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只剩一种可能。镜子里那双眼睛里有一丝他自己都不愿意承认的动摇。
他不想信,一百个不想信,一千个不想信。一个成年男人如果信了这种天方夜谭,那他自己就该去看脑子了。
但他解释不了,每一件都解释不了。
项维森关上水龙头,拿毛巾把手擦干,心里烦躁得要命却脸上什么都没露。他转身走出洗手间,结果一抬头,心脏差点从嗓子眼蹦出来。
包包正撅着屁股跪在茶几前面,两只手扒拉着茶几上一个白色的药瓶。他费劲地抠着瓶盖,嘴里还发出“嗯嗯嗯”的用力声,裙摆又翻到了大腿上,两条光腿白晃晃地戳在地板上。瓶盖“咔”地一声被他拧开了,他把瓶子倒过来,一颗浅蓝色的药片“嗒”地滚到了他的掌心里。
他捏起那颗药片,眯着眼看了看,然后嘴一张——就要往里面送。
“你干什么!”
项维森的怒吼声瞬间在安静的客厅里炸开。他三步并作两步冲过来,一把夺过包包手里的药片,顺势把整个药瓶也抄走了。
“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项维森拿着瓶子点着包包的脑袋。“这不是糖!这是处方药!你——你嘴就那么馋?什么都敢往嘴里塞??”
吼完这段话,空气顿时安静下来。
项维森看着包包那双眨巴眨巴的眼睛,忽然有点后悔了。吼太过了。对方毕竟……就算是狗变的,眼下也就是个小姑娘。而且以前他对包包说话从来不会这么凶,哪怕包包把沙发啃了个洞,他也只是拍拍狗脑袋叹口气,说“算了算了”。
可刚才那一下他真急了,因为他比谁都清楚真的把那些药吃下去会有什么后果。
正想着要不要说句软话找补一下,包包忽然“噌”地站了起来,双手叉腰,仰着脑袋直直地瞪着他。
“你凶我?!”对方的声音比他还高,“你居然凶我?!以前你从来不会这么大声跟我说话的……你变了!项维森你真的变了!你看看你刚才那个样子,吓死我啦!”
他越说越气,两个马尾都跟着晃,最后那句话几乎是尖叫着摔出来的:“盈盈姐姐都不会这么吼我!!”
项维森愣住了。
他整个人僵在原地,眼睛直直地看着包包,嘴唇动了动,声音忽然变得很轻:
“……你知道盈盈?”
包包点头,气鼓鼓地瞪着他:“我当然知道!你当初就是把我从她身边偷过来的!”
项维森彻底沉默了,握着药瓶的手也慢慢垂下去。
包包的视线在屋里转了一圈,最后落在书柜最上面那层。那儿立着一个深棕色的相框,相框里是一个胖乎乎的年轻女孩,眉眼弯弯,嘴角有两个浅浅的梨涡。
包包伸手指了指:“那就是盈盈。”
项维森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目光触到那张相片的瞬间,喉结明显地滚动了一下。
“我小时候她是第一个抱我的人,”一提到盈盈,包包的声音也软了下来。“你把我抢走的时候都没告诉她,她——”
“好了。”项维森忽然开口,打断了包包的话。“不要说了,我知道了。”
包包乖乖停住。他歪着脑袋,小心地观察项维森不太好看的脸色,可看了半天也没太搞明白,最后干脆弯下腰,凑过去找他的脸,语气带了点试探的小心翼翼:“真的知道了吗?”
项维森看了他一眼,没有回答,只是把药瓶揣进了口袋,沉默地绕过茶几,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
他整个人陷进沙发靠背里,发了好一会儿的呆,目光落在远处那个乱糟糟的小人儿身上,从他乱蓬蓬的双马尾看到他脏兮兮的膝盖,再看到他赤裸纤细的小腿。
过了很久,他朝自己对面的单人沙发扬了扬下巴:“你过来坐吧。”
包包是三天前走的。
项维森亲自带他去的宠物医院。那天下着小雨,他坐在诊室的塑料椅上,手放在包包头顶,轻轻揉着那两只软绵绵的长耳朵。那时的包包已经吃不下东西,脊背上的骨头一块块凸出来,可看到项维森的时候,尾巴还是会慢悠悠地摇两下。
他把包包留在诊察台上,说了句“拜托了”,便转身推开门,走到外面的走廊。因为无法承受自己作为“刽子手”的共谋身份,更不想看见包包最后抽搐的脊背,所以他选择在墙的另一边,用最懦弱的方式和包包告别。
他把包包埋在了城郊那片宠物墓园里,挑了一处靠着老槐树的位置,旁边有一片草地,春天会盛开小野花。深灰色的花岗岩,上面刻着"包包"两个字,下面还有一行小字:他们都爱你。
因为没办法熟练地表达爱意,墓碑上的字显得生疏又克制。他踩着埋葬包包的土地,连影子都变得自惭形秽起来。
包包是盈盈留下的最后一件东西。五年前盈盈从宠物商店抱回了一只黄茸茸的小比格养在香港的公寓里。她用手机拍下包包的照片传送给项维森,说狗狗的名字叫包包。项维森简单点评几句就换了话题,连照片都没有打开,听筒那边的人说家里的玉兰花马上要开了。
“哥哥,到时候我们和包包一起去赏花吧。”
嗯,好啊。项维森一只手夹着手机,另一只手翻着文件,末了指着一处朝助理点了点。“盈盈什么时候回来?爸妈都很想你。”
“我啊,”她笑着说。“要春天了呢。”
春天过去了,夏天过去了,玉兰又开了一轮,盈盈没有回来,她用一把水果刀结束了自己十九岁的生命,包包却从一只巴掌大的小毛球长成了满屋子乱窜的捣蛋精。
项维森有时候觉得,包包身上还住着盈盈的一点影子,活泼又闹腾,一刻也不消停,永远热气腾腾的生机。他每天给包包喂饭、梳毛、擦脚、收拾满地狼藉,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他总觉得盈盈还在,在某个看不见的地方偷偷笑他手忙脚乱。
而包包走后,盈盈最后一点残缺的灵魂的影子,也跟着那只小比格一起沉没到一个深不见底的地方。
那三天项维森没有出门,生活机能像过期食物一样缓慢塌陷。手机从那天下午就关了机,屏幕彻底黑着,被他扔在玄关柜上再也没碰过。他不接电话,不回消息,餐厅那边的经理打不通他的电话急得团团转,后来直接发了短信说老板你再不回话我就要报警了,他才勉强回复了一句。
冰箱里的东西吃完了他就喝白开水,窗帘拉了三天没拉开过,白天和黑夜的边界在这里逐渐模糊。他坐在沙发上发呆,偶尔手里攥着包包咬过的橡胶球,反复把球砸向地面,听它弹回来的“咚咚”声。
直到眼泪掉下来的时候他自己都吓了一跳,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哭过了。盈盈走的时候他忍住了,料理后事、主持葬礼、应付来吊唁的亲戚朋友,他全程没掉一滴泪。可现在,一只狗走了,他却坐在黑暗的客厅里,眼泪毫无征兆地淌了满脸,淌得狼狈不堪,淌得像回到了很久很久以前那个手足无措的少年时代。
他在包包身上寄予了太多微妙而复杂的情感,所以当他听到“盈盈”两个字从那个女孩嘴里蹦出来的时候,脑子里那些"不信"的高墙,忽然就塌了一面。
盈盈的大名叫项盈菲,亲朋好友都叫她“菲菲”,只有项维森从小就叫她“盈盈”。这个称呼是独属于他们兄妹私下的暗号,旁人根本不会说出口,更不会从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孩嘴里冒出来。
所以眼下项维森除了相信似乎没有第二个选择。
尽管他到现在都是懵的,整个人从头发丝到脚趾头都浸泡在一种“这怎么可能”的眩晕里。信是信了,可他还是觉得荒唐透顶——一只三天前他亲手埋葬的小狗,怎么就变成了一个活蹦乱跳的小姑娘?
更离谱的是,包包分明是公的……
项维森心中的疑问太多了,一时竟不知道应该先问哪个,最后只好清清嗓子,谨慎开口:“那个……包包啊。”
“嗯!”包包热情洋溢地应了一声,
“……你能不先从我腿上下来?”
第4章 吃狗粮吗
项维森低着头,看着自己膝盖上那个努力把自己蜷成一团的女孩。
不知道什么时候包包已经从对面的单人沙发转移到了他身上,此刻正舒舒服服地窝在他的大腿上,两只手还攥着他衬衫前襟的扣子,两人大眼瞪小眼地看着彼此,一时间气氛变得无比尴尬。
而包包听到这个指令的瞬间,脸上的笑容立马垮了,两条眉毛拧起来,一脸的不乐意:“明明是你让我过来坐的!”
“……那我也没说让你坐我身上啊。”项维森有些疲惫地解释道。
“可是你以前——”
“停停停,”项维森一根手指竖在两人中间,做了个"打住"的手势,“咱们先停一下。包包,我跟你讲个事,你听好了。”
包包仰着脸看他,还是不服。
“以前你是狗,你趴我腿上、躺我肚子上、踩我脸上都行。但是现在,”项维森比划了一下他整个人,“你现在是人,人是有人类的规矩的。而且你……”他顿了顿,目光在他那两条小辫子上扫了一圈,又赶紧移开,“你还是个女孩。女孩不能随便往男孩腿上坐,懂吗?”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mono.college/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