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不配合[快穿]_夜念【完结】(127)

  刘毅的眼珠子都快飞进点心盘里,他早就饿了,肚子都咕噜噜叫呢。

  灵儿这会儿虽然没觉得饿,可那股甜腻的香味直往她鼻子里钻,成功地勾出了她的馋虫。

  好想吃呀!她从来没见过那么漂亮的点心,一定很好吃。

  董夫子本能地想要反对,因为这破坏了课堂严肃严谨的学习氛围。

  可他张了张嘴却发现他好像没有反对的理由,秦夫人说的话好像也没毛病,再则他家女儿也是受益者之一,他就更没立场反对。

  董夫子挥挥手让三人自便,抬脚就朝门外走,他得回去看看王氏,这几天咳嗽的越发严重,身子也越发虚弱。

  “啊唔唔啊啊......”

  阿花对着董夫子的背影比划了几下,她想说这些点心和果汁是带了夫子的那份,可惜她没法和夫子正常交流。

  回头一瞧,那三个小家伙已经吃了起来,看那一脸的开心满足样,阿花也笑弯了眼。

  “大师兄,这个荔枝真大个,又香又甜,灵儿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荔枝。”

  刘毅点头赞同,秦家的荔枝是他目前最喜欢的水果,没有之一。他死赖在秦家不肯走,可以说和这两颗荔枝树有着很大的关系。

  秦旭阳咽下嘴里的椰子酥,又喝了一口清甜的果汁,语带骄傲道:“那是,我娘找来的树苗,能不好吗!据说还是番国一带的品种,几经周折才传入大清,一共也没多少,娘还大方地分给岛上的村民,这几年每到荔枝成熟的季节,那真是十里飘香,外面的货商争相上门来订购。荔枝虽好吃,可数量却有限,为此娘还提议换上高档的包装盒,最后竟卖出了前所未有的好价钱。县令还曾带着人来岛上考察,想要将岛上的荔枝作为贡品送往京城,只是因为数量太少,又没法保证每年进贡的数量,最后才不了了之。”

  说起自家娘,秦旭阳总是有说不完的话,骄傲感爆棚。

  虽然平日他总是被收拾的那个,可也抵挡不住他对他娘的一番崇拜敬仰之心。

  他娘绝对是这世上最好最棒的娘。这么优秀的娘,到底什么样的人才能般配得上呢?

  他也曾好奇自己那个早已驾鹤西游的爹是个什么样的人,是不是比高叔更加丰神俊朗,高大威猛,不然娘为何会选择委身于他并在他老人家西游多年后依然选择守寡呢?

  高叔对娘的用心他一直看在眼里,其实他一点也不反对高叔做他的继父,他不知道有个亲爹会是什么感觉,可能也就是高叔用心待他的样子。

  想起高叔,秦旭阳发现高叔已经有一阵子没来了,往常最多一两个月就会来看他,给他带一些稀奇古怪的小礼物,自然每次都少不了带给娘带礼物。

  好久没见他人,也不知道在忙些什么,一时间还怪想念他的呢!

  “宝宝,宝宝,你在想什么呢?”

  刘毅挥舞的小胖手打断了秦旭阳那发散到了别处的思绪。

  “叫师兄,没大没小,小心师兄我代师傅罚你。”

  秦旭阳拍开刘毅的胖爪子,使劲儿瞪了他一眼。

  刘毅连忙作揖求饶,他就是喊宝宝喊习惯了,冷不丁换成师兄还有点不适应。

  董灵儿在一旁嘻嘻笑,“师傅第一厉害,大师兄和二师兄也厉害。”

  打从那日起,三个孩子便上课一起,习武一起,玩耍也一起。

  除去晚上睡觉时间,差不多一直待在一起,同进同出,步调一致。

  千羽给刘毅和董灵儿制定了不同的武学规划,各有偏重。

  学的功法虽说没有秦旭阳的高端,却也算是世俗界里数一数二的存在。

  刘毅和董灵儿这俩孩子既然已经拜她为师,这辈子便首先是她的徒弟,然后才能是别的身份。

  这是她收徒的其中一项要求,当时郑重征求过刘家长辈和董夫子的意见。

  既然是一辈子绑定的师徒关系,千羽也不吝对他们倾囊相授,大力栽培教导。

  待二人日后成长起来,有着同门兼一起长大的情谊,自然会是秦旭阳最坚实的臂膀和助力。

  作者有话说:

  第113章 四爷的白月光50 董王氏

  董王氏那边, 配合着大夫开的方子喝药,又因着有千羽送去的一只老参慢慢滋养着,身子倒是有了些起色, 再没了那种随时就要蹬腿闭眼的晦暗面相。

  董家夫妇既感激又愧疚。

  秦夫人对他们一家恩重如山, 真不是一句两句能说得尽。

  他那点束脩可买不起那等品相的人参, 感激之余只能更加用心地教导学生, 尤其是秦旭阳, 更是费尽心思,誓要将他毕生所学倾囊相授。

  几个月的光阴一晃而过。

  孩子们有了自己的事情做, 再也不用大人们围前围后照顾,日常琐事也亲力亲为, 打理的井井有条。

  秦爹突然觉得自己不被需要了, 难免有些失落孤独, 便每日早晚带着小青去海边溜溜, 捡些野果和鱼虾贝类,偶尔还能收获点小惊喜, 以此来聊以慰藉。

  千羽不让他频繁出海, 几年下来,秦家的渔船一共也就出去了七八次, 且还都是近海区域,打捞的海产自然也没有别家丰盛,只自家食用和送给亲朋好友就消耗了七七八八。

  好在秦家也不靠捕鱼为生, 秦爹倒也不是那么纠结收获的多少。

  小遗憾也有点, 但在他见识过大海突然变脸的凶险而差点翻船葬身海底后, 便不再固执地坚持己见,什么也没有小命重要。

  即便他这把老骨头不值钱,可船上还有好几个船工, 都是家里的顶梁柱,养着一家子老老小小,他作为雇主,如何也得为大家伙的生命安全负责。

  岛上每年年末时有一次大型捕捞活动,有渔船的人家都会自发参与,所有渔船合并成一支大型捕捞队,往更深远的海域探索捕捞。

  秦爹见渔民们每天忙着补网修帆加固船,一片繁忙,干的热火朝天,心里就有些蠢蠢欲动,他在家闲着都快闲出病来了。

  他把自己的想法一说,正暗暗思忖着如何说服女儿点头同意时,就听女儿笑着说:“行啊,想去就去,这次出海我和爹一起去,咱这次可以航线的更远些,近海区域已经差不多被大伙捕捞殆尽,想要有大收获还得往别处去。”

  “……啊?你也要去?薇薇呀,海上风吹日晒还容易晕船,太危险,你就别去了吧,爹带着阿五他们几个老伙计就足够了。”

  一想到女儿也要跟去冒险,秦爹就老大不乐意,眉头都拧成了肉疙瘩。

  知道女儿机缘巧合下习得一身硬功夫可以护身,可那是大海,不是陆地。

  若是出点什么突发状况,四面全是海水,无着无落的,再强的功夫也施展不开呀!

  这糟心的女儿,怎么就不能学学她姐姐,安安稳稳待着家里不好吗?一天天的总想着往外跑,哪有内宅妇人该有的样子,心都跑野了。

  千羽啪一声合上账本,将手里的玉算盘放在一旁的圆桌上,语气坚定道:“那不行,爹若不让我跟着,那还是都别去的好。”

  前段日子这地界连续两股台风过境,受台风影响,这些天海上一直风大浪高,瞧着就很凶险,千羽若不跟着去,是真不放心秦爹单独出海。

  若按她的意思,最好大家都别去,因为确实担着风险。

  可村里多年来一直延续着这样的习俗,渔民们早都习以为常,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并坚信妈祖娘娘会保佑他们平安返航。

  阻止无用,千羽也不想去做那讨人嫌的事儿。

  秦爹无奈了,“好好好,依你依你。”

  他从来都是拿小女儿没法子,只好听之任之。

  “爹,您要是没事儿做就去县城将姐姐和两个外甥女接回来住些日子,六子这趟生意去了京城,路太远,年前也未必能赶回来,家里没个主事的爷们儿,姐姐她们娘仨在家我不放心。”

  这几年六子的生意做的很成功,摊子也铺得很大,其中茶叶生意尤甚。

  商路先是由省内,慢慢扩散到临省,再到更远的区域,后又在千羽的指引下逐渐打通了一条由南向北直达京城的商道,这次六子赴京便是要将茶叶生意做到京城。

  秦家这些年陆续买下几百亩茶山,一半种植当地名品茶,另一半种植的茶叶均是千羽培育出的变异株,色香味外形都远盛当地所产各顶级名茶。

  该茶因其外形似松针,通体呈银白,表面长有细小绒毛,被千羽命名为“银毫”。

  “银毫”茶并未在当地茶市场上露面,保持了其最大的神秘性。

  物以稀以奇为贵,想必以“银毫”为敲门砖,敲开大清朝茶文化之门,创下口碑,指日可待。

  京城那地界儿,天子脚下,皇亲国戚达官显贵无数,附庸风雅之辈更甚,薅羊毛想必也薅的痛快。

  在千羽眼里,那些人可都是肥羊,大把的羊毛,不薅白不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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