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民国,我写报纸直播凶案_思君不渡【完结】(48)

  他现在脑子里还是一团浆糊,什么事情都没搞明白呢。

  程硕只能连安慰带哄,将二老送出了门。

  然后一回头,旁边聊闲天的同僚便说:“这种失踪案没法查,谁知道万小顺得罪谁了,我说你也别太上心了,这不给自己找活干么!”

  程硕级别比他们高,但也只高了一个等级,所以平时还是很能跟大家打成一片的。

  可他听到同僚的话,脸色却难得撂了下来:“你这话不对,什么叫给自己找活干?这本就是你我的职责所在,你——”

  他话没完,对方就笑嘻嘻地拍他肩:“你看你这认真劲儿,哎我跟你讲——”

  同僚刚勾上他的肩,便觉着后脊梁骨升起抹不可见的寒意。

  他缓缓回头,然后就对上了沈砚那张面无表情的脸。

  沈砚斜靠在桌旁,不知什么时候从楼上下来了,他抱着臂,目光淡薄地看着警员,声调沉沉道:“你要讲什么,大胆说,别单独授课,我们都跟着你学学本事。”

  可警员见了这活阎王,还哪里敢胡乱放屁。

  他臊眉耷眼地垂下脑袋,头恨不能插进地缝里。

  沈砚可是刚破获了大案的侦缉队长,连厅长和司法处的处长都对这位年轻的队长赞不绝口。

  他怎么敢触三爷的霉头。

  沈砚没跟他多做纠缠,只是伸手一提,扯着他的衣领子到了门前,男人抬手一指,微微笑道:“看到那棵树了么?”

  距离警察厅五百米开外,有棵大树正沐浴在日光里灿灿生辉。

  警员不明其意,只殷切着点点头:“我看到了,三爷,您有什么指示?”

  沈砚松开他的衣领,扬扬下巴:“既然你这么不喜欢找活干,那我帮你找点活,去跑圈吧,从这里到那棵树。”

  警员听后倒是有些放松下来,区区五百米而已。

  原来沈队长就这点本事。

  男人朝程硕抬抬手,示意他跟上自己,随后扔下句话,二人就上了楼去。

  沈砚说:“一天之内跑不完五百圈,明天交证件滚蛋。”

  警员顿时腿一软,差点跪在了地上。

  进了办公室后,沈砚松松系的有些紧的衣领,他挥开衣摆往椅子里靠,正要细问两句万小顺的事,就瞥见程硕正用那双水汪汪地大眼睛看着自己。

  仿佛自己是一块可口的甜点。

  沈砚皱皱眉,忽然记起顾韵芷好像说过,她说程硕看他的目光似乎有些奇怪。

  沈砚不喜欢被人这样盯着,便开门见山道:“你总看我干什么?我脸上有凶手的线索?”

  程硕:……

  程硕低下脑袋,但还时不时用余光瞥他。

  沈砚:……

  是不是以为这样,他就发现不了了。

  男人长腿一抬,翘起二郎腿,单手点点对面:“你坐下。”

  程硕忙坐到位置上。

  沈砚默了一下,复又掀眼看他:“程硕,今天如果给不出我一个解释的话,你连跑圈的机会都没有。”

  程硕听罢微微一怔,似是看出沈砚非要刨根问底,他咬咬嘴,然后才郑重地道:“三爷,程凯是我亲哥哥。”

  沈砚愣了一下。

  程凯是他和顾钰临的大学同学,还跟他学的同一专业。

  沈砚在记忆中搜索了一会儿,似乎有些明白了程硕的意思。

  他此前并不太信任程硕,但从日常的观察中也看的出,程硕这人虽说有点呆头楞脑的,但对他交代的任务却非常上心。

  再加上,这小子刚刚反驳警员的话——

  他微点了下头:“行,我知道了。”

  “程硕,关于万小顺的事,我给你一天的时间,去把他的过往和近期动向调查清楚,最好是能打听出,他失踪前到过哪里。”

  程硕领命离去。

  沈砚思索半晌,拿起电话给顾家打了一通。

  -

  这日午后,顾韵芷正坐在工位上写采访稿子,上次她去找沈以和姜如沁,倒是真真实实被这对夫妇秀了一脸的恩爱。

  顾韵芷见过沈昭,沈昭的花边新闻直到今日还接连不断。

  虽说她对沈砚的印象不错,但沈以就半分不知。

  不过通过这次采访,顾韵芷也了解了,原来沈家的二少爷和老爷子沈傲海,竟然都是个情种。

  沈傲海一辈子只娶了周淑华一个太太,并且对太□□爱有加,如今的沈以亦是如此,几乎是对姜如沁到了言听计从的地步。

  顾韵芷写稿子写的心情美妙。

  只是她正奋笔疾书,喊着“这鬼天糟透了!”的朱佳佳就匆忙跑进了门,朱佳佳收了手中的油纸伞立在门旁,边拍身上的水珠,边往工位走。

  许副编瞧见她狼狈的样子,忙递上张纸:“快擦擦吧,最近这阵子雨水多,着凉可是要生病的。”

  顾韵芷也停了手中的笔,把刚泡好的姜茶倒一杯给她:“可不是,来喝点暖暖身子。”

  朱佳佳捧着杯子一通灌,“嘶”的打了个寒颤:“下雨真讨厌啊,我不喜欢下雨,也不知这雨季何时才能过去。”

  许副编摇摇头:“且要过一段日子呢。”

  朱佳佳冲着他叹气,又凑到顾韵芷身边:“写什么呢,还是沈家那稿子?”

  顾韵芷“嗯”了声,将采访笔记翻过两页,正欲再提起笔,高坪瑞就从里间走了出来。

  高坪瑞手上拿着一封信,先是“咦”了声,然后才道:“这是谁把信扔到门口的,差点被我踩到。”

  他们这小二层的报社,上下皆是由木质楼梯连通。

  平日里开会在一楼的会议室,但社长和经理都有自己独立的办公间,是在二楼,而高坪瑞的办公间靠向楼梯,开门没两步就能下楼,极为方便。

  他出来时才看到,地板上不知何时躺着一封信笺。

  往常负责收读者来信的确实是他,但那些信都是邮差送来,再由他亲自先放进袋子里,攒了一段日子,才会拿出来,然后按照笔名交给不同的编辑。

  而像这样莫名其妙就丢在地上的,他还是第一次遇上。

  高坪瑞说着话,就往顾韵芷身边走,走到近前,他伸手递来:“顾编,这信封上写了祈念二字,看着像是要给你的?但这是什么时候送来的呢?”

  高社长话毕,所有人的目光便都投向了顾韵芷。

  自从上一篇连载故事火了之后,虽说顾韵芷收获了一大批的读者粉丝,不过人红是非多,粉丝有,黑粉当然也少不了她。

  有些人匿名写小作文骂她,一篇接着一篇,像是想要把她骂到辞职才肯罢休。

  但顾韵芷并不在意,爱骂骂,又不少块肉。

  而且这件事大家伙都知晓,看到高坪瑞送来的莫名信笺,大家伙的心也被提了起来。

  顾韵芷倒是没怎么多想,她淡定的接过,没急着拆封,反倒是先轻轻嗅了下信笺的边缘。

  怎么有一股熟悉的烤红薯味儿?

  顾韵芷撕开用廉价胶水粘合的信封,从其中摸出一张纸来。

  这纸张质地偏黄发硬,瞧着并不像是平时写信会用的那种,想到上次沈砚给她买的那个烤红薯,似乎当时用来裹红薯的纸,就和这个有些相像。

  顾韵芷翻转信封,还发现了半只已经干涸地脚印。

  脚印不完全,并看不出什么,但这不重要……

  女子抬头看向大家,问:“你们谁还记得,雨是什么时间下起来的?”

  朱佳佳忙举手:“我我我,我记得。”

  “中午十二点二十分!”

  高坪瑞惊讶:“朱编,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啊?!”

  朱佳佳神气的抬起尖尖的下颌,又拍拍单薄的身板道:“必须的,我那时候正要出去买饭,刚走几步发现掉了雨点,所以才返回来拿伞了呀!”

  顾韵芷回想了一下那个时间段,午时顾钰临过来找她吃饭,她比大家都早走了一会儿。

  而他们报社午休时只有收拾卫生的大爷在,想来那人,就是趁着这个时段溜进来送信的。

  她好像猜到信是谁送来的了。

  顾韵芷捏着纸条展开。

  第44章

  傍晚,下了班的顾韵芷并未马上回家,而是沿着道边慢慢往警察厅的方向走。

  此刻,警察厅门前围了不少记者,虽说她离着远,看不清楚那处站着的都有谁,但稍微一想便知,其中定然会有吴佳唯。

  女子转身往旁的弄堂拐去。

  她并不是来找吴佳唯的,也不找沈砚。

  若不是她从信笺上的蛛丝马迹看出了什么,她恐怕都不会赴约。

  临近警察厅这里只有一家卖烤红薯的摊子,她来过很多次,打过照面,自然记得。

  而给她送来的这封信,信纸用的是包烤红薯的硬纸,其上还沾染了浓厚的红薯香。

  加之,警察厅到他们报社门前的路刚修过不久,砖块粘的严丝合缝,半分泥土都渗不出来,所以即便下了雨,走在上面也不会沾染脏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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