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嫁给一个枭雄_拭微【完结+番外】(95)

  看着这些野花,她又想起路上时拓跋骁送给自己的那些花。

  有些枯败了,有些被她压干了做成书签留着。

  拓跋骁仍然骑他的骊鹰,姜从珚则骑了匹雪白的玉狮子,玉狮子的体型不算特别大,但也不算矮,四蹄矫健、肌理流畅,放在普通马中也颇为神骏了,她拒绝男人的帮助,上马时还费了点力气。

  拓跋骁本来想让她跟他一起乘骊鹰,被她十分坚决地否定了。

  一说起这件事她脸色就不好,还同乘?她才不相信男人一下就从良了,尤其两人现在完婚了,他恐怕只会更放肆。

  如此明显的羊入虎口的行为,除非她脑子坏了才会答应。

  拓跋骁看着她,可惜地叹了口气。

  他真不做什么,就这么抱一抱都不行。

  王庭沿着湖泊和河流分布,湖泊水色澄清,在明媚的朝霞或者晚霞映衬下会变成粉红色,像极了妇女脸上涂的胭脂,当地人就赋予了它一个美丽的名字——胭脂湖。

  胭脂湖是一个不形状不规整的湖泊,大体是东西狭长走向,边缘曲折,湖边一片茂盛的苇草。

  清晨的微风裹挟着胭脂湖丰沛的水汽袭来,带着几分沁人心脾的凉意,虽正值夏日,日夜温差却很分明,如同两个季节。

  姜从珚骑马走在前面,拓跋骁落后半步看着她。

  马儿雪白的鬃毛闪着油亮的光泽,在阳光的照耀下甚至折射出淡淡的金色,美丽圣洁,但马背上的姑娘却比金光还要耀眼。

  她一身白锦,上面的金银绣线绣着卷草缠枝花纹,碎光点点,把洒落的阳光截留在了身上,白色的裙摆几乎与她身下的马儿融为一体,她仿佛凝在了半空中,像传说话本中骑着神兽而来的山灵。

  姜从珚骑着马慢慢走着,偶尔朝男人回望过去,问他这一片土地周围是谁的营帐。

  因要出门骑马,为了方便,也为了仪容整齐,她今日没梳繁复的发髻,让阿椿将长发稍微挽了下侧编成麻花辫,用粉色丝缎发带装饰绑紧。

  简单清淡的装扮,却因小截被风扬起飞舞空中的发带添了几分娇俏和灵动,如同庄重的檀木宝匣不经意间泄出其中霞光。

  拓跋骁看着她的脸,认真跟她说了。

  可男人这话时,眼神却直勾勾地看着她的脸,女孩儿白里透粉,黑眸盈盈,他虽在回答她的话,又不像只回答她。

  明明什么都没干,两人肢体也没有任何接触,谈论的都是正事,他的表情和语气甚至挺正经,可不知为什么,姜从珚就是被看得有点不自在,不自然地眨了下眼睫,微低下虬颈,抿着唇转回头去。

  拓跋骁瞧见她粉润的唇瓣,眼神暗了下,想起他第一次亲吻她的情景。

  她那日被吓着了,他后面回想起来时也觉得自己有点失控,但不可否认,他十分享受那次亲吻,至今还在时不时回味。

  现在看她骑着马,他脑子里便不由冒出那些绮丽的回忆,要是能再来一回……

  姜从珚虽然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不知道他具体想法,可微妙的氛围还是让她生出点别样的感觉。

  哼,狗男人肯定没想什么好事儿。

  她轻轻夹了下马腹,加快了速度朝前走去。

  拓跋骁见状,也骑着骊鹰追了上来。

  矫健的马蹄踩在草地上发出“哆哆”的闷沉声,像厚重的鼓点敲在人心上,男人不过瞬息就到了跟t前,跟她并排走在一起。

  也不知有意无意,他的马时不时蹭到她的,让她不得不朝旁边挪了挪。

  结果男人还蹭过来,膝盖时不时蹭到她的腿。

  她瞪回去,“路这么宽,你好好走路。”

  拓跋骁一本正经:“我不正好好走着?只是想离你近点儿都不行?”

  “……”

  你这是“近点儿”吗?

  “你再这样的话,我就回去了,让别人来看地。”无法,她只能这样“威胁”男人。

  拓跋骁沉默会儿,见她表情不是在开玩笑,终于不再骚扰她了。

  说是带她看位置,他根本不觉得是事儿,反而把这当成一次约会。

  他心里可惜,又没怎么着她,就挨一挨都不行。

  路上时不时有人经过,有骑马训练的鲜卑骑兵,也有赶着牛羊放牧的牧民,还有一些半大的贵族小孩儿开始向他们父辈学习骑射,他们将来也要做这片草地上最勇猛的鲜卑勇士。

  他们见到拓跋骁,无一不下马行礼,可见拓跋骁的威望,尤其是那些孩子,更是用崇敬和狂热的眼神看着他们的王。

  王在王庭最危难的时候挺身而出,打败了匈奴最勇猛的乌达鞮侯,还夺回了大片土地,短短两三年就打败了周边所有部族,他们坚信,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比王更勇猛,王会带领他们称霸草原!

  他们也想成为像王这样的鲜卑第一勇士。

  拓跋骁高坐在骊鹰上,没打算跟这些小孩儿浪费时间,随意“嗯”了一声接受了他们的礼,然后指着旁边的姜从珚,“她是本王的可敦,以后你们要像尊敬我一样尊敬她。”

  “是!”少年们齐声回答,神采飞扬。

  姜从珚见他们好像根本没听清拓跋骁在说什么,不论他说什么,他们都会无条件服从。

  不过她还是挺高兴的,拓跋骁把她的话放在心上了。

  她朝少年们露出一个浅笑。

  孩子们半跪在地上,抬头看向她,只见她坐在一匹雪白的马儿身上,身上的衣服也是白色的,却又闪着明亮的光泽,在身后湛蓝天空的映衬下显得格外高贵和圣洁,跟他们见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少年们想不出词来描述,却莫名感受到了一种贵气。

  “可敦在婚礼上撒过糖!”有人想起两日前的婚礼,惊呼出来。

  经人一提醒,其余人也想起来了,看着她的眼神变得更热切了些,舔了舔嘴巴。

  “可敦,您还有糖吗,我们可以跟您换吗?”

  姜从珚看着这些发色不一,瞳色也不尽相同的小孩儿,此时都用同一种渴望的眼神看着自己,好像面前蹲着许多品种不同的猫猫,莫名有些可爱。

  她笑了笑,摆摆手,“暂时没有了,不过等我把作坊修起来就能生产许多糖,到时候你们想吃多少都可以,我今天就是来选位置的。”

  啊,听她这么一说,众人都期待起来。

  “那等作坊修起来我们就来找可敦换糖!”

  “好呀,我十分欢迎。”

  简单说了会儿话,两人继续骑马朝前。

  天空中时不时有苍鹰翱翔,让她想起乌达鞮侯那只鹰,姜从珚多看了眼。

  拓跋骁见她好奇,给她解释,“这是苏里养的鹰,他就喜欢养这些。”

  姜从珚仔细看去,果然看到遥远的草地上有个人影,距离太远看不清脸,但身形很像苏里。

  一道尖锐的哨声响起,半空中的苍鹰便听到指令飞回苏里身边。

  苏里喜欢养鹰,他眼馋灵霄,所以一路上才会用那种眼神看自己。

  只是可惜了,她是不会把灵霄送给他的,就眼馋着吧。

  “他是在驯鹰?”姜从珚转过头问男人。

  拓跋骁点点头,“对。”但接着他话锋一转,“苏里不是最好的驯鹰师,你不是有只鸟,我明天就让驯鹰师帮你驯练它。”

  姜从珚发现了,他虽然不介意灵霄跟他的名字重音,但还是不喜欢它,每次说它都不叫名字,而是“那只鸟”、“你的鸟”,真是莫名小气。

  “好呀,谢谢王!”

  灵霄也该训练一下了,自此来到她身边,天天有吃有喝,连赶路都搭顺风车,简直将懒惰发挥到了极致。

  昨天兕子还跟她打趣,说灵霄重了好多,该不会飞不起来了吧。

  嗯……这个担忧不无道理。

  猛禽的体格本就大,灵霄有二十多斤,这在鸟类中已经是重量级选手了,需要极大极有力的翅膀才能飞起来。

  最近一个月,它光吃不运动,都快三十斤了,要再这么胖下去,可能真飞不起来。

  灵霄还不知道它的逍遥日子结束了,马上就要天天上学了。

  两人一上午沿着胭脂湖走了一圈,姜从珚最后看中了三个地方,一个在莫多娄的骑兵营帐旁边,就是空地不太大,如果以后要扩建比较麻烦;一个离水源较近,位置也够大,但旁边不远就是拓跋勿希的营帐,对方可能会来捣乱,还有一个位置比较远,几乎在胭脂湖另一头了。

  三个位置各有优缺点,姜从珚不能立马下决定,打算让手底下的人再去考察一下,综合考虑。

  临近中午,两人刚回王帐,还没下马,就有个信兵来报。

  “王,属下有急事禀告。”

  拓跋骁一抬手:“说。”

  那人没立马开口,反而看了眼姜从珚,表情迟疑,似乎在说“有外人在这里不好开口”。

  姜从珚垂下眸,面容沉静地坐在马背上,没有主动开口说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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