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伙儿交头接耳,议论起来,有的甚至还低声争论起来。
有的说信,因为从向思翎的口供看,有理有据,细节充分,她不可能凭空捏造出这么一个人;也有的人说不信,向思翎鬼话连篇,说不定钱成峰根本就是她杀的。从她抵达现场的时间,到报警的时间,正好够杀人。足印那些,都是可以花时间伪装的。且凶手不杀她、反而和她聊天的事,也过于离奇和牵强了。
但立刻又有人说,向思翎那么爱她的女儿,为什么要带女儿去目睹父亲死亡过程,如果计划杀人,根本没必要。
丁国强听了一会儿,示意所有人安静下来,他拍板定下后续调查基调:“向思翎的话,作为参考,继续搜查对比画像中男人的身份,但不作为唯一的侦查依据。我们回到凶案现场,一切让证据和事实说话。”
李轻鹞听到这里,不由得佩服丁国强这个老手。查案时,会遇到很多线索,有的时候,线索本身也是诱惑。就譬如向思翎的口供,简直就是条捷径,把凶手的脸都画出来给你了,你能不心动?谁不想早点破案,谁不想立功,有人自然就动摇了,主观倾向于向思翎。但丁国强的心就稳得很,要求所有人回归犯罪现场,看事实说话,不受干扰,这也算是一种保持初心吧。
她又看了眼丁国强身旁的陈浦,此刻和他师父同款沉冷梆硬的脸,显然想法一致,巍峨不动。
丁国强说:“现场主要是二队勘探的,二队先说。陈浦你最后说。”
“是。”
方楷是二队老资格,这种时候往往靠他挑大梁,打头阵,当仁不让第一个发言:“我有三点想法,第一,凶手是死者的熟人;第二,凶手训练有素;第三,如果存在第四人这么个凶手,那么他早就认识向思翎,并且知道她会来,做好了心理准备。
为什么这么说呢?
第一,现场所有脚印,都是清晰、成串的,每个人的行进路线清晰,也就是说,没有在帐篷外,发生肢体冲突和搏斗。帐篷外,还留下了凶手摆放鞋的一对整齐鞋印,鞋头冲着帐篷。如果是陌生人,钱成峰不可能允许他进帐篷,鞋印就不会是那样。所以我认为,死者与凶手认识。
第二,钱成峰虽然常坐办公室,但是个头高,身体结实,哪怕凶手是个男人,制服他也不容易。但在开了那一枪之后,凶手只用了一击,就制服了钱成峰,继而控制住他的手脚。这其实是比较难的事。凶手有搏斗经验,身手利落,换句话说,很会打架;
第三,从凶手的表现看,肯定是有计划的犯罪,不是激情犯罪。那么他一定提前盯梢,确定了钱成峰的行程,伺机下手。从钱成峰准备的那些东西看,谁都知道,他很可能约了向思翎母女。这对于凶手而言,就形成了一个两难的选择:现场天时地利人和,没有监控,易于逃脱,是杀人的好地点,再等下次这么好的机会,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但如果决定动手,就很可能碰上向思翎母女。但最后,凶手还是决定动手。这说明,他早就知道向思翎的存在,知道她是谁,并且做好了心理准备,被她看到脸,也无所谓——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向思翎没说谎。我个人认为,向思翎和钱成峰的死无关,凶手另有其人。”
第30章
方楷发完言后,大伙儿议论纷纷。丁国强问:“方楷说的三点,大家都同意吗?”
“同意。”“同意。”“观察很细致。”
丁国强就叫了个人,把方楷说的三点,都记录到黑板上。
这时丁国强点名了:“李轻鹞,你说一下,向思翎这条线你跟得最久。”
李轻鹞坐在外围,立刻站起来,答:“是。”她很明白,不仅是她跟这条线最久,这也是领导的态度——给新人发言机会。很多人看过来。
她今天穿一件浅绿针织长袖,深咖色长裤,站在一堆刑警中,就像一株清雅的百合,落在黑乎乎的泥地里,越发显得个子瘦高苗条,肤色白皙清透。可这样容颜柔美的她,却不会给人半分娇弱的感觉。大概是因为她站得太直了,眼神太淡了,声音又太稳。
她说:“我先说一下对于向思翎的判断——我赞同方楷的话,她和钱成峰的死无关,凶手另有其人。主要原因有三点:
第一、根据我们掌握的资料,向思翎和钱成峰,正在准备他们父女俩出国的事。向思翎没有理由在这时候杀掉钱成峰,她也没有杀人动机;
第二、向思翎非常爱女儿,这一点从没变过。如果她今天计划杀人,没必要带女儿来,只和钱成峰约好共度二人时光就行。我不信她会让女儿亲眼目睹父亲被杀,重蹈她的覆辙。
第三、我感觉,向思翎的作案风格,和这起案件完全不同。向思翎非常谨慎、细致、计划周全,几乎是把所有能算的都算到了,确保不出错。相比之下,这起案件的凶手,虽然也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风格依然要粗犷很多。无论是逃跑路线的选择,还是杀人现场的控制,都充满了机动性和风险,但凶手好像无所谓。一个很谨慎周密,一个却大开大阖。他们不是一个风格。这起案件的凶手,和刘怀信案的真相,才是一个人。”
顿了顿,李轻鹞继续说道:“回到犯罪现场,我也有两点小发现。第一,凶手用来堵住钱成峰嘴巴的毛巾,中途拿出来过,那个位置的地面才可能沾上口水,毛巾上也沾到了地上的血迹。为什么?如果他决意杀人,为什么中途要冒着钱成峰出声呼救的风险,拿出毛巾,让他能够说话——我认为,凶手很可能在逼供,要从钱成峰这里,问出一些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