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孽,村里最俊的懒汉娶了个癫婆_水月聆风【完结】(88)

  想不到能在叶棠这里看到冰。

  叶棠笑了笑:“这是我自己制作的。”

  秦锦嬅难以置信:“你会制冰?”

  叶棠点头:“嗯,姐姐今天过来,应当是有事跟我谈,姐姐先不急,容我先去做菜,吃饱喝足后,咱们再慢慢谈。”

  瞥见外面的萧景玹二人还在你追我打,朝着菜园子飞了过去,叶棠怒吼了一声:“萧景玹,你敢在菜园子里留下一个脚印,破坏一片叶子,我扒了你的皮!”

  萧景玹半空中一个旋转,拐了个弯落到了墙上:“哥,我错了,不打了。”

  陶泉冷笑着:“趴地上,让我踹两脚。”

  叶棠懒得理会这两个幼稚的家伙,进了厨房。

  秦锦嬅围着冰块打转:“好神奇,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咦?这冰块里好像有东西。”

  她越看冰块越觉得凉爽,忍不住靠近再靠近,还张开了小嘴。

  叶棠及时出来阻止:“姐姐,这冰块不能吃,有毒。”

  秦锦嬅立刻闭上嘴巴,后退两步。

  叶棠提醒完之后,又回了厨房。

  秦锦嬅想进去瞧瞧,却被一股辣味儿呛的直咳嗽。

  春夕赶忙把她扶出了厨房:“王......夫人,您的身子娇贵,还是别进去了。”

  “我弟妹到底在做什么,怎么这么呛人?”

  春夕和另外丫鬟摇头:“奴婢们也从未见过这个。”

  这位萧夫人古怪得很,家里好多她们从未见过的东西。

  叶棠专心做菜,也不让人帮忙,怕他们添乱。

  等她做好三菜一汤,出来叫萧景玹端菜的时候,就看到萧景玹、陶泉、秦锦嬅三人围在冰盆旁边,六只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冰盆看。

  “真稀奇,这到底是怎么弄出来的?”

  “景玹,你家里有这种好东西,也不知道给我送点过去。”

  “我今天也是第一次在家里看到冰。”

  叶棠打断他们的议论:“饭菜做好了,可以端菜上桌了。”

  春夕三人立刻走过来:“萧夫人,端菜的事情交给我们奴婢就可以了,您忙活了这么久,也累了,先去休息吧!”

  她们三人进入厨房,厨房里还有很呛的味道,她们好半天才适应过来。

  看着灶台上的三菜一汤,三人眸光一亮,忙端着菜就走了出去。

  饭菜上桌,洪龙飞也从外面回来了,他在紫燕山上转悠了一圈,给新开荒的地堆了坎,顺便抓了两只野兔。

  看到陶泉二人也在,洪龙飞很意外:“你小子怎么也来了?”

  他知道陶泉是闲王,那又如何,他本就是无拘无束不畏强权的性子,加上萧景玹的关系,他跟陶泉还算熟悉,想让他对陶泉产生畏惧之心,那是不可能的,行礼也是不可能的。

  陶泉丝毫不在意洪龙飞的态度,他对洪龙飞很尊敬:“我来蹭吃蹭喝。”

  秦锦嬅补充:“蹭冰用。”

  洪龙飞疑惑:“什么冰?”

  话音落下,他才注意到,饭桌右后方的小桌子上,有一小盆冰。

  他当即瞪大了双眼:“这玩意儿哪来的?”

  “先吃饭。”叶棠招呼他们坐下来。

  洪龙飞还想追问,却忽然看到了桌上的麻辣青椒鲟鱼,双眼瞬间迸发出如太阳般的金光,咻的一下就坐到了最好的位置上。

  “食不言寝不语,吃饭,吃饭,吃饭。”他热情的招呼着陶泉二人:“快动筷子,别客气,就当是在自己家。”

  叶棠好笑的摇了摇头。

  陶泉看到青椒鱼有点害怕,他萧景玹害得对辣椒产生了排斥。

  可看到叶棠几人吃得喷香喷香的,陶泉到底还是没忍住,夹了一片鱼浅尝。

  “好辣好麻又好香。”陶泉感到惊奇。

  秦锦嬅也觉得青椒鱼的味道很诱人。

  这是她以前从未接触过的味道。

  辣椒与花椒搭配在一起,竟能融合出如此麻辣鲜香的味道。

  “真好吃!太入味了!”秦锦嬅专心吃鱼。

  叶棠夹了一片冰镇白糖西红柿给她:“尝尝这个,我放在水井里冰镇过,酸甜适中,开胃不腻。”

  秦锦嬅尝了一口,惊叹:“好吃,我喜欢西红柿。”

  “凉拌黄瓜我也喜欢。”

  “还有这个是什么菜?”

  “红薯尖。”叶棠笑着说。

  萧景玹一顿:“你不是说这个还没成熟吗?”

  叶棠道:“果子还不能吃,嫩尖却是能做菜的。”

  萧景玹:“......果子?”

  他并未在藤条上瞧见果子,还有那个土豆,也是只开花不结果。

  第112章 开启大规模果树种植

  一顿饭吃得众人满头大汗。

  萧景玹和洪龙飞主动收拾碗筷,烧热水洗碗,春夕三个丫鬟都没有插手的机会。

  陶泉二人看得目瞪口呆:“我在做梦吗?萧景玹会洗碗?”

  秦锦嬅惊奇的哇了声:“突然觉得他好像长大了不少。”

  二人盯着厨房那边,看得津津有味,嘴里还念念有词。

  叶棠都不忍心打扰他们,默默去将提前冰镇在水井里的酸梅汤拿出来。

  天色暗淡下来,吃饱喝足的众人围住叶棠,听她说硝石制冰的事儿,感到无比惊奇。

  萧景玹、陶泉、洪龙飞三人把冰盆端到院子里,围着冰盆看了又看,摸了又摸,像三个好奇宝宝。

  叶棠和秦锦嬅进了凉亭里,点着灯笼,吹着夜晚凉风,喝着酸梅汤,聊着小生意。

  秦锦嬅想把西红柿、刺黄瓜、辣椒这些东西拿去京城卖。

  “我知道你种的不多,咱们可以先拿一点过去,让京城的那些达官贵人尝尝味儿,等他们上瘾了,再引诱他们预订。”

  她连预订都给想到了。

  她家主做的是珠宝首饰方面的生意,但是品尝到西红柿这些东西的味道后,再做点别的生意也不是不可以的。

  叶棠同意跟她合作,但有一个条件,让秦锦嬅带一带她弟弟。

  叶平安很聪明,做生意的时候也很有想法,看到什么都会下意识的去思考如何用这个东西挣钱,但是他毕竟还小,没有见过什么大世面,做小生意还勉强能行,做大生意就撑不住了,需要跟着有经验的人历练一番,才能成长的更加迅猛。

  她知道很多经商理念,但并没有去实践过,况且朝代不同,做生意的法子也大不相同,她教不了叶平安太多东西。

  秦锦嬅就不一样了,她是王妃,祖上是经商的,她自己也在经商,经验充足,叶平安跟着她,能学到不少东西,还能结交一些人脉。

  只是不知道秦锦嬅答不答应。

  “我答应。”秦锦嬅想也不想的同意了:“上次我见过你弟弟,是个很聪明的小少年,把他交给我,你就放心吧 。”

  只需教导一个小少年,就能跟叶棠达成合作,获得西红柿这些东西的售卖权,稳赚不赔的好买卖,为什么不答应。

  帮叶棠培养弟弟,也就是相当于帮萧景玹稳固家中地位,日后他也不会因为懒惰而被轻易丢出家。

  秦锦嬅道:“明儿个让平安去我府上,我带他去认识认识几个人。”

  叶棠很是感激:“多谢姐姐。”

  “自家人,为这点小事说谢就见外了。”秦锦嬅品了一口酸梅汤:“真好喝,比我府上的好喝,我日后定要经常到你这儿来蹭吃蹭喝,到时候你可别烦我。”

  “不会的,我欢迎姐姐还来不及呢!”叶棠浅笑着说。

  二人又商量了下把辣椒这些东西卖到京城去的事儿。

  如今天热,蔬菜不好保存,但他们有冰,快马加鞭送到京城也是可以的,只是到时候,这些蔬菜可能会很不新鲜。

  但没有关系,这丝毫不影响卖价。

  秦锦嬅兴冲冲的把卖价定了下来。

  叶棠听到她定下的价格,瞠目结舌:“姐,你怎么不去抢?”

  区区朝天椒,竟卖百两一斤,简直就是天价啊!

  真当京城里的那些权贵是人傻钱多的冤大头了!

  秦锦嬅贼笑着:“你不懂京城里那些人的消费能力,他们再怎么缺银子,也会为了面子四处乱花钱。物以稀为贵,趁着皇上还不知道辣椒这些东西,咱们必须狠狠的宰那些人一笔。”

  天子脚下,若出现了新鲜的东西,是逃不过皇上的法眼的,一旦入了皇上的法眼,皇上必定会让叶棠将种子散播下去,鼓励所有农民种植。

  到时候,这些东西就不是稀罕之物了。

  可是不拿到京城去卖,这些东西在梧桐县是卖不上好价格的,而且也难以走到外面去。

  叶棠原本就有意把辣椒传到京城去,秦锦嬅此举正合她心。

  秦锦嬅二人离开萧家的时候,顺便打包了一些蔬菜和白糖。

  隔日一早,叶棠去了趟县城,将叶平安带去了陶府。

  秦锦嬅留她吃了午饭。

  之后,叶棠留下叶平安,独自去了百味生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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