她这号人。
良久后,殷燃把那玻璃杯放入清洗池。
姚宋不知已经潜伏多久,如今抓到好时机,风风火火奔进吧台,“怎么样,有戏没?”
殷燃皱着眉,认真洗着那玻璃杯,后知后觉问:“什么?”
“就刚刚那个美女富婆——”
“内搭春夏Chloé,外搭倒是是前年的Margaret Howell。满身珠光宝气,一看就是不缺钱的千金大小姐。”
“没注意。”殷燃如实道。
早在几年前,她已经把喜欢的奢侈品收集过一遍,如今兴头过去,狂热早就不复存在。
“我看你们聊得挺开心,没擦出点什么火花?”
火花?怎么会,怎么可能。
殷燃摇摇头:“想多了,我的朋友。”
要是有火花,她也不会寡到现在。
可是——
全世界有那么多城镇,那么多酒吧,她偏偏走进我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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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不收拾,书房的书籍和资料已堆积成山——除去自己平日翻看的人文社科书籍,还有要打包带给祝琴的医学杂志,以及一些旧新闻报纸。
殷燃把看过的摞起,一本本塞进书柜。
快整理结束时,手机铃声大作。
瞥到来电人时,殷燃顾不得其他,抛下书去接电话。
夜间风阵阵,书页时不时舞动跃起。
“哗啦——”
有片枯黄的银杏叶从书页中翩跹飞落,飘到地板上。
第2章
燥热的八月底。
同学们尚未从西瓜和汽水的快乐中抽离,便被学校抓回来上课。
不出意料,第一堂课上得“怨气冲天”。
同学们该玩的玩,该闹的闹,想走神的走神,没有半分学习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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