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昭之华_南枝【完结】(40)

  元羡不是溺爱孩子的人,虽然想到女儿要受苦,她就心如刀绞,但不至于因此就丧失理智。

  带走勉勉的人如果是要用孩子做人质换取什么,元羡在一番思索后,不认为对方是要在自己这里换取想要的,因为对方设的这个局里,是用李文吉的姬妾和信做的信物,那么,对方是先从李文吉那里下的手,对方定然就是要从李文吉那里换什么。既然如此,那么,她只要去李文吉那里,就可以找到带走孩子的人的线索。

  说到李文吉的姬妾和信,元羡回复杜知,说:“我正要和你说。我也看了李文吉写给你的那封信,那信里根本不是李文吉的亲笔,这一点,你认可吧?”

  杜知当然认得自己顶头上司的字,顿时心下一沉,但又说:“郡守的文书多是由书吏或者身边人所写,他并不总是自己亲笔写信。”

  元羡最初也是这样想的,她说:“但是,这种让你帮忙欺负妇孺,偷盗孩童的事,他也让书吏写,让身边的仆从姬妾写吗?”

  杜知心说县主可真是嘴毒,已经给郡守定下“欺负妇孺”“偷盗孩童”的罪名了,不过,元羡所说,的确有一定道理。

  元羡又说:“如果李文吉真想看望女儿,他给我写信诉说思念之情,难道我不会把女儿送过去吗?或者,他知道我就在县城居住,他找个理由来县里公干,还不能看到女儿了?那封信,就是作伪的。现在只能确定,把孩子带走之人,是要用孩子做人质去威胁李文吉,而这人还对李文吉很熟悉,对李文吉的后宅之事也很熟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设计出这个计策,安全隐秘地带走孩子。”

  杜知其实已经醒悟过来,觉得自己很大可能是被骗了,孩子是被歹人骗走的,骗走的理由也很简单,就是不费一兵一卒,把孩子带走,然后拿去找李文吉换取某种利益。

  杜知顿时心下惴惴。

  县尉这下也听明白具体是怎么回事了。

  县尉问:“既然这样,那那些人为什么要杀了这五个小女娘呢?”

  元羡说:“有可能,这五人知道些对他们非常不利的信息,例如,知道李文吉身边的奸细是谁,或者是别的事。现在不能确定。”

  县尉颔首表示县主所说的确非常有道理,便又转头去看杜知,杜知这时自然没法再嘴硬,道:“不管怎么样,现在去找人最重要。要确认孩子是不是被郡守派人带走的也很容易,我马上派人骑快马去郡城,询问此事。我也亲自随后去郡城,向郡守说明此事。”

  元羡说:“既然如此,这五名小女娘已经死了,还是好好将她们收殓,你们送回去给李文吉吧。”

  县主这话自然不是征求意见,而是安排任务,杜知赶紧应了,一边又让县尉安排,来把这个案子给接下来,这个案子的凶手,如今只是推测是那跑掉的婢女,要结案,还是要把那叫“小禾”的婢女找到才行。

  第26章

  杜知之前对县主去找女儿的事是置身事外的,因为他认为孩子是被孩子父亲带走,这事已经是郡守和县主的家事,自己要是参与,那就是和上司对着干,所以他就完全不想去找人。

  如今,情况却是发生了大变化。

  孩子不是孩子父亲的人带走,而是被人从自己手里给骗走的。

  这事,他已经是第一责任人,自然是比谁都重视和担忧。

  看着县主还是不慌不忙,他倒是觉得火要烧到自己的屁股。

  杜知回了县令府,元羡让元随跟着他一起去了,让他协调县令和县主两边的调查安排。

  县尉则留下来处理县主府偏院的这起杀人案,还要把五名小女娘的尸首送回郡城去,因为这五名女娘里,有三人还是郡守的“姬妾”,虽然极有可能没有任何名分,且现在也不知道她们在郡守心里的地位,但既然是郡守的女人,就还是要把尸首送去给他。

  根据推断,既然带走勉勉的人,是要用勉勉去李文吉那里换取什么,那么,一切谜题的答案,都在李文吉那里,元羡虽然极度厌恶李文吉,但还是决定要回郡城一趟,去找回女儿。再者,不止勉勉被带走,还有元镜和高仁因也被带走了。

  元羡又安排了人去高家解释了高仁因的事,并说一定会把孩子给找回来,让朴氏先别着急。

  如此一番布置之后,元羡就让府中做了准备,她要明天一早就去郡城。

  元羡自然没法真像传讯兵士一样日骑数百里,她即使骑马去郡城,也得带不少人和物资去,所以要到郡城,日夜兼程,至少也要两三日。

  **

  县主在为去郡城做准备之时,那边,宇文珀已经查出了一些有利线索。

  在安排人走访了水渠两岸的一些住户后,宇文珀推导了勉勉是怎么被带走,以至于没有路人见过她。

  县主府和县令府的正门隔着两条街,但是,因为两府都面积广阔,所以两府后面的后门则是开在相近的位置,两者都距离那条嫌疑人乘船的水渠较近,这水渠叫阳渠,虽是叫渠,但水道宽约三四丈,常年水深过七八尺,里面一直用于行船运货。

  县城沮河码头上的货,再转到水渠中行动的小船运进城里各处,比用牲畜和人力运送要方便便宜。

  根据宇文珀所说,那杀人犯是在阳渠边上了船,而劫走小主人的劫匪,在从县令府后门带着人出来后,应该是马上就上了停在阳渠的船,然后船从阳渠驶进沮河,不用上码头,就可以再被转入大船,大船沿河而下,这个时节水急,一个时辰可行十几里水路。如此一来,就可以算出小主人此时大约在距离县城往下游行船四五十里路的地方。

  元羡听后,认为宇文珀的推断很有道理。

  之前以为孩子是被李文吉的人带走,李文吉要带走人,不必藏着掖着,所以也多是从这个方向调查,如今确定人是被人劫走,且对方劫走了三人,对方自然要隐匿行踪,那么,这样走水路就是最不引人注意的办法。

  元羡随即安排了人跟着宇文珀一起,沿着这条线去调查。

  在宇文珀带着人要出县主府时,元羡起意,道:“我也一起去。”

  宇文珀和其他人都很吃惊,大家都劝她:“县主,如今夜已深了,又乌云密布,月亮也没有,说不得很快就要下雨,您跟着太危险了。”

  元羡说:“无妨,这点事,我做得到。”

  连清商都劝她:“县主,要是淋了雨,病倒了,可怎么办?”

  元羡皱眉说:“我怎么可能这点事也受不住。”

  她身体健康,很少生病,上一次生大病还是生孩子,所以完全没把大家的劝阻当回事。

  元羡做下决定,其他人自是劝不住,没办法,清商只得让人把县主的马准备好,又把雨具和行李准备好,她也要跟着元羡一起去,元羡这时候拒绝了她,让她负责府中的一应事务,又正色道:“那些匪徒绝不是乌合之众,也不是没有谋略之人,相反,他们之中有极聪明之人,此人不仅设局欺骗杜知,还对来执行这次任务的几十人都有控制力,这样的人,当是很难对付。再者,他们来了几十人之多,如今,这些人又隐匿于县城中,敌人在暗处,我们在明处,除了带走了勉勉,我们并不知道他们是否还留了人在县城里要做其他事,如此一来,府中还要严加戒备,以免出其他事。要是人力不足,可以再从庄园里抽调一些人手来县城。县城里的各处货栈和商铺,也需有所戒备。”

  清商作为元羡身边的大婢女,也是后院的大管事,对府中大多数事情都能掌控,元羡既然给她安排了如此重要的任务,她只得赶紧收敛心神接下了。

  若是一个人自称是郡守的信使,拿了信去找县令杜知,把信交给杜知,杜知当是不会轻易相信那信是真实的,为何这次杜知相信了?

  因为那信使是带着郡守的姬妾来县城的,姬妾已经送进县主府,县令自是不会怀疑那信使是假的了,既然信使是真的,那么信的内容自然也是真的。

  那造假设局之人,正是用了这个计谋,才得逞了。

  元羡再次核对过李文吉之前送来的那封信,说会安排几名美姬来她这里过乞巧节,那信的确是李文吉写的,当时来送信之人,也的确是一直来送信的人,这没有差错。

  由此推断,设局之人知道李文吉要安排姬妾来这里,所以借助了这件事。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设局之人促成了李文吉安排姬妾前来这里这件事。

  设这么大一个局,难道只是为了劫走勉勉吗?

  元羡对此有些怀疑,所以才对清商做了那些安排。担心那些人会借此机会再做些别的事。

  **

  元羡换了男装骑服,便骑了马带着人出了城。

  府中马匹有限,且善骑射之人也有限,故而随着她的,一共仅有五骑而已,这么点人,即使发现了劫走勉勉的船,他们也很难制住对方,不过,元羡的意思是智取,且她有身份,到时候可以就近找帮手,在这种情况下,她也就没想太多,带着五人一路飞驰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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