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成宋徽宗公主_蒿里茫茫【完结+番外】(248)

  要是宋人说,用粮食来换呢?

  清晨燕京的大延寿寺,晨钟声声惊飞林间门鸟儿,一展翅膀,头顶枝叶上的露水受了惊扰,纷纷落在大金佛子的肩头。

  佛子眉目柔和地跪在佛前,行过礼,上过香,又念了不知多少声佛后才起身。

  比起被那箱锦缎吸引了目光,躲在柱子后面惊奇赞叹的小和尚,这位菩萨太子倒真显出了几分佛相。

  他说:“我第一眼见到这锦缎,便觉得不似凡间门之物,只有供奉佛前才得心安啊。”

  主持就仔细地去看,而后惊叹道,“蜀中织锦的技艺,果然巧夺天工,郎君不远千里,寻来这样的宝物,足见其心精诚……”

  完颜宗望突然打断了他,“这是蜀锦?”

  那位老主持很懂得察言观色,立刻就收住了话头。

  “郎君有何疑虑不成?”

  郎君的脸上罩了一层乌云,但那层乌云很快就消散了。

  “我不曾见过这样精妙的技艺,”他笑道,“主持如何看出的?”

  这个么,主持就笑了,辽国的贵人也崇佛,也会寻觅天下最名贵的丝绸锦缎送到大延寿寺来,他们这些高僧见多识广,不仅能分辨出不同地区织物的特色,什么茶叶香料瓷器,他们全都有一套极高明的品评技艺。

  他细细地讲给完颜宗望听,讲蜀锦先起彩的特点,讲蜀锦纹理细密厚实,明明材质并不轻柔,但高明的女工能用渐变的色彩和平整的光泽给它奇异的轻盈感,据说这也是成都锦院有名的手艺,原以为两国交战,边境断绝,许久都要看不到这东西了,没想到今日竟然送到了大延寿寺中。

  “这都是佛祖的旨意呀。”

  完颜宗望默不作声。

  待他出了大延寿寺,突然问起身边的人:“谁送叔父那几箱蜀锦的?”

  随从就面面相觑,一个人忍不住问,“郎君,这事要紧吗?”

  “咱们若是放着不管,”他说,“就会很要紧。”

  他说出这话时,眼帘忽然垂下去片刻,像是很疲累的样子。

  他像是站在一座巍峨的雪山前,用尽全身力气去阻止它在春日晴空下坍塌融化,他认定了那蜀锦是朝真公主的计谋,认定了它将会腐蚀掉他同宗同族勇士们的斗志,他是一定要阻止她,也阻止他们的。

  可这毕竟不是战场,他没办法拿起自己的弓箭与狼牙棒与他们战斗,只能寄希望于他们与他有相同的信念,能够清醒过来,斩断那渐渐裹在他们脖子上的,华美而厚实的锦缎。

  但这到底给了他一种不祥的无力感。

  李良嗣就在拒马河北岸的小城里,穿着契丹人的衣服,正双手用力,将一条鸟腿从面前的餐盘中掰下来。

  他那样专心致志,连身边满脸堆笑的人在说些什么都没听进去,直到那人又重复了一遍,他也掰下了那条鸟腿,才终于转脸去看一眼主人家捧出的满满一匣黄金。

  “表兄,你是知道我的,”他用拇指抹一抹自己的须髯,“难道我当真落魄至此,要等那几箱蜀锦换饭吃么?”

  他这当了大金顺民的远房表哥就很殷勤地将身子往前探了探,又给他倒了一盏酒。

  “我弟手眼通天,能将这样珍贵的宝物万里运来,难道我不知么?不瞒我弟,你要什么,凭着这几箱宝物,兄都能为弟谋划来!”

  李良嗣抬眼看看自己表哥,“当真?”

  “当真!”他说,“你就说你要个什么吧!”

  你要回上京,高官是做不得的,小官都没什么问题!

  李良嗣又摸摸须髯,“我看河北不太平,还是粮食布匹可靠些。”

  屋子里突然就静了下来。

  表兄面露难色,表弟就叹了一口气,“算了,此时两国交恶,这些大宗的东西,原也为难……”

  “你要多少?”表兄问,“我听说,菩萨太子在燕京存了三年的军粮!”

  李良嗣吓了一跳,“这可是灭族的大罪!”

  “慌什么,女真人也要穿衣吃饭,聘媳嫁女,”表兄说,“哪里需要咱们自己动手了?”

  就像第一个穿上蜀锦裙子,行走在上京皇宫中的妃嫔令都勃极烈注意到的不是她的裙子,而是她的美色一样,完颜宗望也很快意识到,赏赐不能让女真人变得清廉。

  没人会嫌自己的钱多,尤其是在“炫富”这种习气诞生之后。

  第212章 变猪术

  头上的太阳像是比以往更小了,却也更亮了。

  那么点儿的小圆珠高挂在天空,明明离地面十万八千里,却连落在土里的汗珠都顷刻烤干了。

  带来的水喝完了,有人就努力咽了一口口水。

  “在田里干活也有得歇呢,在这就全不知什么时候是个头了!”

  他这样小声抱怨一句,有人就劝他,“咱们能混进坑里避一避太阳,还有什么不知足?”

  营寨不是只有地面上的部分,还有地下的部分,比如说要挖沟,挖既深且宽的沟,挖完之后若是旁边有河,就引过来,这沟就成了护城河,可以让金人更棘手,没有渡河的家伙事是不敢轻举妄动的。

  顺带一提,在这群异族眼里最麻烦的襄阳城就有一条宽得夸张的护城河,平均宽度一百多米,最宽处据说过了两百米,你想攻城,你游过来呀!

  就算你游过来了,刚游到城墙下,人家一轮箭雨齐射,你又变成刺猬啦!

  所以营寨外面要是有护城河是最好的。

  但就算附近都是旱地,引不到水也不要紧,他们还可以在沟里打木桩。

  小臂一般粗细的枝干,两头削尖,一头牢牢地钉在沟底,另一头如同长矛,笔直向天,密密麻麻在坑里插了一圈。

  要是有人掉进沟里,比摔进护城河还要惨些,毕竟护城河高低还考一考水性,钉在木桩上就只能考一考对檀香刑的耐受力了。

  这群民夫就躲在坑底打木桩,勉强避开了头顶的阳光,算是一桩小小的美差,可这毕竟不是给自己家干活,所以该埋怨还是要埋怨些的。

  “若是往年,”他说,“太阳晒得最毒的时候,我家妇人就该送饭过来啦!我从田里起身,往埂上坐了,吃她做的饭菜……”

  饭菜自然都是很粗糙的,不是妇人家没手艺,实在是庄户人家吃不上什么好东西,多半是一块菜饼子,里面洒一捏盐,要是家中宽裕些,那盐就洒在野菜上,单独用一遭火做熟,这就可以让他一口饭一口菜吃得香甜。

  有些好事的乡邻吃饭还要凑一起吃,彼此看一看对方家中的伙食如何,要是谁家送来的陶罐里有一块豆腐,那可就了不得啦!

  头顶的太阳火辣辣的,可豆腐却冰冰凉,吃一块进嘴里,极鲜美的滋味在口腔里炸开,将他整个人的魂都牵着走了。

  他就这么有滋有味地回忆起从小到大为数不多几次吃豆腐的经历,顺便心猿意马地给坑里的木桩挨个加固时,同伴忽然抽动了一下鼻子。

  “什么味儿?!”

  他赶紧也去伸鼻子闻一闻,可身边有人连闻都不闻,整个人丢下了手里的木桩,像脱缰的野狗一般奋力爬出了壕沟!

  “有肉哇!”

  有人嚎叫起来了!

  饭是在营地里挖灶坑煮的,可肉是特意装了个大木桶,用马车从城里运过来的,送肉过来的是个小吏,穿着很朴素带着汗臭味儿的衣服,神情很是矜持:

  “帝姬有令,因马羊村营寨比曲阳各寨都快些,可见此村役夫皆老实勤恳之人,从今日起,饭食加肉。”

  每人一块肉。

  那肉是猪肉,清早起来就用大锅炖的,汤里加了不少酱油,炖出来的肉就咸滋滋油汪汪的,闪着诱人的色泽。从桶里舀出来,往每个人的米饭上盖一块,再加那么小半勺的汤汁。

  很多民夫今天中午就饿肚子了。

  他们闻着就知道肉汁的鲜美是豆腐比也比不上的,可这前所未有的香气让他们手足无措,甚至有人小声哭起来。

  “这东西怎么能给我吃?这是败家破业的东西啊!”

  肉这东西,是老百姓吃的吗?

  他们从小到大学到的都是千万不能嘴馋,千万不能贪吃,须知“吃喝嫖赌”这四件败家的事里,吃是头一桩呀!穷苦人吃上了好吃的,知道了肉的滋味,以后可还怎么吃掺了稗子的菜饼子呀!那要是自己掏钱去买肉吃,多大一个家业不都得吃光了!

  他哭完了,先是想将那肉包起来,等晚上带回家去,郑重地与家人分享,可闻一闻泡着肉汁的饭,又觉得自己哪怕只吃这碗米饭都太混蛋了。

  于是他们就必须饿着肚子熬过这一下午,直到夕阳西下,下工的时候,再忙忙碌碌地将自己藏起来的这碗饭送回家里去。

  全家人都吃到一点肉丝,也都分了两勺肉汁拌饭,看他的眼神就大不相同了,都带上了无比的崇拜。

  直到小娃子忍不住问出口:“这肉是今天独有的,还是每日都有呢?”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mono.college/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穿越重生言情 宋朝  蒿里茫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