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事了可以退下,我吃饭啦。”
神鹰冷冷地打断了他的话声,不耐烦地说道。
小伙计讪讪地笑了笑,收起端饭菜的大木盘,又像逃命似的离开了神鹰的身边。
他回到厨房,才觉心里定了下来,刚吁了口气,那肥胖如猪的掌柜走了过来,向他问道:
“旺财,你今天胆子真不小,我看你与那怪人还聊了大半天,倒底说了些什么?”
旺财摇了摇头,道:
“没什么,他仅是说了老板的菜做得很好……”
“呵,他这么说?”
掌柜兴奋地打断旺财小伙计的话,望了望神鹰一眼,又说:
“其实呀!他还没有吃到我炒的菜呢,像糖醋活鱼,青豆是是虾仁,红烧鱼唇,都是我的拿手好菜,哪样不是顶瓜瓜的,只怕他没钱吃!”
“那个人真怪!”旺财说:
“他长得那么的英俊漂亮,却整天都板着脸,令人看了害怕,尤其是那对眼睛,真跟冰刀一样,不过,其实他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老板,我还看到他有两个深深的酒窝呢!”
“哦,他还会笑?”掌柜的胖子惊奇问道,笑了笑,又得意地道:
“我还以为他这一辈子都不会笑,打从他出现起,什么时候见到他笑过?整天寒着一张冷脸,好像人家欠他多少钱没还似的。”
“老板。”
旺财故作神秘地压低声音,说道:
“告诉你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胖掌柜一副见过大世面的样子,不以为然地淡然道:
“什么事?”
旺财以更加神秘的表情小声说:
“我刚才看见一件稀奇的事情,那怪人竟然用竹筷夹毒蝇哩!”
胖掌柜呸了一声,不屑地道:
“我道什么稀奇古怪的事,少见多怪,不就是用竹筷夹毒蝇吗?有什么了不起,我还能夹毒蚊呢!”旺财道:
“他并不是摆在桌上挟,是在毒蝇飞来飞去的时候,这么夹的……”
肥胖的掌柜明显愣怔了一下,惊奇地道:
“旺财,我看你是昏了头,这怎么能够夹得住毒蝇哩?又不是死翘翘的,”
“真的。”
旺财的表情十分肯定,神色间仿佛尚未从刚才的惊骇中回复过来。
他顿了顿,又补充一句:
“我看他一筷子一个,快得不行了。”
“别胡扯八道了,这样的人物我还没见过呢,快去做你的事吧。”
肥胖掌柜说完了话,走回厨房去,旺财望着他那肥胖如小山的肉躯,发了一会儿怔,抓起刚才神鹰夹毒蝇的竹筷在虚空中夹了两下,摇了摇脑袋,去招呼其他的客人去了。
神鹰慢不经心地吃完了饭,然后缓缓站了起来,掏出几枚制钱丢在桌上,默然地走出竹棚,向江边银舫行去。
小伙计收拾完一切,见神鹰的目的似乎冲残红而去,不由叹息了一声。
第二十四章不想写了
一个多月以来,他自己除了看过几次有人用轿子接残红姑娘出舫之外,从没有看过她露面,尽管传言中残红是如何的美胜天仙,他却连远远见一次的机会都没有。
想到此处,小伙计恨不得冲过去赶上神鹰,告诉他不要在残红那儿自讨没趣。
小伙计再叹了口气,正想转身走进棚里,突见五个模样古怪的壮汉异声邪笑着从棚前经过。
那五个忙汉都是头戴黑帽,足登黑色蛇皮靴,身上穿着紧身的黑色劲装,外面罩着一件绣有一只雷鹰的紫缎锦袍。
雷鹰是一种雷鸟与雄鹰的杂交品种,既具有雷鸟的魔法力(简单的),又具有雄鹰的强健体魄和超强的飞行能力。
雷鹰是魔的哨探。
只可惜,这点像小伙计这种平凡的世人是不知道的。
他们每人身上都佩有黑漆漆的重型武器,齐都敝开了外袍,目中无人的昂着阔步地向着前面大步走去,宛若王八过街。
小伙计旺财偶听到他们谈的一句话,不由得感觉好奇,津津有味,竟然不知不觉地跟在他们身后。
旺财晃晃荡荡地走了几步,还没觉察出自己究竟在做什么,那五个壮汉已一齐停了脚,转身向他望来。
其中一个满面络腮胡须,面色惨白如纸,眼珠深陷若空洞的壮汉厉声喝道:
“吠,你鬼鬼崇崇地跟在大爷们身后做什么?”
旺财在他一转身的霎那,便已吓得转身要走,这下见对方瞪着红光四射的一对铜铃牛眼朝自己盯来,哪里还有胆量回话,连忙拔足便走。
他才迈出两步,颈后的衣服已被人抓住,吓得不由失声惊叫。
“他妈的,鬼叫什么?”
那个抓住旺财衣服的壮汉把他像提小鸡一样提了起来,面对面,质问道:
“臭B,你跟在大爷们的后面鬼鬼崇崇地有什么企图?”
旺财全身悬空,早已吓得魂飞天外,几欲晕绝过去,他结结巴巴地说道:
“大……大爷,饶命!小……小的只是饭店里的小伙计,没有要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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