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芝兰也得亏是来得早,要是拖延下去,要想彻底去了黄褐斑,那就得两个月起跳了。
“四个星期?”
张芝兰眉头皱了皱,眼下她也没别的办法,只能是死马当活马医了。
“开吧。”
温羲和给她开了两个药方,外用是克白散,内服逍遥丸,张芝兰看见她开的药方都不是什么贵价货,心里松了口气,又不免担忧效果。
周成去抓药的时候,温羲和对她提醒道:“你这期间要尽量保持好心情,早睡早起,不要焦虑,药效会更好。”
张芝兰答应一声,但温羲和看她忧心忡忡的样子,也知道她估计是做不到。
也是,演员这一行,虽然演技很重要,但脸更重要,脸出了问题,谁能真的不焦虑?
好不容易轮到周日。
这天,林卫红一早就买了豆浆油条包子回来。
她对温建国说:“今儿个两男孩都交给你,我带阿萍跟羲和去友谊商店。”
“妈,我也想去。”温浩洋忍不住举起手来,说道。
林卫红白他一眼,“你去干什么,我们是去买女人衣服的,你一个男孩子去添乱。”
林卫红在家里显然说一不二,她这么说,温浩洋不敢有意见了。
林卫红其实是头一次来友谊商店,但她走进来后,表现的好像司空见惯一样,大手一挥,对温萍、温羲和道:“走,他们二楼才卖女装。”
温萍低声对温羲和道:“我妈来之前肯定找她那些同事打听过。”
温羲和唇角掠过一丝笑意。
温萍左右看看,只觉得哪个柜台都新鲜,她们一家都是只听过友谊商店,但从没进来过。
原因无他,这地方之前是只做外国人生意,只收外汇券,这两年算是稍微放开,只要有外汇券,就能进来消费。
但外汇券哪里是一般人能有的,除非是家里头有海外关系,不然一般人别说有外汇券了,外汇券长什么样,都未必知道。
玻璃柜台里摆放了一样样新鲜洋气的商品,外国的零食、手表、护肤品,还有流光溢彩的金银首饰。
这里面似乎还有一股子若有似无的桂花香。
温萍看哪样都觉得新鲜。
她们先去楼上的女装柜台,林卫红眼光好,第一眼就瞅见了一套薄呢套装,那套装是三件套——外套马甲跟长裙,板板正正,穿着塑胶模特身上,显得腰是腰,腿是腿的。
温羲和看了下价格,一套套装就要三百多,她当下就跟林卫红摇头要走。
林卫红不容分说,愣是把她塞入更衣室,“换了再说。”
售货员态度倒是还不错,还送上两杯茶。
温萍喝着茶,眼睛瞅着那些衣服,怎么看怎么喜欢,可怎么看也怎么肉疼,那些衣服一件至少都要一百起,有一条绿绸裙子,垂感极好,简直像水一样,花纹是暗竹叶纹。
温萍长这么大都没看过这么漂亮的裙子,她抱着杯子,脑子里幻想着自己穿上这条裙子会是什么模样。
她长得像母亲,脸平平板板,不算特别出众,唯有个子,从小就比同龄人高。
“你也去试试。”
林卫红放下杯子,冲那条裙子努努嘴,对温萍说道。
温萍愣了愣,“我?”
“妈,别说笑了,”她低声道:“这多贵啊。”
“家里头最近有点钱,不缺这一百多。”林卫红分明是心疼女儿,却还死鸭子嘴硬。
她叫售货员帮忙拿下裙子,就听得更衣室那边刷拉一声响。
林卫红跟温萍都朝着更衣室那边看过去,这看过去一眼,母女俩就愣住了。
温羲和平日里不怎么讲究穿搭,穿得很朴素。
这会子冷不丁换上这么一套套装,削肩细腰长腿,虽然脚上还穿着土气的千层肚棉鞋,可这会子亭亭玉立地站在那里,简直就是个聚光灯。
“羲和,你好像变好看了不少。”
温萍眼睛一亮,过来说道。
林卫红眼神带着欣赏,过来帮她扯了扯衣服,道:“咱们北京风水好,养人。”
温羲和抿着唇笑,哪里是什么风水好。
原身在农村,一年到头能吃上几次肉,来北京后,虽然温建国他们家日子也过得比较紧,可也是隔三差五地吃一下荤腥,她在百姓堂那边是包中午饭的,中午那顿,朱荣发他们从不亏待自己,大米白面,馄饨饺子。
朱荣发这人还好养生,今儿个炖雪梨汤,明儿个煮银耳粥,他没结婚,也没孩子,可以说一个月挣多少钱全塞嘴里去了。
温羲和跟着沾了光,好生养了快半个月,气血可不就大不相同。
“好,就买这套。”
林卫红看着不住点头,心里又懊悔不已,“可惜啊,可惜,早知道当初去陈家的时候,就让你穿这一身,保准叫他们挑不出刺来。”
温羲和他们买了不少东西,除了两个女孩子的衣服,温羲和还做主,给林卫红买了一只手表。
林卫红嘴上说不要,实际上脸上笑开了花。
三人提着大包小包要回家的时候,温萍好像瞧见了谁,忽然道:“妈,那不是王亮吗?”
林卫红顺着她指着的方向看过去,正好跟王亮对上眼神,她还没来得及招呼一声,对方就搂着个像是他媳妇的人扭头就走了,走得飞快。
“嘿,这什么人啊,当做没看见咱们啊!”
林卫红没好奇地说道。
温萍小心翼翼道:“妈,我早说了,王亮他们一家没一个好东西。”
她还担心亲妈没吸取上次的教训,以后人家有什么事,招呼一声又跑去给人家帮忙去了。
林卫红白她一眼,“走,回家去,都这个点了,再不回去要塞车了。”
“哎呦我的妈,可累死我了。”王亮回到家里头,一屁股在沙发上坐下。
孙美红正吃着葡萄,瞧见他这模样,往外看了一眼,“丽英呢,怎么就你一个?”
“她说她家今晚做红烧排骨,不回来吃。”王亮看了一眼厨房方向,听见保姆滋啦啦地做着饭,深吸一口气。
孙美红不乐意了,踢了他一下,“你媳妇怎么回事,这才结婚几天,天天回家跑,这什么意思,邻居不知道的,还以为咱们家对她不好。”
王亮懒洋洋,“妈,你还不知道她,跟我使性子呢,上回结婚那天,她不是说她那个爷爷是首长的朋友要过来吗,结果人家没来,我说了一句,她就跟我翻脸闹脾气了。”
说起这事,孙美红也觉得不高兴,“她还好意思说,那天你阿姨他们都问人来了没有,我都被问的不好意思了。你可得告诉你媳妇,少吹牛。”
王亮不傻,兰丽英那性子,自己要是这么说,那是火上浇油,他岔开话题,道:“对了,妈,你知道我陪丽英去友谊商店那边碰见谁了嘛?”
“谁?”孙美红拿了个葡萄塞进嘴里,问道。
王亮道:“小舅妈那个姐姐啊,家里住南城区,穷得叮当响,老是上咱们家那个。”
“林卫红?”孙美红吃了一惊,“她去友谊商店,就她?!”
“可不是,我看见她们还吓了一跳,怕她们上来套亲,就赶紧走了。”王亮得意洋洋,“你说,你儿子是不是特聪明?”
孙美红陷入思索。
这事还真有些怪。
上回她还看见林卫红那个农村侄女坐小轿车,今天儿子就看到林卫红他们去友谊商店。
难道说林卫红他们家发了吗?
金豆子写了一篇稿子,有些紧张。
她之前采风写的稿子都被编辑给毙了,这一篇要是再过不了,那就有些抬不起头了。
她在的报社叫北京时报,不算是大报社,但发行量也有十几万,在这里上班,当个记者,说出去倍儿体面。
她站在主编办公室,深吸一口气抬手敲了敲门,在听见一声进来后,才拧着门把手推开。
吴主编是北京时报的老人,他要求高出了名,看见金豆子进来,吴主编眼神一凝,看了下手表,“这才下午两点,你回报社干嘛?”
同其他工种不一样,记者是经常在外跑才能有成绩的,要是经常待在报社,那反而不敬业。
金豆子紧张地双手递出稿子给吴主编,“主编,这是我我前天在医院里看到的一起医案,我觉得很有新闻报道价值。”
吴主编接过稿子,匆匆看过几眼后,抬眼看向金豆子,“这就是你这个星期交的稿子?”
金豆子听着口气不对,手掌心都冒汗了,“是,哪里写的不好吗,主编,我可以改。”
“改什么改,这都什么垃圾新闻。”
吴主编恼怒地直接将稿子丢在垃圾桶里,沉着脸对金豆子说道:“我看你还算努力,听你同事说经常在外面找新闻,但你怎么这么没脑子,什么中医力挽狂澜,让病人起死回生,这种报道放出去有人信吗?”
金豆子愣了下,忙道:“不是的,主编,那个医生很年轻,而且这个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