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沈知夏知道元老内心的想法的话,肯定会说,元老你真相了。
灵泉水的味道,就算经过稀释,那也比普通的井水要好很多。
第352章 被美食俘获的研究员们
在元老出了书房之后没多久,其他的研究员们也逐渐开始没了想要继续下去的心思,都迫切的想要去厨房看下她们到底在做什么好吃的,竟然能香到如此地步,光闻着就有想要流口水的冲动。
余向森对于这种情况,完全是喜闻乐见的状态。
媳妇儿果然是爱他的,竟然用厨房散发诱人香味这种曲线救国方式,果然聪明,拯救他于水火。
他热爱工作,但是休息的时候,还是想要就只是单纯的休息呀,而不是休息的时候也没完没了的讨论工作的内容。
沈知夏她们正在品尝新鲜出炉的麻薯,突然厨房涌进来一群人,搞得两位妈妈还以为外面出什么事情,能让一群原本严肃的人这么激动。
“元爷爷,我做了好吃的辣条哟,不过还得等一会儿,现在还没做好。”
“您可以先尝尝其它的东西,有麻薯,雪花酥和饼干。”
“这个麻薯不硬,外酥里软特别好吃。”
元老拿了一个圆圆的麻薯,上面还点缀着一些零零散散的芝麻,闻起来奶香味十足。
一口咬下去,表皮略脆,里面却十分软糯,整体吃起来十分q弹,味道甜而不腻,是他喜欢的味道。
“好吃~”
“你做出来的东西,就没有不好吃的。”
“嘻嘻,喜欢吃的话,晚上带一些回去。这里还有饼干和雪花酥,您也尝尝,雪花酥里面有水果干和坚果,不过有些许偏甜。”
她拿了一块雪花酥递给元老,自己也吃了一小块。
“不错,是有点偏甜,但还是很好吃的。”
后面进来的研究员们看到元老都已经开吃了,主人没开口说话,他们也不好意思动手,站在边上看着元老分享吃进去的口感和味道,馋的不行,口水都快忍不住了。
“前辈们,别光看着呀,喜欢吃什么自己动手拿,不用那么客气,就当在自己家一样。”
沈知夏看着他们视线紧紧的盯着元老手中的雪花酥,有些好笑。
他们和她前世在研究所里的同事性格比较类似,都拥有着比普通人更加聪明的头脑,但是对于人际关系方面,却更多的是属于铁憨憨类型,极个别会表现出精明的属性,但更多的是对于研究方面的精明。
大家听到沈知夏这么说,也都朝着小零食下手。
“夏夏姑娘,你锅里在做什么?这味道也太香了,搞得我们都没有了继续讨论的心思,完全被这霸道的香味所控制。”
“哈哈,在熬辣油,里面放了很多香料所以才会这么香。”
“这是用来做辣条的,还没好,等下做好了大家也都尝尝,非常好吃。”
他们嘴里吃着雪花酥和饼干,眼睛都齐齐的看着锅中的东西,有种想要将其看穿的感觉。
沈知夏在大家的特切的视线中,将辣条总算是制作完成了。
这次她同样调了两种口味,一个麻辣,一个五香。
她自己还处于哺乳期,不能吃辣的,只能吃五香味的来解解馋。
“辣条好啦,我们去客厅吃吧。”
厨房不小,但是这么多人挤在里面还是有些拥挤,她连忙招呼着大家去客厅,让余向森多拿了几双筷子出去。
辣条同样俘获了大家的味蕾,来自湖省的王顺本就喜欢吃辣,这麻辣味的辣条正对他的胃口,吃得完全停不下来。
“太好吃了!简直是绝世美味!”
“前辈您谬赞了,就是一些家常小点心罢了。”
“如果喜欢吃的话,晚上回家的时候,都带些走。”
沈知夏是真心想要和这些人交好,多一个朋友总好过多一个敌人。
能够与他们处好关系,对向森来说,是非常有利的事情。
晚上的火锅,同样受到了大家的喜爱,一个个吃的肚子溜圆,脸上尽是满足的表情。
这让他们更加羡慕余向森了,有这么能干的媳妇儿,还有三个如此可爱的儿子,自己也能力出众,简直就是人生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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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夏,明天早上我让陈城过来接你们,给你们全家都安排了最好的位置,带你们去广场参加游园会。”
“真的吗?”
“那实在是太好了,谢谢曹叔。”
沈知夏表情俏皮的和曹叔道谢,曹叔这个消息,对她来说真的是意外之喜。
“原本我还想着明天人太多,就在外面远远的看看呢,如果能进去的话,爹娘他们肯定也跟我一样非常高兴。”
曹星海看着沈知夏高兴的样子,心里也非常开心。
眼前这个丫头和自家闺女一样大,但是能力却不是一般人能够与之相较的,从她十多岁的时候就与之相识,早就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另一个闺女。
在他心中,夏夏的地位和他女儿思慧是一样的。
周颂芝依依不舍的和三胞胎告别,真希望他们是自己的孙儿啊,可惜,是别人家的。
好想抱回去养着,白白嫩嫩的,煞是可爱。
“颂芝姨,我们这几天还不回家,如果您想过来的话,直接让司机送您过来就行。”
“那行,我没事儿的时候就过来帮你们带孩子,我也想和这三个乖宝宝多玩一玩。”
离开的时候,沈知夏给曹叔夫妻拿了四盒月饼,一盒他们自己吃,另外三盒给他们的三个小孩。
还装了一些下午做的小零食,还有曹叔喜欢的茶叶和酒,更是没少拿。
下午曹叔还偷偷的跟她说,让她多给他拿一些茶叶和酒,他要藏在办公室的密室里,自己好好享用,绝不分给其他人。
第353章 我男人可真帅呀
隔天,沈知夏早早就起床了。
她将三个孩子一天会用到的东西都装在了小包里。
母乳也挤了一些存在了奶瓶,以防没有地方可以喂奶,趁着还喝母乳,给三个宝宝多喂一点。
“老公,你用大的保温壶给宝宝们泡一壶奶吧,这样就只用拿三个奶瓶就行了。”
“媳妇儿,你叫我什么?”
余向森听到老公两个字,瞬间一激灵。
夏夏在白天或者人多的时候,通常都是叫他向森,只有晚上进行夫妻生活的时候,才会听到她情不自禁的叫自己老公。
此刻听到这两个字,感觉异常开心,还有种幸福的感觉萦绕心间。
“叫你老公呀,你不是很喜欢我这样叫你吗?”
“还是你想我继续叫你向森?”
“不,别叫名字,我喜欢你叫我老公。”
他开心的抱着沈知夏,疯狂的亲吻着,似乎怎么亲都亲不够。
“老婆,听到你叫我老公,我简直快要乐疯了。”
“诶...打住,别激动。”
她必须及时制止他接下来的行为,不然又会发生早晨事故。
她可不想关上门掩耳盗铃,而爹娘他们在外面干等着。
傻子都会知道他们在房间干什么好事,那实在是既尴尬又丢人。
“不激动,我就亲亲抱抱还不行吗。”
余向森蹭着她的脖子,在她耳边不停的撒着娇。
“不是我不想相信你,主要是你在这一方面的可信度,实属太低,保证完全不做数,而且还屡教不改。”
“我这不是因为稀罕你吗,别人我才懒得搭理呢。”
“好啦,等下陈城就该来接我们了,有什么事情都晚上再说好吗。”
“行,媳妇儿,这可是你说的,别到了晚上又不承认,那我可不妥协。”
沈知夏嗔怪的望了他一眼。
这个男人怎么在这种事情上这么热衷呢?
是天下的男人都这一揍性吗?
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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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初的京市,天气还是有些许炎热。
她给三个孩子和自己都戴上了一顶有帽檐的帽子。
宝宝们穿的是纯棉的背带裤和短袖,这三个小家伙都非常怕热,长袖是不可能穿得住的。
脖子上的印记已经消失了,沈知夏换上了一件娃娃领的白色衬衫,下面是长裙配皮质柔软的小皮鞋,不用担心鞋子磨脚。
“媳妇儿,你给自己和宝宝们都收拾好了,要不也关注一下你的丈夫?”
余向森看着媳妇儿将三个小崽子收拾的干干净净,顿时有些吃味,他也想要被媳妇儿照顾。
“瞧你那小样,还跟儿子们吃醋呢,等着。”
她走到衣柜处,给他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一条黑色的笔挺长裤,鞋子也是准备的皮鞋。
整套穿上之后,和她身上的完全就是同色系,情侣装。
余向森非常高,常年训练,身上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简直就是衣架子,穿什么都好看。
此刻换上正式的衣服,沈知夏感觉自己都有些移不开目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