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转而进入曲折小巷,一连串复杂的泛音散音滑音指法,足以令任何观琴者眼花缭乱,宛如一支细腻笛音,在清晨的朝雾小巷里穿梭。他微微一笑,压着吉他的几根弦,也开始细细柔肠的炫技拨弄。分明便似妖女四处穿梭,而倜傥书生慢慢悠悠跟着,相形相似,相互为歌……
于许寻笙而言,这是从未有过的感觉。新鲜、刺激,好胜心,还有被追随、被引导、被抚慰的感觉。若说曾经她对岑野音乐的理解,还是止于他的品质和精神。那么现在,她知道,他比她原以为的,还要有灵气,也还要野性。
她亦一样。
最后一个尾音,缓缓落下。许寻笙的双手慢慢离开琴弦,即使不用抬头,也能看到岑野也弹完了最后一个音符,然后抱着吉他,坐在距离她一米远的两张琴外,没动。
“许——寻——笙。”他故意慢慢悠悠喊了她的名。
她还是不抬头,说不清是什么感受,此刻竟不愿抬头,三根手指慢慢在琴弦上滑动。
“够野的啊。”他不紧不慢地说。
他和她的感觉一样。许寻笙心里这样想着,还是不说话。岑野放下吉他,把琴凳又往前一拖,然后人往琴桌上一趴,脸半埋在胳膊里,抬眼看着她。于是那双眼就显得极深极长。
许寻笙终于还是抬头,看他一眼,又飞快移开,他顿时笑了,低声问:“刚才爽吗?”
他的言语总是粗俗,许寻笙的脸忽然又有些发烫,不想搭理。
岑野的手指却在琴桌上敲了敲,说:“喂,答应我的事,还记得吧?”
许寻笙的心就像漂浮在水面上的荷叶,微微晃动,明知故问:“什么事?我不记得。”
“喂。”他只说了这一个字,非常不满的。
许寻笙突然笑了,站起来,去给自己倒茶喝,便见他趴着不动,眼睛却一直跟着她。许寻笙转过脸去,背对着他。
“你答应了的,来我的乐队。”他慢慢地说。
“只是答应表演那一场而已。”许寻笙反驳,“而且你的键盘手后来赶来了,自然就不作数了。”
岑野却摇头:“不行,当然作数,你可是个老师,还是新时代尼姑,出家人说话怎么可以不算话?你欠我一场,必须得还。”
许寻笙说:“怎么还?随时等待着张海再缺席,我顶替上?我许寻笙当张海的替补?”
语气颇有傲意,岑野却笑了,他伸手拨了一下琴弦,许寻笙望着那好看的手指,忽然好像明白了什么。
“我怎么会让你当别人的替补?”他淡淡的说,“你来我的乐队,下一场对黑格悖论就上场。不是做键盘手……”
他的眼睛里刹那闪过光芒:“琴手。”
许寻笙静了一下,原来他打的这个主意,难怪今天故意背着吉他来跟她战。可这样的尝试,许寻笙从未做过,问:“你确定?”
岑野站起来,说:“我确定。这几天我一直在研究黑格悖论的风格,优势。我们跟他们都偏流行,风格太像了。他们甚至要更硬朗一些。我们只有出奇制胜,重新编曲,加入古风因素,加一把古琴进去。有新玩意儿嘛,肯定就有了绝对优势。许寻笙,你,就是我们的王牌!”
这时男孩眼里又有了漆黑的坚硬的东西,许寻笙知道,那是欲望,是坚强,也是野心。她低下头,想了想,微微笑了。然后就见他凑了过来,也笑了:“喂,笑了,那就是同意了?是不是?可不能再耍赖反悔了,老子现在也算是见识过你的耍赖装傻功力了喂……”
第24章 无可救药(上)
许寻笙仔细听着,三根手指搭在弦上,偶尔拨动出一个音。岑野坐在她对面,弹着吉他,偶尔皱眉停下来,说:“这样加好蠢!”
许寻笙白他一眼,他便笑了,说:“刚才几句还是不错的。”
他接着往下弹,有时候是许寻笙弹,两人将朝暮乐队的一首歌,几乎是重新编曲。这个过程很奇怪,按说将古琴加入他们的民谣摇滚里,大家都没有过经验。两人早已做好废寝忘食的准备。他们确实也在这个晚上忘记了时间,但进展居然十分快,往往岑野刚弹完一句,许寻笙配合的调子就出来了。而有的地方,不适合加古琴,她竟也与他心有灵犀,停住不动。直至又到了某一处,两人眸光流转,手下又同时动了。
于是岑野觉得,自己找许寻笙这个决定,那是相当之英明。出其不意绝对创新不说,试问天下还有比她更合适的人选吗?自己是个古器乐高手,还会弹钢琴,前男友是个摇滚主唱,岑野想,她对流行和摇滚的理解不会少。
那个短命的酒驾的自以为是的主唱,岑野又想,他哪里配得上许寻笙了。真他吗便宜那老小子了。
时间不知不觉就这么过了,等岑野手捏铅笔,在许寻笙提供的一个本子上,写下最后一句谱子,已是凌晨两点。岑野把笔一丢,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许寻笙也揉揉眼睛,却听到对面人的笑声:“腰子说得没错,你好像一只笨笨的松鼠。”
许寻笙说:“我哪里笨了?”
岑野顺口就接到:“你哪里笨了?我挑的琴手,怎么会笨呢,腰子太没眼光啦!”
许寻笙失笑,这家伙在她面前怎么越来越油嘴滑舌了?她站起来,也打了个哈欠,岑野说:“吉他就丢这儿了,我懒得拿,明天睡醒了带他们过来,排练新曲子!”说完眼里就闪过光,嘴角也有春风得意的浅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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