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文艺妇女_木头山【完结+番外】(80)

  真知道历史进程,那就不会出现12年当太监,49年入国军……这类在重要历史拐点站错队的事情。

  要说国内的历史拐点,也不少,改革开放绝对算一个。

  从这之后,国内是蒸蒸日上,国外是江河日下。

  李稻花就给林金凤科普,啥叫资本主义,资本主义能干啥,听的老太太一愣一愣的。

  “啥?不能吧?”这句话,短期内成了老太太的口头禅。

  要不怎么说,人是没办法想象自己没见过的东西呢。

  跟林金凤这么说的时候,李稻花突然就想起来,哎,这不就是个原题。

  既然现在大家对阿美莉卡这么感兴趣,作为对阿美莉卡有一定了解,并且对资本有深刻了解的人。

  那就得给大家上上强度,开开眼界。

  八十年代,这些个中年人,年轻人,大多都是出生在建国之后的。

  这些人就没受过地主和资本的奴隶和剥削,对这玩意就没有太大的意识。

  宣传,远远做不到感同身受,而且吧,就算是宣传,进行宣传的人,大多也都是穷苦人家出身,写的它就不到位。

  至于说地主阶级和资本阶级的人,那当然是要给自己遮遮羞。

  地主和资本阶级吃人,那是真吃人,不跟你开玩笑啊。

  《我在这里死去》写的是一个偷渡到阿美莉卡的人的故事。

  偷渡的这个人,在国内的时候,也没什么大毛病,也就是偷懒点,嘴碎点,贪财点……他甚至考上大学,学过英语。

  就是听说,阿美莉卡人人有钱,流浪汉也有钱,有大房子住,有肉吃,看病不要钱,不干活政府留给发钱……

  其实,这里面也有一些自相矛盾,不能细想的地方。

  比如说,他有大房子,还有肉吃,政府还给发钱,那他怎么是流浪汉?从一个人的心里流浪到另一个人的心里吗?灵魂流浪者?薛定谔的流浪汉?

  还有就是阿美莉卡,人人都是道德先锋,什么从来不乱穿马路,从来不乱扔垃圾,互帮互助……

  哎呀,简直就是人均圣人。

  就是看了太多这种公知的忽悠,他是真被忽悠瘸了,真去了阿美莉卡。

  其实这种偷渡去阿美莉卡的小说,李稻花不是第一次写了。

  不一样的是,这次的男主,偷渡过去,是绝对的底层,还有个对照组。

  嘿嘿,没想到吧,这可是把《亿万富翁》和《董乐成功学》两个男主给凑到一起。

  男主偷渡过去之后,没有身份,只能打黑工,出门最害怕跟人对上视线,尤其是害怕看到警察。

  只能打黑工就有另一个问题,黑工没有任何保障,没有什么最低工资,你不干?有的是偷渡者干。

  老板说不给钱就不给钱,怎么办?要不你报警抓我吧。

  他想起来流浪汉的大房子,鸡肉,政府发的钱。

  妥了!不工作,当流浪汉去!

  第68章 维多利亚严选阿美莉卡说大不大,……

  阿美莉卡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各地气温都不一样,男主当流浪汉的时候正好是冬季。

  天气寒冷,再加上手里没钱,男主只能学着其他的流浪汉翻垃圾桶。

  还没等他翻到什么有用的东西,就被一个流浪汉发现,要求他去别的地方,这片的垃圾桶,是他的。

  晚上实在太冷,就只能睡在下水道口上。

  冬天大家都用热水,下水道口的温度相对还能热点。

  好在第二天,他发现了一个野生的帐篷,而它的前主人死在帐篷里。

  也是在这里,他认识了更多的流浪汉,学会怎么当个合格的流浪汉。

  他也问过他在国内听过的那些令人向往的传说。

  “房子?哦,当然有。”

  一个胡子拉碴的流浪汉给他指,就在距离他们帐篷不太远的地方,有个看起来有点破旧的房子。

  “如果你想,你随时都能进去住。”

  看看房子,再看看他们根本就不能抵挡寒冷的帐篷,男主好奇他为什么不去住。

  “如果你在那房子里住的时间太久,房子就属于你。”这简直太好了,男主心里一阵激动,那些人没骗他!

  “之后你就需要每年交住房险,房产税,那套房子每年差不多交两万美元吧,谁知道呢。”

  “那房子不是我的吗?为什么我还要交钱。”

  “哇哦,这是个好问题,我不知道。”流浪汉嘲讽地笑笑。

  “那我就住几天。”

  “当然也可以,只要房子的主人不回来就行,不然你就要小心嘣!私闯民宅是可以开枪的。”

  免费的吃的当然也有,不过要等好心人发,还要消息灵通,不然等到的时候,什么也不剩。

  免费医疗当然也有,不过你最好能抗到见医生的时候,病还没好,人也没死。

  “哦,还有一个特别好的,如果你真的想挣钱,我知道,最近有一家医药公司在招实验人员,包吃包住。”

  男主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实验人员,我这样没身份没学历的,去不了吧。”

  “嘿,兄弟,只是吃药,是个人就能做,他们做出来的那些新药,要有人吃过证明安全,才能给有钱人用啊。”

  好家伙,这不就是小白鼠,还实验人员,说的挺高级。

  流浪的这段时间,男主看到了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阿美莉卡梦简直遥不可及,跟他们没有一点关系。

  没有人在乎他们这些穷人,除非是想从他们身上得到点什么。

  他想起,当初,他能考上大学,就是因为,国家在教育上挖空心思,他这样的村里娃才有学校上。

  国家想方设法的让他们学习,又是为了什么呢?男主很迷茫。

  他在流浪汉群体里也认识了一个黑人女人,她说话语速很快,她是刚从美墨边境偷渡过来,来追求美好生活的。

  在她看来,她流浪,只是个过渡,很快她就会找到工作,然后找个阿美莉卡男人,彻底留在阿美莉卡。

  可惜,她的这个梦想在某一天晚上彻底破灭。

  晚上捡垃圾的时候,她被一辆车撞到,反复碾压后,最终死亡。

  男主亲眼看到,当时不远处还有两个圆滚滚的警察,直到一切安静下来后,才慢慢跑过来,可能他们跑不快吧。

  车里下来两个年轻人,一个白人,一个华人。

  警察把他们带走了,没几天,两人继续在这条街上飙车。

  这个年轻华人,就是另一个主角的儿子,男二家以前就是大资本家,50年,带着家里的金银珠宝跑到阿美莉卡。

  他那整天不读书的儿子,靠着他捐款,成功进入名牌大学。

  撞死人也没关系,多花点钱疏通疏通,这点钱,不算什么。

  至于他自己,人年纪越大,就越是怕死,也怕生病,躺在病床上无可奈何的感觉,真的痛苦。

  好在,大部分问题,通过钱,还是可以解决的。

  他通过花钱,成功打进阿美莉卡本土的神秘组织外围,也是在这外围,他知道了很多事情。

  包括怎样才能保持青春健康。

  其实跟古时候王公贵族追求长生不老的那一套也差不多,换血,换器官,现代医疗更发达,这方面也会更安全。

  他还亲自观看了一场手术,是给一个小富翁换肾。

  小富翁换肾的对象看起来是个偷渡过来的华人流浪汉,还挺年轻,医生说,他的肾会更好些,没有那么多的药物污染。

  换肾,正常情况下是不会死人的,毕竟,人都有两个肾,缺一个,一般情况下还能活,只是生活费点劲。

  可是他们做的这些事情,是不能公之于众的,所以,不管用的是他身上的哪个器官,他都必须要死。

  听说他的身体相对比较健康,没

  有过多污染,组织成员也很高兴。

  “我要他的另一个肾。”

  “我要他的皮,我要好好研究,他们是怎么做到永远看起来那么年轻的,不可思议。”

  男二听着这群人就这么把一个人给瓜分了,就觉得,自己来阿美莉卡简直来对了。

  在国内,有钱,他也做不到这么潇洒,当然要来资本主义社会这个有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的地方。

  而这个倒霉蛋就是男主。

  他觉得自己已经看透阿美莉卡,想着找机会偷渡回去,还没等他实施这个计划,就在一天晚上,被一群社团分子打晕过去。

  醒来之后,只觉得腰子部位疼的厉害,人也没劲,昏昏沉沉的。

  头顶亮闪闪的灯光,好一会儿才看到围绕着他的一群医生。

  “我是个流浪汉,我没钱。”免责声明,给他看病,他可是不会给钱的,他也没要求他们帮他。

  医生不说话,只是一味地做手术。

  他的胳膊上连接着一根血管,他本来以为是输血管,后来才发现是出血管,有人正拿着高脚杯等着喝呢。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mono.college/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年代文 穿越重生言情 轻松  木头山