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美人千里随军[七零]_清清一色【完结】(68)

  他逼近沈意棠, 低头垂眸睨着她,眼神漆黑深邃,似乎还有一丝压迫和紧张。

  沈意棠见男人这么严肃, 也有些生气:“我就问问, 你这么凶干嘛呀?”

  她嗔怪地瞪了男人一眼, 似笑非笑地说:“难不成我还嫁错人了?”

  沈意棠还真是一语击中, 她的确是嫁错人了。

  因为她嫁给了娃娃亲的小叔!

  沈意棠这时候还不知道, 她的娃娃亲早就对她一见钟情。

  还拿着军功章回了京城胡同里去找她, 想把军功章送给她当定情信物呢。

  屋内的灯光照着男人那张冷峻淡漠的脸, 听到沈意棠问他自己是不是嫁错人的时候, 陆毓华感觉呼吸不畅。

  他抬手扯开了军装上的风纪扣,又解开了几颗扣子,大口大口地呼吸着。

  等压下心里的烦躁后, 他这才深呼吸一口气,语气沉冷:“结婚前,你是不是知道要嫁给我?”

  沈意棠点头, 她不仅知道, 两人还谈过心, 商量过婚后的生活呢。

  陆毓华见她点头, 那双水润的双眸里也没有不高兴。

  这才感觉心里的烦躁消失了些,他叹了口气:“咱们的结婚证都领了,你想反悔也不行了。”

  “我可没想过反悔。”沈意棠发现男人有些生气,赶紧顺毛捋:“我就是随口问问嘛,我咋可能认错自己的娃娃亲呢?”

  陆毓华原本顺畅的呼吸又一窒, 他垂眸,神色复杂的盯着沈意棠。

  他的妻子从头到尾都认错了娃娃亲,但这事儿现在说出来,又有什么意思?

  不过是无端添麻烦,让彼此心烦意乱罢了。

  姜美玲和陆老三在拆散沈意棠和陆建华的婚事上,那是不留余地的。

  而且总是给沈意棠难堪,如果现在说穿了,沈意棠反应过来肯定会生气。

  陆毓华将涌上心头的情绪,全都压了下去。

  那身笔挺硬括的绿军装穿在男人身上,除了冷峻帅气外,似乎还多了一分苦涩。

  他在难受?

  沈意棠惊讶,难受自己质疑他?

  可是像陆毓华这样冷心冷情的人,也会因为她的话而难受吗?

  沈意棠不确定,真要说起来,两人结婚其实也没多久。

  哪怕他们夫妻生活过的很和谐也很甜蜜,按道理来说,感情也没深厚到哪里去。

  陆毓华见妻子仰头盯着自己,那张白皙精致的小脸上,全是狐疑和猜测。

  他面无表情的转过身,准备去弄点吃的。

  可是刚转身,他的手就被妻子柔软细腻的手指轻轻勾住。

  他听见妻子撒娇似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唉呀,别生气了嘛。”

  沈意棠手中轻轻一用力,原本背对着她的男人,瞬间被她拉着转身,面对着她。

  陆毓华没说话,低头睨着她。那双漆黑深邃的双眸,隐藏在了暗处,让沈意棠看不清楚他黑眸中的情绪。

  但是男人身上的凌厉气势,却有些外露。

  沈意棠踮起脚尖,凑到他跟前。

  男人下意识伸出手,扶住她的肩膀,让她能站得更稳一点。

  “你可是陆爷爷给我指定的结婚对象,我喜欢你还来不及呢,咋会后悔和你结婚呢。”沈意棠凑到男人耳边,笑吟吟地夸赞道:“你是个尽职尽责的好丈夫,是国家发给我的好男人,我一辈子都不后悔。”

  陆毓华呼吸一重。

  他弯着腰,另一只结实有力的手臂环在沈意棠的腰间。两人就这么一个弯腰低头,一个垫脚仰头,互相看着对方。

  陆毓华向来性格冰冷,沉默寡言。沈意棠说了这么多好话,他也没表现出要和她温柔谈心的样子来。

  沈意棠感觉有些无趣,下意识想从男人怀里退出来。

  她的脚步刚往后挪,又贴回了男人的胸膛里。那只环在她腰间的手臂,带着霸道的力度,让她除了男人的怀抱便无处可逃。

  沈意棠双眼一弯,故意撩拨对方:“嗯?你心动了?”

  陆毓华没回答,低头睨着沈意棠时,眉眼锋锐又严肃。那双黑沉的眼眸,却仔仔细细的瞧着沈意棠。

  他的妻子秀眉乌眸,扬起的脸颊上还带着娇媚的红霞,是刚才在卧室时没散尽的红晕。

  沈意棠吐气如兰,水润的眼眸里带着一丝欢喜。双眼笑弯起来的时候,像月牙儿。

  陆毓华薄唇微抿,低头在妻子唇上落下一个吻。

  沈意棠以为他还要胡作非为的时候,下一秒,禁锢在她腰间的那只大手瞬间松开。

  天已经黑透了,温度也比白天更冷一些。

  沈意棠在男人转身离开的时候,也感到了一丝凉意。她下意识抱紧了手臂,一件带着体温的军大衣,却落在了她身上。

  “晚上想吃啥?”陆毓华的话的确很少。

  沈意棠笑眯眯的拢着他的军大衣说:“随便。”

  在男人扭头看来的时候,她又声音温柔的补充一句:“只要是你打的,我都喜欢。”

  晚上七点半,食堂早就关门了。

  陆毓华打开门出去的时候,却发现沈国庆早就把晚饭打了回来。

  这会儿正坐在饭桌前,一边看连环画一边等着姐姐、姐夫出来吃饭。

  沈国庆听不见声音,但是他也懂姐姐姐夫感情好,总是喜欢腻歪在一起。

  所以在两人过二人世界的时候,他从不打扰。

  不过小孩子嘛,也不太知道所谓的二人世界是啥样的。就认为姐姐姐夫应该是单纯的想黏在一起。

  沈国庆察觉他们从屋里出来,赶紧放下连环画,把装在保温饭盒里面的饭菜拿了出来。

  部队食堂,也不是顿顿都有肉的。

  今晚大部分都是素菜,唯一算荤腥的还是一道西红柿炒鸡蛋。另外两个菜,则是食堂最常见的清炒冬瓜和水煮白菜。

  沈国庆摆饭菜的时候,却见姐夫目不斜视的越过饭桌,朝厨房那边走去。

  “你干啥?”沈意棠下意识问道。

  “加个菜。”陆毓华头也不回地答道。

  随军后,他们家的厨房就只有一个用处,那就是烧开水。

  平时根本没做过饭,所以买回来的锅碗瓢盆,都还是崭新的。

  “家里也没有菜呀。”沈意棠朝厨房里走去,很想知道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男人咋给她加菜?

  走进去的时候,正好看见男人从盐罐子里拿出用油纸包裹的猪肉。

  在科技落后的六七十年代,沈意棠还没见过冰箱和洗衣机呢。

  所以这个年代的人储存肉,几乎都是用盐腌制过后,包裹一层油纸,埋在盐罐子里。

  当然这样的保存方法,也只限天气凉快的时候。

  有人也会在下雪天,把肉放在雪地里冻着。但今天不是出太阳了嘛,所以这块肉,就放在盐罐子里。

  沈意棠发现家里不仅有肉,家里竟然还有一把新鲜的蒜苗。

  京城冬天的绿叶菜,可是稀罕物。更别说蒜苗这种难得一见的好东西了。

  “咋有蒜苗?”沈意棠问话的时候,也看清楚男人从盐罐子里拿出来的肉,竟然是很漂亮的三线五花肉。

  这种肉肥瘦相宜,用来炒蒜苗最好吃了。

  “部队今年培育了大棚蔬菜,这是收割的第一茬蒜苗。”陆毓华言简意赅。

  没告诉沈意棠,他和战友们打了一架,才抢到这一小把蒜苗。

  除了蒜苗,还有几个红辣椒。

  这也是大棚里种植的,不过还在试验期,新鲜辣椒的产量也不高。但是蒜苗和辣椒凑在一起,也能炒出一盘回锅肉了!

  沈意棠自从穿书后,就没吃过回锅肉。

  这会儿光是想想,就馋得流口水。

  她上前帮忙摘辣椒籽,手刚碰到辣椒,辣椒就被男人一锅端了。

  “去玩儿吧。”陆毓华说话间,几个辣椒籽已经被他处理干净了。

  蒜苗和辣椒一起放进水里洗得干干净净,陆毓华拿起新买的菜刀,动作利落地切起菜来。

  蒜苗长短一致,辣椒丝也切得很细。整整齐齐地码在盘子里,翠绿的蒜苗和红辣椒丝,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就连三鲜五花肉也被他用水煮过,切成了薄薄的一片片。

  “你还会做蒜苗炒回锅肉呢。”沈意棠好奇,这个年代南北不咋通,很多当地特色也没办法互传的。

  “有个战友会做这道菜。”陆毓华淡淡开口。

  “那明儿咱们把你这个战友,也请来吃饭。”沈意棠笑着说。

  陆毓华切菜的动作一顿,好半晌才说:“他牺牲了。”

  沈意棠神情一顿,她偏头看着男人,也想起了在结婚的时候,男人交给她的那个盒子。

  里面装的全是男人的军功章,除了二等功和三等功,还有一等功的军功章。

  活着的一等功尤为珍贵,因为一等功往往伴随着巨大的牺牲,很多战士都献出了生命。

  像陆毓华这种活着的一等功,全国都属于凤毛麟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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