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发家致富_吹笛人【完结+番外】(140)

  贺明珠大方承认:“对,是我。”

  一桌子的牧民集体惊掉了下巴。

  阿布日古大爷在草原上的时候就听说,乌城有家叫“煤矿人家”的饭店,店老板活捉了来抢劫的通缉犯。

  今天来煤矿人家吃饭,原本是以为贺家人借用了饭店的厨房,没想到饭店居然就是贺家的。

  这次来乌城矿务局卖羊,几个牧民原本打算临走前要专程来一趟煤矿人家,见见这位壮士,没成想,壮士本人居然是面前这位大腿还没他们胳膊粗的漂亮小姑娘。

  她看起来甚至抓不住一头羊!

  阿布日古大爷惊得说不出完整的句子。

  “你……我……饭店……通缉犯……”

  贺家人已经习惯了第一次得知贺明珠就是抓到通缉犯的人的表现,贺小弟悄悄和齐家红说:

  “大嫂,为什么大家会这样啊?可姐姐不是一直都这么厉害的吗?”

  在他眼中,贺明珠一向无所不能,会打败欺负小孩的坏老师,会做很好吃的饭菜,还会解出春晚谜题,会……

  她会的东西太多了,区区一个通缉犯算什么,在他姐面前,那不就是小菜一碟吗?

  齐家红摸摸他毛茸茸的小脑袋,同样轻声道:“这就叫做人不可貌相,你以后千万不能光凭表象来判断一个人的本质哦。”

  贺小弟似懂非懂。

  不管是人不可貌相,还是表象、本质,对于托儿所在读生来说,都太超纲了。

  贺明珠给了大伙儿一点缓冲时间,同时示意贺明军给众人倒酒。

  “通缉犯的事情等会儿我们可以慢慢说,可菜凉了就不好吃了。阿布日古大爷,你们先吃着,我去厨房准备下道菜。”

  她端起酒杯,杯中是浅浅一底子的高粱酒。

  这酒不是商店买的瓶装酒,而是从村里买的农户自酿酒,度数高,滋味醇厚,入口烈而不辣。

  贺家人不怎么喝酒,这酒是特地为牧民们准备的。他们久居草原,冬天寒冷漫长,喝惯了烈酒。

  贺明珠举起酒杯,贺家人默契地同时举杯,就连贺小弟也乖乖用两只小爪子,捧起了倒满饮料的小杯子。

  见状,牧民们也都举杯站起。

  贺明珠说:“阿布日古大爷,我们两家久别重逢,今天这杯酒是代我父亲敬您的。”

  众人皆举杯,饮下这一杯酒。

  一杯酒敬完,贺明珠回了后厨,阿布日古大爷叹道:“贺安达有你们这样的儿女,他这一辈子没遗憾了。”

  贺明国笑着给阿布日古大爷夹了一筷子菜。

  “您尝尝我妹妹的手艺,她久不下厨,至今店里吃过的老顾客还在惦记呢。”

  阿布日股大爷从善如流,夹起了碗中的菜。

  天气冷,但又没冷到需要生炉子的时候,冷盘吃着肚里凉,贺明珠索性直接上了热菜。

  第一道菜是烧茄子。

  茄子是时令菜,正是秋天才应季,第一茬采摘的茄子皮薄肉厚,切开瓤里没有籽儿,吃起来口感更好。

  挑几个长得漂亮的紫黑色茄子,外表油光锃亮,洗净去把,不去皮,下刀切成厚片,再在茄子片上切上密密麻麻的十字花刀。

  在蔬菜中,茄子格外吃油,不放油还不好吃,一锅茄子要放入半锅油。

  要不是现在饭店生意好,有钱从黑市上买高价食用油,不然还真不舍得这么大量地用油。

  锅中烧油,油热放入改刀的茄子片来炸。不多时,茄子就将锅里的油都吃得七七八八。

  随后将灶台的火调小,茄子在锅中慢慢地煸,直至将茄子吃进去的油再煸出来。

  锅里的油一进一出,茄子彻头彻尾地吃过一遍油,变得柔软滑腻,但又保持着完整的形状。这会儿再下入调料,撒上一把蒜末,调好味后关火出锅。

  虽然只是一道烧茄子,但其中技巧繁杂,不管是刀法还是火候,对厨师的要求很高。

  阿布日古大爷在草原上吃过茄子,但没吃过这样做法复杂的烧茄子。

  他挑起一筷子,送入口中,茄子软糯味醇,口感肥嫩,虽然是菜,但吃起来却像是肥而不腻的猪肉,滋味厚重,但配上蒜的滋味,又有一种奇异的鲜香味道。

  另外几个牧民吃得眼睛都亮起来,直说“赛罕”,也就是蒙语中的好吃。

  不多时,一盘烧茄子被吃得干干净净,阿布日古大爷放下筷子,惊叹道:“你们妹妹是怎么将茄子做出了肉的味道?”

  贺明国一脸的与有荣焉:“我妹的厨艺在全乌城也是排得上号的。”

  贺明军在厨房当过一段时间的大厨,知道贺明珠是怎么做的,就简单说了下烧茄子的做法。

  阿布日古大爷听了直惊呼:“一盘茄子要用半锅的油去做,油用得太多了,倒一点点油就很好了。”

  贺明军笑道:“这茄子就是要舍得下油才好吃,油放少了就是一股涩味儿,吃起来硬邦邦的。”

  阿布日古大爷还是很心疼:“我们随便吃点就好,不要用这么多的油。”

  贺明军知道阿布日古大爷这是替他们家心疼,虽然烧茄子好吃,但对于过惯了苦日子的牧民来说,用大量的油来做一道素菜,还是有些超乎想象了。

  他也不解释,转移了话题,聊起了草原上的风土人情。

  说这牧民们就不困了,从散发着奶臭味儿的小羊羔,到出生后跌跌撞撞跟着马群奔跑的小马驹,再到草原上的黄羊、鼠兔和狐狸,虽然生活艰苦,但依然能从苦中品味出丝丝的甜。

  聊得热火朝天时,女服务员端着第二道菜进来了。

  她放下盘子,笑着说:“小老板在厨房里走不开,让我把这盘肉先送过来。”

  肉是大块的猪肉,肥多瘦少,煮肉的时候用白棉线将肉块五花大绑,牢牢地捆起来。

  另准备了一盘蒜末,一盘酸菜末,一盘香菜碎,还有一盘腌韭菜,以及一碟辣椒酱。

  待肉块煮熟出锅后,拆开棉线,用锋利的菜刀细细切成薄片,对灯时能照出光影。

  白煮肉没有调味,只祛除了原本的血腥味儿,吃的时候要蘸着酱料。

  牧民们没吃过这样的白煮肉,贺明军便先做了示范。

  碗中倒入酱油和蒜末,再加入酸菜、腌韭菜和香菜,将几片肉放入碗中,搅拌均匀,使肉裹上一层蘸料,最后将沾着酸菜末和腌韭菜的白煮肉送入口中。

  猪肉是今天才杀的,肉质新鲜极了,吃起来鲜嫩爽滑,毫无一丝腥膻。

  蘸料依个人口味而定,爱吃辣的就多放辛辣的腌韭菜和香辣的辣椒酱,爱吃酸的就多放酸菜末,爱吃香菜的就放香菜,丰俭由人,没有定规。

  阿布日古大爷夹了厚厚一筷子的肉片,大手笔的放入酸菜和腌韭菜,肉片在蘸料里打个滚,沾着酸菜和韭菜送到嘴边。

  一口咬下去,既有肉香,又有韭菜的辛辣,还有酸菜的浓郁酸香,吃得人胃口大开。

  贺明珠知道牧民胃口普遍大,特地照着人数的两倍来准备菜量,但没想到,一大盘肉送上去,没一会儿就吃的干干净净。

  田润花走到后厨门口,提醒了一句:“小老板,白煮肉吃完了!”

  贺明珠擦一把头上的汗,指了指旁边的锅烧鸡,说:“这道菜好了,你送上去吧 。”

  鸡是从郝家村买的,这鸡在村里养了一段时间,由笼养鸡变身走地鸡,半肥半瘦,正适合做烧鸡。

  杨冬梅杀鸡手法干脆利落,割喉放血拔毛,一整套做完,鸡送到后厨时,体表还留有余温。

  贺明珠将鸡去头去爪去内脏后,整只放在酱油中浸泡,直到入味上色后,将鸡捞出来控干水分,放入锅中油炸,炸到鸡皮焦黄。

  做好的锅烧鸡外焦里嫩,焦黄油润,劈开鸡架,即使是最里面的鸡肉也吃透了酱油,颜色棕亮,光是看着就让人极有食欲。

  一大盘的锅烧鸡送上桌,不用贺明国招呼,草原的客人们已经自觉下筷子。

  鸡肉撕成了条,每一条都裹着亮晶晶的油光,吃起来丝毫不干,口味咸香,让人越吃越香。

  草原上很少养鸡,大概是因为黄鼠狼、狐狸还有老鹰太多,人类养的鸡就像是野生动物的免费饲料,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被叼走吃掉。

  阿布日古大爷平时很少吃鸡肉,总觉得鸡肉吃起来干巴巴的,还塞牙,没有羊肉的肉汁丰富。

  可这盘锅烧鸡却让他有了不同的看法。

  炸过的鸡皮焦黄酥脆,吃起来一点也不腻;没有直接油炸的鸡肉却奇异的有种湿润的口感,像是鸡肉本身的水分被牢牢锁在了肉里,一丝一毫都没有流失,这才能造就这种鲜嫩滑腻的美妙滋味。

  他吃得香,同行的牧民们吃得更香,胃里像是有个无底大洞,不管多少食物都填不满。

  田润花又来到后厨门口,冲贺明珠喊了声:“小老板,锅烧鸡也吃完了!”

  贺明珠有些惊讶:“吃得还挺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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