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蛮荒:异世夫妻靠种田称霸_依依兰兮【完结】(266)

  因为即便是中州,铁器也并非普通对象,并不是想要就能轻易得到的。

  一些小部落顶多也就拥有那么寥寥几件铁制兵器罢了,生活用具也一样。

  鹿角部虽然人数不算多,但因为擅长养鹿,因此较为富裕,所以,林琅、厉弦才一来便看到了铁锅。

  其实,部落里也并非家家户户都有铁锅。

  林琅、厉弦根本不知道,当盐雪得知朝阳部落拥有制铁工艺的时候有多么震惊!

  也是因为如此,她极力主张吞并朝阳部落,这才有了组建联合部落一事。

  因为她比任何人都明白铁器是何等利器。

  可惜,光有想法没有实力而妄图达到某种目的,除了找死没别的结果。

  所以,她阿父没了,盐部落也没了。

  不知她之后想到这些,会不会后悔

  且说眼下,角三、角四用陶碗给林琅、厉弦各盛了一碗热气腾腾的羊肉汤,汤里加了大块的鲜美羊肉。

  他们外出一趟便是半个月甚至更久,为避免碗摔坏了没得用,一般都会多带上三四个备用。

  第380章 做客鹿角部

  为了节省空间,陶碗不算大,吃完再盛。

  然后他们打开兽皮囊袋,从里面拿出——烙饼!

  林琅、厉弦一下子睁大了眼睛——他们没看错吧这就是烙饼!

  也就是说,他们这里有小麦!

  林琅心下大喜,光是这,就不枉来这一趟了啊。

  还有这鹿群,何其温顺,显然是被驯服驯养了很长的年月了,带上一二十头回去繁殖也是个很不错的主意啊!

  角三、角四分给两人一人一个烙饼,笑眯眯说道:“这是我们的食物,别看硬邦邦的一点儿也不起眼,掰碎了泡在热汤里,很快就软了,吃起来又香又软,最重要的是吃了它不容易饿。”

  林琅、厉弦道谢,学着他们的样子将烙饼掰碎了扔进汤碗里。

  滚热的羊肉汤很快就将烙饼泡软了,用筷子夹起一块放进嘴里,吸满了汤汁的烙饼香软可口,麦香的味道十分浓郁。

  是小麦没错了!

  “这个饼真好吃啊!我们那里没有这个东西,真是太美味了,这是什么做的”

  林琅夸赞不已,假装好奇问道。

  听她夸食物好吃,鹿角部的人都很高兴,笑呵呵争先恐后的向她介绍。

  果然,他们的部落里便栽种有小麦,但是产量似乎并不高,他们说起小麦来还是非常珍惜的。

  林琅心说这都不是问题啊!只要有,别的都好说!

  她亲自动手,选育培育几番,不愁选不出丰产的种子。神农氏血脉的传承,总归是有点儿用处的。

  时间紧凑,大家不耽搁,吃了午饭后便分了两拨,一拨拔营,一拨去赶鹿群。

  林琅、厉弦主动要求帮忙赶鹿群。

  顺便也想见识见识、学习学习。

  这一头成年鹿至少有四五百斤,长着珊瑚似的开衩鹿角,健壮入山,上千头成群可想而知这场面有多壮观,想要令它们听从命令行进,可不是容易的事儿!

  十几人精准的在庞大的鹿群中锁定了头鹿,便有一人用掺了糖、少许水调和的面团子在在拥挤的鹿群中一路灵活穿越,他嘴里吆喝着有节奏的大概鹿群都听得懂意思的号子,所过之处鹿群并不惊慌,甚至有的还会主动给他让路。

  他顺利的来到头鹿身边,一手安抚一手摊开手掌喂食,顺毛顺得头鹿高兴起来,一边不动声色的引导着头鹿朝某个方向前进,渐渐的走到鹿群的最前方。

  其他人开始散开,从各个方向将鹿群朝头鹿前进的方向驱赶。

  他们都佩戴有特制的哨子,特制的哨声,配合着鞭子驱赶的动作,鹿群便如万水归宗般,很快便跟上了头鹿,温顺规矩的赶起路来。

  当整个鹿群开始有节奏的规矩赶路时,只要不受惊、只要头鹿不突然发疯,基本上便不会有什么意外了。

  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他们将扎营的器具捆绑在几头驴子身上,有专人照看,跟在队伍后方,踏上了归家之路。

  这上千头鹿的鹿群是他们部落经济来源的重要支柱,因为鹿群进食量很大,所以他们需要经常变换放牧的地方。下一次再来雪山脚下这片地儿,应当是一个月之后了。

  傍晚的时候,终于回到了鹿角部。

  他们的部落占据了一片丘陵,鹿群在部落边上有圈栏。

  此时,许多部落人见到鹿群回来纷纷斗跑来帮忙,他们需要将鹿群赶进圈栏。明日一大清早,便会有经验丰富的部落人对鹿群进行一遍仔细的检查,看看是否有生病的、受伤的、怀了崽子的等等,这都需要特殊处理。

  检查之后,便会有另外一拨部落人将整个鹿群赶到另外一片地方放牧,大约十五到二十天之后再回来,换其他人去。

  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之下,鹿群顺利回栏,大家都松了口气,有说有笑的同角三、角四等打起招呼来。

  角三、角四等迫不及待将林琅和厉弦介绍给大家。

  一听说林琅、厉弦是从雪山那边过来的,大家的反应几乎同步。

  “哇!真的吗真的吗”

  “天啊,太厉害了!”

  “你们真的是从雪山那边过来的吗你们从那边翻越雪山难不难啊”

  “你们花了几天过雪山啊山顶都有什么”

  “你们.”

  热情好客又好奇心爆棚的鹿角部落人目光闪亮的围着两人,七嘴八舌的问个不停。

  林琅、厉弦已经很久没有经历这种热情了,两个人被问得根本没有机会开口回答。

  幸亏角三、角四他们解救了两个人,表示要带他们去见过大首领和巫,这才将两人带走了。

  鹿角部落大首领和巫对于这两位落落大方又彬彬有礼、说话让人听起来还特别舒服的远方客人也十分有好感,十分热情的招待了两人,留他们多住几天。

  林琅、厉弦笑着答应。

  晚上,鹿角大首领吩咐做了十分丰盛的美食,新鲜出炉的烙饼卷着各种肉和菜,大碗的美味肉汤,酣畅淋漓。

  林琅、厉弦夸赞不已,鹿角部众人见他们喜欢,更加高兴了。

  鹿角大首领趁势笑呵呵道:“两位从那个、那个东荒原过来,不知可带来了什么好东西没有东荒原那边,都有些什么呢”

  林琅、厉弦相视。

  他们已经知道了,这边与东荒原一样,各部落也会有普通战士与异能战士,为了不让人小瞧,林琅、厉弦也有意无意让人知晓了二人也是异能战士。

  听鹿角大首领这么问,林琅倒是不必忌讳暴露异能力这种事。

  只是,她也不是太有把握,自己拿出来的东西,人家这边稀罕不稀罕。

  想了想,林琅便笑道:“东西倒是有一些,不过也不知大首领是否看得上眼。”

  她说着,凭空从空间里取出来一个巴掌大的木匣子,打开花纹质朴的原木匣子,赫然便是一匣子熠熠生辉的珍珠。

  这珍珠一颗颗有龙眼大小,圆滚滚、莹润润,毫无瑕疵,在识货人的眼中,美丽高贵得令人挪不开目光。

  鹿角部众人显然便是那识货人,齐齐眼睛放光“谑!”的惊叹!

  第381章 珍珠

  “珍珠!”

  “好漂亮的珍珠!”

  即便是鹿角大首领也不由得瞪直了眼睛,发自内心的惊叹羡慕:“你们这珍珠成色也太好了!我、我能看看吗”

  鹿角大首领这么一说,其他人不由得也露出眼巴巴的渴望的神情。

  但是他们没有发出请求,因为他们觉得这样会显得有些过分、显得无理要求了。

  要知道,那可是上等的好珍珠啊!不是谁都能碰的!

  林琅、厉弦皆没想到鹿角部众人对珍珠居然如此看重。

  惊讶之余心里暗喜。

  原来他们喜欢啊,喜欢就好啊!

  水部落的巫和大首领送了她好多好多珍珠呢!这一匣子算的了什么就像这样这么大颗的,她还有上百颗!

  而比这样的次一等的、以及黄豆那么大的米珠,数都数不清多少。

  对于鹿角大首领的要求,林琅自然不会拒绝,笑盈盈道:“当然可以啊,鹿角大首领请吧!”

  “多谢林姝!”鹿角大首领大喜,小心翼翼的拿起一颗珍珠端详,惊叹连连:“太漂亮了!太好看了!”

  其他人也纷纷看过去,眼珠子都挪不开。

  “这么大颗的珍珠我还从来没见过呢!”

  “真羡慕林姝啊,她有这么多漂亮的珍珠。”

  “是啊,东荒原真是个好地方!”

  “.”

  林琅和厉弦万万没有想到,珍珠在此果然十分受欢迎。看来这一趟,他们真的来对了。

  有道是百鸟在林不如一只在手,林琅总觉得落地为安才是最重要的,温顺的活鹿暂时可以不要,毕竟不太合适一直把它们关在空间里,但是小麦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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