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颂和的厨艺并不好,以前季来之上学时,带了季颂和煮的水煮蛋,一敲开,里面的蛋黄都流了出来。
季来之当时还被同学笑了很久。
自那次水煮蛋事件之后,季颂和近20年,都不再靠近厨房,但不知怎么的,最近又开始钻研起厨艺。
季来之看着她在厨房内,忙进忙出,还不准身边的阿姨帮忙。
就猜到今日的午餐味道,肯定非常一般。
“妈,我今天中午就不在家里吃了。”他去厨房看了一眼后,决定找借口出门,“我约了孟舟吃饭。”
“孟舟去了隔壁市,下午才回来。”季颂和拆穿他的谎言。
“您怎么知道?”季来之有点惊讶。
“因为我早上给他打过电话。”季颂和正准备起锅炸排骨,并没有什么空理自己的儿子,“想邀请他来吃午饭。”
“吃您亲自下厨的?”季来之不大确定地问。
“对啊。”季颂和对自己的厨艺有信心,她已经看了好几日的菜谱,“有什么问题吗?”
“嗯,您开心就好。”季来之对季颂和的自信不做点评,随后他转身走出厨房,不影响自家母亲发挥。
一个小时后,所有的菜都被端上桌。
看着桌上那颜色各异的菜品,季颂和自己挨个品尝一遍,面露难色。
“我觉得还行。”季来之尝了一下后,安慰道:“比想象中好吃很多。”
“这道炸排骨虽然焦黑了一点,但至少熟了。”
“这个油焖大虾,虽然没什么味道,但颜色特别好看。”
“还有这个炒饭,也是粒粒分明的。”
他每道菜都找出了一个优点,季颂和听到后,原本受挫的心,顿时又恢复了一大半。
“这么说的话,我也是有厨艺天赋的。”
季来之:……您心里是真的没点数吗?
“晚餐你想吃什么?”季颂和满怀期待地看向季来之,“妈妈给你做。”
季来之扶了扶额,“我晚上真的约了孟舟和司久吃饭。”
察觉到季颂和还想说点什么,他补充道,“吃完后,我要和孟舟约会,回来的话会很晚,也不吃宵夜。”
季颂和略显失望,“好吧,那下次叫孟舟一起来吃饭。”
傍晚时分,夕阳西下,晚霞挂满天空。
司久坐在窗边,一抬就看到门口的季来之和孟舟,以前不知道两人在一起时,司久从未把季来之和孟舟联系在一起。
但现在看到两人站在一起,他才惊觉两人着实是般配的一对。
孟舟的出现,难免让司久想到许云封。
自从分手之后,他再也见过许云封,就连他的消息,都没有听过。
但他想估计也和自己差不多,每天正常上下班,该跟进的项目,估计一个也没落下,该参加的局,也都如约出席。
分手对于两人来说,并不会影响正常的工作,最多就是在独自一人的深夜,想起过往的美好,辗转难眠。
但终究覆水难收!
他和许云封,不是孟舟,可以为了一个人,把自己的事业,迁到一个全然陌生的城市。
这顿饭,三人并没有吃到最后。
刚上菜不久,司久就接到家里电话。
看着他逐渐严肃的神情,季来之猜到可能和司老爷子有关,这段时间,司老爷子的病情反复。
“好,我马上回来。”司久挂断电话后,就和两人道别,“老爷子被送去医院了,我先回去看看。”
“快去吧。”季来之挥了挥手。
司久离开后,包厢内就只剩下了季来之和孟舟两个人。
平日里参加各种晚宴时,总是被迫参与各种社交,一顿饭下来,具体吃了什么,毫无记忆。
季来之和孟舟其实在饭桌上都不是爱说话的人,这顿饭,两个人吃得异常的安静。
除了偶尔点评一下菜色外,再没有说其他的话。
这顿饭,不带任何的功利性目的,没有项目,没有所谓的商业合作,只是和身边的这个人一起,纯粹地感受食物本身的味道。
服务员上了一道糖醋排骨后,季来之尝了一口后,给出了很高的评价,同时还不忘吐槽亲妈的厨艺。
“今天中午我妈下厨了,做得菜特别的难吃。”
“我妈以前做菜也很难吃。”孟舟笑了笑,“但认真一想,也好久没吃过了。”
季来之的本意是想给孟舟打个预防针,毕竟季颂和的厨艺很一般。
“那你下次去紫荆山庄吃饭,或许能从我妈做的菜中,感受到你妈妈的味道。”
既然孟舟怀念他妈妈做菜的难吃,他也乐意分享季颂和的厨艺,和原本独属于自己的那份母爱。
其实不止母爱,如果孟舟想要体验正常家庭的温暖。
季来之也是愿意把他带回家的,反正现在他的父母都已经认定两人在一起。
他带孟舟回家,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好啊。”孟舟笑了笑,“我倒想尝一下有多难吃。”
孟舟的印象里,季来之并没有美食精神,毕竟小时候在山里遇见那次,就连他做的菜,季来之吃得挺香的。
吃完饭后,季来之看了一下手表,这个点回紫荆山庄,还有点早,“孟大总裁,有没什么想要去的地方?”
“赛马会。”孟舟几乎没思考,就直接给出了一个答案。
毕竟上次季来之可是带孟东青去了。
“今天周六,没有赛马。”季来之没察觉到孟舟要去赛马会的原因,只当孟舟想去看赛马,随后给了另一个选项。
“那去VP马场,怎样?”
“也行。”
第47章 危机伏击
到了VP马场后,季来之轻车熟路带着孟舟走到饲养场。
两人来到了一头中型白马面前,这头白马,颀长挺拔,雪色的鬃毛如流云,脊背平直如剑锋,双眼如黑宝石,透着与生俱来的矜贵与警觉。
孟舟看着马的眸子,莫名觉得它和季来之很像。
“它是疾风!”季来之向孟舟介绍自己养的宝马,“今年6岁,是产自英国的纯血马。”
纯血马,是世界上速度最快的马,该品种更是赛马场上的佼佼者。
但季来之的疾风,从不上赛场,所以也无须经受那些残酷的体能的训练,所以疾风,比马场上的那些赛马,更加有神,灵气也更足。
看到季来之后,他发出了激昂的“嘶嘶”声,头不断亲昵地蹭季来之的手。
“这一片的马,属于VP马场,也可以私有,如果你有合眼缘的,我送你。”季来之看向孟舟说道。
“为什么想送我?”孟舟回望他。
季来之还没认真想这个问题,只是到了这个环境。
就想着孟舟或许也会想要养一匹马,“我生日时,你送了我手表,你生日也快到了,你就当是提前送给你的生日礼物。”
孟舟没有拒绝,坦诚且愉悦地接受了。
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他挑了一匹黑色的阿哈尔捷金马,又称汗血宝马,体型饱满优美,夜色般纯粹的皮毛在灯光下反射出幽幽光芒,鼻孔微张,面庞上带着几分桀骜不驯的野性光芒。
“取什么名字?”季来之摸了一下眼前的黑色马驹。
本以为孟舟会思考一会,结果他脱口而出了一句:“布侬。”
“去你的!”季来之觑了他一个白眼。
显然孟舟并没有真的这么想,只是打趣而已,最后他给自己的这匹汗血宝马,取了一个中规中矩的名字——闪电。
“闪电……”季来之随后又念了一下自己的爱驹的名字,“疾风。”
他依稀觉得闪电和疾风,这个两个名字,有点情侣名的意思。
但他转念一想,应该是个巧合,孟舟不至于无聊到特意给两个人的马驹,选个情侣名。
马匹被牵出了饲养场。
骑马前,季来之接听了一个工作电话,停在了一旁,看着孟舟行云流水地翻上马背,
夜色如墨,他的身姿挺拔如松,意气风发的少年与成熟男性沉稳坚毅,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在他身上完美融合在一起。
一时间,季来之竟看出了神。
“季总,你在听吗?”楚然久久没有得到回应。
“嗯!”季来之顿了顿,才把神思移回到工作上,“听说他还在接触别的项目,这轮IPO让他再拿出两千万,让他多出点血,不然就不投了。”
生意场上就是这样,只有利益一致,才能真的立场一致。
季来之的电话还没有打完,孟舟已经跑完了一圈,他站在地上,和孟舟迎面而对。
孟舟并没有继续,而是拉动缰绳,停了下来,似乎是等他一起。
“嗯,那个项目晚点再说。”季来之打断楚。
楚然看着被挂断的电话,面露疑色,这还是自家老板第一次项目说到一半,主动挂了电话。
抬眸看向孟舟,笑着打趣,“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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