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死后我成亿万人迷_五杉森兰若【完结】(22)

  其实好像是她先强迫的。

  熊辛摇头否认,直觉不要多说这一句,某人可能会生气。

  “不是就好。”席晟枝又耸鼻闻了好几下,而后恍然大悟地笑开来,“哈哈哈哈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啊!”

  熊辛愈发认为席晟枝比席琛更让人捉摸不透,好在这位女士是个直率之人。

  “留存时间其实就是看次数,做的越多,留的越久。至于味道的浓度嘛,就很有意思了。”

  “什么意思?”熊辛到底没忍住好奇。

  席晟枝却像没听见似的,转而反问:

  “你觉得那臭小子怎么样?”

  熊辛从未想过这问题。

  不过,虽然他话很多,嘴很毒,但必须承认:

  “席琛责任感强,很会照顾人,嗯,是个好人。”

  席晟枝不大认同:“好人?你这孩子虽然没被强迫,但八成被骗了吧。”

  有一瞬间,熊辛怀疑起对方真的是席琛的母亲,而不是敌人嘛?

  咳,但看到那张极具魅力的相似脸庞,还是打消了这个疑虑。

  席晟枝还在说自家儿子的坏话:“一定是被骗了,你才看上他的。”

  熊辛还是想解释:“我跟他之间,谈不上谁看上谁。”

  其实是互相看不上,只不过因为那场意外,才凑在一起过日子。熊辛如此想到。

  席晟枝定睛瞧她,专注的神情令她想起席琛,可又比他更凌厉。

  席琛看她时,总归会温和点。

  “小琛未必,”未必什么?熊辛想问,可惜嘴比席女士的慢,“但他的看法不重要。”

  席晟枝忽而坏笑道:

  “话说回来,熊熊,你不是已经死了丈夫?有没有想过重新找个男人?”

  这话槽点太多,让人不吐不快,可细想后又无从反驳。

  席琛的确死了,连他本人都承认。

  而在这颗星球上,所有人都认为她已是自由身,理论上的确可以开始一段新感情。

  可对熊辛而言,丈夫每天在眼前晃悠,实在是很难想象当着他的面去找对象。

  “席琛说过,在我的帮助下,可以让他完全复活。”

  熊辛没有正面回答,反而下意识说出这句话。

  席晟枝接话道:“那你们顶多算战友。你要是想再谈恋爱、结婚甚至生子,他也没资格拦你。”

  这话依旧没错,可熊辛还是觉得不大舒坦。

  随即,她想到一种可能性:

  “您的意思是,他也可以找别人解决分身?”因为他也是自由的。

  席女士惊呼:“哇哦,我没想到你这孩子,”她顿了顿,不想戳破,转而正色道,“很遗憾,不可以,他的分身只认你一人,你想偷懒也没辙。”

  熊辛倒不是想偷懒,但听到否定答案后,心里似有块大石头落地。

  她呼出一口气,偏偏席女士还在怂恿:

  “他不可以是基因决定,因为你是他死前深入接触的人,所以分身们也只认得你。但你不受基因控制呀,想做什么可以随心所欲~”

  原来是因为基因。

  熊辛心里的大石头又慢慢悬到半空中。

  还没想通,就发现席晟枝在偷笑。这母子俩太像,熊辛一看便知她在捉弄人。

  “席女士,请不要开我玩笑。”

  席晟枝一边道歉一边笑得更过分:

  “好吧,我不说了,你这么可爱,难怪臭小子那么喜欢你呢。”

  熊辛还是想反驳,她并不觉得席琛喜欢她,顶多喜欢跟她做而已,但最终不再多说。

  告别之际,被席女士狠狠拥抱后,熊辛才得以离开酒店,回到公司干活。

  助理小缘已将待处理的文件整理妥当,之前谈下的合同也已进入打款阶段,熊辛一一核对账户和条款,签完字后,才看到一张金色镶边的请帖。

  打开一看,落款是郑家二少,郑凌天的二哥,郑凌云。

  熊辛蹙眉,看清对方邀请的缘由后,无奈地将其丢在一边,继续干正事。

  忙完时夜已深,公司里剩她一人。

  熊辛伸了个懒腰,还没收回腰,便看到半躺在沙发上的席琛。

  从她这边望去,撞入眼帘的是一双大长腿,慵懒又不失优雅地交叠,占去大半张沙发。

  他还单手撑着后脑勺,另一只手划着浮在半空的水晶屏。

  这人都死了,怎么还要工作?

  而且看起来还挺棘手?真是难得。

  像是发现她在暗中吐槽,席琛忽然抬头。

  四目相对,他紧蹙的眉峰蓦地转为柔和,含情脉脉。

  “忙完了?”

  熊辛被抓包似的,轻咳一声,默默颔首。

  席琛起身,款款走到她身侧,撩起她鬓角的发丝别到耳后,指背摩挲耳廓。

  “饿了吗?”

  熊辛觉得是他饿了吧。

  毕竟白天被打断,只亲吻了而已,这人恐怕没吃饱。

  作者有话说:

  是的,没吃完的饭要吃完。席琛始终秉持妻子的不浪费精神

  第17章

  熊辛反手拉下席琛的小臂, 却被反握住腕。

  他在等她说点什么。

  然而沉默蔓延。

  最终,熊辛只是起身,边收拾办公桌边随口说:

  “你也饿了吧?”也不知这人等了多久, “想吃什么?”

  席琛帮她收拾,结果瞧见那张请帖。

  “郑凌云的?”

  “嗯。”

  他也将请帖丢到一边。

  “你想去吗?”

  “我好像无法拒绝。”

  俩人都看到邀请缘由,的确于熊辛的事业而言, 拒绝的话会损失一大单生意。

  因为郑凌云打算出书,撰写郑氏家族的百年故事。

  豪门世家的故事向来不缺读者, 人类永远热爱八卦, 也想跟成功者取取经,尤其是在经济不景气的时候,更想知道如何发财、如何站上高地。

  况且郑凌云和弟弟郑凌天不同,他为人温和谦逊、待人进退有度,让人很难生出恶感。

  因此, 对于这场由他主办的晚宴,熊辛没有拒绝的理由。

  “周末两夜, 你打算出席哪一天?”席琛双手交叠在胸前, 温和地向她确认。

  “后天, 因为我明天有约。”

  “嗯?我怎么不知这事?是工作吗?”

  “不是,我要陪甄甄去和杨大哥吃顿饭。”

  原本听她要去陪闺密,席琛没什么反应,等听到那个男人也在,才抬眸看向她。

  他放下环在胸前的双臂,走到她身后,越过她身侧撑在桌沿,将她半圈在怀里。

  “他们去吃饭,你去凑什么热闹?”

  低低的嗓音落在耳后, 像一股撩人的晚风。

  熊辛瑟缩双肩,下意识反驳:“我也不想,可是……”

  “你确定去了能帮上忙?会不会你朋友自己追比较好?”

  席琛说完,俯身擦过她颅顶,还轻嗅她的缎发,绵延往下,灼热的呼吸喷在颈鬓间,惹得熊辛耳根发热。

  “你别……嗯?等一下,你知道甄甄喜欢杨大哥?还知道她要追他?”

  熊辛本想转过身,却被男人单手搂住腰肢,箍得死紧,令她动弹不得。

  这人还得寸进尺,咬了一口她的耳垂,惩罚似的:

  “这不是很容易听出来的事儿?”

  原来,昨天的电话里,席琛一听就察觉到。

  “这是人家的好事,你去了是想当电灯泡?如果不想去就找个借口拒绝,还是说你其实想去?为什么?”

  说到后来,语气渐急,还将下颌抵在她肩上暧昧磨蹭。

  胡茬擦过她细嫩的肌肤,带来细微的痒意。

  “胡子有点扎……”

  席琛闻言立刻抬头,垂眸看见她那如玉白肤泛起火辣刺红,顿时懊恼。

  “抱歉,是不是很疼,需要上药吗?”

  他终于肯放过她,由着她转过身来。

  方才没仔细瞧,现在几乎脸贴着脸,熊辛这才发现他眼下覆着乌青,眸中缠着红血丝。

  “不疼,不用。你说你熬夜,不会是一整夜没睡吧?”

  “好吧,是没睡,但我碰你前洗过澡,只是忘记剃胡须。”

  席琛摸了摸下颌,似在自嫌,又像在不好意思。

  但熊辛并不介意,因为早上在镜前接吻时,她就察觉到胡茬。

  老实说,有别样的感觉。

  席琛将话题转回:“所以,你还是要去吃这顿当电灯泡的饭?”

  “啊?哦,是,我答应甄甄了的,毕竟他们不算熟,需要我帮忙牵线。”

  这话并没有故意解释,但在席琛听来倒是顺耳许多。

  他点头,终于微笑:“行,那我也跟你去。”

  “你去做什么?”

  “杨大哥来过我的葬礼,礼尚往来,我也得帮他一把。所以,和你一起去当电灯泡,照亮别人的爱情,不好吗?”

  这人以为自己很幽默?还有,为什么好好说着话,又突然凑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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