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明珠_钟彩彩【完结+番外】(86)

  行了,不能再耽误欢欢的时间了,得放她忙她的事情去了,可不好小组聚餐,让同事等待太久。

  男人很快直起了身子,再看钱欢:“我在家等你,你现在去找同事们吃饭吧。”

  钱欢:“好。”话落,她又想到了什么,抬眼看眼前的男人,“二哥你现在是吃完了饭,要回家了吗?”

  钱欢把怀里的羽绒服递过去,“你要回家,帮我把这件羽绒服拿回家吧。我不想抱着它了。累。”

  沈闻洲是有些洁癖的,旁人的衣服,他是不怎么喜欢碰的。可接过来的是欢欢的衣服,他喜欢都来不及,接过后,他也直接抱在了自己怀里,说:“我现在不回家,还没吃晚饭呢,跟方晨还有陆恒还有个朋友待会儿去别处吃过晚饭再回家。不过现在给我就行,我给你拿回家。”

  沈闻洲:“只是,你不会冷吗?”

  钱欢:“今天不是很冷,我穿着我身上的这个外套正合适。再穿羽绒服,就太热了。”

  沈闻洲:“那好,那我就给你拿回去。”

  钱欢微笑:“那谢谢二哥了。”她之后欢快的冲他挥挥手,“我走了,同事们都等着我了。”

  —

  这家有着两层的音乐餐厅。楼上的那层,也就是一楼那层,是开放式的座位,有舞台,舞台上时不时会有歌手登台互动。

  楼下也就是地下一层是包厢设计,二十多个包厢,每个包厢里都有音响设备,可以边吃饭边点歌唱歌,还是挺适合聚餐娱乐的。

  钱欢在服务员引领下到了小组成员所在的包厢,包厢里气氛已经热闹起来了,小组组长王大伟已带头在活跃气氛,第一个在唱歌了。

  看她进来,王大伟把话筒拿远了些跟她说,“我们已经点了些菜了,欢欢你看看你想吃点什么,扫码自己添加上就行,别客气哦。”

  范娜给她留好了座位了t,就跟她靠着。钱欢边走去座位处,边大大方方冲王大伟笑一笑,点点头。

  范娜说这家餐厅椰汁挺不错的,范娜给她倒了杯,她尝了尝,是很好喝。

  尝椰汁时,范娜忽然摸了摸她的脸,问她:“欢欢你是发烧了吗,怎么脸这么红?”

  都怪……二哥!

  钱欢忙笑一笑,脑袋转的很快的说:“没发烧,可能朝这边赶来的时候太急了,小跑了几步。我有时候跑步容易脸红。”

  她有时候跑步时的确容易脸红,她刚才跟姐姐分开过来这边,也的确有小跑,钱欢想,她也不算骗人。

  范娜点点头。

  再喝几口椰汁,钱欢忽的又想到什么,忙放下玻璃杯,发了信息给沈闻洲:“哥,我的羽绒服你千万别给我弄丢了。”

  钱欢:“羽绒服的拉链口袋里有我很宝贝的蝴蝶胸针,我妈妈送的。千万别给我掉了。”

  钱欢:“掉了我会很难过,要哭死的。”

  很难过,要哭死的吗,沈闻洲看着她的用词,心软趴趴的,他可不舍得她难过,他会好好拿好她的衣服跟胸针的。

  男人很快回复:“放心,衣服跟胸针都会好好给你拿回家的。”

  回复中,男人摸了摸她的羽绒服口袋的位置,很快摸到了胸针盒子,他一时有些好奇这枚胸针是什么样子,他之前竟未听欢欢跟他说起过这枚胸针,也并未见过她戴过。

  好奇也就想看看,沈闻洲:“我可以打开你的口袋,看看胸针什么样子吗。”

  钱欢:“可以啊,你随便看,只要别给我弄丢了。”

  不过,二哥做事什么时候不靠谱过呢,她的担心好像是多余的。钱欢想。

  刚才二哥说,他还没吃晚饭呢,跟方晨还有陆恒还有个朋友待会儿去别处吃过晚饭再回家。

  这边也是餐厅啊,也不知道他们怎么不在这边吃。是二哥跟小方哥还有陆恒哥刚才到这边看了看,发现餐厅饭菜或者环境不怎么对他们的口味吗。

  他们也是口味比较挑剔,养尊处优惯了的一群人。

  二哥的事情她就先不操心了,发完信息把手机放回到包里,钱欢开始投入到团建聚餐中。

  这是她入职以来,第一次跟同事们一起聚聚一起玩,还是专心点,好好聚好好玩吧。

  —

  欢欢的衣服上有沾惹着她的气息。他的唇上现在也有沾染着欢欢的气息。跟钱欢分开,沈闻洲踩着台阶上楼,到餐厅的一层,方晨跟陆恒在沙发处等他了。

  看到他上来,嘴角勾着笑,心情很不错的样子,方晨跟陆恒起身来到他身边,方晨勾下沈闻洲肩膀,啧了声:“某个人呢,到底是有多喜欢我们欢欢啊。”

  方晨:“天天在家里是看不够吗,在外面看到还得故意挡人家路,拦住人家聊一会儿。腻歪死了。”

  陆恒哈哈笑。

  心情好,不跟他一般见识。

  沈闻洲把方晨搭在他肩膀上的手扫下去,同时整理了下钱欢的羽绒服,把羽绒服搭在了他的胳膊上。

  钱欢身上总是香香的,羽绒服夹杂着一股甜香。

  方晨狗鼻子,灵的很,闻到香气,不由低头往沈闻洲胳膊处搭着的羽绒服上凑了凑:“欢欢的衣服吗,好香啊。”

  看到方晨嗅过来,不想别的男人碰钱欢的衣服,沈闻洲及时躲了下:“滚。”

  这家新开业不久的音乐餐厅是他们三个都认识的一个朋友开的。这个朋友是东城最大的娱乐公司乔声娱乐的太子爷,乔昊。

  今晚三个男人都比较有空闲,就应了乔昊的邀请来这边看下他的新店。乔昊除了开了这家音乐餐厅,距离这边也没多远,还有家很火的火锅店也是他名下的。

  冬天吃热气腾腾的火锅会很香的。

  四个人今晚更想吃火锅,现在在音乐餐厅这边参观完了,四个人现在准备开车去火锅店了。

  乔昊刚才带他们在地下一层参观的时候,遇上了个娱乐圈的朋友,一个制片人,现在跟制片人还在寒暄。

  他们三个人就先从地下一层上来了。刚才上来时,沈闻洲刚好就遇上了钱欢了。

  ……

  三个男人很快走到音乐餐厅的外面等乔昊了。

  今晚的确不是很冷。

  沈闻洲是在室外呼吸着新鲜空气时收到的钱欢的信息,让他不要把她的羽绒服给弄丢了,不要掉了她的蝴蝶胸针。

  掉了蝴蝶胸针,她会很难过,要哭死的。

  询问了欢欢的意思,他可以看看这枚蝴蝶胸针的。整洁安静的街边,路灯下,男人很快拉开了她的羽绒服拉链,拿出胸针盒子,打开,看了看这枚胸针。

  这枚蝴蝶胸针是真的漂亮啊。蝴蝶栩栩如生,看着鲜活而有生命力。

  “哇,这胸针漂亮啊。”方晨很是喜欢沈闻洲这个朋友,注意力时不时就在他身上,他站在一旁,很快看到沈闻洲手上的胸针,再凑近看一会儿,忍不住哇。

  陆恒离他们远些,在空无旁人的地方吸了根烟,听到声音,掐灭烟扔进不远的灭烟筒,凑近也看一看:“是漂亮,灵动漂亮,栩栩如生。”

  陆恒:“你这是新买给欢欢的吗?”

  沈闻洲:“不是我买的,是欢欢她自己的。”

  虽然这枚胸针不是沈闻洲买给钱欢的。

  但是沈某人平日里可没少送欢欢各种珠宝首饰啊。

  现在路灯下看着如此漂亮的胸针,方晨忽然有点悟了:怪不得沈闻洲平日里喜欢买各种珠宝首饰送给欢欢呢,这珠宝首饰实在是太美了,blingbling闪闪发光,这么美的东西当然要双手捧到喜欢的人面前。

  她本就是珍宝,跟漂亮的珠宝首饰相得益彰。

  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能遇上一个让他也愿意把一切美好的东西捧到她面前的恋爱。

  —

  在王大伟看来,工作很累的,好不容易熬到了周五,虽然明后天能好好休息了,但周五晚上也不好占用同事们太久的时间的。在音乐餐厅吃吃玩玩唱唱,八点半左右,大家就散了场了。

  八点半,时间尚早。

  公司附近不远的一家商场的地下一层有家大型服装超市,里面处处可见十几块二十几块的衣服。散场后,很多同事选择了直接回家,范娜跟余晓薇决定先去服装超市逛一圈,看看能不能淘到喜欢的物美价廉的衣服。

  两个人有问钱欢要不要去看看,钱欢摇了摇头:“我就不去了。”

  她还有事情要做,她得先回绿水园一趟,拿些东西。然后再回珑园府。

  顾姐到音乐餐厅这边接了她。

  回绿水园的路上,是刚好经过沈闻洲他们今晚吃饭的火锅店的。

  也是巧了,钱欢坐在车子里,无聊的看着窗外的风景,途径火锅店时,刚好看到了方晨还有陆恒他们从火锅店走出来。

  紧跟在他俩身后的,是一个男人跟两个漂亮的女孩。

  她定睛看看男人,她认识,见过。东城最大的娱乐公司的太子爷乔昊。

  那两个女孩,虽然都有戴棒球帽,她也都挺眼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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