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刚才你们瞧见没有,老三是坐着绿色的大车回来的?”
“这是咱家老三在部队的专门配车吗?”
沈母脸上带着自豪的笑容,“这我们没问,老三也没说,估计是吧。”
亲戚又问,“那老三现在是啥级别的大官?”
沈母非常谦虚,“啥大官啊,咱们老三是人民子弟兵,为人民服务的。也就是手上管着一些人。”
话虽这么说,沈母还是悄悄问老大媳妇,“老大问了老三没有?咱老三是啥级别?”
老大媳妇非常上道,“娘,孩子三叔是团级干部。”
亲戚们轻“嘶”了一口气,“不得了,不得了!老沈家这是祖坟冒青烟了!”
实际上村里人也不知道团级是多大的官,可沈老三是坐汽车回来了,还是官家的车,这本身就非常了不起了。
这要不是大领导,哪里有这样的排场?
老二媳妇也非常上道:“那都是爹娘的英明决策!”
沈母与有荣焉,可这个时候还是忍不住表态,“当初我们是想把几个小子都送去当兵的,老大老实本分,只能留在身边种地,老二聪明读书好,咱们也不能耽搁孩子的前程,当时老幺还小,这不就只能送老三去。”
亲戚们又是一阵猛夸。
此时的沈兰微微撅起嘴,只因她根本就跟不上自家长腿三哥。
“三哥,你走慢点!”
沈兰今年二十二岁,还没结婚,要换了以前,这个年纪的姑娘都是老姑娘了,家里该着急了。
但沈兰有个好哥哥,所以她这个岁数不仅不大,还是个香饽饽。
从卫校毕业后,她现在在镇上卫生院任职。
沈兰长得好,家里的兄弟姐妹都有出息,媒婆都快踏破沈家大门了,就是她自己眼光高,一直没有看得上眼的。
其实家里人跟沈霁川都没什么话说。
跟他关系最好的其实是沈菊。
沈菊今年二十五,去年就已经结婚了,她是中专毕业的,现在在镇上小学当老师。今年过年没回家,主要是她怀上了,身子不太方便,所以今年没回来。
相对而言,沈兰比沈霁川足足小了五岁,沈霁川走的时候,沈兰还是一个流鼻涕的小丫头。
所以她对沈霁川有些陌生。
可到底是血脉至亲。
沈兰知道,村里人包括亲戚们现在扒着她家,包括那些人跑家里来跟她提亲,都是因为这个哥哥。
她也很想跟他亲近。
奈何沈霁川也不知道是性格就是这样,还是离家时间长了,他对家里人都淡淡的。
沈兰发誓,她真的很努力在话题了,可就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两人站在村里的小山坡上面,站在这上面,能俯瞰整个小村庄。
沈兰注意到自家三哥一直往一个方向看。
可那个方向也不是自家啊。
反而是夏家……
沈兰皱了皱眉头,忽然想起自己还有个未过门的嫂子,也就是夏家的那个夏可晴。
这门亲事是爹娘跟夏叔夏婶儿定下来的,家里人当然没意见。
就是夏可晴那个死丫头不肯立即嫁人,非要去念大学这事儿还是让沈家的一些人有些不满。
虽说姓夏的那个丫头是自家三个未过门的媳妇,可是沈家孩子多,最小的沈小川今年十八,都跟夏可晴差不多大。
所以在沈兰看来,夏可晴就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
不过三哥和爹娘都同意了这事儿,他们也不好说什么。
事实上沈家父母都是开明的人,沈家的孩子除了老实本分的老大,还有参军的沈老三,其他孩子能过上好日子,拥有好工作基本都是靠的读书。
所以,如果抛开私心不谈,沈兰还是能理解夏可晴的。
但三哥这个样子就有点耐人寻味了。
难道他这次回来是为了夏家那个丫头?
沈兰琢磨了一会儿,看似无意说:“我听小川说,学校早就放假了。”
沈家的老幺不是沈兰,而是沈小川。
这小子今年十八,今年刚考上大学。
不过早就回家来了,只是回来后闲不住,今天正好不在家,去县城找同学玩去了。
沈父沈母已经往县城熟人家打电话了,勒令他今天必须回来,因为沈老三已经回来了。
沈霁川眸光一闪。
这个他当然知道。
只是,夏可晴在信里跟他说了,说她今年过年会晚点回家,或许还会在大年三十当天回来。
她说她在省城开了一家店,要趁着过年这段时间多赚点钱。
她信里的语气活泼又俏皮,当然也没有详细说。
只说是一点自己的兴趣爱好。
沈霁川当然没有那么专制,人家小姑娘有点兴趣爱好还不让人家做。
正好他也没办法陪在她身边。
她还有两年才能毕业呢。
沈兰看向自家三哥,见他没什么反应,她忍不住说:“三哥,你说夏家那个丫头,怎么还不回来呢?没听说她回来了啊?”
“学校都放假了。”
“咱家小川虽说跟她不是一个大学的,但大学放假时间应该大差不差。”
沈霁川只是淡淡瞥了她一眼,“那是你未来三嫂。”
沈兰一滞,嘀咕了一句,“不是还没过门吗……”
好在沈霁川什么都没说。
沈霁川在家等了两天,已经二十九了。
他有些等不住,只给沈兰留了口信,就买了去省城的票,直接去了省城。
夏可晴忙的脚不沾地,看到沈霁川的时候还以为自己眼花了,或是因为太过于疲惫,产生了幻觉。
“沈大哥?”
沈霁川微微颔首。
夏可晴:“……”
“真是你啊……”
不过很快她就没心思招呼这位了。“你先坐一会儿,你看我这店不错吧?都是自己人,我不招呼你,一会儿一起吃饭。”
等夏可晴三人忙完,已经下午快两点了。
第103章 注重细节的女孩子
简单吃了个午饭,夏可晴也没时间招呼沈霁川。
甚至有这么一个衣架子在店里站着,她发现店里的生意好像更好了。
秦巧薇悄悄拉着王挽珍问:“那位是谁啊?”
王挽珍也有些懵,不过她听夏可晴提起过,她的未婚夫是个军人。“东家的未婚夫吧?”
秦巧薇恍然大悟。
“他看着好冷。”
王挽珍用意犹未尽的眼神看了看小姑娘。
啧,年轻姑娘看人的眼神都比较片面。
这还冷?
那眼神都恨不得把东家烤化了!
只可惜东家忙得脚不沾地。
大家都认东家的搭配眼光。王挽珍也算发现了,只要东家在店里,那些客户都喜欢找她。
她跟秦巧薇反倒是闲下来了。
她推了一下秦巧薇,“要么你去招呼一下东家她对象?”
秦巧薇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那是东家的人,我往前凑算怎么回事?”
“我一个年轻未婚的小姑娘,不合适。”
王挽珍一听就笑了。
刚还说小姑娘看人眼光片面,但这样的小姑娘就挺难得。
“行,那我去,我一个离异带孩子的农村妇女也没什么坏心思,就是帮东家招呼一下。”
她说着就去倒了一杯茶。
但两人实在是没话说。
沈霁川的目光也一直落在不远处那道轻盈娇俏的身影上。半晌,他才抬起眸子,“店里一直这么忙吗?”
王挽珍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啊?”
沈霁川也没有重复。王挽珍立即说:“是啊,咱们东家眼光好,大家都喜欢来店里选衣服,请她帮忙搭配。”
沈霁川点了点头。
其实她一直有在信里跟他说她的事业。
不过因为夏可晴的刻意处理,在她的信里,这“事业”就是一件调剂生活的小玩意儿,她觉得有趣,还能赚点钱。
沈霁川觉得没什么。
只要小姑娘喜欢。
她那么有才华,不该被埋没了。
可他不知道,她口中调剂生活的小玩意儿,竟然是……这样的?
这种感觉分外陌生。
简直颠覆了沈霁川对女性的认知。
在他贫瘠的认知之中,女人或许该跟他娘一样,一辈子围绕着家庭,孩子,男人转。或许跟部队的那些女兵,护士,甚至是文工团的女同志一样,独立自信,漂亮。
她现在这个样子,就让他看见了独立,自信,还有漂亮。
沈霁川眸底的光越来越亮,漆黑的眸子深处仿佛只看得见这一个纤细的身影。
作为当事人,一个只管做生意,把男人晾在一边,另一个反正休假中,有的是时间,就坐着看小姑娘认真地帮人搭配衣服。
他发现,但凡是她出手,顾客多半都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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