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桑普森已经先行就位,他自然也不好再去热火。
和尤因的共事经历在一定程度上给威尔逊留下了阴影。
他觉得这些大个子都是自命不凡的疯子,不好相处。
人生有多少个八年?他已经花了八年的时间证明自己和尤因合不来,绝不能再花八年的时间去和另一个性格可能有问题的人磨合。
热火可能没戏了。
步行者想通过签约威尔逊从而稳住曼宁。
可是,威尔逊并不想和曼宁这种功利性溢出的膨胀自大狂当队友。
因为他刚刚摆脱了一个容易膨胀的自大狂。
只有这个时候,威尔逊才能看见尤因身上的那些缺点。当他在尼克斯的时候,因为路易,他总有一种“还能离咋地,凑合着过呗”式的心态。
现在,遮住尤因缺点的圣光已经随着他离开纽约而逐渐明晰。
虽然尤因在最后这一年确实表现得像是一个成熟的领袖,但也正是他的成熟,让威尔逊明白,自己终究不是一个愿意居人之下的二把手。
他想当老大,这样一来,与尤因的冲突就不可避免。
他们两人的矛盾险些在前年毁灭球队,那是路易费尽心血搭建的队伍,他不能让对方的努力付诸东流。
所以走人是威尔逊唯一的选择。
威尔逊也曾想过永远为路易打球,但这个想法太天真了。
直到他发现路易也不打算和纽约续约……
从那时开始,威尔逊给路易的电话就没停过,他想知道路易要加入哪支球队。
路易也很清楚,如果他说了自己要去哪支球队,威尔逊会立刻和他的新球队签约。
这样做,难免会给人一种带着威尔逊跑的感觉。
路易不想给人这种感觉,尤其是给纽约方面的人这种感觉。
所以路易一直没有明确回答。
而且,他也回答不了,因为现在确实没有答案。
小城市的球队他看不上。
大城市的球队屈指可数。
除了尼克斯,好像也只有洛杉矶了?
而洛杉矶虽然有两支球队,但唐纳德·斯特林那种老板是所有想做事的管理层的噩梦。
也就是说,大城市的球队里,唯一可选的是湖人。
如果路易无法和湖人达成共识,就真得去小城市了。
湖人明确表示出了对路易的兴趣。
球队老板杰里·巴斯打算在最后压轴出场。
如果路易对湖人没兴趣,就会在巴斯出手前签约。
反之,如果他在湖人出手的时候还处于找不到目标的状态,那巴斯将有很大的把握开出一个其他球队无法企及的条件。
在路易眼中,如果选择湖人,则更多是出于家庭考虑,而不是他的职业生涯。
首先是洛林的演员生涯在洛杉矶不会受到影响,那毕竟是好莱坞的所在地。
其次是他的儿子路无瑕。
这小子想在篮球路上走得更远的话,就得多出去走走,见识外面的广阔世界。
纽约城的校园篮球无疑强于洛杉矶,但加州地区的高校篮球可以单挑整个中西部地区。
倒不是说他们经常出球星,而是整体的质量很高,非常适合小球员练级。
而对路易来说,重建湖人队并不是一件难事。
他们已经有了大卫·罗宾逊和斯科蒂·皮彭,围绕这两人争冠有点难,但若是让Benj加入呢?
想到这,路易的思路断了。
不,罗宾逊还好说,皮彭单从性格来说,简直比尤因还作啊。
屑如尤因也从来没有因为路易不让他打关键球而拒绝出场——给尤因一万个胆子他也不敢这么做——而皮彭却敢。
他选择那么做和尤因在那些年里处处和Benj较劲的理由是一样的。
他是球队老大,他应该有这个资格和权利。
当你觉得关键球应该让你来出手的时候,作为当家球星,你应该怎么做?
因喜欢在关键球的选择上传球而遭人诟病的詹姆斯是这么做的。
他砸烂了大卫·布拉特的战术板,让他们把该死的球交到自己手上,然后投进了那记绝杀。
而皮彭永远没有承受这种压力的心脏,他只会抱怨,惹事,然后彻底搞乱球队的化学反应。
不行,不能让Benj去湖人。
路易这么想着。
次日
洛杉矶湖人队宣布:“我们与超级巨星本杰明·威尔逊达成了一份为期四年的顶薪合同,湖人国度迎来了一个新王!”
第一千零八十四章 豪华谈判团
威尔逊接触湖人之前并没有和路易打招呼。
双方的保密工作做得非常到位,在谈判完成之前,没有人提前得到消息。
但在湖人官方放出消息之后,整件事所带来的反响就变得剧烈了起来。
本杰明·威尔逊为尼克斯效力八个赛季,率队夺取七连冠,是队中的核心,他与尤因的纠葛也是体育作家们所喜爱的故事线。
随着合同到期,威尔逊决定给这段漫长的纠葛画上休止符。
威尔逊的选择不仅出人意料,而且伤害了尼克斯的队友。
和威尔逊同样来自UCLA的雷吉·米勒无法接受他就此离去的事实,更无法原谅对方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过自己要走。
“他一直是我的小兄弟,哪怕他比我更早进入了联盟,这件事也不会改变。对我来说,这他妈真的很受伤,我们并肩作战这么多年,对他来说好像狗屁都不是,他轻而易举地就放弃了我们在纽约所奋斗的一切,转而投向洛杉矶。洛杉矶?他是认真的吗?那里除了更方便他舔女明星的屁股之外还有什么可以帮到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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