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一阵棍棒响声夹杂着哎哟叫唤响彻厅堂。
姜氏派人将满头虚汗的豆子先抬了下去,走到了杨游元跟前,摸出一块手帕。
“元儿,你自小被精心养护惯了,为娘和你父亲从未让你挨过半分打,今日这十棍,打得可疼?”姜氏轻声开口,为他擦拭起额间的细汗。
杨游元只觉自己臀间火辣辣的发胀,方才感觉那板子一起一落,身子也跟着发颤。
疼,怎么会不疼?
见姜氏这般问,杨游元心想:想必母亲还是心疼我的。
“疼的…儿子多谢母亲关心。”杨游元心中一暖,轻声回道。
方才还一番母慈子孝的模样,下一瞬,只听姜氏冷哼一声,毫不客气地说道:“哼,疼就对了,也好让你长长记性。”
杨游元一脸不解,仰头看了过去。
“尽爱耍些小聪明,别以为我不知你频频去那柳湾巷做什么,柳湾巷的事,娘暂且不与你计较,只当你自小生在繁花簇锦里,见那路丛野花开得特别,一时生了趣味。”
“元儿,你生性纯良,生意场上的事爹娘不指望交给你打理,可你也得将心思多放些在学业上,当下好好考取功名才是正事。”
这一番话让杨游元知道自己早已被自己的母亲看穿,忍不住回道:“母亲,程姑娘不是什么野花,她是个好姑娘……”
“好姑娘?身为女子,整日在外抛头露面,究竟是做本分生意,还是以色揽客?不然怎会引得你念念不忘,三天两头往柳湾巷跑?我还不曾听说过哪个好姑娘如她这般?”
“我都说了是那小菜让人念念不忘,母亲你怎不信!还如此揣测他人,那程姑娘和她阿兄分明就是本本分分在柳湾巷摆摊糊口罢了,母亲,你怎能如此想!”
杨游元气愤不已,叫一旁的下人将自己扶起后,咬牙忍着臀上火辣的痛意,缓缓扶墙离去。
*
此时,柳湾巷的拌菜摊前,一位客人买着最后一份拌菜。
等客人一走,程芫和林宗义便默契地收拾起了摊子,摊位摆在家门口,不过片刻,二人便回到家中。
屋内并没有见到程芯的身影,只因她此刻还在学堂内未到归家的时候。
让程芯去学堂读书是程芫的主意,她想着从前是林家村到镇上路远,加上那会儿家里的情况不太好,一直没给程芯读书的机会,这会儿到了淮京,既有读书环境,又有钱财支持她去学堂,自是要替她安排上的。
虽说花的钱,都是她借的。
踏进淮京的那一天,她心里是特别不安的。
在林家村赚来的银钱不到二两钱,及笄那次去镇上买菜花出去一些,逃难的路上,留给包子铺和给小二的打点费又花出去一部分。
本来看见林宗义在客栈十分阔绰地付钱,以为他随身带了不少银钱,结果那天她好奇一问,只听林宗义说了句“那时情况急,银子太重不好带走,只有穿的衣裳兜里剩了一两银子”。
程芫一听,顿时目瞪口呆,心想:只带了一两银子就那样大手大脚花出去了,当时离开客栈的时候就该去找零的啊!
正懊悔不已,又听他说道:“我从前在镇上的钱庄存了不少银钱,我带了银票的。”
林宗义从怀里摸出一沓票据,递给了程芫。
程芫接到手里,看着纸上最上面印的大字:庆安钱庄。
怎么看着有些眼熟?
一抬头,“庆安钱庄”四个大字展现在眼前。
这是不是传说中的“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眼看着囊中羞涩,一下子又有钱了,兑好银子从钱庄走出来的三人匆匆找了一家店住下,紧接着便是四处打听空舍和补办书文了。
彻底安顿下来的某一天,程芫在饭后找上了林宗义,准备给他重新立字据。
在林家村借的五两银子她记得,现在要把淮京摆摊和程芯上学堂要用的钱一并算上,她打算连本带利还二十两。
从前在偏远的林家村做小买卖都能赚个几两银子,如今到了这繁荣的淮京城内,她相信,赚二十两银子没有一点问题。
林宗义看着时辰,想着自己差不多也该动身了,他此刻要去接程芯下学。
而这接程芯下学的任务,是由他亲自接过的。
事情的起因要从程芯第一天下学堂说起。
程芫一早答应了幼妹接她下学,收好摊子便独自去了学堂接人,去的一路上还算顺利,回来的路上却出了事儿。
姐妹俩都快走到巷口了,在转过拐角的时候,却被一个醉酒的男人拦住了去路,一阵躲闪间,好在林宗义及时出现,一把将那男人推倒在地,男人一下子便不动了,就在程芫以为男人是不是死了的时候,地上忽然传来了阵阵呼噜声。
三人相视一瞬,默契点头,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悄悄离开了巷口。
等一回到家,不容程芫辩驳,林宗义便主动开口,揽下了接送程芯上下学的任务。
自从程芯入了学堂,程芫明显感觉她进步了不少,考察功课时,只张口说了几个字,她便能流利答出后半段。
每每程芯被表扬后得意洋洋之际,总有一人眼神中流露出一丝羡慕之情,这人便是林宗义。
而这一切,都被程芫看在了眼里。
很快,程芫便跟程芯悄悄商量了一通。
既然家里有人进了学堂,便可以给林宗义当现成的老师,程芯下学后回家教一遍林宗义,也当是课下复习巩固功课,正好一举两得。
学堂离柳湾巷不远,走路花不了多少时间,不过摆饭的一会儿时间,一大一小的两个人便一起进了屋。
程芫发觉到程芯一脸藏不住的喜色,笑着问道:“芯儿,今天是遇上什么开心事了,莫非是功课答得好夫子夸你了?”
只见程芯摇摇头,背在身后的双手忽然举到面前:“哒哒~阿姐你看!”
原来是她小手左右各握有一支晶莹剔透的糖葫芦。
“小滑头,又哄大哥哥给你买糖葫芦了。”程芫轻点了面前的小脑袋,无奈地说道。
“才不是呢!不是芯儿哄的,是大哥哥主动要给芯儿买的,还给阿姐也买了呢!”
程芫一滞,用手指了指自己,不禁问道:“其中一支,是买给我的?”
一大一小在程芫的疑惑目光下同时点头。
“大哥哥说每回见我吃得开心,说阿姐吃了也会开心。”程芯递到程芫手中,突然有些好奇,“对了,我记得阿姐你从前最爱吃糖葫芦了,可为何之前在林家村的时候说自己不爱吃呢?”
问题来得突然,程芫并不知道身体原来的主人有什么喜好,她说不喜欢吃糖葫芦,完全是由着自己的喜好说的,她不嗜甜,喜辣。
一时间的沉默,让气氛有些尴尬。
“或许是阿姐的口味变了吧……”
第39章 有点好吃?
这话说出来,程芫自己也是不信的。
哪有人会在短时间内莫名其妙变了口味,除非她们,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人。
她所经历的事,可以用“借尸还魂”来形容,虽然听上去神神叨叨,不太能让人信服,可她确确实实是死了……然后又活了过来,还好生生活在了另一个人的身躯里。
如果把真相说出口,她那妹妹听了一定会把小手探到她额间,问出“阿姐,你是不是生病犯糊涂了”之类的话。
程芫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内心叹息一声,随后将目光游移到了面前的小人身上。
只见她并没有在意自己的解释,一整个吃糖的心思写在脸上,正要低头去咬手上的糖葫芦。
见状,程芫急忙出声,制止了她的动作:“芯儿,你先把糖葫芦放一放,马上要吃饭了,你吃饱了糖,该不想吃饭了。”
听见这话,程芯圆溜的眼睛一抬,微张的小嘴立马合上了,乖巧点头答应。
一顿饭吃下来有些安静,按照往常的习惯,程芫和林宗义将锅碗瓢盆清洗好之后,便开始搬动竹椅了。
七月入夏,白昼偏长,天也黑得晚,此时光亮如白日,丝毫没有半分昏暗之景。
天时地利人和,正是读书好时机。
三人商量,把“小夫子”的教学时间定在了晚饭后。
程芫想着程芯白天在学堂已经花费了许多精力,晚上如果加时学得久了,效果会反噬,所以不论是程芯还是林宗义,都只学一炷香的时间。
学堂夫子教的是关于孩童启蒙的知识,程芯自小在程阿爹身畔学着,学堂上的课对她来说,就是相当轻松的事了,而林宗义不同,大字不识的粗人头一回接触到书本上的知识,尽管那些只是幼童启蒙的小儿书,学着也有些吃力。
好在人不曾气馁,一股子求学的莽劲儿,跟着小夫子磕磕绊绊学了好几天,现在已经能认得一些简单的字了。
院内书声朗朗,眼见着一炷香快要燃尽,程芫悄声回了趟屋内,拿了桌上的两串糖葫芦背手出门,轻轻走到了二人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