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来的夫君真甜_钱娇娇【完结】(2)

  [古装迷情] 《抢来的夫君真甜》作者:钱娇娇【完结】

  本书简介:

  沈青是恶名昭著的悍匪头子,与官兵决战前夕,在山下抢了个风清朗月的神仙公子回来当小妾。

  公子容色映人,沈青自然爱不释手。

  她为公子抢来最名贵的茶,最上等的衣裳,最珍贵的名琴,烽火戏诸侯,自然是要博美人一笑。

  她也将人摁在榻上扒了衣裳,折了傲骨。

  公子终于乖乖就范,从此温柔乖觉跟在身边。

  直到那一天,经营多年的老巢被官兵一窝端了,沈青才惊觉过来,那只被她精心豢养的翩翩仙鹤,原来是忍辱负重在她身边操纵这一切的官兵首领——谢珩。

  色令智昏,一朝沦为阶下囚,好,她认了。

  面对谢珩清正严明的审问,沈青挑眉一笑:“你真觉得自己赢了吗?”

  后来的谢珩,为了她,不惜受尽数次家法也要与百年门楣的家族决裂;

  为了她,殚精竭虑苦心筹谋,终于替她将前行的路铺成一条康庄大道;

  为了她,甘冒天下之大不韪,背负深重骂名。

  清正自持的世家第一公子,在悠悠众人口诛笔伐间,坦然承认:“我的确是断袖,此生一心只系于沈青。”

  沈青欢喜之余,更惊悚地发觉大事不妙!

  她忘记告诉谢珩,其实她是女儿身!

  所以把人掰弯了现在还能重新掰直吗???

  桀骜率性不按常理出牌女匪vs清正自持矜雅贵公子

  【阅读指南】

  1.本文只有bg,没有bl和gl,bg以外都是纯友情(但男主是彻底爱上女主后,才确认她是女儿身,介意这点的慎入)

  2.所有设定都是作者自己的私设,看文图一乐,不必考据!

  3.祝大家愉快阅读

  内容标签:江湖 情有独钟 相爱相杀 女扮男装 马甲文 群像

  主角视角沈青视角谢珩

  一句话简介:女扮男装把宿敌掰弯了

  立意:一生一世,情谊深长。

  第1章 第1章这辈子总要试试男人滋味

  渝州地毗西南,与洛京遥隔千里,山脉纵横,谷深林密,多有山贼盗匪隐匿其中,横行霸道。

  眼见匪患延绵,日益猖獗,渝州地方官员也无能为力。当地的百姓日夜紧闭大门,不敢随意行止外出;他乡之人更是宁可远远绕道,也尽量不行经渝州地界。

  尤其是莽山一带,悍匪沈青,“坐地一只虎”的名头最响亮。

  若是夜里谁家孩子哭闹不止,做爹娘的小声提醒一句“沈青下山抓你来了”,那孩子必定立刻收了金豆子,一丝哭腔都不敢再发出。

  才刚刚入冬,这日天还未大亮,莽山的小金顶上就迎来濛濛絮絮的初雪。

  沈青浑然不觉自己的名头竟有夜里能治小儿啼哭的妙用,正在小金顶的草亭里砸吧着嘴睡得四仰八叉。

  万籁俱静,飞鸟绝迹,只有满山松竹间的簌簌雪声。

  清晨凛冽的风夹杂着雪中寒气,掠过草堂,沈青在美梦中被冻得直挺挺坐了起来,身上冷不丁哆嗦几下,才抬手揉揉眼,看到了桌上的红泥小火炉,还残余点点火星子,半坛子酒打翻在侧,淌了一桌,一片狼藉。

  她敲了敲脑袋,恍然想起昨晚是在跟兄弟们一起喝酒,喝着喝着……这些人都死哪去了?

  “这群大老粗,也不怕冻死老子!”

  她骂咧着用两指捏起盖在身上不知是谁的外袍,扔在一边,正要起身,空气中残留的酒香入鼻,她顿时就忍不住,忙俯身趴在栏杆上“哇”地一声,好一阵干呕起来。

  几乎要把肚子里的东西翻江倒海吐了个干净,人才舒服了些,整个人软绵绵地靠在栏杆上缓着气儿,吹着山顶的劲劲寒风缓解宿醉的痛苦。

  “不行不行,以后再也不沾酒了!”

  如往常酒醒后一般,她又将这话在嘴边虔诚地过了一遍。

  不小心多喝了几杯,是因为渝州官府气势浩然地向莽山发了一篇讨贼檄文,历数了莽山众匪累累恶行,简直人神共愤;若是三日内她再不带领众匪下山投诚,官府必定替天行道,踏平莽山。

  这让她很烦。

  已经很久没有人敢这样公然挑衅她了,尤其是渝州官府的那群废物。

  三年前,父亲沈峰猝然离世的时候,她才十五岁,便接管了父亲一手创立的烽火寨。当时的渝州刺史欺她年少,借机趁虚而入,亲率两万官兵上山剿匪。

  她带着寨中不过数千兄弟迎战,在莽山侧峰厮杀一昼夜,几乎是一场血洗莽山之战。正好也是这样一个初冬,那些侵染在岩石草木上的鲜血,一夜之后都凝结成冰,不过那些血……差不多都是官兵们的血。

  那两万官兵,服了的就留下来当兄弟,不服的就杀个干净,从此渝州再也没有哪个不长眼的官员敢来招惹烽火寨了。

  接着,她又陆续吞并了莽山其他几个山头的土匪窝,最终,整个莽山数十山头,彻底成为她的地盘。

  这样一山不容二虎的气势,她这个“坐地一只虎”的名号,确实比当年的父亲要凶悍响亮了不少。

  为此,她还专门给渝州刺史府送了个大牌匾,感谢刺史大人不遗余力助她立威扬名来着。

  几个月前,那位她最喜欢的老刺史被调离,渝州新上任了一位年轻刺史,叫谢珩。

  此人自洛京而来,听闻其人风华绝代,有洛京第一公子的美称,出身于赫赫谢氏,谢家嫡系正传的第一人,大概会是未来的谢家家主。

  名头倒是不少,总而言之,不就是一个花架子吗?

  听说他是带了圣意前来剿匪的,沈青也没当一回事。一个贵公子,屈尊远赴来渝州这么一个偏远之地剿匪,无非是走走过场,方便回京封侯拜相的时候显得更名正言顺。

  这里面的弯弯绕绕,她可门儿清。

  沈青就等着这花架子带兵上山,她好再杀个片甲不留,让莽山威名更上一层楼。

  结果等来等去,也没等来一兵一卒,她这才发觉,好家伙,谢珩到了渝州后,没有对渝州任何一个山头匪寨出过一兵一卒,反而励精为治,斩杀贪官污吏,整顿官场风气,平反冤假错案,为久被官府欺压的百姓撑腰,短短几个月,渝州隐隐有了焕然一新的面貌。

  这真是让沈青追悔莫及,早知道就该在他刚来渝州的时候就偷偷将人宰了。这下好了,渝州匪患的根本原因,被他给找着了!

  几个月兢兢业业的治理后,谢珩才终于想起了渝州的匪患。

  于是传说中惊才绝艳的公子,挥手写就那么一篇气势浩然的讨贼檄文。

  只有三日期限,谢珩看准了她不会投诚,渝州城内已经调兵遣将,这次谢珩算是深得民心,上下拥护。

  光是这一点,沈青便占了下风。

  山头的雪下得愈发细密,青松翠竹渐渐覆上一层浅白,从小金顶的草亭往外望去,延绵群山尽收眼底,清冷苍茫。

  沈青坐直了身子,凛风阵阵中,

  她身上青衣单薄,好似莽山间一颗劲瘦匀亭的竹。风吹起鬓边碎发的时候,隐约可见清绝桀骜的侧颜与雪色青松相衬。

  某种程度上来说,谢珩也算知己,她确实不会下山投诚。

  只要他敢来,她就有本事亲手宰了他。

  “老大!老大!”

  远远的,两道身影往草堂这边奔来。

  沈青看着前头那个跑得热气呼呼,大冬天的露着一身腱子肉晃得人眼疼,一下就能分辨出是手下兄弟赖三。

  等人跑进来,她跳起来就往赖三胸口响亮地拍了一巴掌:“跟我喝酒都喝一半跑了是几个意思?想冻死我然后你当老大?”

  赖三吃痛地捂着胸口:“不不不……不是!老大,你要的男人,昨晚兄弟们一宿没睡,还真捉了个极品来!”

  沈青摩挲着把自己给打疼了的手,一脸莫名:“什么男人啊?”

  “大哥,你不能每次喝了酒就断片,我得给你回忆回忆,绝不能让你忘记兄弟们的苦劳!”

  后面快步跟上来的少年十五六岁年纪,倒很俊爽文秀的模样,因着是沈青的义弟萧瑞,说起话来没什么遮拦。

  沈青的脸色微微僵了一下。

  “回忆什么?”

  什么情况?他们总不可能是识破她是女儿身了吧?

  萧瑞白眼一翻,指了指桌上倾倒的酒坛:“昨晚你砸完这酒坛就开始嚎,说这辈子一定要找个男人,试试男人的滋味,还要全天下最俊的,说完就大吼着让我们滚,不给你抓一个这样的男人,以后就都别回来了。你这一声令下,我们一群兄弟大半夜被你赶下山给你找了一宿的男人。”

  他拉长着语调说得绘声绘色,最后还凑近了几分仔细端详沈青神色:“大哥,这么多年兄弟们还真没发现你有这癖好,早知道以前打劫过的那些英俊公子,都给你打晕了抗上山来。”

  沈青默默抬手扶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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