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重蹈覆辙
“茸茸,你想出门吗?”
黎衔光看着他们握在一起的手,忽然询问道。
宋茸怀疑他在试探自己,他没有直接回答,把问题抛回去:“怎么了?”
黎衔光说:“一直在家里闷着不好,你要是想出去的话,我陪你。”
宋茸一直待在这里确实感觉有些乏味,他对青沪这座城市的新鲜感好像永远都在:
“好。”
黎衔光鲜少带着宋茸一起出门,无论曾经还是现在,他莫名生出几分局促。
今天是周末,商场中人来人往,他紧紧握着宋茸的手,生怕一不留神宋茸就不见了。
很不幸地是,还没等他们逛多久,面前便出现了不速之客。
“黎衔光?你还记得我吗?”
有人喊出黎衔光的名字,然后踩着高跟鞋走近。
是个浓妆艳抹的“美女”,一头金发,个子很高。
他一副女生打扮,但声音低沉,像个男人。
黎衔光一时间没认出来,他注意到这个人的目光停在了宋茸身上,于是他下意识把宋茸往自己身后拢:“你是……?”
那人嘴角噙着笑,略带讽刺地开口:“你阅人无数,恐怕早就忘了我是哪一任了吧?”
“轰”一声,黎衔光脸色瞬间惨白,整个人僵住,连回头看宋茸的勇气都没有了。
黎衔光做过电疗之后脑子不太好用,电疗把他的人生一刀切成两半,变成分水岭,让在电疗之前的记忆都模糊起来,关于大事他还有印象,但是那种日常琐碎的小事,他基本都忘得差不多了,所以就算眼前这个男人这样说,他还是没有想起来他到底是谁。
可他没有忘记自己曾经是个混蛋这件事。
他握着宋茸的手开始发抖,惧怕眼前这个人会说出自己曾经干过的什么混账事,让原本就不信任他的宋茸,更不信任他。
“这是你的新欢吗?”
那位金发美人转头看向宋茸:
“帅哥,我可提醒你一句,他这个人……不太行哦,无论哪方面,都不太行。”
他不怀好意地打量着黎衔光,意有所指。
黎衔光“不行”这件事,每一任跟他有过接触的人差不多都知道。
但宋茸不知道,宋茸也听不懂他的隐喻。
黎衔光听懂了,当着宋茸的面他不好发脾气:
“说完了吗?说完可以走了。”
金发美人挑眉:“他们都说你进过精神病院之后性情大变,看来是真的啊,你是不是压根不记得我了?”
黎衔光被说中,索性坦然承认:“是。”
金发美人语气中带着点调侃,他是开玩笑,但没想到黎衔光能这么爽快的直接承认压根不记得他这件事,脸色顿时有些精彩。
“忘记”这件事比什么羞辱都大,因为和一个什么都不记得的人提从前,什么反馈都得不到,金发美人自知再说下去就是自讨没趣了。
反正他已经跟黎衔光的这位现任提了个醒,怎么想就是人家自己的事了,于是他拂了拂长发,径直略过他们离开。
等那人走后,两人也没有了继续逛下去的兴致,黎衔光心脏都提了起来,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宋茸看。
宋茸表情很平静,没问他是谁,没问他是第几位,而是问:“他是男生吗?”
黎衔光愣了几秒后,乖乖回答:“是。”
“是你的前男友?”
黎衔光摇摇头,实话实说:“我确实不太记得了,我做的那个电疗会模糊记忆。”
他在宋茸表情里寻找着他难过愤怒的痕迹,也许是宋茸隐藏的太好,也许是他太笨,他什么都没有看出来,最后还是选择直接问:
“茸茸,你生气吗?”
生气吗?
谈不上生气,顶多是心里有种怪怪的感觉,很闷,一点点难受。
从那个打扮时尚的男生中,不难窥见黎衔光曾经是过着多么精彩的生活。
他始终都不太敢去相信黎衔光真的会和自己一辈子待在一块,尽管他几乎是把自己从头到尾,无论是从精神上还是肉体上都经历过大刀阔斧的改变,可他还是感觉没什么安全感。
他们之间身份差距太大了,他从小到大经历的一切说出去都能写一部奇幻小说,他长在封闭的深山老林中,被供奉,充当着类似信仰的存在,他活得快不像个人。
而黎衔光是大城市中长大,物质富足的正常人。
回望曾经已经能看出太多问题,倘若重新在一起,日子久了,会不会再重蹈覆辙呢?
宋茸不知道该跟黎衔光表达自己心中忧虑,眉头轻轻蹙起,极轻地叹了声气。
黎衔光终于敏锐地抓住他流露出来的情绪,心情猛然低落下去,鼻子一阵阵发酸。
他忍住没哭,不停地安慰自己“不要急,慢慢来”。
表面是这样想,但内心深处隐隐呼喊着,他做的不够,远远不够,他应该做的再多一点,不仅仅只靠掉眼泪和伤疤,去祈求怜悯。
他要的也不只是怜悯。
第112章 梅朵阿默
黎衡旭和他父母手底下都有一堆嗷嗷待哺的员工,手头还有数不清的项目,要开会,要签文件对接,要出差,他们不可能时时刻刻监督着黎衔光不让他再次跑路,但他们忙起来连轴转,总有顾不上他的时候。
而黎衔光很快就抓住了一次机会,某天趁他们出差时,直接偷偷潜回老宅,偷了辆车,带上宋茸连夜跑了。
当然他这样做是必定会被发现的,率先发现家里少了一辆车的,是负责买菜的阿姨,因为那辆车就是她买东西用的。
很快,在黎衔光他们还在路上,刚走过黔水时,黎衡旭的电话就打来了,他语气中压抑着怒火:
“你又跑了?”
黎衔光理直气壮道:“因为茸茸快要把解药研制出来了,当初走得急,他很多工具和药材落在彩滇了,我陪他回去取。”
黎衡旭蹙紧眉头:“解药?”
黎衔光笃定地点头,坚信道:
“对,解药,茸茸是西南一带最厉害的药师,他肯定有办法把毒解了。”
宋茸听见黎衔光这么相信的语气,忽然感觉压力有些大。
不过他确实是最有可能研制出解药的人了,毕竟圣虫这种东西,外族人也没几个知道了解的。
黎衔光都已经跑远了,现在去追回来,他肯定还是来要死要活那一套,现在全家上下没人敢惹他,生怕一不如他的意,他就死给大家看。
听到他信誓旦旦地保证,黎衡旭也不知道该继续说什么,重重叹了声气:“我对你只有一个要求,别死,别再作妖发神经伤害自己,活着回来。”
黎衔光感觉这个要求未免也太好做到,他保证道:
“放心吧哥,我肯定会好好活着回来,不会再有意外了。”
说罢,他看向了宋茸。
宋茸知道他什么意思,默默打开一袋零食,塞进他的嘴里。
黎衔光顿时感动地不知道说什么好,含情脉脉地看着宋茸。
宋茸不知道怎么回应他灼热的视线,低头看着手里的薯片,拿起一片塞进自己嘴里。
他们再次回到彩滇,黎衔光称得上是熟门熟路地把车开进院子中,然后下车提着行李去屋里收拾,就好像这是他自己家似的。
宋茸这一路上满脑子都是自己研究出来的那些资料,下车直奔他的药房,很快进入了状态,又开始了他废寝忘食研究解药的生活。
之前关于蛊毒没有任何治疗前例,范围大的要命,他几乎都做下了把各种刁钻无解毒药研究个遍的心理准备,可后面出现了渡虫一事,让研究范围得到了缩小。
他只要找到和渡虫原理差不多的药材,就可以把解药制作出来。
这件事说起来容易,可真的要实行,是非常困难的,他回了趟西西村,把他爷爷的笔记全部搬了过来,徐婥也伸出援手,笔记上记载的药材,但凡她那边有,她马上就会找出来给宋茸送过来。
就这样又过去几周,宋茸的目光定格在了笔记本上,铅笔画出来的,长得很像兔团子的白花上。
爷爷的笔记中写道:梅朵,性极寒,会选择性吸附毒素,食用后几分钟内会吐出大量黑色胶状物排毒,可作为急性毒素解药,譬如蛇毒。
此为珍贵药材,某登山友人赠,于2009年交给徐婥。
宋茸看到它能吸附毒素这一条时,心跳骤然加快,连忙往后翻,继续了解着这个药材。
“梅朵”在极为苛刻的条件下生长,一般两年才会开出一朵花,神山上许多矿物质是不利于植物生长的,梅朵为了适应昼夜极端的温差,对其有害的矿物质,于是产生了一种特殊抗逆素,对所有毒素都有中和作用,包括蛊毒。
不过它生长条件太苛刻了,是在念青雪山中的海拔六千米左右的主峰“梅朵阿默”中。
这个地方也是西西族所信仰的神山,是族人之前,准备埋葬宋茸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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