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阻止她寻死_芦笛飞月【完结】(97)

  为今之计,一切都必须要快。

  调兵洛都之事他不会瞒着齐王,甚至吸引齐王越多注意力越好,毕竟这正中他的下怀。

  京师那支军队虽占了齐王老巢,可距离齐兵驻扎之地到底还是比他更远,若来不及驰援,倒是也可以做些动作扰乱齐王的视线。

  他不拿洛都百姓的命去赌,也不拿柳忆春的安危去赌,他要以身入局,去赌齐王不信他会在调离兵力的情况下突袭,赌他自大轻敌,赌天意不会偏帮不义无耻之徒!

  十五岁,他第一次携小队奇袭草原铁骑便拿下对方将领首级,那时身体里沸腾的热血此刻再次燃烧。

  他记得父亲赞许的目光,记得敌军溃逃的模样,记得狂烈的漫天黄沙,也记得,心里无以复加的饱胀澎湃——

  他的双手,是有力量的。

  于是沈雍将自己率兵突袭的时间定在了第二日。

  时辰不论,越快越好。

  当他做好所有部署,回院见到贵妃榻上神色懵懂的柳忆春那一刻,他的心突然变得平静,可只一瞬便又涌上了排天倒海的酸涩。

  这些年来他早已习惯出生入死,此行之凶险也远胜以往的任何一次行动——他很可能会死。

  可他还没有过够与她一起的日子。

  但战局是在他的主导下一步步走到今天的,身为众人的领袖,他没有躲在后面的道理。

  身先士卒,是每一个将领的宿命。

  这些日子他想了很多,想自己手染这么多鲜血,特别还有像柳忆春那样的无辜之人的鲜血,究竟值不值得;想这么一点点将天下收入囊中到底是为了什么。

  也许是他庸俗,将贪恋权势的本性掩盖在了道貌岸然之下;也许是他虚伪,明明只想复仇出一口恶气却打上了破旧革新以安万民的旗号。

  一路走来,他的刀尖对准了无数人,双手沾满血腥,这一次,轮到了他去对抗挥刀而下的手。

  他很可能会死。

  但他决不会让齐王活。

  坐上那个位置固然是一直以来的目标,可他也一直没忘,最初做出反抗,只不过是想捅破这乌压压的天罢了。

  那时候,他顺理成章地想着,既然旧的天被他捅破了,那自然也该由他去撑起一片全新的天。

  但如今他倒觉得,天下能人众多,就算他真的死在了这次战役之中,刘伯俭也能稳住局势,或者沈容那小子也不是不可以接替他登基为帝。

  而他,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只是,舍不得柳忆春。

  她向来不会委屈自己,这次又会花多长时间忘记他呢?以她的性格,想必绝不可能一辈子为他停留,说不定真会给自己挑十个八个俊俏英武的情郎。

  怎么办呢,可爱又可气的柳忆春啊......

  他这次的行动瞒了几乎所有人,只留了封暗信在他出城后交给刘伯俭,此刻自然也什么都无法告诉她。

  心事难宣于口,情意将要决堤。

  于是他不受控制地,一次又一次将她融入自己的身体,一次又一次逼她唤他的名字,直至精疲力尽。

  只是可惜,柳忆春这个小坏蛋嘴硬得像蚌壳一样,什么都不肯告诉他。

  他明明早已发觉,这几日来,她看向他时一向清澈见底的眼里,多了些缠绵悱恻的欲语还休。

  唉,罢了,她不说他也猜到了几分,不愿承认便不承认吧,她开心便是极好的。

  汹涌的海浪归于平静,月色不再牵引潮汐。

  沈雍看着柳忆春沉睡中红扑扑的脸,一夜未眠。

  不过四更,他便在寒风萧瑟的秋夜里,身披夜露离开了甜美醉人的温柔乡。

  他没有太多时间了。

  第78章 分别

  一切准备就绪,天光才初亮。

  大军已开始浩荡南行,从远处望去,像一条快速移动的黑色方块,方块内部攒动着黑色颗粒,像一个个像素点,是士兵们佩戴的头盔。

  不多时,他们将分散在凛水河上游的各条支流边,以绝对的人数优势迅速揪出要在洛都作乱的敌军。

  等洛都之困解除,他们将盘桓在洛都东北,直逼齐地西南边界。

  只要沈雍能撑住,围困之势将会再度形成,齐王将永无翻身之地。

  作为最关键的一部分,沈雍留给自己的是游骑营的大部分兵力,以及一直跟着他资历最深也战力最强的中卫军。

  他将在南下大军离城之后,齐王派兵侦查消息之前,率领剩余精锐秘密藏匿在甬城东郊外的山坳里。

  当齐王探得高阳邑几乎一空,沈雍不信他不想趁机将它拿下。

  只要齐王派兵出战,那就是他的机会。

  他昨晚已经去了信,只要探得他与齐王开战,那便是双方撕破脸了,京师之军只管火速攻往齐地驰援,齐王先前的威胁只当是放屁。

  最理想的情况是,他能够顺利斩掉齐王和楚珣,并撑到援军赶来。届时,一切都将圆满结束。

  中卫军并不是经常被调用的军队,他昨夜为了下决心离开耗了太多心力,竟然忘了取走屋内暗格里的特制兵符。

  无法,看来只得快去快回取一趟。

  天色还早,她应该还在熟睡,他可以顺道再看她一眼。

  昨晚他有些失控,也不知她醒来会不会生气。

  可她竟已经醒了,不出所料地对他怒目而视。

  她已穿戴完毕,娇靥微红,坐在桌边准备用早膳。见了他来,只恶狠狠冷笑一声便将目光收回到桌面上。

  沈雍气喘着,却立马就笑了。

  她气得更厉害,径直朝他翻了个白眼,美目流转,说不出的娇嗔。

  “来得正好,新学的一道八宝薏米粥,过来给我喝了!”

  他其实急着离开,可这是她做的,再怎么难以下咽他也得给点面子。

  更何况,临行前有她这样别具一格的饯别,他倒也觉得满足。

  ——如果不是喝下后眩晕感立马来袭的话。

  “柳忆春!你...?”

  身体不受控制地下跌,她却不紧不慢地站起身来撑住他,显然早有预料。

  意识消散之际,他的脑子里闪过无数想法,这粥卖相很好,其实根本不像是她的手艺,而且,这个时间她能起身就不错了,哪来时间熬粥?

  沈雍暗恨自己太过信任她而着了道,也恨自己过于着急而忽略了不同寻常的细节。

  可是一切都来不及了。

  他对世界最后的感知,是她在自己鬓发上一下又一下的轻抚。

  -

  人这一生应该怎么去活?

  柳忆春问过自己无数遍这个问题,却从来没有得到过答案。

  她的人生大概在出生时就已注定,一个既定社会结构下既定位置的螺丝钉,就应该好好读书、努力工作、结婚生子、为了学区房背上高额房贷、然后再更努力地工作。

  父母得以脸上有光,公司得到优秀牛马,社会增添一个或几个未来的劳动力。

  她无法跳出这条既定的道路,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该走什么路。

  只是偶尔又会想起那个问题,人这一辈子,究竟要怎么度过?

  追寻自由,是生而为人的本能欲望。

  她有时候会想,若是父母没有那般强硬地按着她的头走这条社会给大家规定好的道路,她也许不会活得如此痛苦。

  就算兜兜转转最后又回到的这条路上,但是只要是她自己选择的,无论结果如何她都愿意去承受。

  人类在经历农业革命进入定居农耕时代至今,从来没有建构出一个自由富足的完美社会,阶级一直存在,压迫与被压迫也常有。

  在裂缝中寻找光明,在枷锁中寻找希望,并为自己的生命赋予意义,是几乎所有人都必须面对的课题。

  可她还没来得及完成这个课题就不受控制地来到了这个陌生的朝代。

  最初,她选择用死亡来逃避显而易见的不自由。

  后来,一次次被他救回,她便顺势为所欲为,肆意地活。

  可很难说她从那段肆无忌惮的时光中获得了真正的自由,在得知熬粥弄出的黑烟可能会引来敌军时、在得知自己随心而为放走的俘虏引来了敌袭时,她是慌张的——

  她其实并非什么也不在乎,至少还在乎着别人的命,她不想别人因她而死。

  这个世界上哪来纯粹的自由呢?

  每个人都有自己看重的东西,有在意的东西就会受到束缚,就会随之克制自己本可以不受拘束的行为。

  哪怕是已经处于万人之上的沈雍,因为有着他给自己定下的理想与责任,也不可能想杀人就杀人,想撂挑子就撂挑子。

  能拥有选择的自由,其实已经是莫大的幸事了。

  所以她理解沈雍的决定,当天平的两端都无法割舍时,只好选择让自己去以身犯险。

  可她也几乎在听刘伯俭道明局势的一瞬间有了自己的决定。

  这段日子很像是她人生中的一片真空地带,她每天没有什么必须要完成的事,不用写作业、不用打卡上班,她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所有时间,也因此获得了许多从未有过的人生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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