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粒红雨_薄岛焉蓝【完结】(249)

  “走,爸爸带你去购物。”

  贝岑轩今天开了辆阿斯顿马丁Valor,香槟金简直拉风得要命,周小隽脸上的表情差点兜不住了,捂着嘴掩饰住兴奋。

  贝岑轩并没有带他买很贵的奢侈品,只是去了中古广场上一些很平常的门店,买了鞋子帽子,裤子上衣……都是几百到几千不等。

  这样的价位,给学生穿,正正好好。

  还为他添置了一块电子手表,买了喜欢的平板和电脑。

  贝岑轩以前注意到他的书包也旧了,给他买了两个新书包,是有名的运动品牌。

  路过一家店,周小隽明显顿了一下。

  贝岑轩注意到,便说,进去看看吧。

  店里挂了几件驼色大衣,周小隽明显就喜欢,但他还不好意思说。

  贝岑轩心里腹诽,臭小子,好意思出去干那种勾当,不好意思管他要件衣服。

  又想抽他了。

  贝岑轩瞥了眼吊牌。

  不到两千,一千八百多。

  不贵,面料一般,更不是大牌。

  于贝岑轩而言,非常廉价。

  贝岑轩拿出一件来递给他:“你先试试。”

  事实证明,周小隽这小子眼光不错,大衣穿在他身上还真是为他增色了不少,盘靓条顺的,比店里的假模特穿着都好。

  贝岑轩很满意,刷了卡,给他拿下。

  贝岑轩还给他买了很多零食,给他十分钟,在本市最大的超市零食区,随便挑。

  又去一家有名的裁缝店,为周小隽定制了几件周到妥帖的衣服。

  他还拿了几件西装给周小隽试,周小隽试好了,在贝岑轩面前转圈,问他怎么样。

  贝岑轩觉得不行,从架子上挑了一条领带,亲自给周小隽系上。

  他一边系,一边问他:“开心吗?”

  周小隽直愣愣的,他微微抬头,望着贝岑轩为他垂下的鸦羽一般的眼睫,望着山根处那一颗灵巧的小痣,他第一眼看到这个哥哥时,就觉得特别非凡。

  他使劲点头,小声说:“开心的。”

  “那我问你,你做那种事的时候,开心吗?”

  周小隽一怔,这个问题像拌面条一样在他脑子里拌了两遍,才算想通了。

  “……不太开心。”

  贝岑轩说:“所以,记住了,永远都不要做让自己不开心的事情。”

  “绝望的时候,可以出卖劳动力,也可以出卖脑力,虽然你并没有脑子……总之,不能出卖身体,这叫自轻自贱,如果你自己都看不起你自己,外面那群豺狼虎豹就更不把你当人看了。”

  领带系好了,现在倒是人模狗样了,应该再喷点发胶,梳个大背头,就是真的小大人了。

  挺好玩的。

  贝岑轩笑得不行。

  他又拿来一个贝雷帽给他扣上。

  “真的想对自己好,就更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身体好了,做什么都是一马当先。”

  贝岑轩拍了拍他的臂膀:“自己就是最珍贵的,谁都买不了你的身体,就是总理事,也不配。”

  他将手指放在周小隽嘴上:“每天默念一百遍。”

  周小隽眨眨乌黑的大眼睛,“嗯嗯。”

  忽然之间,周小隽搂住他,下巴垫在他的肩上蹭了蹭,痒痒的。

  他听到这个孩子小声说:“哥,你怎么这么好呢。”

  贝岑轩冷笑:“不给你买东西就不好了?”

  周小隽说,不是的。

  明明我们都没有血缘关系,你却比我亲爸都对我都好,好一百倍,为什么呢。

  为什么他是我亲爸,却像仇人一样对待我呢。

  父子,母子,血缘明明才是这世上最深刻的羁绊。

  可这世间却是有无数父母子女反目成仇。

  为什么呢。

  他觉得,他和贝岑轩之间,也是有羁绊的。

  在这之前,他都不敢相信,原来自己的人生还可以这样奇幻。

  非要来形容的话。

  那大概就南极冰川迸发了滚烫的火山熔浆,热带雨林下起了冰冷的漫天大雪,地球直冲冲撞上了哈雷彗星,爱因斯坦获得了文学奖。

  不可能变成了现实。

  再形容的话,那就像是虞姬遇上了项羽,黄蓉遇上了郭靖。

  而贝岑轩,就是他的江上霸王,他的靖哥哥,是他的盖世英雄!

  不过人家黄蓉可比他出身好多了。

  周小隽抱他抱得更紧了些,他现在才发现,一直以来强大冷酷的阿轩哥哥,原来这么瘦,搂起腰来,只有那么一截。

  周小隽想一直抱着他,闻他身上独有的香气,那是任何定制或是大牌香水都无法复刻的味道。

  他小声说:“……只有妈妈才会这样对我。”

  他俩逛街逛累了,找了个公共座椅休息,喝着三十块钱一杯的奶茶。

  三十块一杯的奶茶,一顿好几十的KFC,周小隽从来不舍得喝,不舍得吃,现在贝岑轩请他炫个够。

  上帝,大概就是他哥贝岑轩这样!

  周小隽给他捶起了腿,好不殷勤,一个劲儿的夸他哥,说他哥是天上的太阳仙子,普照大地……

  贝岑轩冷笑:“下回还推我吗?”

  周小隽轻车熟路地撒娇:“对不起嘛。”

  贝岑轩拍了拍他的后颈,视线却落在周小隽的耳垂上,他注意这颗痣很久了。

  琳琳的耳垂上也有一颗,类似的痣。

  贝岑轩收回视线,默默喝了口奶茶。

  休息好了,贝岑轩拎起车钥匙和一些手提袋,站起来。

  他今天穿了件浅米灰的轻西装,白衬衫,脖子上系着条黑腰果花小方巾,底下配得一条同色系的裤子,身段雅致又利落,时尚又漂亮。

  “走了,去办手续。”

  “办手续?什么手续?”

  “过户手续啊,你都认我当爹了,我能不认你?”

  周小隽怔了怔,他望着贝岑轩的背影,显然是被这个巨大的惊喜砸晕了。

  两秒后,他猛地冲上去,扑到贝岑轩的背上。

  贝岑轩眼前一黑,差点叫他扑倒了。

  他哇哇哇哇地大叫,笑得嘻嘻嘿嘿的,那兴高采烈的模样,仿佛得到了全世界最珍贵、最不可多得的宝物。

  太阳落下山来,他挽着贝岑轩的胳膊,半个人贴在贝岑轩身上,好不亲昵。

  “爸爸,我想嫁给你,我们结婚吧!我给你当小老婆!”

  贝岑轩特无语。

  第131章 德伦八年后(14)

  今天正好,贝律恩从首都回来探望儿子,他看到儿子领了个周小隽回来,倒也没说什么。

  周小隽人笨嘴甜,张口就是爷爷,吓得贝律恩赶紧哎了一声,忙说可别可别,他拿了个大红包,把小孩儿打发走了。

  三个人用了一顿丰盛的晚餐,饭后贝岑轩把自己的游戏机丢给周小隽玩,让他要是无聊也可以找利亚陪他打。

  他自己则去了茶室与父亲谈事情。

  贝岑轩直接就问了:“爸爸,你知道安娜吗?”

  贝律恩明显一愣:“安娜?怎么说?”

  贝岑轩把这些天在学校的来龙去脉,同贝律恩一五一十地说了。

  “我们后来查到,这家教会背后的老板,是个叫安娜的女人,我们找到了他们的窝点,在他们所说的安娜的常用办公室里,找到了一本英文版的《格林童话》,在书的夹层里,我找到了一张爷爷年轻时候的照片,背后有爷爷的签名,我认得爷爷的字迹,这绝对是爷爷亲笔写下的。”

  “因为实在是太恶劣了,这件事还在检察署那里压着,没爆出来,我想趁这个空挡来问问你。”

  贝律恩顿了顿,道:“你给我看看那张照片。”

  贝岑轩将照片递给贝律恩,贝律恩盯了照片好半晌,反复翻看。

  的确是自己亲爹的脸。

  也的确是自己亲爹的笔迹。

  “有点印象……”

  贝律恩回忆了一番,凝重道:“那年我还小,在你爷爷的书房里乱玩,从他的一本书里翻出来一张照片,照片里是一个女人,而且那张的背后也有署名,就叫安娜,我记得很清楚。”

  贝岑轩疑惑:“他们是什么关系?”

  莫非这件事真的和新瓦德有关?还是爷爷死前瞒了什么秘密。

  ……

  贝律恩继续道:“至于为什么记得清楚,是因为后来,我去拿给你奶奶看,你奶奶和你爷爷因为这个吵了一架,这一架,我印象很深刻。”

  一种久远的猜测在贝岑轩脑海中升起。

  “所以——”

  贝律恩沉思了一下,说:“她应该是你爷爷的第一个女人。”

  贝兆龙攀上他们的奶奶——金芸的时候已经是有为的青年了,在这之前他一直混迹社会,没有过别的伴侣是不可能的。

  倘若他们不是那种关系,金芸也不会同他吵架。

  贝岑轩沉默着,点了点头。

  这其中肯定掺杂着一些隐秘的、古老的、不为人知的爱恨情仇,可现下唯一的当事人已经死了,安娜和他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也无从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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