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铁论_[西汉]桓宽【完结】(24)

  文学曰:《诗》云:“周道如砥,其直如矢。”言其易也。“君子所履,小人所视。”言其明也。故德明而易从,法约而易行。今驰道经营陵陆,纡周天下,是以万里为民阱也。罻罗张而县其谷,辟陷设而当其蹊,矰弋饰而加其上,能勿离乎?聚其所欲,开其所利,仁义陵迟,能勿逾乎?故其末途至于攻城入邑,损府库之金,盗宗庙之器,岂特千仞之高,千钧之重哉!《管子》曰:“四维不张,虽皋陶不能为士。”故德教废而诈伪行,礼义坏而奸邪兴,言无仁义也。仁者,爱之效也;义者,事之宜也。故君子爱仁以及物,治近以及远。《传》曰:“凡生之物,莫贵于人;人主之所贵,莫重于人。”

  故天之生万物以奉人也,主爱人以顺天也。闻以六畜禽兽养人,未闻以所养害人者也。鲁厩焚,孔子罢朝,问人不问马,贱畜而重人也。今盗马者死。

  盗牛者加。乘骑车马行驰道中,吏举苛而不止,以为盗马,而罪亦死。今伤人持其刀剑而亡,亦可谓盗武库兵而杀之乎?人主立法而民犯之,亦可以为逆而轻主约乎?深之可以死,轻之可以免,非法禁之意也。法者,缘人情而制,非设罪以陷人也。故 《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今伤人未有所害,志不甚恶而合于法者,谓盗而伤人者耶?将执法者过耶?何于人心不厌也!古者,伤人有创者刑,盗有臧者罚,杀人者死。今取人兵刃以伤人,罪与杀人同,得无非其至意与?

  大夫俯仰未应对。

  御史曰:执法者国之辔衔,刑罚者国之维楫也。故辔衔不饬,虽王良不能以致远;维楫不设,虽良工不能以绝水。韩子疾有国者不能明其法势,御其臣下,富国强兵、以制敌御难,惑于愚儒之文词,以疑贤士之谋,举浮淫之蠹,加之功实之上,而欲国之治,犹释阶而欲登高,无衔橛而御捍马也。

  今刑法设备,而民犹犯之,况无法乎?其乱必也!

  ------- 页面 92-------文学曰:辔衔者,御之具也,得良工而调。法势者,治之具也,得贤人而化。执辔非其人,则马奔驰。执轴非其人,则船覆伤。昔吴使宰嚭持轴而破其船,秦使赵高执辔而覆其车。今废仁义之术,而任刑名之徒,则复吴、秦之事也。夫为君者法三王,为相者法周公,为术者法孔子,此百世不易之道也。韩非非先王而不遵,舍正令而不从,卒蹈陷阱,身幽囚,客死于秦。

  夫不通大道而小辩,斯足以害其身而已。

  【大意】

  关于法治 (刑)和礼治(德)的辩论。

  大夫说:政令是用来教育百姓的,法律是用来监视坏人的,所以法律完善坏人才能禁绝。

  文学说:现在制定的法律,章目繁琐,罪名繁多,就是各郡实行起来,也感到疑惑不解,定罪时或轻或重,就连通晓法律的官吏也搞不清楚,又何况无知的百姓呢?

  大夫说:虽有法律条文,但仍有人公然犯法,原因就是对罪犯处罚太轻了。

  文学说:法律是根据人之常情制定的,而不是设下罪名去坑害人的。所以依照《春秋》的要求来审理案件,是根据人内心动机的好坏定罪。动机好的犯了法也可以免罪,动机坏的虽然没有犯法也要处以刑法。立法的本意是惩恶劝善,太严酷了反而起不到好的作用。

  大夫没有回答。

  御史说:韩非曾感慨有的国君不明了法制和权势,不能用法津治理他的臣民,做到富国强兵,克敌制胜,抵御外患,以为听从儒生那一套就可以了,其实是大错了。

  文学说:法律只是工具,只有贤人才能很好地运用它。

  ------- 页面 93-------申韩第五十六

  御史曰:待周公而为相,则世无列国。待孔子而后学,则世无儒,墨。

  夫衣小缺,憏裂可以补,而必待全匹而易之;政小缺,法令可以防,而必待雅、颂乃治之;是犹舍邻之医,而求俞跗而后治病,废污池之水,待江海而后救火也。迂而不径,阙而无务,是以政令不从而治烦乱。夫善为政者,弊则补之,决则塞之。故吴子以法治楚、魏,申、商以法强秦、韩也。

  文学曰:有国者选众而任贤,学者博览而就善,何必是周公、孔子!故曰法之而已。今商鞅反圣人之道,变乱秦俗,其后政耗乱而不能治,流失而不可复,愚人纵火于沛泽,不能复振;蜂虿螫人,放死不能息其毒也。烦而止之,躁而静之,上下劳扰,而乱益滋。故圣人教化,上与日月俱照,下与天地同流,岂曰小补之哉!

  御史曰:衣缺不补,则日以甚,防漏不塞,则日益滋。大河之始决于瓠子也,涓涓尔,及其卒,泛滥为中国害。灾梁、楚,破曹、卫,城郭坏沮,蓄积漂流,百姓木栖,千里无庐,令孤寡无所依,老弱无所归。故先帝闵悼其灾,亲省河堤,举禹之功,河流以复,曹、卫以宁百姓戴其功,咏其德,歌“宣房塞,万福来”焉,亦犹是也。如何勿小补哉?

  文学曰:河决若瓮口而破千里,况礼决乎?其所害亦多矣!今断狱岁以万计,犯法兹多,其为灾岂特曹、卫哉!夫知塞宣房而福来,不知塞乱原而天下治也。周国用之,刑错不用,黎民若四时各终其序,而天下不孤。《颂》

  曰:“绥我眉寿,介以繁祉。”此天为福亦不小矣。诚信礼义如宣房,功业已立,垂拱无为,有司何补法令何塞也?

  御史曰:犀铫利鉏,五谷之利而闲草之害也。明理正法,奸邪之所恶而良民之福也。故曲木恶直绳,奸邪恶正法。是以圣人审于是非,察于治乱,故设明法,陈严刑,防非矫邪,若隐括辅檠之正弧剌也。故水者火之备,法者止奸之禁也。无法势,虽贤人不能以为治;无甲兵,虽孙、吴不能以制敌。

  是以孔子倡以仁义而民不从风,伯夷遁首阳而民不可化。

  文学曰: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廉,能杀人而不能使人仁。所贵良医者,贵其审消息而退邪气也,非贵其下针石而钻肌肤也。所贵良吏者,贵其绝恶于未萌,使之不为非,非贵其拘之囹圄而刑杀之也。今之所谓良吏者,文察则以祸其民,强力则以厉其下,不本法之所由生,而专己之残心,文诛假法,以陷不辜,累无罪,以子及父,以弟及兄。一人有罪,州里惊骇,十家奔亡。

  若痈疽之相泞、色淫之相连,一节动而百枝摇。《诗》云:“舍彼有罪,既伏其辜,若此无罪,沦胥以铺。”痛伤无罪而累也。非患铫耨之不利,患其舍草而芸苗也。非患无准平,患其舍枉而绳直也。故亲近为过不必诛,是锄不用也;疏远有功不必赏,是苗不养也。故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也。

  【大意】

  申,即申不害,战国时韩人。主刑名,与韩非并称申韩。

  御史说:好的执政的人,一发现弊病就立即补救,一有漏洞就立即堵塞。

  申不害、商鞅使秦、韩强盛起来。

  文学说:掌握政权的人要善于从很多人当中选用贤能的人。圣人的教化,如同日月照耀,怎么能说是小补呢?

  ------- 页面 94-------御史说:漏洞不因为小就不管它,因为小漏洞会越来越大,怎么能不要小补呢?

  文学说:如果信仰礼义,从根本上杜绝犯罪现象,没有漏洞了,还去补什么呢?

  御史说:严明公正的法律,是奸邪之徒所害怕的,但对人民却有好处。

  没有法律和权力,虽是贤人也不能把国家治理好文学说:好的官吏之所以可贵,在于把坏事消灭在没有发生之前,使人不去为非作歹,而不在于把犯人监禁起来,判刑或杀死。国家不怕没有法律,就怕没有切实可行的法律。

  ------- 页面 95-------周秦第五十七

  御史曰:《春秋》罪人无名号,谓之云盗,所以贱刑人而绝之人伦也。

  故君不臣,士不友,于闾里无所容。故民耻犯之。今不轨之民,犯公法以相宠,举弃其亲,不能伏节死理,遁逃相连,自陷于罪。其被刑戮,不亦宜乎?

  一室之中,父兄之际,若身体相属,——节动而知于心。故今自关内侯以下,比地于伍,居家相察,出入相司,父不教子,兄不正弟,舍是谁责乎?

  文学曰:古者,周其礼而明其教,礼周教明,不从者然后等之以刑。刑罚中,民不怨。故舜施四罪而天下咸服,诛不仁也。轻重各服其诛,刑必加而无赦,赦惟疑者。若此,则世安得不轨之人而罪之?今杀人者生,剽攻窃盗者富。故良民内解怠,辍耕而陨心。古者,君子不近刑人,刑人非人也,身放殛而辱后世,故无贤不肖,莫不耻也。今无行之人,贪利以陷其身,蒙戮辱而捐礼义,恒于苟生。何者?一日下蚕室,创未瘳,宿卫人主,出入宫殿,由得受奉禄,食大官享赐,身以尊荣,妻子获其饶。故或载卿相之列,就刀锯而不见闵,况众庶乎?夫何耻之有!今废其德教,而责之以礼义,是虐民也。《春秋》曰:“子有罪,执其父。臣有罪,执其君,所失之大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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