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遇上汤秉文之后,她好像回到了过去,回到了情窦初开的那个自己,为每一丝微小的变化而悸动,仿佛又一次初恋了。
两人顺利上到平地,汤秉文抬手摸着墙,小心翼翼地试图寻找桌椅的方向,迈出不过一米,整间图书馆忽然大亮。
突如其来的强光刺激得二人瞬间闭上了眼,再度缓缓睁开时,又默契地慢慢低下了头。
那因为黑暗牵起的双手,此刻暴露在光明之下,是那么的显眼。
庄斐近乎专注地低头望着,她在想汤秉文什么时候会松手。
可是汤秉文犹豫了少顷,喉结一滚,握着庄斐的手,迎着光明健步向前走去。
庄斐忽然就笑了,小跑着跟上汤秉文的步伐,很快她便看见汤秉文也笑了,浅浅的一个,眉眼弯弯。
收拾东西时自然要松开手,而后也没有再牵起的理由。庄斐背起包站在一旁等他,往日动作很麻利的汤秉文,今天好像格外的磨蹭。
“你……等我一下。”汤秉文道。
“我在等呀。”庄斐笑眯眯地看着他。
汤秉文不敢看他,低头握着书包拉链欲拉不拉:“那你转个身好不好?”
庄斐怔了两秒,一言不发地转过身去,她不安地咽了咽口水,心跳加速到快要超负荷。
有一种预感,一种美妙的预感,一种期待已久的预感,如云雾般包裹了她,令她目眩神迷。
背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而后汤秉文轻轻拍了拍她的肩。
庄斐深吸一口气,缓缓回过声,眼前一片灿烂的鲜红——
其实只有一朵红玫瑰,但不知为何,那一瞬间她仿佛看见了漫山遍野的玫瑰田。
这朵玫瑰被精心包裹过,应该曾经被藏在书包里,导致枝叶有些弯折,看起来也有些蔫。
不是一朵很漂亮的玫瑰,但庄斐还是小心翼翼地接过了它。
后来汤秉文告诉她,他好像被老板宰了,一朵玫瑰再加上包装,花了他近一周的伙食费。也是他在维持生活底线的情况下,能拿出的最多的钱。
不过他还是很懊悔,懊悔自己怎么只买了一朵。所以等他工作后,在同样的日期,在同样的夜晚,下班回来的他给庄斐带了一大捧玫瑰花。
对于他这么个务实的人来说,玫瑰纯属是在浪漫造势下,最不值当的玩意儿。
他没有财力去为氛围买单,但如果庄斐喜欢的话,他愿意咬咬牙去做。
庄斐喜欢那一大捧玫瑰,也喜欢这一朵玫瑰,只要是汤秉文送的,她都喜欢。
她双手握着那一支玫瑰,拿出了一种虔诚的模样,她仰头看着汤秉文,知道他还有话要说。
“庄斐。”汤秉文鼓起勇气望向她的脸,在玫瑰的映衬下,透着一种娇嫩的粉白。
“嗯。”庄斐依然笑意盈盈的。
“我喜欢你。”
短短四个字,传到耳际时,仿佛一并带来了漫天灿烂的烟花。
庄斐轻轻吸了吸鼻子,眨巴着眼看向汤秉文,等待他的下一句话。
可是没有了,汤秉文也只是看着她,满脸的惴惴不安,却始终不发一言。
“然后呢?”最终,还是庄斐打破了沉默。
“我只是,想告诉你我的感情。”汤秉文答得很认真,可却始终没说出庄斐在等的那句话。
“你喜欢我,然后呢?”气氛有一丝微妙,庄斐恨他的不开窍,努力试着引导他。
“然后……?”汤秉文脸上的茫然很真实。
可怜他奋力营造的浪漫氛围,被他自己毁了个干净。庄斐无奈地笑出了声:“然后你不想和我在一起吗?”
汤秉文一滞,垂下眼:“我不敢想。”
第16章
庄斐收到过很多告白,有的小心翼翼,有的胸有成竹。对于他们来说,告白是进攻的号角,而非成功的旌旗。
不管告白的话语是华丽还是深情,最终都会归结于想要同她开展一段恋爱的欲/望,虽然一些人的客观条件,常常被她的朋友毒舌地评价为“癞一蛤一蟆想吃天鹅肉”。
其实庄斐并不排斥这种大胆同勇敢,努力追求心之所向从不该被嘲笑——
只是不知为何,她却觉得汤秉文此刻的懦弱同胆怯更为迷人。
刺眼的白炽灯在他周身笼起一层光圈,刚刚在一楼有雨珠被风刮进,这会儿已经顺着他的发梢滑至脸庞,眼睛水汪汪的,以至于那很像是一滴泪。
“为什么不敢想。”庄斐笑着牵起他的手,“我也喜欢你呀。”
汤秉文垂下眼,那滴雨水滚至下巴,自由落体后融化在了二人牵起的手之间。
他的声音是不同于往常的含混,似乎在做着艰难的内心斗争:“我不知道该怎么去描述认识你后的心情,那种心动的感觉很陌生,也很让人不安。
“我的心境发生了一些变化,我为只能请你吃食堂而难过,为我洗到发白的衬衫而羞耻。我知道我很穷,但是穷了这么多年,其实早就习惯了,直到遇见了你,我突然觉得很自卑,它长久地横亘在我心上,这是之前不曾有过的。
“包括今天的告白,如果不是你牵起我的手,我可能都不敢拿出那支孤零零的玫瑰,我觉得很丢脸,为我不能给你一场浪漫的告白而丢脸。
“我没有告过白,也不知道告完白该做些什么。我就是想告诉你我的感情,没有了,其他真的没有了,我做了一万个被拒绝的打算,没有一个是奢想你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