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吃了吗_一节藕【完结+番外】(415)

  袭进城市里的动植物被驱赶清理干净,深埋在底下的也被连根拔起,或焚烧或食用……

  沿海建起了数座高耸的堡垒,和瞭望塔不同的是,它们是土系异能者的眼睛——海边一出现丁点异动,他们都能够第一时间发现。

  抛去一些出现在人类自己身上的问题,就整体的发展来看,蒸蒸日上。

  乌珩聆听到林梦之说完,问林梦之,“我们吃什么?”

  “靠,你就知道吃啊!”

  还有什么事情是比吃饭更重要的?

  林梦之带乌珩到了窦露家的院子里,乌珩走在林梦之身后边,房子里尽是熟人的气味,他嗅了嗅,从里边觉察出一丝异样,但没有恶意,大家认识都这么多年了,恶趣味不少,恶意几乎从未有过。

  乌珩脚步不顿地跟着林梦之进了屋,屋子里居然没开灯,一片漆黑。

  “先换鞋吧。”林梦之丢给他一双拖鞋。

  乌珩弯下腰换鞋,身后就传来一阵微响,他没来得及直起腰,他的腰被人从后面一把给箍住,微凉的唇在他颈后用力贴了一下,“生日快乐。”谢崇宜的声音。

  屋子里的灯这时候才一齐亮起来,外出的好些人都赶回来了,专门回来给乌珩庆生。

  “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薛屺和沈涉推着蛋糕走出来,蛋糕不是几层的那种,只是一个精致的十寸草莓蛋糕——三五个人下午特意去敖舍的草莓大棚里摘的,按地理位置来说,溯游城长不出又大又甜的草莓,但敖舍就爱研究这些作物,所以溯游城一年四季都不缺各色的水果吃。

  谢崇宜不知道从哪儿拿出来一个寿星帽子,小皇冠戴到了乌珩的头上,“许愿吧。”

  他催促乌珩,“许愿我们生生世世,天长地久。”

  乌珩:“……我许愿还是你许愿?”

  “都一样。”谢崇宜爱他爱得紧,半个月没见,忍不住又亲了他一口。

  阮丝莲给蛋糕插上了蜡烛,沈平安点燃后,“可以了。”

  乌珩许了愿后,俯身吹灭。

  屋内响起一阵欢呼声,接着,乌珩又收下了各式各样的礼物。

  林梦之坐在沙发扶手上,吃着没用上的一篮子草莓,说:“这蛋糕勉强有个蛋糕样,我们知道你不爱吃,但好歹过生日得有个过生日的样子吧,谢崇宜说拎两个死刑犯来绑一块儿给你当蛋糕,哎哎,血淋淋的,不吉利,让我们给劝打消了……”

  “首都现在正下大雪呢,谢崇宜你妈让我给你俩带个话儿,说她一切都好。”薛屺说。

  “那是阮丝莲儿子吧,长那么大啦?”林梦之用老一辈那口吻,调侃坐在角落里的小男孩。

  小男孩像阮丝莲,但更害羞内敛,低着头笑。

  “老叉又长胖了。”

  鹦鹉寿命长得很,X不仅没有见老,羽翼比之前还要丰满,更加凶狠,会说的人话也越来越多。

  “我操你*&……*%¥”

  屋子里的人笑成一团。

  林梦之被鹦鹉追得气喘吁吁,他叉着腰,打开大门,外头清凉怡人的风吹进来,他昂首,看着万里无星的天空,“瞧着,我给你们放个烟火!”

  说完后,火苗从他脚下如红色的波浪漾开,匍匐到草地,陡然升空,天光火红一片后迅速散开,聚成涌动的红云,一朵朵地噼里啪啦流光溢彩地炸开。

  乌珩坐在门槛上,手里还端着一块蛋糕,他眼中的星光更甚。

  谢崇宜在他旁边坐了下来。

  乌珩前后左右都陆续出现了朋友们,活跃的会跑去跟林梦之一起把异能当烟火放到天上,大部分还是聚在门口饶有兴味地望着天,本来站在乌珩旁边的沈平安给后面过来的人让了个空位,谢崇宜在乌珩旁边坐下,他动作隐晦地握住对方手腕,用口型说,想你,想你。

  乌珩手指摩挲着谢崇宜的手腕,他最初觉得爱是很无趣的东西,后来觉得爱是会随着时间变化或者流逝直至消失的东西,直至今日,此时,他对谢崇宜的爱却愈发浓烈。

  因为谢崇宜,连带着,他也爱上了身边的人,以及这个世界的全部。

  乌珩用手指抹掉了嘴角的奶油,他凑近谢崇宜,无声地亲了对方一下,无声说:爱你。

  远处,林梦之和窦露大比拼,两人放了两个硕大到可怕的蘑菇云出来,一把年纪都……

  在怦然炸开的绚烂烟花下面,谢崇宜把乌珩又拽了回来,他咬住对方柔软的下唇,“要爱到死。”

  更大的欢呼声响起,还有爆炸声,人类的新的黄金时代,属于他们的时代。

  全文END.

  第238章 不负责任if小剧场之当乌珩成为了社畜

  “对不起,我不喜欢男的,请你放弃吧。”一个肌肉发达背着健身包穿着紧身背心短裤的健美型熟男终于忍无可忍地走到了一个穿西装的瘦弱男人面前,压低声音说。

  乌珩头上几个问号,“请问你是……”

  男人反应过来,狼狈地逃走。

  “他以为您暗恋他呢,”咖啡店的店员说道,“因为您每日都在他点单之后点一杯和他点的一模一样的加浓冰美式。”

  店员对这个顾客印象很好,似乎是在这附近工作,每日上午雷打不动来买冰美式,有时候店里忙,他也不催促,站在一旁安安静静地等,他太过安静,以至于显得忧郁,不合群,他总是穿黑色的西装,夏天会把外套脱掉,穿一件白衬衫,但不管春夏秋天,他都只喝加浓冰美式。

  那个男人也是,而且两人时间上总是一前一后,以至于让对方误会了什么。

  爱情还没有降临到乌珩的头上,虽然读大学的时候也曾有几个女生向他表白,但他对他们没有感觉,他对爱不看重,因为他未曾体会到过,但他认为她们应该和一个爱他们的男生谈恋爱。

  大学毕业后,他留在了这所城市,被学长请去他的公司帮忙,开发的人工智能项目赶上了时代的风口,让乌珩这种并不八面玲珑长袖善舞的人在拥有了一套自己的小房子后还能再拥有一笔可观的存款。

  他的生活很简单,简单到甚至有些无聊,公司里的人一大半都是他们大学的,只不过这一大半都是他的学长学姐,他们熟知乌珩脾性,所以从来不用乱七八糟的活动打扰他。

  乌珩上班,下班,独来独往,没有任何负担,也没有任何动力。

  但他还年轻,并没有到三四十岁的程度,他今年才二十六岁,不穿西装的时候,还像个大学生。

  可他眼神没有什么神采,他看起来有些疲惫,他一直不开心,但也不是伤心,只是不开心,有时候这种感受也可以忽略,他就这样在这个城市里,像一抹安静的幽魂般生活着。

  直到过年他遵守承诺回去和林梦之吃饭,被当年高中的几个男生抓去了他们同学聚会的包房里——他不久前刚拒绝参加他们的聚会。

  乌珩没想到大家竟然都在,虽然他一个都不记得了,只记得有个别人长得还挺好看。

  林梦之为了不让他尴尬,也跟着一块进来了,但很快就自来熟地跟大家伙飚起了歌,比乌珩还要更像他们的老同学。

  乌珩穿着毛衣坐在角落里,喝了半杯啤酒后便脸红了。

  他坐着的沙发,左边一直有人往他这边挤,无可奈何,乌珩只能站起来,往右边挪了一张沙发,结果没想到一屁股坐下来,是温热柔软的,还坐出了一声闷哼。

  他坐到了别人身上。

  “不好意思,”乌珩赶忙站起来,“这边太暗了,我没看见。”

  对方头上还盖着件大衣,他把衣服从头上拽了下来,两人目光在灯光不断变幻的半空中交汇,那张脸上懒怠矜持的表情让乌珩觉得很熟悉,但对方已经准确地先叫出了他的名字。

  “乌珩,好久不见。”

  “出去走走?这里边吵得我头疼。”谢崇宜坐起来,把大衣挽在手里,“你就穿这出门?”

  乌珩说:“我衣服在隔壁包厢,我去拿。”

  “走吧,一块。”

  乌珩的大衣是克莱因蓝,围巾是黑色的,谢崇宜和他正相反,见着了,谢崇宜失笑,“巧了。”

  “我发小给我选的,他说我衣柜里太多黑色衣裳了,过年穿鲜艳点的颜色喜庆。”

  “那应该穿红色。”

  乌珩脸上浮现出嫌弃的表情。

  外面是冷的,但清爽安静,路上人车稀少,就剩挂在树上的一排排灯笼又红又亮,少有店开着,谢崇宜去买了两瓶速溶的雀巢咖啡给两个人暖手,边走便说话。

  “我记得你读书那会儿就不理人,也不怎么参加集体活动,没想到上班了也没变,这是你第一次参加同学聚会?”

  “嗯,”乌珩看了对方一眼,不管是在哪所城市,所在的城市有多大,对方这张脸都是好看到罕见的,他毫不收敛地看一眼又一眼,“你现在在做什么?”

  “我在首都,单位上班,朝九晚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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