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完善法制建设。唐太宗即位后,多次组织名臣研究立法,采纳魏征的建议,确立宽仁、慎刑的宗旨。他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修订法律,写成《唐律》(即《贞观律》)五百条,涉及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等法律。唐高宗时,由长孙无忌领衔,对《唐律》条文加以注疏,编成《唐律疏议》十二篇三十卷。《唐律疏议》对当时的高句丽、日本、安南等国有重大影响,也是宋、明各朝法典的范本。
唐律体现了唐太宗宽仁、慎刑的宗旨,以死刑条目为例,比前朝法律几乎删减了一半,也比号称简约的隋朝《开皇律》更为宽简,把斩刑减为流刑的有92条,把流刑减为徒刑的有71条,还废除了鞭背等酷刑以及断趾等肉刑。断狱律还规定,徒刑以上罪,断案后,如果罪犯不服可以提出再审;死罪则必须经过“三复奏”,三日后才可以执行。法律的本意是为了制止犯罪,宽仁慎刑是一个很高的境界。据说,贞观四年,判处死刑的全国总共才二十九人。法简刑轻,成为太平盛世的标志。贞观一代,君臣上下守法成风,正如《贞观政要》所说:“由是官吏多自清谨制驭,王公妃主之家,大姓豪猾之伍,皆畏威屏迹,无敢侵欺细人。商旅野次无复盗贼,囹圄常空,马牛布野,外户不闭。”
晚年的唐太宗为接班人问题所苦恼,为了避免玄武门之变的悲剧重演,他以长子李承乾有“谋反”嫌疑,而废掉了他的太子身份。四子魏王李泰有文学才华,深得唐太宗喜爱,但是由于他图谋夺取太子地位,断断不能立为皇储,否则将为后世所仿效。尽管九子晋王李治软弱无能,唐太宗还是选择他作为接班人。这就是贞观二十三年即位的唐高宗。
唐太宗选择优柔寡断的唐高宗作为皇位继承人,为武则天这位“铁娘子”临朝称制,提供了有利条件,使她从幕后走向前台,行使皇帝的权力。这在当时政坛引起了极大的震动,初唐四杰之一的骆宾王代徐敬业写的《讨武氏檄》如此声讨武则天:
——“伪临朝武氏者,性非和顺,地实寒微”;
——“秽乱春宫,潜隐先帝之私,阴图后房之嬖”;
——“掩袖工谗,狐媚偏能惑主”。
话语十分尖酸刻薄,但也并不全是诬陷不实之词,武则天的品德操守与私生活确有不少令人非议之处。最受人非议的是“狐媚偏能惑主”——她成为唐太宗、唐高宗父子两代皇帝的妻子。贞观十一年,十四岁的武则天成为唐太宗的才人(嫔妃)。唐太宗死,她依照惯例到感业寺削发为尼,本应与世隔绝度过余生。不料,她早已为唐高宗看中,即位不久,就召入宫中,成为他的昭仪(嫔妃)。一个女人能够成为父子两代皇帝的妻子,在中国历史上恐怕绝无仅有,如果没有“狐媚偏能惑主”的本领,断然难以做到。此人不但狐媚,而且诡计多端,在与王皇后、萧淑妃的争宠斗争中,深得唐高宗宠信,尽管老臣长孙无忌、褚遂良极力反对,高宗还是册封她为皇后。
当上了皇后,高宗鉴于健康原因委托她处理朝政,于是形成了这样的局面:“天下大权,悉归中宫,黜陟杀生,决于其口,天子拱手而已,中外谓之二圣。”武则天对于大权在握的“二圣”地位并不满足,他的目标是要当皇帝。高宗想禅位给太子李弘(武则天所生长子),武则天不顾母子之情,用毒酒杀死李弘,改立次子李贤为太子。由于李贤有才干又有文采,在士人中声望很高,武则天恐怕难于控制,就找个借口把他废为庶人,改立三子李显为太子。高宗死,李显即位(即唐中宗),武则天以皇太后的名义临朝称制,第二年就废掉中宗,另立她所生的四子李旦为唐睿宗。武则天以“革命”、“维新”为旗号,借助佛教宣扬她受命于天,唆使一批人上表“劝进”。690年,武则天正式宣布废掉唐睿宗,改唐朝为周朝,自称圣神皇帝,终于使自己成为中国历史上罕见的女皇。问题不在于女人做皇帝,而在于她为此采用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无怪乎《旧唐书?则天皇后纪》的评语,对她没有一句好话,什么“观夫武氏称制之年,英才接轸,靡不痛心”;“吾君之子,俄至无辜被陷,引颈就诛”;“武后夺嫡之谋也,振喉绝襁褓之儿,葅醢碎椒涂之骨,其不道也甚矣”。
当代的历史学家却显得较为宽容。西方学者如此评价:武则天摧毁了她的主要反对派老贵族,为此她把首都东迁至洛阳,并从东部地区选用官吏,以制衡与李唐宗室休戚相关的西北士族的力量。她颁布《大云经》,预言女皇是弥勒佛转世,为她的皇位寻找合法依据。她虽然残忍,却是一位性格坚强能力卓异的统治者。中国学者则充分肯定武则天执政时期的积极贡献,给她以全面的评价。她虽然一度篡夺了唐朝政权改为周朝,但贞观之治仍得以延续,社会经济是向上发展的。她的最大贡献在于,顺应历史潮流,打击士族垄断政治的局面,把政权向一般庶人开放。
从李世民到武则天,唐朝的政治格局已经明朗化,尽管依然是贵族政治,但是东晋南朝的门阀士族的特权逐渐丧失,社会上重视门第郡望的倾向受到了遏制,在实际政治运作中,更加重视功臣良将,重视功名事业,显现出一种新的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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