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都没见小都统喝酒,战场上骑马杀出几个来回也没见一点惧色,小都统实在是少年英豪啊。”
“不过那也是北境来的好酒,小都统没口福,给我来点——”
拿着酒的那位士兵笑骂道:“滚滚滚,我也就这么一点。”
简寻抱着刀听着兵卒们的交谈声,闭目养神。
这是简寻到南疆军的第九天,四天前,西南土司部族来犯,简寻所在的新兵营都跟着上了战场。
这群新兵都只是披甲拿矛的步兵,比简寻多训练了半年有余,但在对敌上明显仍有恐惧之心,整个阵营几乎被训练有素的敌军杀穿,死伤大半,简寻从乱军中夺了一匹马,冲杀出去,直取地方统领首级。
见到简寻擒贼先擒王,余下的士兵终于像有了主心骨一样,跟在简寻身后奋勇杀敌,在援军赶到之前就击退了敌军。
没错,他们本来是有援军的,宁楚卿再怎么想在战场练兵,也不会直接让新兵送死,只是谁都没想到,这群新兵会赢。
众人对简寻的一身武艺心悦诚服,甚至这人下了战场时,只有小臂收了点皮外伤,堪称奇迹。
简寻顺势被提拔为了小统领,手下有近五百人,这个晋升速度堪称飞跃,但见过简寻策马杀敌的人都心服口服。
今日午间他们又打了胜仗,黄昏降临时,一群兵卒聚在一起把酒言欢。
酒不多,只能每人喝道几口,但也足够让人快慰。
简寻很是沉默寡言,他没什么架子,但也不会和手下的士兵促膝长谈,相处的时间久了,这些人也不会强行打扰他。
一般的情况都是简寻闭目养神,其他人在那谈天说地,简寻听一耳朵,遇上有趣的就记下来,权当是为了给宁修云讲故事的时候整理素材。
不过没想到的是,今天的故事主角居然是个老熟人——那个从江城军营里离开的孙教头。
简寻对这个人有印象,后来傅景还和他说过,孙教头离开江城驻军营是带了自己的情人回乡,没想到他也入了南疆军营?
那将八卦的小兵滔滔不绝,好像他亲眼所见一样:“孙兄今日不在,就是因为他的小情人带着膳食来慰问了,前些日子对方回家省亲,最近才回来,孙兄又有好日子过了,还是有家室的好啊……不过我听说,孙兄没能和小情人顺利成婚,因为家里没有允准,孙兄一气之下才带着人离家,自己入南疆军打拼,真是用情至深啊。”
“照你说的,那位小情人这么贤惠,孙兄又一心爱慕,孙家为何棒打鸳鸯啊?”有人疑惑不解。
小兵狡黠一笑:“要么怎么说是小情人呢,这是位清倌,男的,孙兄是想娶他为妻,孙家自然不会让他进门,而且据说,这小情人来头还不小。”
周围人立马来了兴趣,男妻也好,痴情也罢,都没有这句“来头不小”吸引他们。
“别卖关子!说说是怎么个‘来头不小’。”
小兵清了清嗓子,正准备回答,突然有人策马过来,马蹄声让围成一圈的人顿时一静。
驾马的人招呼兵卒中的简寻:“简统领,镇远将军有令,军职小统领以上的人要到主营帐议事。”
“好。”简寻应声道。
临走前他遗憾地看了那小兵一眼。
可惜了,这八卦要下次再听了。
第74章
南疆军的主营帐就在驻地正中央,简寻住的地方在驻地外围,但他脚步快,他进营帐时只来了一小半的人。
宁楚卿身披银甲坐在主位上,面前是一个宽桌,上面放着沙盘,身后的还立着一张大启南部的舆图,舆图包括南疆以外的部分地区。
营帐里氛围凝重,宁楚卿手里拿着一把长剑,正用棉布擦拭剑锋,剑刃闪烁着冷光,长剑锋芒外露,整个人的气势却十分内敛。
宁楚卿用兵很细,手段诡谲,许多时候一支小队在他手里都能用出奇兵的感觉,所以每次议事,小都统以上的人都要到场。
宁楚卿几乎是第一时间发现了简寻的到来。
宁楚卿与简寻之间,就像是完全相反的两面,宁楚卿在用兵之道上有所造诣、更喜欢韬光养晦,而简寻更倾向于凭武艺一力降十会,锋芒毕露。
在战场上拼杀几天,简寻身上的气势已然大改,他抱着自己那比寻常长刀更宽更沉的佩刀,站在人群里,一身煞气,存在感极为强烈,仿佛一柄满饮鲜血的宝剑。
即便是坐在沙盘周围的南疆军将领,也忍不住频频朝简寻投去视线。
不少将领忍不住在心里嘀咕,这位就是近日来在战场上杀出了名声的那个小都统?以这个趋势下去,大概再过不久,这人就能混个小将的职位了。
纵观南疆军的历史,上一个晋升如此之快的还是如今的镇远将军本人,果然是自古英雄出少年。
南疆军内部虽然偶有为了名利的争斗发生,但大部分将领都是少有的豪杰,不会阻拦新人出头,能一骑当千的人越多,南疆才能被守得更稳固。
当然,即便是这支大启治军最严明的军队中,也会有嫉贤妒能的人出现,军职较低的几个副将看着简寻的目光就不太友善。
不过简寻基本不会在意外人的眼光,就算被人明里暗里地打量,表情也没什么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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