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我要搞钱_萧笛【完结】(58)

  看到她这样,叶东盛就心软了。

  但他才给叶嘉宜买了房,又给叶嘉宜办升学宴花了一大笔钱,这笔钱又是借的。可以说他现在是背了一屁股外债,没有几个月根本缓不过来。

  女儿的升学宴他都办了十几桌。跟杨梅的婚宴不办则已,要办的话一定不能比升学宴寒酸,否则会让杨梅说一辈子嘴,他也丢不起这个人。

  可钱从哪里来?

  而且,那些熟人朋友才吃了他闺女的升学宴,他在升学宴上也没说跟章敏离婚了,结果隔几天他就请二婚的婚宴,红包打了一个又一个,谁会乐意?

  人家不会说升学宴不该办,只会说他这二婚婚宴没必要办。

  他离婚、二婚也不是多光彩的事,何必非得收人家的红包,让人家骂自己抛妻弃女,重男轻女,还落得个借着二婚贪财敛财的名声?

  “咱俩都是二婚,而且我离婚、结婚的时间太近,咱们办婚宴,别人说的话怕是不好听。你何必去让人指指点点?等你生了孩子,我给孩子满月酒时再把你介绍给大家,这才是最好的安排。况且办酒宴累得很。万一你累着了,身体有个什么闪失,后悔都来不及,你有什么必要非得争这虚名呢?”

  杨梅一听这话里的意思,是不给她办婚礼了,她更加伤心了,忽然有些后悔这么轻易地就跟叶东盛领了结婚证。

  叶东盛除了给她买了个金戒指和金手镯,再买了几身衣服,就啥也没有了。

  为了这金戒指和金手镯,她可是天天被叶老太骂。

  那老不死地说章敏当初可什么都没要,章家还给陪送了家具和被褥、衣服。她一个被人抛弃的二婚头,破坏别人家庭的小三,有什么脸让叶东盛给买金戒指和金手镯?

  骂得她嘴都没法还。

  没结婚时,她以肚子里的孩子作要挟,要求办婚礼,叶东盛还能不办?现在她成了不值钱的了。

  事已至此,她也不能跟叶东盛硬闹,免得把叶东盛推远了。

  “这怎么是虚名呢?我也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咱们儿子着想,免得以后别人说他是私生子,被人嘲笑看不起。”杨梅哽咽着,“如果你真觉得没必要,那就算了。”

  她抹着眼泪,一副想要哭出来又极力忍住的样子,鼻子红红的,看上去十分可怜。

  叶东盛叹了口气,语气软了下来:“这样吧,过几天我请几个朋友吃饭,把你也带去,给大家介绍介绍你。那几个是我最好的朋友。有他们在,别人以后也不会说你闲话。”

  “那好吧。”

  ……

  S市,叶嘉宜忙得脚不沾地。

  洪水退去,辣椒价格上涨。八月中旬,辣椒开卖,她在奶茶店和批发市场两边跑,又是大夏天,直接晒黑了一个度。

  过了一个星期,章斌十分不放心地回了H市,叶嘉宜就更忙了。

  好在陈磊跟着章斌和叶嘉宜忙了几天,他叫来的一个朋友,以及章斌请的两个人都算得力,辣椒生意渐渐上手,已经不怎么要叶嘉宜多超心了。

  “王芳芳这小姑娘不错,手脚快,为人也实诚。邹兰不行,说话冲,容易跟顾客发生矛盾,把她辞了吧。”章敏道。

  S市奶茶店开业前,叶嘉宜直接在招聘市场请的两个年轻姑娘,面试过后感觉不错,把两人的身份证一扣,培训两天就干活。

  现在干了一段时间,脾性就显现出来了。

  “行,明天我跟她说,把她辞退了,另外再去招两个。”叶嘉宜道,“等新来的上手,妈你就别去奶茶店了,专门在家做配料。”

  章敏叹气:“你要开学了,我再不去,店里就没人看着了。把店扔给别人,我总不放心。”

  “还有十来天,辣椒就卖完了,到时候让陈磊看着店,没事的。”

  叶嘉宜嘴里安慰着,心里也在叹气:她缺人手啊,尤其是信得过且能力强的人才。

  虽说可以像现在这样直接招聘,感觉合适的就留下来,再培养几个月就可以升为店长。但她开疆扩土的速度太快了,人才培养根本跟不上。

  看看能不能做通赵广博的思想工作,让他带着他爷爷来S市。

  接下来,她可要再开两家奶茶店,她需要成立一个公司,得找一个经理。赵广博就很合适。

  第64章 福旦大学九八级中文系教室里。 “哇,静芝你好厉害,小说竟然在……

  福旦大学九八级中文系教室里。

  “哇,静芝你好厉害,小说竟然在《小说月报》发表了,果然是大才女呀!”

  “下个月能看到你的文章吗?我一定要买几本,好好收藏起来。”

  宋静芝听着同学的吹捧,脸上忍不住露出一丝小得意,还微偏过头瞥了叶嘉宜一眼。

  她是教写作课的宋知润教授的女儿。开学一个月同学们知道她的身份后,就明里暗地地奉承她。

  主要原因是因为宋教授是一个作家,出版过好几本书。他跟很多报刊杂志的编辑都认识。

  如果能得宋教授赏识,继而通过他的推荐能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那他们离功成名就也就不远了。

  这可有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在——

  开学第一次课,宋教授就叫大家写一篇文章,他想摸摸大家在写作上的底。

  结果文章交上去,隔天宋教授派了助教来班上找叶嘉宜。过了没多久,叶嘉宜那篇文章就发表在了S市日报上——那是一篇美食散文,写的是S市小吃。

  宋教授第二次课时评讲作业,说叶嘉宜这篇文章颇得林语堂先生的真妙。

  这篇文章大家虽传阅过,也承认写得很好。但文人相轻,有些觉得自己写作水平不错的学生有些不太服气,觉得如果宋教授推荐的是自己,没准自己的文章也能刊登在报纸上。

  所以有一部分人就想尽办法与宋静芝交好。

  宋静芝也很享受这种追捧。

  虽然父亲夸赞了叶嘉宜,也推荐了她的文章,但父亲是惜才之人,以前也推荐过别的学生的文章。宋静芝觉得自己比叶嘉宜优秀。

  从小父亲对她都严格要求,从初中起就让她练习写作。初中和高中她的作文就被选入了《中学生优秀作文》——不可否认,这其中有她父亲替她修改作文和父亲与主编相识的缘故,但也得她的作文写得好不是?

  说叶嘉宜文采斐然,除了父亲推荐发表的那篇文章外,也没见她发表什么作品。

  让她不能忍的是班上长相英俊的班长王影安喜欢叶嘉宜的文章,而叶嘉宜比她漂亮很多。

  所以她卯着劲儿地写了*一篇小说,投到了《小说月报》上。

  《小说月报》的主编是父亲的老同学,时不时会来她家做客。为了让自己的文章能顺利登上杂志,她还瞒着父亲,私下里打了电话给主编。

  这不,小说顺利过稿。

  叶嘉宜根本没在意那边的动静。她手里拿着京市地图,正琢磨着再在哪个区开奶茶店。

  开学一个月时,她在S市的奶茶店开业两个月,营业额是H市那家店的三倍,利润相当可观。

  要不是她要参加军训,被关在学校里出不去,同时也缺人手,她早就再开两家店了。

  为了创占市场,把连锁店的品牌打出去。这决定胆子大一点,同时开三家连锁店。

  确定了开店的位置,上课的铃声也快响了,叶嘉宜收起地图,拿出课本和笔记本。

  吴芷是S市本地人,长得漂亮,又会打扮,向来受男生追捧,自视也甚高。她跟王影安是高中同学,一直暗恋王影安。

  王影安高中时专注于学习,目光从不落在异性身上。跟王影安考进同一大学同一专业,吴芷本以为近水楼台先得月,没想到班上竟然有一个比自己漂亮许多的叶嘉宜。王影安还说很喜欢叶嘉宜写的那篇文章。

  看着前排叶嘉宜,又看了看跟她隔了两个位置的宋静芝,吴芷嘴角一勾,问道:“叶嘉宜,你文笔既然这么好,怎么不自己给报刊杂志投稿?”

  叶嘉宜上辈子混过网文圈。文人相轻,有文化的人心眼子又多,网文圈有些人的手段比公司里竞争手段还要龌龊。

  所以她一向不喜欢高调,不会没事就跟别人说,自己发表了什么文章。

  但她也不想掩饰自己的写作水平,以免藏拙写的文章被人拿出来说嘴,最后闹出抄袭、代笔风波,所以在写作课上,宋教授要求上交一篇文章,她也好好地写了,尽自己所能。

  而这篇文章被宋教授赏识,受推荐发表,她也没假装清高,而是欣然接受好意。

  却不想惹来了麻烦,总有人喜欢到她面前来蹦跶。

  “你怎么知道我没投稿?”叶嘉宜淡淡道。

  吴芷夸张地叫了起来,唯恐别人听不见:“哇,你真投稿了呀?”

  见王影安转过头看向这边,她心里越发忌恨,声音更大了:“那你有没有过稿?要是过稿了,可别瞒着我们呀,也让我们学习学习嘛。宋教授可夸过你文笔好呢。”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mono.college/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年代文 穿书 爽文 穿越重生言情 萧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