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年代军婚,作精女配甜又媚_樱桃小鱼【完结+番外】(71)

  结果吃完之后,发现肚子根本就没饱。

  她心里想,城里也不是什么都好的,至少没有足够的粮食,人都吃不饱饭。这么一比,好像还不如他们乡下?

  王挽珍忍不住摇了摇头,她这次过来,算是了却了一桩心事,现在儿子改了跟自己姓,她爹妈不知道多高兴了。

  孩子没爹,她也不打算再找了。

  以前是她没见识,爹娘也一直说家里没个男人不行。可这次来了城里之后,王挽珍的眼界变得不一样了。城里的房子那么整齐,街道宽阔明亮又整齐,这让王挽珍觉得,男人什么的好像也没那么重要。

  最重要的是,她看到人家城里女人很多都在厂里上班,再不济还能在饭馆里收碟子洗碗,她都去打听过了,一个月都能赚几十块。

  就算一个月二十,一年都能赚两三百,那十年就能赚三千。

  她努力工作十年,儿子也才十多岁,那她干二十年,有六千块钱,都能给儿子起一间大房子,再找人说个好姑娘。

  可是望着眼前举手投足都充满自信的夏可晴,王挽珍心里忽然之间产生了强烈的憧憬。

  她是不是也可以送儿子去读书?

  将来儿子也能考上大学,成为跟可晴一样有本事的人?

  等夏可晴吃完之后才发现对面的王挽珍早就已经吃完了,连盘子都吃得干干净净。

  当然,夏可晴也吃干净了。

  在任何时代,浪费粮食都是可耻的。

  这个年代尤其珍视粮食,所以夏可晴也把自己面前的这盘炒饭吃干净了。

  她看着王挽珍的样子,忽然反应过来,“挽珍姐,你吃饱了吗?”

  王挽珍的脸有点热。

  不过她皮肤黑,一般人还真看不出来。

  但夏可晴从她有些窘迫的眼神中看出来了。

  “不好意思,是我不够周到。”

  “那我们再点一点。”

  说着,不顾王挽珍反对,又点了一大盘水饺,“这家国营饭店的水饺味道很好。”

  “说起水饺,我们学校附近开了一家水饺店,他们做的也十分地道,等你安顿下来,有机会咱们一起去尝尝。”

  王挽珍的脸更红了。

  但浪费粮食是可耻的。

  夏可晴只吃了一个尝尝味道,剩下的饺子都进了王挽珍的肚子里。

  吃完之后,王挽珍总算打了一个饱嗝。

  付钱的时候,王挽珍坚持不肯让夏可晴请客,甚至扬言夏可晴一定要请客的话,那她肯定不能在店里帮忙了。

  夏可晴没办法,只能由她去了。

  刚才两人就说好了,王挽珍留在夏可晴的店里当营业员。

  王挽珍则说了一些她老家的事。

  她老家在X省,家里就只有父母和年幼的儿子。她是独生女。

  这姑娘是个实在人,说起自己老家,几乎都详细到了哪门哪户。

  X省就在隔壁,也难怪陈州当初会被送到那边去下乡。

  这让夏可晴对她的好感倍增。

  虽说因为陈州的事,夏可晴对王挽珍本能的有些好感,但两人毕竟刚认识没多久。她留下来给夏可晴当营业员肯定要接触钱财。

  事关钱财,肯定要更小心谨慎。

  结果夏可晴还没问,她就主动交底了。

  由此可见,王挽珍虽然外表看着粗,实际上心细如尘。

  夏可晴也很喜欢这样的敞亮人。

  两人说好了薪酬和休息的问题,夏可晴主动说:“挽珍姐,那你找到落脚点了吗?”

  王挽珍摇了摇头,“还没有,我刚下车就直奔这边来了。”

  说起这个她还有些不好意思。

  主要是上次来过一次,所以熟门熟路的。

  结果刚到这边,正好碰到在贴红色小广告的夏可晴……

  第90章 沈霁川你胜之不武

  “那就住店里吧!”

  “正好我的货到了一批,正愁没人给我看呢!”

  王挽珍爽快答应了。

  不过她知道,夏可晴这么说,多半是善意,知道她还没找到落脚的地方。

  店里她去看过了,装修的简直就跟皇宫一样!

  这样的房子如果她要租下来,那得花多少钱啊!

  结果现在东家不仅免费给她住,还给她发工资。而且东家跟她说了,只要店里的业绩好,可以给她发奖金,将来开了新的门店,还有大把的升职加薪的机会。

  换句话说,王挽珍这个“没见识”的乡下姑娘,直接就被夏可晴这个大饼给喂撑了。

  当即拍着胸脯发誓,“东家放心,我一定好好干!”

  夏可晴拍了拍她的肩头,“嗯,你好好干,我相信你。”

  两人都被对方的表情给逗笑了。

  王挽珍在夏可晴的店里暂时安顿了下来。

  她是个勤快的姑娘,拿到钥匙之后就又是打扫又是整理房间,愣是把夏可晴马上就要竣工,乱七八糟的店铺都给收拾干净了。

  连何小兰都啧啧称奇。

  “可晴,我记得店里不是还有一些项目没完成吗?”

  “怎么收拾地那么干净?”

  肖玉也有些纳闷,“看来这次我叔叔带来的那些人还挺靠谱。”

  夏可晴也有些诧异。

  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一般都是又沉又多的。

  如果不是装修工人帮忙,光靠夏可晴,何小兰还有肖玉三个年轻女孩,可能忙活一整天都收拾不干净。

  这时,王挽珍一个人一只手拿着拖把,另一只手提着一个大铁桶过来了。

  那些东西她拿着,简直就像拎着两根鸡毛一样。

  肖玉和何小兰都见过王挽珍。

  两LZ人同时道:“你是……”

  “你是不是陈州那个前妻?”

  这话刚说出口,何小兰就尴尬说,“对不起啊,我不是那个意思。”

  好在王挽珍不在意这些小事,“没事,你说的是事实,我的确跟陈州结过婚。进了城我才知道,城里只认领证的,怪不得那个王八蛋死活不跟我领证呢!”

  说起这个,王挽珍就忍不住翻白眼。

  夏可晴三个都讨厌陈州,这下算是瞬间找到了共同话题。

  没一会儿,四女就熟悉了许多。

  何小兰忍不住问:“挽珍姐,这些装修垃圾那么多,那么重,收拾这些你花了不少时间吧?”

  王挽珍摆了摆手,“没有,我就看着东西挺多的,乱糟糟的,我闲不住,就给收拾了。”

  她看向夏可晴:“可晴,那些看着还完整的,我不确定你有没有用,就都收后院了,你去看看,如果没用,我直接搬出去。”

  三女目瞪口呆。

  肖玉她爸是干建筑的,她亲叔叔是干装修的,这些东西重不重她是最清楚的。

  “你都不觉得重吗?”

  王挽珍不好意思说:“我在乡下干惯了农活,我觉得还行。”

  其实要不是怕吓到三个小姑娘,以及说出来难免有炫耀的嫌疑,王挽珍真的很想说,自己十多岁的时候就能赚满工分,比绝大多数成年男人都强。

  这么一想,男人还真的没什么用。

  夏可晴觉得自己简直就像捡到宝了。

  等离开店里,何小兰忍不住问夏可晴,“可晴,那你店里已经招到了人,我跟我表妹说一声……”

  夏可晴:“不用,如果她愿意来,让她到店里来,我亲自看看。”

  最后,何小兰的表妹也确定入职夏可晴的珂晴服装店。

  店铺快要开张了,夏可晴专门找人印了一堆宣传单,还专门把这件事告诉了沈霁川。

  不过等沈霁川收到信,已经是三天后的事情了。

  夏可晴的信虽然有很多对沈霁川来说是“生僻词”的字句,但大多数情况下,沈霁川觉得小姑娘的信写地活泼生动,简直颠覆了沈霁川对写信的认知。

  原来写信还能这么写?

  在沈霁川的固有印象之中,信件应该是很严肃的,一般没事的情况下是不会轻易写信的,写信肯定都是有目的的。

  比如发生了什么事情,想告诉对方。

  亦或是想请对方帮忙做什么,所以要写信告之。

  根本没人像夏可晴一样,明显就没什么事,却偏要把生活中的小事以一种生动有趣的方式写下来寄给他。

  看着她的信,沈霁川甚至产生了一个错觉,好像他一直都在她身边,从来都没有离开一样。

  沈霁川很喜欢看夏可晴给他写的信,她还在信里说,让他训练累了要多休息,只有休息足够了,身体才不会疲惫。

  她还说,天气转凉了,让他多穿衣服。

  如果外面的军装不能换,就多穿一点衣服在里面。

  特别是四肢关节部位一定不能受凉,现在年轻肯定没事,等以后上了年纪就容易关节疼,老寒腿。

  沈霁川微微皱了皱眉头,仔细想了想,他好像没有特别冷的时候,觉得冷了就练,多练练就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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