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阿蜃_鹿鸣春【完结】(417)

  吴志浩很会做人,吃过饭就去拜访二哥家。

  手里还拿着给二嫂买的料子,给二哥带的烟。

  吴志杰自己不抽烟,不过在外走动,散支烟能快速跟人拉近关系,因此兜里常备。

  见吴志浩来送礼,他也不拒绝。

  吴志浩得了那么大的好处,这点东西不算什么。

  吴志浩也有自己的小九九,他想通过二哥家,跟二哥老丈人搭上关系。

  横竖许家没儿子,等他学成了,时常跑去帮衬干点力气活,照应一下二老,说不得二哥老丈人一句话,他就能早点转正。

  经过这段时间跟车学习,他算是看明白了,没有关系和背景,寸步难行。

  而且司机跑车明面上的工资不算什么,南来北往的带货利润才是大头。

  这段时间他每趟跟在师父后面悄摸带了十几包香烟,都叫他挣了不少,足够他在城里维持自己的吃住开销。

  他眼皮子灵活,人又勤快,跟在师父们后头跑前跑后,师父咂咂嘴,他就把温热的茶水打开盖子送上去了。

  几个老司机都喜欢带着他,手脚麻利话不多,看见什么也不多嘴。

  吴志浩把料子展开。

  “这是二嫂家婶子听说二嫂有孕了,欢喜的跟什么似的,叫我给带的料子,等孩子出生,婶子还有好东西给孩子呢!”

  许飞琼看一眼料子,没说什么。

  吴志杰倒是高高兴兴的收下。

  “我老丈人老丈母娘身子骨可还好?”

  吴志浩忙点头。

  “飞翔哥是英雄,英雄的父母在厂子里还有家属院都受人尊敬的很。”

  许飞琼正在给吴志杰缝补衣裳,听了这话,垂着的脑袋,嘴角扯出一抹讽刺的笑。

  她那四处钻营的老父亲,为了好名声,不惜舍出去这个女儿,没想到最后还是用儿子的性命成全了他想要的荣耀。

  不知道他现在走到哪儿都被称为英雄的父亲感觉怎么样!

  是更想要儿子呢?还是得偿所愿呢?

  许飞琼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度那所谓的亲生父亲。

  要不是吴家早早应下,吴志浩又已经去学车,她都懒得搭理许家的提议。

  肚子里的孩子存在感越来越强,她越发不舍。

  好在吴志杰说了,孩子可以跟妈姓,在他看来没什么不同,但是绝对不会让他们一家三口分开。

  许飞琼这才把心放在肚子里,安安心心养胎。

  吴志浩跟吴志杰拉两句家常,打听吴志杰现在在做的事情,吴志杰含糊的应付过去。

  吴志浩看许飞琼安坐不动,心里有点着急。

  “我明儿就得走,二哥二嫂有没有什么要带给许家叔叔婶婶的,我给捎过去?”

  这样有来有往,他才好往许家钻营。

  吴志杰瞥一眼许飞琼,想了想。

  “咱家养的鸡还在下蛋,得攒着给你二嫂吃,要不就地里摘点豆角茄子什么的,回头你给带过去。”

  吴志浩心里瞧不上二哥二嫂的寒酸劲儿,嘴上却连连答应下来。

  农村人,啥东西都是缝缝补补又三年,除了地里这点产出,也没有旁的好东西。

  等他回去,少不得出点血,买点腊肉什么的一块儿带过去,不过得跟许家说清楚,青菜是二哥给的,肉是自己买的。

  第583章 八零年代养女儿11

  许飞琼抬眸看一眼吴志杰,这段时间被吴志杰宠着,也渐渐敢有自己的意见了。

  她一根草都不想给。

  不过有客人在,男人的面子她得给足了,吴志杰说一不二。

  第二天吴志浩走的时候果然来临了小半口袋蔬菜走。

  吴志杰陪许飞琼过了端午又开始往外走。

  许飞琼是整个村子唯一一个不下地的女人,不知道背地里有多少女人羡慕嫉妒恨。

  不过吴志杰有能耐,他把村里人想要出的农副产品全部收购走,比背到镇上自由市场还能多卖几分几毛,少数人不信这个邪,果真往镇上跑,耽误一天功夫不说,还没有吴志杰上门收的贵。

  这点利润足够吴志杰笼络住村里大部分人的心思,谁敢蹦跶着想动吴志杰,家里养鸡的老太太手里的烧火棍就先不答应。

  几乎所有人都对吴老二家有几分讨好,几分忌惮。

  不过总有那么一两家是例外。

  许飞琼在家闲不住,把里里外外拾掇的很干净,又是养鸡,伺候自留地,出门搂柴火。

  夏天草木繁茂,柴火都要提前搂好放在家门口晒几天才好烧火。

  这日刚走到树林子里,就听见旁边有一串脚步声。

  许飞琼扭头一看。

  是外地来的知青赵鹏程。

  不过他早就娶了二小队队长家的小女儿,如今也算是农村人。

  许飞琼跟对方不算熟悉,当年在知青点,她年纪最小,人也低调,干什么都跟人结伴,从不与男人走的太近。

  赵鹏程算是见面打个招呼的熟识度。

  这会儿在偏僻地方遇上不是好事儿,她转身就要走,还是避嫌的好。

  谁知刚转个身,赵鹏程就大步上前拦住许飞琼的去路。

  “许知青!”

  许飞琼尴尬的扬起手里镰刀,甩向矮灌木,顺便隔开赵鹏程。

  “嗐,我都嫁到村里来了,早不是什么许知青,我男人跟你家婆娘还是同宗的堂兄妹,你叫我一声二嫂也不为过。”

  赵鹏程可比许飞琼的境况差多了。

  许飞琼是爹妈有能耐不想管她,赵鹏程呢,家里兄弟姐妹七个,只有父亲是正式工,母亲到处打临时工,父亲单位分的二十多平方的小屋子,上下铺不够,床底下还打了一层地铺。

  街道办一出号召,他们哥儿几个就纷纷报名下乡。

  起码每天能吃饱饭,睡觉能伸直腿。

  可谁知街道宣传的棒打狍子瓢舀鱼,压根就是扯淡。

  在这里累的要死,穷不说,还穷山恶水。

  对比起来,他宁愿在城里受穷,也不想在村里种地。

  可惜,下乡容易回城难,眼瞅回去无望,家里来信,父亲身体不好,经常生病吃药,他回去家里下脚的地方都没有,更别说给他张罗媳妇儿。

  没法子,只得在村子里瞄准小队长家被宠的没脑子的小闺女,先让小闺女芳心暗许,再提出愿意入赘。

  吴队长家不缺儿子,缺的是真心疼他闺女,又能被他们一家拿捏住的女婿。

  加上小闺女对赵鹏程非君不嫁。

  小队长权衡一番,尽管知道赵鹏程诸多缺点,可还是捏着鼻子,在附近给他盖两间屋子,让他们成了婚。

  赵鹏程见识过城市的喧嚣,哪里忍得了山村的清苦。

  他每天都在想着回城。

  自从许家给老吴家一个方向盘名额,赵鹏程就几乎把大腿拍肿了。

  早知道他娶了许飞琼多好。

  入赘谁家不是入赘?

  要是他娶了许飞琼,他早就回城里,给许家当上门女婿了,说不定还能直接顶了许飞琼大哥的工作岗位,有一份正式工,还能帮衬帮衬家里。

  思前想后,他觉得他比吴志杰那个泥腿子有优势多了。

  不能直接跟许家对话,他只得先想法子搭上许飞琼。

  他以为城里来的,没有人不想回城。

  他也不比吴志杰差什么,学历还比吴志杰更高。

  许飞琼哪里知道他的算计?

  不好直接避开,只得往旁边走,边走边打草。

  赵鹏程亦步亦趋的跟在后头,说话越来越直白。

  他义愤填膺为许飞琼背书。

  “我知道,你跟我一样,都是迫不得已跟农村人通婚,其实咱们跟他们压根不是一个世界的人,飞琼,我听说你父亲想要你回家去,这么好的机会你怎么就给拒了?我们城里人还是应该跟城里人在一起生活,这些日子我也想了很多回,我们当年在知青点错过那么多互相了解的机会——”

  许飞琼见赵鹏程越说越过分,忙大步挪开,跟赵鹏程分的更远,同时厉声斥责他。

  “说的什么混账话,你要当城里人就当去,有本事你自己回去,还祸害什么小姑娘,以为人人都跟你一样,回到城里还不是当条狗,在村里理直气壮做个人不好吗?”

  赵鹏程眼看许飞琼远离他,仿佛唯一回城的机会,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就要从眼前飞走,他激动的要上前拉许飞琼的手。

  “飞琼,你怎么能这么说呢?”

  许飞琼竖起镰刀。

  林子外头陡然炸起一声尖锐叫骂。

  “好你个狐狸精,仗着城里来的勾搭我男人!”

  只见三小队队长家的小闺女吴金花呜呜喳喳从远处飞奔过来,嘴里骂骂咧咧,直奔许飞琼面门。许飞琼一个镰刀横甩过去,刀侧拍在吴金花手背上。

  赵鹏程赶紧上前拉着自己媳妇儿。

  他也怕伤着能带他回城的金娃娃,眼珠子一转,不如坐实了许飞琼跟他的事儿,两人趁机各自离婚,他肯定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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