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从今天起我就拥有了一项神圣的使命,我会成为黑暗里的一束光,去照亮盲人的世界。
导盲犬累吗?确实很累,只要主人需要我,我要随时待命。
但我很高兴,就像人类所说的,大概是狗生价值吧。
我的生命只有十几年,但我却陪伴了三个主人,而最后一个主人是我自己选的。
那天他穿着格外温暖的颜色,我忍不住靠近了他,尾巴轻轻扫在他的手上。
他忍不住颤了颤,转过来的眸子却是黯淡无光的,我知道他也是一个盲人。
我舔了舔他的手,他蹲下身来温柔地摸着我的头,我有些喜欢他。
他是一个盲人,在某一个时刻,我能感觉到他的脆弱和无助,我想陪着他。
我们第一次的配合很默契,他是一个很温和的人,连走起路来都是不急不缓的,我很高兴他愿意让我做他的导盲犬。
他们把我照顾的很好,我想我也要保护好他,好好陪着他,为什么是他们呢?
因为我的主人还有一个爱人,我不太懂这个,在人的世界里应该就叫爱人。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和我的主人一样会坚定不移地相信他。
作为一只狗,当很多事情我也无能为力时,我便会看着那个叫阿渊的人,而他从未让我失望过。
我没有想到,我的主人竟然可以看见了,我很高兴,即便他可能再也不需要我了,我也为他感到高兴。
而且,我是他看到的第一只狗,对的,不是哈皮那只傻傻的狗。
我以为我要再重新回到基地,再等着下一个盲人的领养,其实我有些不想和他分别,但我的信念告诉我,这是我的责任。
哦,我忘记了,我已经到了退休的年龄,他们收养了我。
很幸运,我们会一直在一起。
第178章 番外之我同意2
我是哈皮。
我同意我的主人和小满在一起。
当我还是一只小狗崽的时候,我就被我的主人买回了家,他是一个小孩子,一个没有什么耐心的小孩子。
他很过分,对一只小狗崽都有那么多的要求,但我哪里可以记得住啊,他有些嫌弃我。
但有一件事情我可以做的很好,我可以吓唬沈之瞾,那是我的主人最讨厌的人,每次我把他吓哭了,主人就会给我好吃的。
他有时候好像也很寂寞,哥哥们去上学了,只有他一个人在家。
除了我愿意陪着他,他都孤零零的,他会和我说话,虽然都是鸡零狗碎的小事,但我还是会认真听着,偶尔也给他一点回应。
我长的很快,才过了一年多,就比我的主人还要高,但他一点都不怕我,偶尔还想揪揪我的毛。
唉,当狗的又能怎么样呢?我对他很包容了。
他离开好久了,我一只狗待在别墅有些无聊,他其实是一个没有良心的主人,他应该没有想我。
虽然我每天都吃的很饱,玩的也很开心,但偶尔,很偶尔偶尔的时候,我也会想一下他。
他终于知道来接我了,我很高兴地去了。
但他竟然有了别的狗!
这是对我的背叛,我很生气,我都不想理他了。
但,那只叫北斗的狗看起来很可爱,好像格外乖巧的样子。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斯文端庄的狗,我把我的饭送给它吃,可我都这么大方了,它看都没看我一眼。
我想,它为什么不和我说话呢?它为什么不理我呢。
主人说它是有编制的狗,是国家承认的那种,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但那又怎样?
呵!一只高冷的狗,但这有什么?
这个世界上,就没有我哈皮聊不熟的狗。
我是谢然。
我同意小满和我的情敌在一起。
我有一个喜欢了很多年的人,他说他喜欢别人,我问他为什么,他说那个人帮过他。
又是烂俗的英雄救美桥段。
我觉得这不是喜欢,人在极度害怕的时候,会出现生理上的紧张而心跳加速,他只是把这种感觉以为成了喜欢。
不过是英雄救美而已,如果当时换一个英雄也许被喜欢上的人就不是阿渊了。
那我为什么会喜欢他呢?唉,喜欢就是喜欢了,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也许是上课趴在桌上的我突然惊醒时,看到窗外阳光照在他的脸上,他回过头来朝着我笑了笑。
也许是某一个春日,他问我有什么想吃的东西,第二天的春游他便带了亲手做的点心,是的,是亲手做的,虽然人人都有,但我觉得我的那一份最甜。
也许是偶然发现,他的目光总会偷偷追随着一个人,小心翼翼,甚至不敢试探一下。
有些像伸出触角的小蜗牛,他喜欢一个人都那么可爱。
虽然那个人不是我,但没有关系。
阿渊不喜欢他,或者他谁都不喜欢,阿渊其实比我还要难追的,他好像从来没有心动过。
我问阿渊,你有喜欢的人吗?他紧皱着眉,仿佛我在说什么罪大恶极的话。
很好,我确定了,他没有情丝。
我觉得晏晏可以考虑一下我,我再等等,等他想明白了,等他心里的位置空出来,我就坐进去。
但我没有想到那个看起来会孤独终老的沈阿渊,竟然这么快有男朋友了,还爱的黏黏糊糊,腻腻歪歪,一点都不像个男人。
我看不起他。
好吧,其实我是嫉妒他。
我等不及了,彻底没有了耐心,我不等了,等来等去,时间都浪费了。
我决定先亲晏晏一口,如果他不拒绝我就再亲一口。
我连着亲了好几口,他竟然没有特别生气,也没有打我,更没有要杀了我,这么看来也不是没有机会。
他很心软的,我知道,我想他应该也有一点喜欢我吧。
我和他道歉,我牵他的手,我轻轻地抱了抱他,然后亲了亲他的额头。
再后来我亲到他的唇角。
我们接吻了。
嘻嘻,我追到他了!
我是徐念安。
我同意我的好朋友和沈故渊在一起。
我是gay,但是我悄悄的,我谁也不说。
好像少数的人总会被多数人排挤,我有些胆小,我害怕他们会歧视我。
我很怂,所以我很佩服一个人,我的舍友,他也喜欢男人,而且他还敢光明正大的谈恋爱。
他看不到,我很心疼他,我觉得,他很好,性格特别好,长的也很好看。
我觉得,我们其实也可以试试,但他们都说我们撞号了,唉。
何况他还有男朋友,不过我觉得他的男朋友配不上他,他根本没有好好照顾他,他做什么事情都是一个人,看起来很孤独。
好在他们很快分手了。
但我没有想到,才分手他又换了一个新的,其实也不新了,我之前就见过他很多次了。
新换的这个很不错,我觉得这才是谈恋爱,gay的恋爱,也应该是甜甜的。
好吧,我觉得我又行了。
我也要甜甜的恋爱。
我是吴老头。
我同意我的学生和他的缪斯在一起。
阿渊那个小屁孩根本就没有耐心好好学画,不用心,一点都不用心。
当时我之所以愿意收他做学生,多少还是因为他是有天赋的,虽然更多的是他的家人为我的项目投了一大笔的钱。
我终于可以连着办好几年的画展了。
当发现他喜欢上一个人,而且还爱而不得时,我有些窃喜,失恋好啊,失恋会为艺术家带来灵感。
啧,但这小子的画怎么越来越甜了。
好小子,竟然让他追到了,他的缪斯男神我是见过的,很早之前他发给过我照片。
但那小子始终没舍得给我看画,就连照片也只有遮遮掩掩的一张脸,鬼鬼祟祟,偷偷摸摸,活像藏着什么珍宝一样。
后来,他再没有给我看过人像,但我猜臭小子肯定没少画,毕竟爱一个人总会想要让他诞生在自己的笔下。
我是坏人沈纬,我不同意沈故渊和江家少爷在一起。
我余生都要住在监狱里,我真的受够这样的日子了,我要投诉,我要举报,这里有人霸凌我。
在这里吃不饱穿不暖,而且他们肯定收了沈故渊的钱。
每天睡觉前我都要被逼着对着墙,给林若雪道两个小时的歉,还不能重样,要不然就会挨揍。
我已经被打过很多次了,在这样下去我真的要死了。
我很惨,但一想到林若雪的亲爹,杨政群,我就觉得我能坚持一下。
他年纪太大了,被取保候审送到养老院,但我知道他的日子只会更不好过。
毕竟我在监狱虽然生活的很艰难,但还能活着,可出了监狱,杨政群可能会更惨。
都是沈故渊的错,如果他没有傍上江家小少爷,我怎么会沦落到这个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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