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欧皇_千年鹤归【完结】(42)

  等他们两个也上车之后,莫惊春用神识给马车下令。

  双马腿一扬,车就出发了。

  打开窗户,撩开帘子,还能看到窗外的景色。

  丹阳走到窗边,看着逐渐变小的青云观,感叹道:“师叔的本事,可真叫人吃惊呐。”

  “那是,也不看看我是谁。”莫惊春又翻出了他的折扇,潇洒地打开,给自己扇了扇。

  虽然现在不热,但要合季节。

  倒是红樱已经恢复了淡定,四处走来走去,参观这个马车。

  莫惊春也带着丹阳逛了一圈,最终决定他们二人住二楼,让红樱住一楼。

  他看看时间,也到红樱平时练武的时间了,连忙叫住扒在窗边对着一群飞过去的鸟儿喊话的红樱。

  “好了,红樱别玩了,现在练不了武艺,你背书吧。”

  红樱转头看过来,“三少爷,你管得真严格啊,梦里还要叫我读书习武吗?”

  莫惊春看看丹阳,丹阳也看向莫惊春。

  他走过去捏住红樱的脸颊,温柔道:“疼吗?”

  红樱小鸡啄米式点头,口齿不清道:“疼……”

  “还觉得自己在梦里吗?”

  红樱闹了个大红脸,连忙摇头,赶紧跑去找出书本朗读背诵。

  丹阳忍笑,双眸春水盈盈。

  莫惊春对着窗外看了一会儿,故作严肃,最终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

  红樱的头越来越低,都快挤进书本里了。

  最终她只好用双手拍拍脸颊,把心思投入书本。

  三少爷可是活着的神仙,他的话肯定不会有错的,说读书要紧,那就一定是很要紧。

  中午,三人用饭之后,消食时,莫惊春严肃地说:“出门在外,我觉得咱们还是得有个名号才是,免得惹了事牵累家里人,你们说呢?”

  红樱第一个同意。

  丹阳含笑点头,“可。”

  “那我先来,我道号长春,取个相反的名号,让旁人想不出我的根底来,就叫——莫惊春。”

  “这名字取得好,天下有十分温柔,这个名字就占了七分。”丹阳笑容变大,原来你叫莫惊春啊。

  莫惊春大笑。

  他其实是跟妈妈姓的。

  不过他爸据理力争之后,得到了取名权,因为他是惊蛰那天出生,所以本来想取名惊蛰,但是和莫字连读起来不太顺口,就改了一个字,叫惊春。

  莫惊春,不要惊醒春天,有种莫名的温柔。

  对了,他妈妈叫春华。

  “那你要取个什么样的名号?”

  “我的也简单。”

  第38章 古代庶子36

  ◎完结◎

  “我是丹阳,平日最爱炼丹,丹药又叫金丹,我从中取个金字。阳,音同羊,道德天尊骑青牛西出函谷关,而后紫气东来,就取个牛字。”

  “往后就叫我金牛吧。”

  他说了一大通,还以为能取个如何雅致的名号,却不想竟取了“金牛”二字,红樱不由得笑了起来。

  莫惊春也憋不住笑了,眼睛亮晶晶的。

  丹阳挑眉,看他,似笑非笑。

  莫惊春轻咳,“这名字好,一听就很富贵。”为了忍笑,他开始发散思维,想到了白雨妖道。

  不分青红皂白,取白字;云对雨,取雨字。

  合起来不就是白雨吗?

  青云观,白雨妖道。

  说这是巧合都有点不敢信。

  而秦家,也是被皇帝不分青红皂白,直接冤杀。

  “红对白,花对树,我就叫白芙蓉。”

  取名号只是小事,莫惊春这一趟出来的目的地其实是西域。

  要去西域,就要路过京城,再往西北而去。

  晨光熹微,京城里的报晓鼓声依次响起,正是开城门的时刻,此时早就有等着进城的百姓排队等候在城门外,守城的士兵们神采奕奕,只有一位服饰比常人华贵许多的将军悄悄打了个哈欠,指挥手下们合力打开城门。

  若非昨夜跟三五好友们胡混了一夜,他也不至于一大早的如此困倦,可惜,他虽为伯爵之后,却不是世子,不能继承爵位,家中兄弟又多,只能靠老爹当个守城门的偏将。

  心中正想着下值后先去哪混个饱觉,将军却听到了几个手下的大声惊呼,引起人群一阵骚乱。

  他正想怒斥这些大清早就裹乱的家伙,一回头却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

  只见一双神骏的高头白马精神昂扬、步伐轻盈地拉着一架华丽的马车,就像拉着空气一般轻松,全身上下都在闪闪发光,让人不由得为之倾倒。

  哪怕是在不识马的人看来,马车的主人都是暴殄天物,恨不得摇着他的肩膀发出琼瑶式的咆哮。

  怎么能用这样的宝马拉车?怎么能!

  你不喜欢这样的马,给我啊给我啊,我一定把宝马们当祖宗伺候。

  大昭朝开国几十年,尚武之风未堕,尤其是有镇国公之流作为榜样,时人都爱骑马射箭,见到这一幕就越发心痛。

  其中又以将军最为心痛,因为他曾随父亲去参加过先帝举行的秋猎,见过不少好马,甚至连西域来的汗血宝马都见过,算是在场见世面最多的人。

  但此时他目眩神迷地看着眼前的白马,心底产生了一个大不敬的念头。

  其实,和这对宝马比起来,先帝的汗血宝马也不算什么嘛……不过等等,这马儿额头的东西是什么?鳞片吗?

  将军不由得摇头,不不不,这一定是他睡得不够,出现了错觉。

  这绝对不是什么鳞片,估摸着是什么宝石磨成片镶上去的,也罢,这宝马的主人虽然不太爱惜宝马,但还算慷慨。

  等马车进城时,将军还是忍不住拦住了马车。

  其他士兵都目光炯炯地看着他们的上司,在心底无声呐喊,头,上啊!

  就连要进城的百姓们都默契地放慢了脚步,一时间不论是要进城买卖的,还是进城有事的,都变得脚步优雅起来。

  走出三里地的还要把脖子扭过来,甚至可以的话,耳朵都想变长伸过来。

  一个头戴庄子巾的青年从马车上探出身来,他眉目如画,只微微一笑就显得十分亲切,“何事?”

  将军耳朵微红,但一想到这两匹宝马,心中就一片火热,也顾不得尴尬了,连声问道:“敢问阁下,这两匹马是从何处得来?是否有意售卖?”

  “我不缺钱,无意售卖。”说完,莫惊春就放下了帘子。

  “哎等等!”将军伸手,“那你家的马是公是母?可找了伴了没有?”

  一声笑从马车上传出,双马扬蹄小跑,马车辚辚。

  “我家马儿不找伴!”

  将军望着马车,放下手,神情失落。

  一盏茶后,他反应过来,立即叫人传消息回家。

  人群也集体“嘘”了一声,大为叹息,如此好马竟然不想找个伴,难道是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么?

  在古代,马的地位就相当于豪车。

  若算上在军事领域的作用,马的地位就更高了,类似于装甲车,在战场上,甚至能起到左右胜负的作用。历代中原王朝,但凡国力昌盛,又有进取精神的,都会努力培育良马。

  莫惊春的马,虽然不明品种,也不明其耐力、习性,但光是那白珍珠似的外表就足够引人注意了。

  随着人群的散开,良马腾空出世的消息也随之扩散到了整个京城。

  本来想低调出行,结果莫惊春一行人险些被堵在京城里。

  好在离开了京城之后,法器就可以全速前进,很快就甩掉了那些心有不甘的尾随者。

  只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给那些知道马儿的速度后,悔得捶足顿胸的围观群众。

  一路上走走停停,不时补充食物和水源。

  他们走过了草原,见过了雪山,也去参观过石窟里的佛像。

  沙漠里驼铃悠扬,来往如梭的商队带来了皮毛、玉石和牛马,也带走了丝绸与茶叶。

  最让人心神动荡的还是雪山上的日照金山。

  日升日落时,阳光深深浅浅地铺在雪山上,把雪山变成了金山,璀璨的、神圣的金色,仿若神仙下凡,带来不可思议的奇迹,为人们的心中注入希望,冲刷掉红尘里的尘埃。

  凡人仰视金山,就像蝼蚁仰视神佛。

  神佛诞生于蒙昧的远古,是否也是古人被这鬼斧神工的大自然所震撼?

  当地人说只有受天神祝福的人才有这个运气看到这一幕,看到后的一年里都会平平安安,万事如意。

  莫惊春没有相机,只好拜托金戈帮忙拍了好多照片。

  丹阳转头就买回了画笔与颜料,试图描绘下这个美丽的场景。

  而红樱只恨自己读书少,找不出诗词来形容这幅美景,回去读书愈发努力。

  他们走过了许多国家,见过了各式各样的人。

  外貌、文化、风俗也许会有不同,但和大昭人一样,也会有好人有坏人。

  大昭是世界的中心,京城一直有许多胡人商队来经商,丹阳和红樱都多多少少听说过,只是没接触过,见了胡人,又打过几次交道后,就连见识最少的红樱都不再好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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