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三年前捡到的路灯,他被人裹着襁褓扔在地上,脸冻得发紫,我本来不想管他的,我就是一个没有家没有生活来源的流浪汉,捡了他,还得是小流浪汉,可当我凑近时,他突然看着我笑,笑得好开心。没有人对我这么笑过,他们都鄙夷我,看不起我,只有路灯。”
“所以我收养了他,并且定居在了这里,他们都说我是路灯的贵人,但他们都不知道,因为有了路灯,我才有了一个破烂的家,有了想要把日子过好的希望。”
“我这一辈子,无亲无友,前半辈子牢里度过,后半辈子也没做过多光荣的事,我唯一光荣的,就是捡到了路灯,你和路灯都是我捡到啊,手心手背都是肉,都是肉啊!!!!!!”
最后一抔土被小心翼翼放在路灯的身上,盖住了他的眼睛。
却好似也盖住了聋老汉的光明。
挺拔的身子一下变得佝偻,石墩子似的蹲在新坟前,让人惊叹岁月光阴真是从未善待过任何一个人,决绝到令人猝不及防。
“他是我的路灯。”
——我的人生,从此漆黑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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蓁祈回到家时心情凝重,聋老汉塌下腰隐没在夜色的背影在眼前经久不散。
这对她而言是极其熟悉的感受。
穷苦的人一日三餐都是问题,更别提什么人生追求,至高理想。
为了一口吃的,什么都可以卖,自尊、身体、理想、健康......
路灯是不幸的,可他也是幸运的,会有一个清醒的人替他保驾护航。
施小红也是不幸的,可聋老汉的大衣很大,大到可以为两个头顶阴雨连绵的人抵挡潮湿。
可如今痴傻的不在了,只将那把雨伞孤零零地留在地面。
清醒的人日复一日接受着这种煎熬,可他不能怨。
因为还有另一个立在瓢泼大雨中的灵魂,还在用沉默疯狂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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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烧烤店爆发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争吵,蓁祈几乎是听见动静的一瞬间,就背上书包从地上跳起来,困意全无。
烧烤店老板可是列在施小红暗杀名单里的重点观察对象,而且她有预感,这般轰然的吵闹下,老板的下一步行为将会有巨大的改变。
和她料想到的不错,是老板的老丈人前来闹事。
原来这老板如今所拥有的一切都不是属于自己的,这间烧烤店和屋子都是他老丈人的。只不过老头儿前些年拿钱去别处闯荡去了,没了金主爸爸威胁,老板这个吃软饭的彻底释放天性,勾三搭四到处出轨,还带人,例如施小红回家约炮。
老板娘憋在心里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在撑腰的人来了,遮羞布彻底被撕开,老头儿八十如同十八壮汉,将烧烤店劈里啪啦砸了个彻彻底底,说等后天,就要让全家人搬离这里,去城里经管他新开的餐馆。彻底断了老板花花绿绿的肠子。
蓁祈躲在吃瓜群众里,低下头掰着手指头一点点算:“后天,现在是第八天凌晨,也就是第十天,第十一天的前一天,没有杀人时间,也没有杀人动机。”
蓁祈越想越兴奋,将帽兜轻轻向下一拉,将整张脸都用阴影遮盖住,转身跑上天台,将塑料包从土堆里翻出来,把水果刀按照施小红的心愿插进腰后的校服松紧里。
“你打算干什么?复仇吗,打他一顿还是骂他一顿?我可提醒你,他马上就要离开了,别给自己留口舌。”
“不。”蓁祈否认。
红色圆珠笔重重划过老板的名字,在朝阳涂抹浸润之下,跳动着,有如一颗激动狂热的心。
“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做好这一切,蓁祈重新下楼,挑着老板偷摸抽烟的小巷悄然走去。
她观察过,老板每天早上都会去郊外屠宰场进购原材料,而此时屠宰场还没有上班,老板必定也没有心情睡觉。
蓁祈要趁着没有其余人在场的时间,让老板心甘情愿将她带到屠宰场完成犯罪。
这样,她才有动手的机会。
想着,她再次感受到那束粘腻打量的目光,裤子上火热灼烫的地沟油仿若没洗干净般,凸显存在感。
“今早你是不是也在。”他将烟捻灭在地上。
“嗯。”蓁祈哆哆嗦嗦打摆子,降低防备心。
“是不是特开心,嗯?我倒是很疑惑,少一个人与多一个对你而言,有区别吗?”
“没有,我真的没有。”
手腕被猛地抓住,老板不由分说将她扔进卡车副驾驶座,嚣张怒骂:“就算是老子走了,也他妈要爽一把,让你死在我下头,一辈子就记着老子是你男人,让你......”
百解:“后续发言不能过审,采用消音处理。”
蓁祈:“......”
好好好,审核打黄的风终究还是吹进了游戏副本。
途中,蓁祈百般示弱摇头,终于让老板放弃了在野地来一发的冲动,只不过让她意外的是老板竟然有屠宰场的钥匙,她还以为他会用斧头敲碎门锁,毕竟这里又没有监控。
最后一丝光亮被从大门挤出,蓁祈后背一痛,被人狠力撞在身后的砖墙上。
她听凭声音来源,翻手就是一个过肩摔,将人轻松掼在地上,磕了一个七荤八素。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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蓁祈小记:等我有钱了,我要开一个整形医院,这类犯人都快请进哈!来者不拒~~
第14章 是谁杀了施小红(十三) 惩罚色狼……
老板懵了,老腰半天没能动一动。
蓁祈厌恶地呸他:“没想到能将你拐到这儿的方式,竟然只能是我最讨厌的那一种。”
“你要干吗!我劝你识相些,我还能少折磨你一点,让你也......唔。”银亮的水果刀径直捅入老板的胸腔,将血液死死堵在刀下,憋得老板面色青红交接,目呲欲裂。
“喜欢吗,特意给你挑的场地和工具,是不是很有仪式感。”
老板从肿起的嘴唇里硬生生挤开一条缝,艰难喘息着:“我要告你,告你死!”
蓁祈佯装害怕地张大嘴巴,眼尾下垂,露出一个无辜可怜的表情:“我真的好害怕,可是你说这里没有监控;我戴着手套也不会留下指纹;你又没伤我,留不下我的身体组织信息;我又是个编外人员,家里人不会关注我的;更何况......”
她将刀往下更深一寸,眼神霎时变幻狠厉:“今天是周六啊,我不上学~”
老板原本愤怒地表情开始变幻,他恐惧地吐着血沫,试图进行垂死挣扎:“你敢杀我,这是犯法的!”
蓁祈弯着一双月牙眼,笑意吟吟地看着他,似乎是觉得一个目无法律的人在临死前,进行法律科普的垂死挣扎分外好笑。
她不以为意,云淡风轻。
“我知道啊法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你......”
“本姑娘背的比你熟多了!要不要让我跟你科普一下,你干的这些肮脏事都需要判多久?”
再不等她回答,蓁祈随意抬手将他敲晕,这才继续进行她的下一步计划。
“百解,我要许第三个愿望。”
她伸手,用刀尖在男人的腹部比划着,用极浅极淡的语气说着,讲故事般,没有重量,却让人在听清楚内容的那一霎,倒竖起浑身的寒毛。
她说——
“我要这个男人,变成女人!”
轰隆隆的巨响从蓝色钢筋野兽口中吼叫而出,冰冷的机器载着车内人行驶在坑洼的小路上,将一车的零件颠地“哐啷”作响。
老板巨大的身躯朝着脏兮兮的地板滑去。
他迷茫地摸了摸自己的脑袋,随后在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时,身体剧烈一震。
他不可思议地用手抚摸遍自己的身体,双眼因恐惧变得猩红,四肢不断蹬伸。
这副死到临头的表情让蓁祈只觉无比快意。
“怎么样,喜欢我送你的这个礼物吗,老板~”
“你对我做了什么!”他怒吼着,可发出来的声音却再一次如一盆冷水,狠狠打在他的头上。
他绝望地撕扯着自己喉咙,可无论他如何努力,那副独属于女人的声音却无论如何也无法改变。
他不得不接受一个荒谬,却又板上钉钉的事实——他成为了一个女人,并且是一个气息孱弱,却又年轻宽胖的女人。
这在那帮人贩子的手里,是无法逃跑,却能生能养的货物。
他手中过掉的这类货物不知凡几,可性别的“优越”却让他从未想过,这种报应在有一天,会降临在自己的身上。
“怎么样,我还帮你变年轻了一点,你得谢谢我,返老还童。”
可老板却一点儿也笑不出来,他甚至无暇去顾及蓁祈话里的嘲笑与讥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